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第九十六章
李寻欢告诉林诗音, 当前,他们只能留下沈素。
“对方这次损失惨重,但敌在暗我在明, 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留有后招。若是有, 想必还要不消停一阵子。”
而他们不可能带着一具尸身奔逃。
更有甚者, 李寻欢还要一把火烧了沈素的尸身,任其随风而去。
“不行!”
林诗音拦在小李探花的面前, 她身后横卧着一具身躯, 被包裹在李寻欢的外衫里,遮盖住所有可怖的形貌。当李寻欢带回这样的沈素时, 林诗音即使紧紧捂住双唇, 也止不住自己的悲鸣和泪水。
这个逃亡以来什么都言听计从的分鹿门小姐,第一次强硬地拦住了自家表哥, 寸步不肯相让。
“留下素素已经是无奈之举, 但至少……至少要让她入土为安。”
这是她自己说出来的话,但最后四个字刚刚出口,林诗音已经红了眼眶。
李寻欢便轻轻拍了拍表妹的肩。
林诗音以为他是出于迫不得已的理由,比如他们眼下风餐露宿, 躲藏尚且不及了, 怎么买得到正经棺木为素素敛葬?又比如素素生前这般美貌,与其将这幅不堪的尸身草草掩埋, 在黄土之下生臭腐朽, 倒不如付之一炬, 这样的干净利落或许才配得上沈素。
这些理由,林诗音自己不是想不到。
她只是做不到。
那个永远把她护在身后的沈素, 那个不管受了多重的伤都不怨她怪她的沈素, 那个手把手教她怎么活下去的沈素……
那个为她而死的沈素。
林诗音含泪摇头:“我怎么能让素素连葬身之地都没有!我怎么舍得让她做一个孤魂野鬼!”
“……她不在意这些的。”
李寻欢语声缓缓, 至少在林诗音看来,她从这个人身上找不到哪怕一点的慌乱或动摇,仿佛带回沈素的短短一程,便足够让他收敛好那个一败涂地的自己。
“她生性自由,不喜拘束,也不信鬼神之说,一生只想随性而为。”
——“然后带着你畅游天下,饮遍美酒,看遍美景。”
梦中的南疆毒女,有一日突然闹着要喝酒,不管探花郎怎么劝阻都没用。
那时她还未替他种下红线蛊,一切都还没有挑明,她还是言笑明朗的样子,酒兴上来了人就更不着调,说完了自己只想纵情而活的心愿,眉眼一抬,不怀好意地问着:“怎么样,爹,你女儿孝顺吧?”
总被她乱喊一通的探花郎面露无奈,见小姑娘已有醉意,伸手就要拿开她的酒杯:“说了许多次了,你伤势刚好,还是要顾忌着些。”
“难道不是大难不死,才更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吗?”
小姑娘不高兴地皱起眉头,一巴掌打在他的手背上:“五毒童子我都赢过了,还怕这区区几杯酒?”
小李探花眉眼骤然一沉。
在她迎向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之前,“五毒童子”这个名字,就代表着沈素涉足中原以来最生死难料的一战。
这个人成名多年,武功未必如何高深莫测,名声却已经到了能止小儿夜啼的地步,只因他出身南疆,乃是让人防不胜防的用毒高手。在沈素之前,偌大一个中原武林,竟无一人能在此道上与他争锋。
直到“南疆毒女”横空出世。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同样作为毒术奇才,沈素和他的殊死相斗,竟很是有些宿敌似的理所当然,偏偏她还不许人帮忙,明明五毒童子是冲着李寻欢来的,她却非要自己一个人和对方分出高低。
——小李飞刀从不知道,原来旁观一场比斗,会比亲身上场更让人提心吊胆。
其间险绝不必多言。
总之,五毒童子最后惨遭毒虫反噬的尸骨,成了奠定沈素当世毒术第一的石基。
只不过,她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就是了。
沈素卧床休养时,小李探花衣不解带地照料着,总算明白了为何他每次一受伤生病,小姑娘就不肯再给他一个好脸色,连替他医治的时候,都要想方设法地在药方子里加黄连。
——心疼自然是极心疼的,但就是太过心疼了,反而恨不能拎着耳朵教训她一顿,让她往后再不许轻抛生死。用重伤换取胜利已经让他揪着整颗心了,倘若有朝一日,她走到以命换命的地步……
“你就非要让我难受么?”
看着眼前薄醉的小姑娘,李寻欢难得严肃了神情。
沈素却笑了起来。
“你难受什么啊?连我都知道,江湖上,人命最是不值钱。”
小姑娘把杯子捻在指间,轻轻一转,残酒纹丝不晃,她的眼中却像是盛起了摇曳的水光,抬眸时,荡开千里烟波。
“就算哪一天我死了,你也不要挂怀,一把火将我烧了就行,骨灰撒在风里面,放我去更天高海阔的地方……”
“好了,不说了。”
李寻欢眉宇紧锁,竟无礼到不愿意再听下去,走上前,这一次硬是夺走了酒杯,伸手去扶她起来。
“你醉了,我们回去好么?”
——平日里,他和沈素说话就轻声慢语惯了,这次虽然打断她的话,语气却比往常更加柔和,与哄小孩儿也不差什么了。
沈素挣了两下没有挣脱,便任由他半搀半抱地带着她回房,直到李寻欢把人安置好了,转身要离开,才发现自己的衣角居然被她握在手里。
“探花郎。”
小姑娘面颊晕红,再金贵的胭脂也妆点不出这样天成的艳色,她醉意朦胧地看着他,唤了这一句却不再往下说了。
李寻欢托住她的手腕,没有急着解救衣角,只是轻声询问:“怎么了?”
沈素抿了抿唇。
李寻欢耐心地等着,小姑娘的目光细细拂过他不再年轻的面容,即便有些莫名所以的不自在,他也没有退后。
然后他就听见了,沈素刚刚迟疑着不肯说完的话。
“……我没有与你玩笑。”
——“我不想烂在土里,不想被困在窄小冰冷的地方,你也不要用什么棺木来禁锢我,好不好?”
因为她这个要求,很长一段时间里,梦境中的小李探花都在生着闷气。
他气的是沈素正值年少,怎么就无端端嘱咐起了这些?天下间,又怎么会有这样惦记着要把自己挫骨扬灰的人?让他听得满心酸涩,简直不知道要拿她怎么办。
但李寻欢没有为此和沈素争吵。
他知道小姑娘父母双亡,举目无亲。
——她没有别人可以托付了。
那一日,沈素盛满波光的眼睛,看着小李探花的时候,是在看着世上唯一能为她料理身后事的人。
“所以……”
年岁尚轻的李寻欢看向自己的表妹,目光却像是越过了她,凝视着在她身后无声安睡的小姑娘:“诗音,放她走吧。”
探花郎亏欠小姑娘良多,前世的每一笔都是糊涂账,今生竟也再没有偿还的机会。
他本就没有什么能为她做的了。
怎么能为了自己的私心,枉顾她的遗愿?
李寻欢轻声道:“再不舍得,也不要委屈她了。”
林诗音神情怔怔。
这一句话,她竟不知道表哥到底是要说给谁听,又是在劝谁忍痛割舍。
最终,是林诗音抖着手替沈素打理,她为她一点点擦去身上的脏污,泪水不停滴落在沈素数不清的伤口上,又被林诗音冰凉的手指轻轻抹去。
背过身的李寻欢一言不发。
而打破沉默的是河蚌。
“小公子,有人过来了。”
大德仍留在林中腹地,为今日横死的正道门人念经超度。没有这个古怪的俗家僧人在场,怯弱的小妖终于鼓足了勇气,在李寻欢带回沈素时,淡红色河蚌终于爬出了藏身的树藤,第一次化出人形。
河蚌自知这是怎样惊世骇俗的一幕。
可她已经开了口,对李寻欢说了话。都到这个时候了,与其让他不得不戒备她这个藏在暗处的“陌生人”,河蚌宁愿自己站出来,忍着满心的愧疚和不安,把自己平平无奇的容貌暴露在凡人眼前。
她结结巴巴地说着,自己的真身乃是河蚌,受李园诗书开化之恩,所以前来报答。
那一瞬间,李寻欢霍然抬头看过来,一点微弱的希冀点亮他昏暗的眼眸,就像是已经沉入水底的人,弥留之际的最后一眼,却看见了水面上的一块浮木。
“那你……”
他甚至来不及怀疑她的话,有什么明知不可能的奢望已经要脱口而出,但慌乱无措的小妖映入他的眼帘,想着她那句哽咽的“对不起”,李寻欢当即就明白了她的无能为力。
小李探花喉珠微滚,他偏了偏头,就逼着自己继续沉默。
河蚌却被他那一眼看得万般心酸。
她实在是安静惯了,和小公子解释过了就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于是乖乖地退到旁边,一边听着李寻欢和林诗音说话,一边重新放开了神识,为他们默默警戒着。
然后,河蚌看见了一道不算眼生的身影。
那个被沈素割断绳索的南疆男子,神情急切得不得了,满头都是大汗,脚步却迈得很谨慎,甚至有意控制着呼吸和心跳。他应该是重新找到了能驱毒的东西,赶着瘴气林躁动减弱的时候,居然还有胆子去而复返了!
河蚌便道:“是……沈素先前救过的人,好像要往林子深处去。”她一顿,有些着急起来,“大德还在那。”
——她不说那里堆积如山的尸体,也不提兴许还未散去的毒物,第一反应就是那个俗家僧人,便可见河蚌对大德的忌惮。
李寻欢不做回答,片刻后,却慢慢挺直了腰背。
***
南疆男子小心地摸索着前行。
他的村寨与瘴气林离得不远,为了精进毒术,他也算得上是这里的常客——否则那些正道门人也不至于绑着他,权当猎犬一样在前领路,可南疆男子到底惜命,之前鲜少深入腹地,更别说是在满山遍野毒物骚乱的时候了。
但他必须回来。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这是他从不敢忘却的道理。
他其实并非土生土长的南疆人,只是幼时被人牙子掳走,从老家一路辗转多地,最后他趁人不备逃出来,成了沿街讨饭的乞儿,要不是承蒙南疆一对老夫妇收养,只怕此生都要流落街头。
养父母待他很好,知道他是因为被人拍了花才流离失所,便把自己懂得的毒术倾囊相授,甚至几次三番地鼓励他找寻身世。
“落叶也要归根的,阿勇。”
老人粗糙的手掌抚在他的发顶,虽然眼中满溢着不舍,却还是温声劝解道:“等你学成了,能照顾自己了,就回去找找吧。找到了就来信说一声。万一找不到,你就回来,阿爹阿娘一辈子都在这里,不会跑的。”
堂堂七尺男儿,竟被这几句话听得虎目含泪。
后来他果然学成了,甚至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暂别南疆的那一日,养父母送出了好远,直到看不见他的影子了,还互相搀扶着不肯回去。
阿勇几经辛苦寻回了家乡。
他被拐走时年纪很小,但也不是全然不懂事的岁数了,顺着模糊的记忆,他终于找到了塞北一户木匠家里,看着比记忆中更加斑驳的门扉,竟然久久不敢去敲门。
所谓近乡情怯,大概就是如此了。
阿勇凝视许久,却还是深吸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他不想空着手回家,好不容易相见了,总要给家里买些吃的用的,心里才能过意得去。
南疆温暖潮湿,物产丰富,阿勇作为毒术一道的佼佼者,很是去过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采到过一些生在险境里的奇珍。换来的银子被他分成两半,一半留给南疆的养父母,一半就带回了塞北。
阿勇在塞北街头东挑西选。
正等着合芳斋小二打包糕点时,他突然听见身后一阵脚步声,掌柜的抬头一看就笑着招呼:“你小子可算来了,我后堂柜门坏了两天,可就等着你来修呢。”
走进来的年轻人拎了满手的工具,还抽空挠了挠脑袋:“您见谅,我这两日尽忙着打家具,堆了不少活儿。这不,刚腾出手就过来了。”
“知道知道,来年就要娶媳妇了嘛。”
掌柜的从柜台后面绕出来,边走边道:“你一个人里外操持着,总是要忙些。”
年轻人跟着往后堂去,应和似的笑了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掌柜的闻言慨叹一声:“往后成了家就好了,胡忠你小子,福气肯定还在后头。”
“那就承您吉言。”
……
两个人的说话声渐渐消失在后堂。
铺面里,阿勇却独自捧着大包小包的糕点,迟迟迈不动步子。
后来他打听了才知道,那家姓胡的木匠也是可怜见的,大儿子很早就被人拐跑了,过了几年,丈夫做工时出了意外,从正要封顶的梁上失足摔落,当场就断了气;妻子就此一蹶不振,没多久,一家子只剩下了小儿子一个人。
唯一庆幸的是,这个唤作胡忠的年轻人还有家传手艺。
凭着一手出色的木匠活,至少养家糊口不成问题,也说定了一门亲事,只等来年春年花开的时候成婚,日子眼见着就要好转起来。
“……”
阿勇寻到胡家夫妇的坟冢时,跪在那怔怔地看着墓碑,半晌不言不动。
过了没几日,胡忠在睡梦中听见了一道声音,与他亡故的父亲极为相似,却仿佛更年轻些,说是知道他要成亲了,他很替他高兴。从前家中还积攒了一些银钱,埋在门口的老树根下,叫他千万记得取出来,往后好好过日子。
“要是也能生两个大胖小子,凑成一对兄弟……”
那声音压得极低,仿佛叹息似的:“……那就好了。”
胡忠眼珠转动,因以为是父亲入梦了,便想要仔细看看他,问问老人家在地下可还缺什么少什么,结果无论如何也睁不开眼睛。
第二日,天还未亮他就突然醒来了,想起梦里听见的话,半信半疑地去挖了门口老树,竟真的挖出了银两!且分量不轻,凑合凑合,少说也该有好几十两!
胡忠紧张地左右环顾,见无人经过,忙把银子藏进怀里,转头跑回了家。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现,有人一早就躲在僻静角落里,默默注视着他。
阿勇留下了身上所有的银钱,连一点盘缠也没有给自己留下。好在他身强体壮,一路做着力气活儿,终于顺利回到南疆。
养父母看着他又是惊喜又是担忧,张罗着让他洗漱更衣,做了一桌好饭。等到他风卷残云地填饱肚子了,才小心翼翼地问着,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阿勇笑了笑,只说:“年头太远了,没有找到。”
“这事儿哪能着急?”
老两口一听就心疼坏了,忙着安慰:“咱们慢慢来,慢慢找,总有一天能见面的,啊?”
“……嗯。”
阿勇点头,轻声重复着:“不着急,总有一天能见面的。”
他从此定居南疆。
阿勇原本就没有想过要抛下养父母。
他离开南疆前就已经盘算好了,等找回家乡,与父母兄弟团圆过了,商量好了,他想法子多卖卖力气,攒够银子了就把养父母也接到塞北。如果他们难离故土,那他两头跑着也不算什么,只要老人家别嫌弃他折腾就好。
他想好好奉养四位老人终老,想看着弟弟成家立业,妻儿美满。
只可惜天意弄人。
如今亲生父母故去,弟弟的日子也安稳下来,那他这个失踪多年的大哥,索性就不要去打扰他。
养父母一辈子不曾离开南疆,并不清楚外头的人对毒术究竟有多鄙夷,但阿勇亲自走过这一遭,已经多少能明白了。
他不想看到弟弟流露出任何的轻视抑或恐惧,更不想他因为自己惹上麻烦。
——阿勇只想自己在意的人都能平安无事。
所以养父母遭受正道门人·虐·待,他豁出性命也要替二老讨回公道。
也所以,那个素未谋面的小姑娘救了他,阿勇明明已经逃出瘴气林了,也想法子毒·杀了看守父母的守卫,把二老安置妥当以后,他感念着这份救命之恩,依然咬着牙拿了药,就这么跑上回头路。
万毒噬身,他知道那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的伤势。
但阿勇至少想要敛葬了她,不要在无人可见的地方化作一堆白骨。
他抬头望了望,发现离林子最深处还有些路程,心下着急,脚步便加快了些。
谁知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阿勇不懂武功,认不出拦住他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他只是霎时提起了警戒,退后一步,做好了与来人拼死相斗的准备。
——若非那些正道门人抓走了他老迈的父母,抢占先机又人数众多,仅凭毒术,阿勇并非没有反抗的余地。
李寻欢却不在意他的防备,缓声道:“不要再往前了,她不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