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苏醒
第一天,莫骧未归,林中火烧了整整一天。
第二天,莫骧未归,一场秋雨倾盆而至。
第三天,莫骧未归,讯鹰飞离,箫猛生病。
第四天,莫骧未归,讯鹰未归,箫猛未愈。
第五天……
第六天,金顶朱门的琅璃王宫内,一众宫官却因为莫骧吵了起来。
兵政司:“启禀国师,西北魑魅阁越权调兵,仅凭一枚小小的门主印,便将我兵所近百人带入万劫不复之地,死伤惨重。”
魑魅阁:“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西北民风安定,并无大批流民。放眼整个琅璃,西北的兵最是清闲,偶有一用,有何不可。再者说,非常时期,魑魅阁有权向兵政司调兵,这是律法规定,何来越权?!更何况那莫门主可是阁主位备选,百年难得的人才,如今他生死未卜,按说我魑魅阁岂不是损失更大?!”
兵政司:“一只巨魑而已,并非不可阻挡,你魑魅阁人手安排不当,便拿我兵所填坑,他们难道没有父老兄弟吗……”
……
高台之上,国舅爷魏童把自己富态的臀部安置在庄重肃穆的王座上,仅存的右手却极不肃穆地摩挲眉心。
他听出来了,兵政司这是在向魑魅阁讨要抚恤金。
——兵政司与魑魅阁隶属武院,而武院又拿捏在自己手上,这两方掐起来,无异于亲兄弟当着他这亲爹的面争家产嘛。
魏童还没想出个一碗水端平的法子,另一列医院也加入进来,一时朝堂喧沸。
王座之外,年轻的琅璃王戴紫色凤尾面具,着金色缠藤纹锦袍,旁若无人地依在美人榻上,为身边的美人涂抹丹蔻。
一笔一缕,一丝不苟,丝毫不为所动,只在心里想到一句民间俗语。
——狗咬狗!
与琅璃王同样安静的是书院一列,箫明澜望着那不成器的王上,暗叹一口气,心道:“巨魑出现,那这琅璃又能太平几日?萌儿绝不能再被莫骧拖累了。”
宫官散尽,琅璃王急不可待地携了美人去偏殿。魏童富态的身躯整个塞在王座中,微眯了眼享受权力带给他的舒适。
“怎样,这座子可还舒服?”
猛地一声,温柔至极,听得魏童一个激灵,撑眼便看到面前雪白的衣摆。
魏童连滚带爬匍匐在地:“见过宫主。”
华宫尚绞着帕子在美人榻前转上一圈,又反回立定,看的魏童心惊肉跳,忙道:“这位子宫主若喜欢,可以……”
“我若喜欢,当初又何必让你来坐。我呢,只喜欢听话的狗。”
魏童便埋着头再不说话了。
“怎样?近年来可有收获?东西找着没啊?”
“回宫主,奴才将国内通晓医道的女子全部筛过,未见可疑。”
“那就继续筛!下到女婴,上到老妪,一个不露!”
魏童叩首称是的空档,面前雪白的布靴已没了踪迹。
待它再次出现,便是荒郊野外。
华宫尚找个干净地方落定,指尖在帕角轻扫,便有鲜红的血珠子渗出来。他曲指一弹,顷刻间浓雾弥漫,黑烟翻滚,一阵恶臭扑面而来。
华宫尚一脸嫌弃地拿帕子挡了挡。
随着黑雾聚形成人,恶臭散尽。
华宫尚又一脸嫌弃地拿开帕子:“西北巨魑是怎么回事?不是叫你管好你那些个喽啰的吗?知不知道你差点害死那皮囊!”
面前的人红衣灼烈,黑纹攀身,身材魁梧,五官大气,却又带了点惶恐:“那他?”
华宫尚撩开云袖,露出腕上带着的珠子——色泽艳红,明暗闪烁如心脏跳动。
“放心,活着呢,否则你以为——朱厌!你以为你还会完整的在这站着?”
华宫尚端着他那百年不变的,抑扬顿挫的温柔,修长的眉眼一瞟,看得朱厌心脏一沉,慌道:“回宫主,近日来西北族兽确有躁动……”
华宫尚打断他:“医灵丹出现了?!”
朱厌把头垂低:“并未,据我所知,是那皮囊。他——”
“嗯?他怎么了?”
“他似乎学会祭养族兽。”朱厌抬了眼皮继续道:“虽然养的是最势弱的落英,但他到底有异于常人。”
华宫尚显然被惊到,要知道这世间除了他华宫尚,还没哪个人能够掌控魑魅族。思来想去,大概是因为那颗朱砂痣里溶了自己的指尖血吧。
想透这点,他反而笑了:“我还真是,小瞧了他呢……”话锋一转:“他身边可有心仪的女子?”
华宫尚年年都会关心那皮囊的□□,虽不得其解,朱厌仍是依惯例回答:“这皮囊性冷清淡,除却望玉楼和箫府那两位,旁的女子无法靠近。”
“性冷情淡?!”华宫尚冷哼一声,继续绞着手中帕子:“放心,只要医灵丹在世,终有一天他会情动不已,无法自拔。”
“这……”朱厌到底大着胆子多问一句句:“这是为何?”
“看在你我合作几百年的份上,告诉你也无妨。当年从紫灵身上拿到的灵丹残余,也被我溶进朱砂魇,故而那皮囊与身怀灵丹之人,定会相吸相引相喜,且无论美丑无论老幼!”
“所以你呢,擦亮眼睛仔细甄别,有情况随时来报。记住!管好你的小喽啰,别再给西北隅添乱”
余音散在空中。朱厌看着空茫茫的四野,几不可察的露出点冷笑。
莫骧又做梦了——十年如一的杀戮之魇。
梦境中往事分毫再现,他看着半截紫灵血舌吐露,血线粘垂在地;看着弯刀砍向阿爹脖颈时,削断的发丝飘落在血泊;他看到阿爹的鲜血喷射而出,巨大的悲恐让他大脑空白;最后他看到一粒血珠子朝他飞溅而来,将他整个人包裹在血色里,无法呼吸。
他在窒息感里抱住阿丑痛到颤栗。
梦境一转,他梦到阿丑轻轻擦着他睫毛说:“不怕,有我在!”他抓着阿丑的手不放:“你还活着,你活着,你别死!”阿丑摸着他额头:“我去去就回。”
“别丢下我!你回来,回来!回来!”梦中的阿丑并未回应,倒是莫骧自己把自己给喊醒了。
那一句“回来”喊地撕心裂肺,只把门外的人也喊了进来:“你醒了?”
莫骧坐起,神色迷茫,而后顺着声音看过:青纱垂幕轻动,半掀的幕后,露出一张明朗丰俊的脸。
——啧!做梦怎么会梦到他?
莫骧只当做梦,复又躺下。目之所及,轩窗半敞,窗外晨露闪烁如碎金,鸟鸣啁啾悦耳,日光温和,是个很美好的清晨。
不过,这样美好的梦境,向来与莫骧无缘。想到这一层,莫骧头脑有了一丝清明,他按了按太阳穴,又转头望着令闻的脸,那张脸和这样的清晨真的很般配。
“我……”
“你受伤了。”
二人同时开口。
“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中毒了。”
愣了一瞬,再次同时开口。莫骧尴尬地眨了眨眼,索性不说话。
静候片刻,垂纱在面前合拢,那张明朗的脸隐去,一阵悉索声起,莫骧闻到了米粥的香甜。
“可是饿了?”
“不饿。”
咕——
嘴上不饿,身体还是实诚的表达了饥饿感,莫骧脸色微微红了。
一帘之隔,令闻嘴角动了动,温言道:“我去去便回!”
人一走,莫骧感觉自在很多。他动了动手脚,发现除了左手掌留了浅浅的疤痕,左手腕还不甚灵活之外,无任何不适。
纱帘一挑,便能看到掉漆木桌上摆着的米粥,还有旁边的水盆。
铜盆中的水温热,白粥冒着腾腾热气,显然温度更高一些。莫骧简单洗漱后,粥的温度恰恰合适。
对病患的体贴,达到连丝毫温差都要计算在内的地步。
——果然是天下第一圣手的徒弟。
在喝与不喝之间挣扎半天,多日未进食的人到底败给了饥饿,
喝粥的空当,莫骧目光扫过一圈。
屋子很小,收拾得干净整洁,可总觉得哪里不对,一桌一椅……一床,那这几天令闻睡哪?想到梦中阿丑的说话语调,莫骧再也吃不下了——该不会梦中言行又过分了吧?!他到底听去了多少?!
回想到之前令闻留在枕边的中衣,莫骧适才那一点轻松自在烟消云散,只觉心中羞恼,异常烦躁,脚一抬便要离开。
倒不是莫骧怕他知道自己的仇恨——从某个角度看,他们其实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当年那些黑衣人杀的不止自己的亲人,还有他的师傅紫灵。
他只是不想旁人窥见他内心的脏污——尤其令闻。
很不巧,木门吱呀声响,令闻回来了。
一黑一白,两人隔着不算长的荒草石径站定。
莫骧一如既往,高高扬起嘴角,半垂着眸子,温温润润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眼前的令闻与往日略有不同,肤色深了点,目光中凉气散了几分,多了些许活气,搭配贴合有度的玄色衣衫,好似出游归来的王亲贵胄。倒是那拈花惹草的性子没变。
令闻把玩着指尖一朵色泽诡艳的花朵:“要走?”
“尚有要事在身,就此别过。”一想起之前自己偷拿人家衣物,莫骧感觉自己挂在脸上的笑快要裂了,就差道一句:求你快让我走吧……
令闻却是不急不躁,只把指尖的花捻的飞转:“小宝可好?”
莫骧暗暗摩挲一下右手五指,想起当日扇在小宝脸上的巴掌,他的脸色终于沉了一下:“还好。”说完抬脚便走,不想正对上近前的令闻。
那人一路走来,长靴衣摆滴露不沾,片尘不染,整个人干净利落,沉稳大气。再看自己,白衣上血渍泥污尽染,衣摆被焰火燎掉一角,一只袖口因为腕甲碎裂而散落开来,整个人狼狈不堪。
莫骧第一次在一个人面前感觉自惭形秽。
原来自己心浮气躁,不过是因为被人窥破了内心的不堪。
平日里,人们总爱粉饰自己——富人装善,穷人装富,女人扮美,男人扮勇……人们总是把自己最软弱隐秘的地方藏着掖着,当有一天那层用来遮挡粉饰的布扯落,人心也就无所畏惧了,脸面也不过是破罐子一只。
白衣已污,莫骧高挂在脸上的笑终于碎成了几片。
莫骧重拾眸光,安静平和地看令闻一眼,抬手揖礼:“告辞!”
令闻神色有瞬间怔愣。
莫骧目光从来都是轻柔的,匆匆扫过,带点愁绪,一触即离。此时莫骧看过来的目光虽有了片刻停留,却是凉薄的很,薄到没有任何情绪,仿佛在他眼里,自己只是个陌生人,不,连陌生人都不如——是个死物。
令闻心中迷惑,步子往前一步,手指很自然地贴上莫骧额头:“可有不适?”
宽松的袍袖微敞,莫骧能看到内里白净的中衣袖口以及光滑的皮肤,熟悉的味道从那皮肤上蒸腾出来,带着点温热。
莫骧一个愣神,恍觉天寒地冻,仿佛时光倒流,他又回到抱着阿丑哭泣的时刻,胸口疼痛的厉害。
幻觉,幻觉!莫骧一个激灵,整个人弹跳后退。
身上并无它物可用,他只能握住自己尚未痊愈的左腕拧了一把。剧痛传来,人也恢复清明。
若不是令闻及时阻止,那只手腕怕是要被莫骧自己给拧断。
——□□凡胎,竟然会自残,而且这么坚决果断,这让令闻很是震惊。
令闻不知道的是,莫骧能从十几岁长到二十几岁,靠的便是自残。
在箫府时候的莫骧生活极度混乱,他成日里生活在梦魇与幻境之中,成了别人口中的疯子。可是他不想做疯子也不想成怪物,为此,他送了一把短刀给箫猛,好让箫猛助他清醒。箫猛轧了几次之后,再也下不去手。箫猛不扎,莫骧便自己扎,稍有苗头便扎,直到伤痕累累,他不再惧怕红色,不再惧怕黑衣,不再怕雪……他终于靠着自残恢复正常,也渐渐学会与梦魇相处。
莫骧以为自己心甲够坚,意念够强,他几乎忘记自己曾经是个疯子。
直到他遇见令闻。
那一点不期而遇的陈年旧味,轻而易举让他溃不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