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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初次面对【作家】不知所措的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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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元历前106年,亚美利亚大陆南方。

    利维坦王国立于大地。

    为了增强号召力,并且得到足够的劳工建设王国,雷德·金开始积极和赛吉雅人、亚利桑人通婚。

    他们掠夺了整个玛索文明的财富,即便是脑袋不好使的赛吉雅人也清楚,跟着克裔有肉吃,还有好玩的。

    利维坦王国的首都定在亚美利亚大陆东南部沿海地区的索克齐思特——这个名字太长,被雷德改为达尔郡(city of deal)。

    王宫暂时建立在玛索文明的白色金字塔王宫中,距离达尔郡中心十五公里远,雷德将其改名为铂金宫,因为他的头发是铂金宫的,不过私下里,大家都喜欢叫白宫。

    雷德按照贵族制度,对手下进行赏赐封爵,所有克裔都成为了有着自己船港、庄园的地主,在这个时代,雷德直接带来了文艺复兴期间的骑士领主制度,让克裔作为最纯粹的战争骑士,向他一人效忠。

    爱德华被任命为宰相,毕竟识字的人真不多,他们还需要更多的知识分子和工匠。

    不过在那之前,他们首先要做的,是把血淋淋的街道、城市、巷口,全部清扫干净,不然到处都是玛索的尸体,迟早要闹瘟疫。

    虽然雷德给予了克裔荣耀和财富,但真正让他们死心塌地臣服于雷德的,是他的实力。

    雷德·金坐在玛索股海堆砌的王座上,他把玩着女王的下颌酒樽。

    现在的他,身高二百八十九公尺,巨剑搭在他膝盖上,和单手剑没有什么区别。

    杀戮了大量的玛姬神拥者后,烙印已经汲取了对方的神力,他体内近百分之七十的血液都被神化,皮肤隐隐浮现出和圣骸骑士相似的瓷质感。

    神族一大特征,便是瓷质的肌肤,血肉自成铠甲。凡人的刀剑已经无法刺破他的皮肤,即便是兽人大弓,打在他身上连白痕都留不下来。

    至于他屠戮了多少玛索?记不清楚了,除了活埋坑杀,引河水倒灌城池淹没的七八万,亲手杀掉的……三万八?

    没那么多,但三万还是有的。

    颚切宝剑浸透了鲜血,彻底变得漆黑无光,浓厚的鲜血味儿怎么也散不掉。

    “到了这一步,我的肉体力量,至少是力量型职业者的重锻二次,按说,已经可以去挑战玛姬了,但这样不太稳妥,神具有神性,不可被凡物杀死,必须得想些办法。”

    雷德·金敲着王座的扶手,开始计划下一步的战斗:

    “我已经消灭了整个玛索文明,玛姬肯定会对我实施报复。”

    “比起来等到玛姬派来大军侵袭我,把王国的基业毁于一旦,在废墟上重建,不如我带点精兵,前去新海纳斯挑战玛姬更为妥当。”

    比起来在这椅子上坐着,雷德·金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亲自去劫掠夺走宝物。

    “不过,我的生命还有五条,选拔战士也需要一点时间。”

    雷德看向金字塔外的山脉,那一座座扬起锋芒,棱角峥嵘的群山,彷佛是巨龙伸出的利爪。

    “恐龙人如今也在我的麾下,其中不少人还都目击过大地龙人现身。”

    “已经是时候去狩猎龙人……完成我的实验。”

    他派出人去搜集情报,自己则在铂金宫和爱德华等人商量如何将自己的意志传递到亚美利亚每一寸土地,包括地图测绘等任务,都必须提上日程。

    爱德华脑子不差,反正比其他克裔好得多,最关键是他和雷德关系最铁,他提议一边重用赛吉雅人,一边努力将克裔和赛吉雅人、亚利桑人结合,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

    “依我看来,赛吉雅人比我们强壮,亚利桑人比我们更聪明,最关键是,与赛吉雅人结合诞下的后裔,只需要三年就能够比成人更高更壮,我们最需要军队,更多的军队。”

    爱德华的建议正中雷德下怀,倒不如说俩人的思维比较像。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确实可以去考虑迎娶几位妻子,诞下不同的子嗣,看看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雷德对于生殖欲望不高,但是他对于实验很感兴趣。

    他某种程度上,如今也可以称之为神裔,趁着繁育能力还没有遗弃掉,他也想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很强大的子嗣。

    在现实中,雷德就很喜欢做活体实验,可能是受【植物学家】的影响,雷德很喜欢自己掌控生命的进程。

    爱德华趁机也提了几个合适人选,首先是海精灵尹欧娜,对方虽然因为自己的杀戮感到不适,但是如今已经杀光了,对于长生种来说,很快就会忘掉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其次则是赛吉雅几个聚落不同的恐龙人女子,也是有几个很是美丽健康的、地位颇高的女猎手的。

    亚利桑人不是很愿意外嫁,如今雷德手下也只有一位亚利桑人和克裔的混血婴孩。

    不过爱德华留了个心眼,他建议雷德最好还是娶一位地位能够与自己匹配的女子为妻,比如说领主之女、大型部落的主母这些。

    雷德对此兴致缺缺,作为神拥者,他的寿命绝对不会短,爱德华跟他唠叨的时候,雷德的注意力一直放在玛索女王的遗物上。

    玛索有着很强的施法能力,灵感普遍强于凡人,他们能够轻松利用灵感去操控、干涉现实,比如制造烟雾、释放闪电、增幅体能、点燃物质、净化水源还有一些占卜能力。

    雷德·金本人没有施法才能,他打算等以后成为职业者再了解。

    雷德正在思索时,一位侍卫走到王座前,单膝跪地,向他报告:

    “王,城里来了个怪人。他听说您在此建立了王国,非要嚷嚷着拜见您不可——”

    “恕我直言,这可不能叫拜见。我愿意称之为‘取材’。”

    一个高亢嘹亮的声音响起,将侍卫的话语打断,紧接着,爱德华和雷德便把目光自然落在了前方。

    “来者何人?”爱德华严声问道。

    “谢谢,我不是人。”

    软鹿皮的靴子踏过金字塔的阶梯,一个穿着散漫长袍,灰发灰眼的青年男子来到铂金宫前,他看向雷德,立刻眼前一亮,从腋下取出一只笔记本,快速地记录下来:

    他身高十尺如凋塑,

    目光如火如灼,

    王者,便是坐在亡者的嵴梁上。

    他弹指轻叩宝剑,

    今晚月色殷红。

    “很好,很好!”

    男子快活地拍着手,他这时才来到雷德面前,人们这才注意到,他是个盲人。

    他背手抚胸,微微低头行礼,笑吟吟道:

    “人之子,也称王,天下异族心慌慌,骷髅椅,剑血洗,谁人不识大皇帝。”

    雷德抬眼看向这位青年,嘴角挑起笑容。

    “你是一位【作家】。”他说道。

    “如您所想,国王陛下。”

    灰发青年一抬手,随口说道:

    “我是隐秘议会的【作家】议员,瑞特·来博理(writer library)。几天前,我听闻这新大陆上有一群金发碧眼的人族建立了国度,令我极为惊讶,要知道,睡也不会想到人类能够和兽人一样聪明、智慧、联合起来建成国家。”

    “欢迎来到利维坦王国。”

    雷德说:

    “那么,【作家】,或者议员?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呢?”

    “取材,陛下。”瑞特兴致勃勃地说道:“或者说,你可以允许我记录下来你的故事吗?”

    “如果占用的时间不久,那我不会介意。”雷德澹澹说道。

    “不会太久。”瑞特敲了敲笔尖。

    雷德这才注意到,对方手中的笔分明是一根来自于工业时代的钢笔。

    他立刻给爱德华等人使眼色,压低声音道:

    “捂住嘴!不要呼吸!”

    “别紧张,陛下。”

    瑞特观察到雷德的小动作,笑呵呵道:

    “我只想观察你一千年而已,或者说……我已经观察了一千年了。”

    他灰色的眼眸中倒映着雷德面无表情的脸庞,趁雷德发火杀掉他之前,瑞特一耸肩,笑呵呵地道:

    “你知道来尔·斯温德勒吗?”

    雷德一怔,默不吭声,只是盯着对方。

    “我这里有他的故事,严格意义上说,他的故事和你的一样。”

    瑞特翻过笔记本,彷佛翻阅了无数页,才找到那篇文章,在雷德的示意下,周围侍卫不敢轻举妄动,而是静静呆在原地。

    “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发行作品】了!”

    雷德一怔,下一刻,他的身躯被从世界中剥离,当他回过神来时,自己已经置身于1174年的海纳斯街头。

    他一抬头,便看到了那个琥珀眼睛,面容俊美的青年。

    “来尔·斯温德勒,法利西亚人种,有四分之一的阿尔金血统,1174年的时候刚满26岁,是一个【诈骗犯】。”

    瑞特像是画外音一样,声情并茂地朗诵着:

    “来尔·斯温德勒何许人也,出身不详,父母不详,只知道他早年混迹街头,意外成为职业者后,便靠能力兴风作浪,诈骗成性,但在遇到【白骑士】亚默·奈特后,似乎被对方的性格和理念打动,决定加入教会,安安心心度日。”

    “读者朋友们,对于隐秘,也许你们并不清楚一件事。”

    “什么人能成为什么职业,是早已注定的。这和性格、经历都有关系,一个性格懒惰而粗心的人,他必定不会成为【治安官】和【警察】,如果他被隐秘认可了,那么他也只会成为【赌徒】或是【贤者】。”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来尔·斯温德勒,他生来就是个喜爱‘戏弄’的天生骗子。这也正是【诈骗犯】或者说【欺诈师】的品质。”

    “了解到这一点,你们应该很清楚了——对于来尔·斯温德勒来说,什么被亚默·奈特感化只不过是扯澹罢了。他只是披着教会的皮,好继续做私单,而且能够以官方名义更方便地清扫后事。”

    【作家】话锋一转:

    “那么,我们的【收藏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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