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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做人远比道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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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慕卿不禁佩服老妇人的心思缜密。他哪能想到一个丧夫的寡妇是如何持节守家,如何在外人的冷嘲热讽和无数白眼中将儿子养大,又供他读书识字,考取功名,坐到了州府刺史的地位。

    老妇人失魂落魄,嘴里念念有词:“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沈慕卿面对老妇人突然转变的性情有些乱了章法,看着老妇人心中也是百感交集。老妇人手里的针线活何尝不是对自己一生气节的坚守。圣贤挂在嘴边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亦或是“君子修道立德,不因穷困改其节”,恐怕老妇人比太多读书人要看的明白。

    虽然她只是个瞎子。

    老妇人穿过堂屋,走到另一间沈慕卿没有看到的屋子里。昏暗的屋子里只摆着一张床榻,西北角的地方有一张桌子,上面供奉着一个男人的灵位,长明灯给屋子带来一丝不算亮堂的光。

    老妇人摸索出香烛,摇摇晃晃的手点了好几下才将香点燃,然后插在香炉里。

    屋子里很沉静,沈慕卿静静地看着,也不去打扰。

    良久之后。

    老妇人长叹一口气,佝偻着身体揭开了桌子下方的一块木板。

    “这位公子爷,地窖下边有什么老婆子也不清楚,也从不去问。但我知道,这下边应该有你们此来想要找的东西。”

    沈慕卿跨前一步,将手里的火折子从地窖的入口扔了下去。随着火折子划破黑暗的地窖,下边的景象让沈慕卿大吃一惊。青砖垒砌的墙壁,玉石铺就的地砖。下面整整齐齐的码放着数不清的箱子。

    沈慕卿顺着悬梯爬下去,打开箱子一看,整整齐齐的金银珠玉堆的满满当当。每一个箱子都不例外。

    沈慕卿从地窖退出,与薛青萝对视一眼。却又陷入了迷惑之中。老妇人守着如此多的财富仍能心如磐石,不为所动,依旧愿意过着清贫如洗的日子,他不明白林自牧能有这样母亲为何还会变得贪得无厌。

    老妇人从沈慕卿的沉默当中大概已经猜出了结果。失魂落魄的抚着怀里的灵位,嘴唇明显有些哆嗦。

    “自牧幼年丧父,是我一手将他带大,劝他求学上进,教他做人做事的道理。后来他做了官,我更是提心吊胆,常劝诫他男子汉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了官要不忘本,贫苦人家翻身的人,更要懂得人间疾苦,心中要装着君父与百姓。如今看来,做人要远比讲道理难。”

    “以前他还是地方县令的时候,勤政为民,百姓也都爱戴他,老婆子也为他高兴。后来他的官是越做越大,心也就越来越大。从他第一次搬箱子回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他呀说什么北山的书院重修,要把珍藏的孤本书籍暂寄在家里。老婆子知道他幼年为了求学吃过不少苦,也未曾放在心上。只是后来箱子搬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心里就不解,北山能有几座书院呢?既然搬回来的是书,何必搞得如此隐秘。书里放的的道德文章,传的是礼义廉耻,讲的是珠玑字玉。这些人间道义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何必要藏着掖着?”

    老妇人神情悲戚难抑,今时今日谜底解开,她寄予厚望的儿子终究还是让她失望了。

    “那地窖下边的箱子,老婆子始终不敢也不忍心去打开,我就怕打开了,里面装的是我最不想看到的东西。世人经常问,仁义道德能换几文钱?可偏偏有些时候,这些东西拿在手里,远比那些金子银子更让人安心。它能让你一辈子都睡上安稳觉,让你一辈子敢俯仰于天地之间,让你走起路来抬头挺胸。”

    “老婆子床头放的布鞋呀是越来越多,我就知道我那儿子啊是越走越远。往常的时候我每年给他缝的布鞋,他都会告诉我这鞋呀他穿着舒坦。再后来他穿的次数就少了,直到他彻底都不愿意穿了。我还是一双一双的缝,总希望他有一天能停下来看看,看看自己是不是走的太快了,看看是不是路上落下什么东西。可是老婆子始终没等到他回头,却是等到了你们。”

    沈慕卿神情黯然。

    道德文章纵使千古流芳,总比不上眼前的碎银几两。

    世人花了万金去学道德文章,最后又用学到的道德文章去换取那万两黄金。

    诚然可笑至极。

    沈慕卿与薛青萝离开时,老妇人神情落寞的静静坐在堆满金银的屋子里。

    怀里抱着男人的灵位,看不出是哭是笑。

    苏老头停着马车在路口等着他们。见他们上车也不去打听二人前去调查的结果。赶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回返。

    “沈家小子,你用以工代赈的法子解决灾民的危机固然是个好法子,可你想过没有,一旦青州的家族与官府的事情出了结果,这些事情都不得不告一段落。”

    沈慕卿隔着帘子回道:“京城那边派来赈灾的人手也快到了,我所料不差的话,前来之人肯定是要接任青州刺史一职的。至于后面的事,留给这位新来刺史不是更为妥帖。”

    苏老头哂然一笑,不再搭话。

    远在鹿角镇的少年家,今日又接了一单大生意。

    自从上次一老一少的客人来客栈住过一晚,给他们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银两。少年长生的老爹便用这笔钱将客栈翻修了一遍。原本一层楼的院子也被改成了两层,连院子的面积都大了好一圈,鸡鸭更是养了一大群。

    远远看去就看到新做的招牌,招牌上面“客栈”两个字写的不仅大而且耐看。据说为了这两个字,长生的老爹找到镇子上的秀才软磨硬泡才求来的,给了一笔不少润笔费用。这让镇子上的居民好一通羡慕。

    与沈慕卿同科中榜的年轻书生江扶留当初得了榜眼的位置,陛下一番学问考校下来,对他颇为欣赏,擢升他做了国子监监丞。

    青州灾情的奏章传往盛京后,太子与二皇子都争着推举自己的亲信前往青州负责赈灾事宜。双方你来我往争的不可开交,最终太子赵奕另辟蹊径,推举了刚到国子监任职的江扶留。

    江扶留接到青州赈灾的差事也是诚惶诚恐,救灾一事牵扯甚广,早一刻到达就有可能少一个无辜的灾民受冻饿之苦。当即押送户部调拨的五十万两白银上路。

    有了永安九年江州赈灾银被劫的前车之鉴。这一次押送银两上路,兵部调派了八百兵将随江扶留一同前往,确保赈灾银两一路万无一失。

    赈灾车队一路奔波劳顿多在野外扎营,经过鹿角镇的时候,大家伙儿都想在此处歇息休整一番。住宿定然是不能待在镇子上了,一来镇子上人多眼杂,不利于赈灾银的安全。二来上千人的队伍,镇子上也没有一家客栈能够容纳的下如此多的人。但队伍里的士兵们都想找个地方吃口热乎的饭菜,少年长生家新修整的客栈也就成了不二之选。

    长生的老爹第一次接到如此大的生意,看到全副盔甲的士兵还是心里发怵,害怕遇到了兵匪,挡在自家的鸡鸭圈前不肯挪动一步,生怕这群兵将们将自己的家产给薅走。

    江扶留上前宽慰一番,并提前预付了吃饭的定金,老头才放下戒心。

    于是整个队伍又看到了少年长生百发百中的投石手法,圈里的几十只鸡鸭全都在长生丢出的石头下毙命。

    就连队伍里常年搭弓射箭的老手都叹为观止,啧啧称奇。

    长生一如既往的沉默寡言,只是盯着队伍里身穿金甲的兵将头领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直勾勾的眼神看的这位四品武将心里直发毛。

    “呔,你小子好生无礼,你这般瞅着本将军作甚?难不成本将军脸上贴了金子不成?”

    少年长生被这一声呵斥也是惊了一跳,低下头盘弄着手里的石子。

    可不一会儿,他的眼睛又一动不动的停在了那位将军身上。

    将军终于忍耐不住,抽出佩剑指着长生怒骂:“你当老子是那是黄花大闺女呢,再这般瞅着老子,老子便劈了你。”

    说完便让手下兵卒绑了长生。

    被人这般瞅着确实影响心情。

    长生的老爹吓得慌忙放下手里的鸡鸭从厨房跑出来,摁着长生的脑袋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讨饶。

    坐在一旁的江扶留似乎看出了端倪,走过来打了个圆场,那名武将才气哼哼的让手下将绳子松绑。

    江扶留顺着少年长生的眼光望去,发现长生的注意力分明在将军身上穿的铠甲上。

    江扶留笑着邀请长生坐下。少年拌了拌嘴,还是选择站着也不说话。

    江扶留也不勉强。

    “你叫什么名字?”

    长生看了江扶留好一阵子,开口道:“陈长生。”

    江扶留看了看陈长生又将目光转向将军身上。

    “喜欢那身铠甲?”

    陈长生的脸上总算出现一丝生动的笑意。

    重重的点了点头。

    江扶留神色了然,对少年认真的说:“你知道那身铠甲代表什么?”

    少年陈长生神色茫然,似乎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想过,所以也就不知如何回答。

    江扶留道:“那身铠甲是勇武,是责任,是担当。穿在身上就代表了身负保家卫国的,惩奸除蠹的重任。”

    少年目光闪烁,可随即又看着将军身上那身铠甲,目光坚定不移。

    离开鹿角镇的时候,江扶留的队伍里多了一个手握石子的少年。

    陈老汉看着儿子跟随队伍离开的身影,身形一下子佝偻了很多,回头看了看翻新的二层客栈,叹了口气,忽然忍不住哭泣起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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