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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7章 垃圾堆里找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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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丁当很是古怪,屋里很热,她额头都出汗了,可外面的羽绒服还不脱掉,我走上前去,一把抓住她,手开始脱她的羽绒服。

    她吓了一跳,说道:“你你要干嘛?”

    她一拳砸在了我的腹部,但力道却是软绵绵的,我说道:“别动。”

    羽绒服拉开了,她里面只穿了一件抹胸,但她的腹部和胳膊上都是淤青,她别过了脸,我的手轻轻地碰了上去,说道:“怎么回事儿?”

    她去拿羽绒服,我抓住了她的双肩,看着她,她说道:“没事儿,就是失手了。”

    “你丁当能失手?贼王的本事你早就学了个七七八八。”

    “谁都有失手的时候。我摸一个包儿,被人抓住了。”我好像明白了,她是饿得手脚无力,这丫头

    我深吸一口气,说道:“我知道了,你洗个澡,我还有点事儿,我晚点来找你。你衣服穿s,裤子穿多大?”

    “啊?不用。”我上前一把解开了她的腰带,抓在了手里,出了门,我去了服装店,给她买了三套衣服,接着取了五万块。

    等我返回的时候,发现她已经睡着了,她睡得像个孩子,她的腿露在外面,小腿上也有淤青,我在医馆要了淤青散,一点点地抹在了她的腿上。

    就这样,她还没醒,晚上十一点,我看到她翻身,我便出门买了夜宵,回来的时候,她已经醒来了,我推门进来的时候,她正躲在被窝里,我发现我给她买的衣服,她已经动过了。

    我说道:“起来吃饭吧,今晚可能会很忙。”

    她说道:“哦!我看到了你带了淤青散,我背上擦不到,可以帮忙吗?”

    我哦了一声,一转身,吓了一跳,她光洁的背部露着,整个人包在了被子里,但我的眉头皱了起来,她的背上三块淤青,有些触目惊心。

    我上前,将淤青散一点点地擦上去,擦过的地方她都会抽一下,我知道那很痛。

    擦好,我去卫生间抽烟,让她穿衣服,半晌儿,我说道:“钱不够了,给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笑了笑,说道:“谢谢。”

    我们吃了饭,此时,已经是午夜两点,我正要去叫门,丁当却说道:“我来吧。”

    说着,她将外套拿在手里,将我买的阔领毛衣拉下了一半,露出了香肩,轻轻地敲了敲门,没人理会,她从兜里摸出了一张芯片卡,只是一拍,对面的门便打开了,我以为她能展示什么厉害的操作,没想到开门这么简单粗暴。

    我急忙打开门,跟了过去,她却拦住了我,说道:“看地上,有痕印。”

    我低头看去,却是什么都没发现,丁当说道:“这酒店的地毯只有这一片是一瞬倒的,下面可以放几只死去的地板虫,你一脚踩上去,便把地板虫踩碎了,后面来的人就会发现。”

    “好家伙,还有这么狠的招数吗?那服务员打扫房间呢?”我问道。

    丁当说道:“这间屋引起我怀疑的就是这点,开房的人说无需打扫。”

    我迈了一大步,进了屋里,屋里很乱,泡面的盒子,吃完的水果皮,丢的浴巾,还有一些不要的衣服,总之,你能想象到的垃圾,里面都有。

    窗帘始终关着,我们也没有开灯,就用手机背灯看着。

    丁当说道:“这里至少有三个人先后住过。”

    “哦?你这都能看出来?”

    “是的!最先住在这里的人很邋遢,弄了一堆的垃圾,第二个住进来的人稍微收拾了一下,将垃圾全部堆在了垃圾桶旁边,垃圾桶堆不下了,也算可以住人,第三个人更邋遢,将这里弄得一团糟。当然,或许是两个人一起住。”

    我吸吸鼻子,说道:“这里面味道这么大,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嗯!你看垃圾桶,其余的地方,我来。”丁当说着,见我没动,说道,“我这新衣服,刚洗完澡,嘻嘻。”

    我无奈,蹲在一堆垃圾桶里翻了起来,很快,我翻出了一些黄土,还有装在饮料瓶子里的清水,以及一个丢弃的毛刷子,还有几个字画的卷轴,字画看来被人取走了。

    其中有一个人特别喜欢吃烤肉,就烤肉袋子有十几个之多,还有可乐和啤酒。还有一个特别喜欢吃抓饭,装抓饭的餐盒也是七八个。我可以确定不是同一个人,爱吃烤肉喝可乐的,这人比较粗线条,包着烤肉的馕边上的袋子都被咬破了,他不太喜欢吃肥肉,全部丢进了可乐的瓶子里。

    另外爱吃抓饭的人就很有规矩,他吃完会将筷子折断,塞进餐盒中,再仔细打包落在角落。

    再没有更多的发现了,我站起身,丁当说道:“我看完了,我这里有发现。他们进行了文物清理。”

    “嗯!和我的判断一样,我在一个袋子里发现了铜锈和沙土。这人比较有规矩,他爱吃抓饭。”我说道。

    “他是左撇子,这人来了不少次,你看,他在电视机旁边工作,上面这一块还有污渍,这边却很干净,说明他带着一块清洁布垫在了桌子上,这么仔细的人,见不得乱,他百洁布上面的地方没有清理,说明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身上的皮屑留在这屋里。”丁当继续说道,“吃的什么抓饭?”

    “羊腿抓饭。有完整的羊骨头。”我说道。

    “嗯?吃了几份?”我愣住了,她怎么在乎这个情况?

    我说道:“七八份,这人习惯吃完了抓饭,将筷子折断,丢在饭盒里。”

    “天呐,这人是西境人。要知道甘地人不可能每次来这里只吃抓饭,你看到没?在卫生间的垃圾桶里有大盘鸡的、椒麻鸡的、马肠子的,这些都是西境的名小吃,他们吃完,筷子都胡乱丢进袋子里。”

    “对呀!”我一拍脑袋,说道,“甘地人连续吃抓饭会不消化的,而且一般都吃不完,这人吃得很干净,只有西境人长年累月吃抓饭才能做到。你的意思是这个西境人就是专门来帮助甘地人清理文物的?”

    “嗯!是的。这样的叛徒就该被鬼门抓了弄死在戈壁。”

    这简直是一个意外的收获,这个清理文物的西境人和江湖叛徒又是不是一个人呢?我感觉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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