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上进
正在擦桌子的陈星凌闻言停下手中的动作,挑眉笑了笑。
“别担心,家里的钱够用。我爸妈平时近海吃海,攒下不少钱。这次我回来,他们偷偷塞给我好多钱。你是自家人就别跟嫂子客气,我可从来没把你当外人。”
顾异不好意思笑了笑,低声:“我知道……只是天天吃肉还是太破费了。”
以前他以为嫂子娘家的条件应该非常差,不然老母亲不会整天把“嫌弃”两个字挂在脑门上。
直到自己亲眼见他们住的宽敞自建房,家家户户有船,甚至还有手扶拖拉机,才明白嫂子的娘家其实很富裕。
但富裕归富裕,大手大脚花钱还是很不好。据他所知,嫂子以前也节俭得很,从不会像这些日子这般顿顿买肉吃。
他猜想嫂子是为了招待自己,加上现在没老母亲拦着自由了些,所以才会突然变得大手大脚起来。
陈星凌听明白了,点点头:“行,我知道了。”
她有超市空间里的亿万物资,吃喝住行样样包揽,用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没问题,何愁没几口肉吃。
但跟夏虫不可以语冰,此时的顾异几天能吃一回肉,十天半月能吃一次鸡蛋就能满足得不行,她这天天大鱼大肉弄上桌,难怪他会接受不来。
她的生活方式她会自行选择,顾异只是暂时住这里而已,应卯一下就行,不必解释太多。
接下来几天,她一大早就出门上学,中午下课就匆匆跑回来,接了儿子吃午饭午休。下午送儿子上学,她就匆匆跑回学校。
下午四点半放学,还得火燎火急往回赶,争取在五点左右接到儿子,然后回家做饭吃晚餐。
直到周六早上提前放学,她才不必急赶慢赶回去,而是一边教着贾霜花简单英语口语,一边慢慢往回走。
贾霜花感激不已,亲热牵住陈星凌的手。
“凌凌,幸好有你帮我,不然单靠老师念两三遍我哪里记得住那么多呀!英语对我来讲简直就是魔障,我不想认得它,它也不认得我!”
陈星凌轻笑:“别急,慢慢认慢慢记。”
“哎~~”贾霜花苦笑:“只剩五个来月了,想想我就觉得害怕。”
陈星凌忍不住问:“你想考哪个学校?分数高不?”
贾霜花嘟嘴答:“我爸妈希望我考最近的渝城大学,都不希望我去太远,还说如果读书去得远,以后指定就远嫁不回来了。可是渝城大学的分数好高哦!”
“努力努力吧。”陈星凌鼓励道:“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总得试试呀!”
贾霜花嘻嘻笑着点头,问:“凌凌,下周中午你留在学校吃饭不?我看你每天这样子跑来跑去很辛苦哎!”
崇文中学有一个小食堂,但只负责一些老师的伙食,并不提供饭菜给学生。
不过食堂有两个大锅能帮学生蒸热饭菜。路程远的学生们可以在家里把饭菜准备好,在餐具上做自己认得的记号。早上交给食堂大妈,午休前大妈会帮忙蒸热然后挑过来分发。
陈星凌摇头:“暂时还不行。得等我爱人出差回来,他能帮忙接送幼儿园的儿子,我才能放心带饭在食堂吃。”
贾霜花娇羞笑了,低声:“我跟我爸妈说起你,他们都称赞你是一个很上进很努力的女孩子。他们说,乡下女孩子好些都没受过教育,大多数连脱盲证都拿不到。你都已经嫁人了,爱人是船厂的员工,生活上应该没问题。可你没待在家里带孩子干家务让你爱人养你,都已经是几岁孩子的妈了,仍想要读书考大学,肯定是一个很上进的人。他们还让我必须跟你学习呢。”
“人嘛~~”陈星凌笑道:“不能浑浑噩噩得过且过,总得有所追求,不然人生会失去很多意义,也会错失很多机会。”
“嗯嗯。”贾霜花赞许点头:“我突然觉得我重新回学校读书蛮正确的。粮食局门市部是一个很稳定的单位,可我不想一辈子都待在那里。不试试其他的,一辈子就一个活法,那得多闷呀!”
前方有人踩自行车进巷子,两人连忙侧身避让。
贾霜花似乎想起什么,欢喜笑道:“我妈让我表哥明天来家里教我骑自行车,还说表哥要找一根竹竿过来,打算绑在自行车的后座,这样我就不会总摔倒,也不用怕受伤浑身痛。对了,凌凌你会骑自行车不?”
“会。”陈星凌脱口答:“以前学过,是我几个哥哥扶着车后座陪我学的。”
十几年前几个哥哥都还没成家,赚钱攒钱一块儿存钱。
后来,他们向回渔村探亲的一位老华侨买下一辆半新半旧的自行车。都是乡里乡亲,老华侨只收了六十块钱,并没有多要。
那辆车成了家里的宝贝,几兄弟妹整天围着自行车转。少年郎学东西快,打小在海里博浪长大的人,一个个都不怕痛不怕摔,不用几天就全都学会了。
当时她年纪最小,脚底压根勾不到自行车的踏板。
经过多番尝试,总算寻到了诀窍,一只踏板踩下去,然后用脚尖勾起另一只,随后再踩下去,依次轮流勾,用力踩,小屁股在自行车上扭来扭去。○
在几个哥哥帮扶下,她费了好些天掌控了厚重自行车的平衡,也终于学会了。
可惜后来那自行车不小心在船上歪倒坠入海,捞也捞不上来,成了他们兄弟妹几人的一个小遗憾。
到了船厂大门口,陈星凌跟同桌道别,然后往临江一楼走。
离放学还有半个多小时,她打算先回家待一会儿并准备午饭,中午带儿子上楼吃,舍不得总让他吃食堂的大锅饭菜。
不料她还没到楼下,便看到自家三哥和顾异坐在树下唠嗑,连忙惊喜奔上前。
“三哥!三哥!”
陈丙星将手中的卷烟扔掉,笑呵呵解释:“今天早上我载鱼进城,爸妈特意叮嘱我得过来接你们。今天下午没课,明天也没,对吧?爸妈心里头记得清清楚楚,天天数着日子等着呢!”
陈星凌心里暖暖的,笑道:“我正打算吃饱就带小虎子回去。”
“这不来接你们了吗?”陈丙星指着一旁的顾异解释:“我将鱼虾甩给菜市场的收购领导,马上就开过来找你们。还没到厂门口,就瞧见顾异在街边闲晃,连忙拉着他上拖拉机。”
顾异有些窘,支吾解释:“大哥还没回来……我工作也还没着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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