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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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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院的门边,谈卿辞挂着礼貌的微笑,轻轻叩响了院门。

    见出来开门元氏黑着一张脸,不言不语,她也不恼,不疾不徐的声音温和地化开了空气中正要凝结的尴尬,“小女姓‘谈’,闺名卿辞,就住在隔壁,便随银铃儿唤姑娘一声‘元姐’,可好?”

    “你——”元氏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还是一副拒人千里的姿态,只是犹豫的声音里隐隐透出些局促来,“有事儿?”

    谈卿辞依旧微微笑着,轻轻抬手挡住了头顶刺眼的阳光。

    “日头这样大,元姐不请我进屋坐坐吗?”

    按照元氏往日的脾气,这时候大概早就直接关门送客了,但她只是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疑惑地打量了谈卿辞一圈,便转身进了屋。

    元氏的屋子跟之前谈卿辞那个一贫如洗的家情况相似,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进屋后谈卿辞多少还是有些吃惊。

    之前就算家徒四壁,银铃儿还知道上外面捡了几块略平整些的大石头回家当凳子,元氏到止戈城的时间比她们早,可家里却连个坐人的地方都没有。

    余光瞥见谈卿辞讶异的愣在门口,元氏面上也没搭理,自顾自地收拾着铺在地上的稻草,“这个屋里平常没人来,你将就一下吧。”

    说着她在铺平的稻草边坐下,嘴上虽算不得客气,但还是把家里唯一一个软垫留给了谈卿辞。

    谈卿辞也没记继续客套,点点头便走到元氏身边的软垫上坐下,“还挺软乎,多谢元姐。”

    这多少让元氏有些惊讶。

    之前她就听人说,隔壁一家是兆京来的大小姐,那些有钱人出了名的讲究多,还矫情;她以为谈卿辞只是来跟她寒暄两句,假惺惺地跟自己道个谢就走,不可能愿意“屈就”在她家里那张已经洗得瞧不出颜色的破垫子上。

    屋内半晌没有人说话,眼看着又要陷入尴尬,还是谈卿辞先开了口:“刚才看元姐走路时腿脚好像不大利索,可是伤着了?”

    “家母之前也摔伤了腿,家里备了不少外伤的用药,等会让银铃儿给元姐送些过来。”

    “只是皮外伤而已。”元氏很快拒绝道:“无功不受禄。”

    “可元姐之前救过小女的性命。”

    “银铃儿已经谢过了。”

    “那还有今天元姐在街上帮我解围的事儿呢?”

    几番对答下来,元氏没有再应声,默了良久后才道:“我今天,只是路过。”

    谈卿辞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从村口打水回家的一路上,起码要走半炷香的时间,但银铃儿却只从元氏嘴里问出个姓氏——

    寻常的客套寒暄,并不能拉近自己和元氏之间的距离。

    “元姐,我听说你一直在官道上讨生活。”她直接开门见山道:“那活计,本就不是安排给女人做的,太辛苦了。”

    “正好你伤了腿,不如趁这段时间养好了伤,等我的铺面有了着落,你可以来帮我。”

    “你也觉得这世上有些事儿——”元氏眸色一沉,“天生就是女人不该碰的?”

    虽然她之前也说不上客气,但冷冰冰的语气下也并不像现在这样,充满了攻击性和敌意。

    “那你和刚才门口那两个长舌妇有什么区别?!”

    “元姐,我不是这个意思。”谈卿辞马上解释道:“这脚夫说到底还是个卖力气的活儿,男女之间,至少在体格上,天生是有些——”

    “我是靠卖力气讨生活的——”不等谈卿辞说完,元氏便打断道:“比起被卖到大户人家当丫鬟,去其他地方低声下气地侍候人,我情愿去官道上抬东西。”

    “脚夫的活儿是我自己揽下的,不偷不抢,我不觉得丢人。”

    她说着起身,背过脸去,“谈姑娘,不送。”

    元氏本就比寻常女子高大不少,板起脸来气势十足;谈不上害怕,但毕竟是在别人家里,这样的气氛下,谈卿辞知道,就算自己继续死缠烂打,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她轻叹一声起身,微微欠身,聊表谢意。

    “元姐,不管怎么说,我今天是来谢你之前救命之恩的,并没有恶意。”

    “脚夫的活计不丢人,但卖力气始终不是长久之计,若是有更好的机会,我想任谁都会好好考虑考虑——”

    “这事儿不分男女。”

    言罢,她没有继续纠缠,转身跨出了门口,在门边时一低头,那缕碍事的鬓发落下来挡了眼,害她险些被门槛绊着。

    “诶——”

    元氏出声提醒,见谈卿辞回过头来,又马上尴尬地收了声。

    见对方跨出门槛,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最后还是忍不住道:“听人说,你最近在看铺面,不大顺利。”

    没想到元氏会突然关心自己,谈卿辞愣了一瞬,撩起那缕鬓发夹在脑后,点点头没有言语。

    “北街有家杂货铺子,正准备把店兑出去,我不知道你打算做什么买卖,合不合适,得你自己看。”

    “那里肯定不如你今天去看的东街市集热闹,但附近居民也不少,店里老板娘早年丧夫,十几年来都是靠着那家小店养儿活女,现在年纪大了,准备跟着儿女去享清福,才舍得把店盘出去。”

    见谈卿辞一脸错愕地站着,也不说话,元氏又再补充了句:“去看看吧,那婆婆人很好,成不成的另说,至少不会为难你。”

    谈卿辞白天去的地方,是止戈城最大的市集,自然一条街都热闹非凡;而北街则是大片居民的聚居区,不至于像十里村这么穷,但住在那附近的也都只是平民,开个杂货铺或许合适,卖绢花倒未必是上选。

    但她还是决定试一试。

    一来集市上有意向转让的店铺已经问了个遍,没有人肯把铺子租给她;二来,白天那掌柜的也说了,那条街上有一半的店面都是薛家的产业。

    虽然不怕事,但她也不想惹事,安安心心攒钱,早些带一家人离开止戈城才是正道,至于薛远那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然是离得越远越好。

    眼下绢花的销路,靠得还是那晚夏迎春一舞成名的效应,等店面开起来了,短时间内第一批客人多半也只会是其他妓馆之前多方打听,却摸不到门路的人,店只要不是开得太过偏远难寻,应该都不成问题。

    说干就干,谈卿辞很快带上银铃儿,寻到了北街上那家准备招租的杂货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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