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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死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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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下午一点左右。

    根据春困夏倦秋乏冬眠的人类特性,在夏天的知了声响起在遥远的大树上,烈日照得大地锃亮锃亮的日子里,这个点,瘫在空调房里的绝大多数人应该依然想睡会儿。

    俞遥叶已经保持半死不活的状态在沙发上躺了一天一夜左右,手无力地搭在肚子上,肚子很累,前两天还在咕噜咕噜叫,到了几天,已经连咕噜声都叫不动了。

    她晕晕乎乎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但思维还是发散了出去,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比如——现在自己瘫在沙发上的姿势一定与著名的葛优瘫相似度高达9999左右。

    伸出舌头润了润微微泛白的唇,她的视线聚焦到桌子上放着的一大堆面包水果和巧克力上。

    胃在此时抽搐了两下,有点疼。

    俞遥叶咽了口口水,然后她向桌上的面包伸出手去,用尽力气撕开了一只,闭上眼睛狠下心咬了一口。

    刚咀嚼了两下,惨白的脸青了又红——

    “呕——”她靠在沙发边上吐了半天,只有一堆胃酸胃液,什么都吐不出来。

    她颤着手伸向桌上的杯子,含住一口水漱了漱口,吐在了垃圾桶里。

    太恶心了。

    难以形容的腐臭瞬间充斥整个口腔直冲天灵盖。

    可事实上面包是前两天买的,密封得很好,外表也没有丝毫异常,所以这种味道并不是面包本身变质而形成的,问题其实是出在俞遥叶自己的味觉上。

    事情大概要从三天前说起,她收到一单生意,一位“高贵美丽”的富太太怀疑自己先生出轨,要她去拍下证据。

    这种单子真的不少见,反正干私家侦探这一行的,免不了要接触这种单子,拍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续的事情也就和她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了。

    所以俞遥叶蹲在地下车库一辆黑色越野车后摆弄手里的摄像头的时候,真的没想到那辆车会直直向自己冲过来。

    踩急刹啊兄弟!

    俞遥叶的身体反应能力还是不错的,及时往边上一滚躲开了。

    可还惊魂未定中,只见那辆车一个急转,又冲向了她。

    车主的目的显而易见。

    最后当俞遥叶在血泊里翻着白眼抽搐的时候,那辆车才匆忙逃离肇事现场。

    当然,如果俞遥叶成功被撞死了,现在也就不会安安耽耽躺在沙发上了。

    奇怪就奇怪在被撞一个小时之后,她就自行爬起来了。

    这简直灵异古怪不科学,俞遥叶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俞遥叶站起来后倒算不上毫发无伤,脸上手臂上都因为在地面上蹭滑导致擦伤,地上还有很大一滩让人想报警的血液,但奇怪的是这种状态下她没有感觉到疼痛,也没有脱力。

    就像没被撞以前一样精神抖擞。

    她环顾一周,见地下车库暂时并没有人来,松了口气匆忙离去。

    ——大难不死是件好事,但是超自然情况就怪让人心里发毛的。

    所以她没敢报警也没敢去医院,淡定地回了家。

    也就是这天开始,她的味觉和嗅觉出现了问题,新鲜的食物放在她面前,她都能尝出一股腐烂的味道,然后上吐下泻。

    好在喝水还是能喝的,但人不能只喝水啊。

    俞遥叶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猜测自己或许已经死了,所以活人的食物无法下口,所以——

    她尝试给自己上了一炷香,学着电视剧里的鬼魂一样吸香饱腹。

    然并卵。

    俞遥叶开始反思自己过去的二十多年到底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老天连让自己直接被车撞死都不愿意,一定要慢慢饿死自己。

    早在情况持续三天后俞遥叶就尝试找了栋最近的高楼,从20层自由落体。

    虽然跳下去前很没底很害怕,但是当她从血泊中站起来,她的内心也并不庆幸。

    死又死不了,饿又饿得要命,再也尝不出食物的美味,俞遥叶只想对天哀嚎: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实在是饿得难受,俞遥叶打算在沙发上睡一会儿,暂时忘掉这些糟心事。

    迷迷糊糊间,她听到一个电子音。

    “俞遥叶女士,俞遥叶女士,你好,我是予长安。”

    声音由缥缈虚幻渐渐变得真实,但是俞遥叶完全不想睁眼,不管面前是什么东西,灵异还是科学上的幻觉,谁也不能阻止一个快饿疯的人休息。

    “我能解决你的困扰。”

    困扰?她现在还能有什么困扰——

    俞遥叶闻言立马端坐起来,由于动作过□□速,她眼前一黑,慢慢地才看清东西,在她面前是一个光屏,印着一个灰色的人影。

    饿到思维迟缓的她盯着那个光屏和人影大概有五秒左右,出于好奇,伸出一根手指戳向了光屏。

    手指穿透了光屏,影像出现一瞬间的波动。

    俞遥叶挑眉,看着自己缩回来的中指,思考这是灵异还是高科技。

    不过自己为啥要竖中指去戳,怪气势汹汹的。

    哦……好像是因为中指最长哦?

    所以说,有时候饿久了是会影响到智商的。

    被竖了中指的灰色人影开口了:“俞遥叶女士你好,我是快穿系统333号予长安。”

    俞遥叶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在予长安介绍自己为快穿系统时有一瞬间的电子音停顿,但她现在累得不想发表疑问,只能有气无力地说:“有话一口气说完,我听着。”

    “好的,我知道在女士您身上最近发生了糟糕的事情,而我是来同您签订一个协议的,假如交易成功,我会告诉您让自己饱腹的方法,您是位私家侦探,最重协议,而我更知道,您是一位封笔的作者,您还有不甘和心愿。”

    关于俞遥叶封笔这事还真的没多少人知道,或者说没多少人知道她居然还是个网文作者。俞遥叶对于网络和现实两块地方分的很开,三年前大学还没毕业时她一时兴起在网上开了个作者号写起了小说。

    虽说是一时兴起,但她还是很认真地选择了适合自己风格的平台,俞遥叶没谈过恋爱,她写的言情却十分细腻和讲究,作为一个中文系专业的妹子,俞遥叶个人的词汇积累和文字功底是有的,“一般般甜蜜的俗套剧情”在她的描写下也会有难以言喻的美感,而她尤其擅长前期一边甜甜甜一边埋伏笔,最终走向be还是he不定,假如是be,前面的甜蜜都将在最后成为一抹肝肠寸断的回忆杀,虐得读者在评论里爆哭,假如是he,会给读者一种见过轻云蔽月,流风回雪的美丽后,再添上行云流水的一笔,有坐看天边岁月静好的感受。

    俞遥叶的he小说结尾章节,读者最常见的评论就是:这杯奶茶已经加了全糖了,不能再多了。

    说起封笔这事,无论是读者还是俞遥叶自身,其实都不好受。

    俞遥叶偶尔会想起那个作者号,偶尔会上线看一眼评论区,但是再也没想过发布作品。

    做了私家侦探两三年了,这什么快穿系统既然能知道自己隐藏的身份,那估计也算有点来头,至少在网上的能力肯定不错。

    照理来说,这样一想,俞遥叶应该先担心对方会不会威胁到自己,毕竟隐私之所以是隐私,就是一些本来就不想让人看见的东西,假如合作伙伴连隐私都一清二楚了,那自己还有什么意思。

    “签。”只是俞遥叶现在并不想知道对方了解自己多少,反正有方法解决目前食不下咽的情况就行,简单来说——现在已经很难受了,还能再怎么难受?

    予长安表现得似乎第一次遇到这么爽快的合作人,于是再次问了一遍:“您不需要知道更多吗?比如交易需要去执行任务,或许会有危险。”

    俞遥叶瘫回沙发上去并朝天翻了个白眼:“正好人间不值得。”

    予长安一噎。

    “好的,协议达成,现在请女士您打开手边的《战争与和平》,阅读一遍。”予长安如此说道。

    俞遥叶一瞬间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让我看名著?”

    “是的,看书。”予长安肯定道。

    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俞遥叶腹诽道,翻开了书。

    翻开书本勉强聚精会神看了几行,俞遥叶睁大了眼睛。

    “这,这是?”她惊愕道,“食物的味道!”

    味蕾上有红酒划过的微微辛辣和甜美,而后是牛排的滑嫩和恰到好处的咸淡,还带点黑胡椒的味道,通过食道,进入胃里。

    胃似乎被安抚了,不再抽搐疼痛。

    予长安解释道:“是的,您现在只能通过阅读饱腹,不同的作品会是不同的味道。”

    “好的,别打扰我进食,看完书再谈任务。”俞遥叶抬手示意予长安安静。

    予长安安静下来,等着俞遥叶看了十几分钟的书。

    冗长的安静过后,俞遥叶合上书本放到边上,唇角勾起了餍足的笑。

    名著不愧是名著,味道极好,看了一点就让俞遥叶打了个饱嗝。

    “谈正事吧。”俞遥叶合上书。

    予长安隐去,光屏上出现了一个故事。

    一个在俞遥叶看来很古早的故事。

    因为是个古早言情用烂的替身梗。

    俞遥叶看完了故事,予长安又出现了。

    予长安解释了协议中任务的意思:“您将被传送到各个由故事产生的小世界,在那里,完成任务发布者的心愿,了却一桩因果纠缠,任务结束后可带回一些委托人的技能。”

    带回技能?俞遥叶有些期待着所谓的任务了,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小说里常写的修仙世界之类的,回来之后能修仙吗……

    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俞遥叶轻咳一声将思绪拉回来。

    “所以我的任务是什么?”俞遥叶问道。

    予长安回答:“惩罚温长风。”

    春风十里,两处红妆。

    俞遥叶在摇摇晃晃的轿子里醒来的时候,就拥有了默韶的记忆。

    默韶的双生姐姐姒韶是徵国第一美人,才名远扬,倾心她的青年才俊不知凡几,如今她要入宫为妃似乎也在意料之中。

    大多数人眼里,这样的美人配帝王,再合适不过了。

    与姒韶的光芒相比之下,相同容貌的默韶则显得十分平庸,分明相同的美貌,却资质平平,名声不显,几乎没有多少人知道姒韶还有个双生妹妹。

    默韶就像姒韶的影子。

    少数知道默韶存在的人都会这么想,包括默韶今天要嫁的那个人,就是因为她这层身份,这张脸,才娶了她。

    俞遥叶想到后面的故事,不由想说脏话,一句敲里吗堵在嗓子里,她突然想起来——

    默韶,是个哑巴。

    -

    “带霜,去看看人来了没有。”王府的管事吩咐道。

    带霜是王爷的贴身侍卫,今天王爷喜宴,人却一直在书房待着,又不让带霜在屋外候着,管事顺手就把他拉来里外忙活了。

    府上人都知道王爷对即将到来的王妃并不怎么期待,但是下人们都懂得守好自己的本分,对着上面的人恭恭敬敬规规矩矩,总归不会错。

    带霜到了大门,满地鞭炮烟火味,大红大红的,染红了街道和树木,无比喜庆。

    远远地,见花轿近了,锣鼓声震天,热闹非凡,带霜连忙回府里通知管事。

    管事又试着去书房唤王爷出来,可书房里的男人还守着一副画像,神色悲苦,手边是一壶酒,红色的喜服胸口那块已染上酒渍,他目光迷离,唤着某个名字。

    “姒韶……”

    花轿已到了门前,迟迟不见新郎,管事见吹吹打打的人都疑惑地停了下来,忙叫带霜上去:“去,就说王爷身体微恙,你带王妃进门。”

    “这不合礼数……”带霜抿唇,硬撑着上前去。

    管事当然也知道不合礼数,但现下也没法子。

    带霜方上前踏出三步,一个紫衣的男人突然出现了,折扇挡住了带霜的去路,笑得邪气:“二哥的事情就不麻烦带霜了,迎嫂子,当然由当弟弟的来。”

    帘子被撩起来,从红盖头的下面,俞遥叶看见一双男人的手,随即又听到一个尾音荡漾的声音:“嫂嫂,下来吧。”

    这个人是云王,向来爱那闲云野鹤的日子,终日懒散没有正经,得了先王册封了一个闲王的名号,手无实权,最为自在。

    面上吊儿郎当,却是个好人。

    至少对默韶很好。

    其实云王此次解围只是凑巧,凑巧听见身边人的对话。

    “听说瑞王妃是扶家二小姐,哎,之前完全没听说扶家还有二小姐。”

    “那是扶大小姐声名在外,所以二小姐就被知道少了,听说是双生姊妹,应该也是天然之姿。”

    “是啊,想当初在宴会上得见扶大小姐,那可真是惊为天人啊……”

    云王听着听着就想起他还真见过默韶,默韶和姒韶是双生姊妹,所以及笄礼是一同举行的,那时候姒韶极为明艳,谈吐得体,夺走了所有人的目光,而默韶就安安静静站在那里,脸上的笑容干净,干净得透明。

    和姒韶站在一起,她还真像个影子。

    云王觉得自己也是个影子。

    如今看这姑娘成为自己嫂嫂,兄长却似乎并不待见她,甚至都不出来迎接的样子,云王不由咋舌。

    真是可怜,那就帮一把吧。

    -

    默韶单纯乖巧,此次云王替她解围,她便觉得云王是个极好极好的小叔子,对这个世人口中“一事无成”的弟弟极为照料,云王也明白这个嫂嫂真心对他好,本就从小处境相似的两个人成了好友。

    故事中,默韶死后,云王是不知道真相的,多年后得见换了瑞王妃身份的姒韶,偶然偷听到姒韶与瑞王在后院争吵,才得知当年的替身事件。

    那之后,云王再未踏入瑞王府,却在默韶下葬的皇陵守了一生。

    虽然这结局描述的像是云王对默韶有男女之情似的,但这两人之间,还当真清风霁月,坦坦荡荡,一点爱情火花都没擦出来过。

    其实看故事的时候,俞遥叶几乎以为这两人之间已经隐隐有恋人的兆头,但是默韶却很快爱上了别人,不是云王也不是瑞王。

    -

    带霜见王妃出来,是十分纤细的身量,举手投足间都带着符合贵女的优雅得体。

    接下来的流程十分顺利,云王一来,躲在书房的瑞王便也出来了,虽带着酒气,拾掇了一番也还能完成仪式。

    拜了天地,俞遥叶在新房里等着,等到宾客散尽,房门终于被打开了。

    醉醺醺的男人直接用手掀开了她的盖头。

    俞遥叶垂着眼帘任他捏起下巴打量。

    “姒韶……”他似乎是一点也不怕她知道她只是个替身这件事,对着她的脸喊着她姐姐的名字。

    不过,有什么好怕的呢?哑巴,又不能说话。

    瑞王单单只是看着她的脸,并没有做其他事情,估计在喜宴上被灌了太多酒,很快就倒在了床铺上,这倒让俞遥叶松了一口气。

    喜宴上虽说大家或多或少会敬酒,但来的人多是懂分寸的,并不会给瑞王死命灌酒,只是瑞王在此之前给自己灌了太多的酒,再灌一些就受不了了。

    现在是后劲上来了。

    -

    将瑞王摆正睡姿在床上,俞遥叶这才开始好奇自己的容貌。

    低下头,看见自己一双手,白玉似的,张开五指放到眼前,纤纤玉手,柔软细腻,指尖莹润带粉,像五片花瓣,指甲修剪得很没有攻击性,张开收拢,摆弄间无论什么角度都有一种美感,要让手控看见,估计能立刻变身尖叫土拨鼠。

    仅一双手,就足够让人觉得这是个美人。

    俞遥叶抚上脸,尽是细腻如凝脂的光滑触感,一时间还有点爱不释手。

    正好需要卸头上的首饰和妆容,俞遥叶便走到梳妆台前,稳稳落座,抬眸见到镜中一张美人面。

    这种感觉很奇妙,你顶着另一个人的脸,她无比美貌,倾国倾城,是那种你穷尽一生也寻找不到的美,你以为她只能存在于单薄的纸上,可她却在纸上故事所化的熙熙红尘里。

    惊艳过后,突然就有一种置身事外的迷离之感。

    俞遥叶抬手抽出发髻上的一只金簪,微微笑了起来,于是镜子里美如梦境的女子也笑了起来,有了灵气。

    “我是扶默韶。”她对自己说。

    -

    天亮了,俞遥叶醒来,让大脑自由转动了一会儿生成想要的故事走向,接着目光明明灭灭间,慢慢变得纯净如孩童。

    单纯天真善良干净,最吸引人。

    虽说网文在后来发展中,小白花女主并不讨读者喜欢,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小白花风靡古早时期是有原因的。

    侍女进来了,端着一盆水,俞遥叶对着她露出一个干净的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她放下东西出去。

    俞遥叶替瑞王擦拭干净,瑞王也醒了,看着俞遥叶的脸,一时间似乎还分不清今夕是何夕。

    “本王自己换衣服!”他皱眉,呵止了她想为他更衣的手。

    默韶的眼里便流露出一丝委屈,但很快又被平静冲刷得十分澄净,乖乖地站在一边,像一个让人不忍斥责的孩童,又像是一个影子,与空气融为了一体。

    瑞王一时间竟产生了些许愧疚感。

    待瑞王出门后,俞遥叶便勾起了唇角。

    眼神由澄澈换为嘲讽:呵,男人,自己求娶的妻子搞得和谁逼婚一样。

    不过这次的惩罚目标是温长风,俞遥叶也懒得在瑞王身上下功夫。

    俞遥叶坐在梳妆台前,自己收拾了一番,新婚第二天,自然也不用穿得太素,默韶这张脸浓妆淡抹都十分好看,不愧是一张能被称为第一美人的脸,美人穿红衣自是美艳,若这美人还有一双干净的眸子,那美艳和纯真结合在一起,便是谁也移不开眼的诱惑。

    收拾完,她又细细端详了一番。

    镜中貌,丹唇素齿,芙蓉一笑,眼藏琥珀,加之罗衣飘飘,恰如枝头红艳,借水开花。

    真是书中才有的好颜色。

    俞遥叶满意极了,起身抬脚出了房门,为赴一场精心谋划的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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