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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主要想给迷茫的人传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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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先生请留步。”绍惠郡主脚步轻盈地追出两步。

    殷歌停了下来,扭头看去,道:“郡主还有何事吩咐?”

    绍惠郡主腼腆着脸,说道:“殷先生有诗才,令绍惠好生钦佩,改日绍惠想请殷先生教我作诗。”

    长腿富婆的什么不重要,主要是我喜欢当老师……殷歌看绍惠郡主隐藏在长裙下的大长腿一眼,随即温声说道:“郡主姐姐言重了,长歌必定倾囊相授!长歌,先告辞了!”

    他与富贵公子哥擦肩而过,离开了平阴府。

    富贵公子哥看了殷歌一眼,眼中闪过一丝阴冷,随即朝着绍惠郡主走去,微笑道:“郡主,我在临江楼备了宴席,请了名伶唱戏,想请你到临江楼听戏……”

    绍惠郡主冷淡道:“不必了!本宫近日没有心情听戏。”

    她顿了顿,冷冷道:“还有,高公子,这里是平阴府,不是江州!不是你想闯就闯的地方,如有下次,别怪本宫翻脸!”

    她轻轻一挥手,一股劲风席卷而出,右侧假山畔的竹子簌簌震动,竹叶飘落。

    富贵公子哥脸上露出一丝愠怒和惊骇。

    富贵公子哥身后一个灰衣老仆抬起头,脸上露出惊憾之色,果然,绍惠不仅是郡主,还拥有一身炼气化神的修为,绝非表面上的花瓶!

    富贵公子哥随即便以笑容掩饰,说道:“是我冒犯了,还望郡主恕罪……”

    “本宫倦了,回房打坐,侍剑,替我送客。”绍惠郡主冷冷下了逐客令。

    ……

    富贵公子哥走出平阴府,脸上便彻底阴沉了下来,双眼充满怒火,神情如欲噬人,咬牙切齿道:“这个婊-子!从来还没有人敢这么拒绝本少爷!阿福,你有没有办法把她给我弄来,我要……”

    身边的老仆阿福面露惊骇之色,说道:“少主,绍惠可非普通女子,她乃是平阴王之女,又是道家的人,万万不可乱来啊!”

    虽说自家少主的父亲乃是江州布政使,二品大官,妥妥的封疆大吏,但要是自家少主吃了熊心豹子胆,真的敢对一个郡主出手,那绝对凉凉了。

    富贵公子哥吐出一口气,冷静下来后也知道不能真的令人掳走郡主。

    平日里他怎么强抢民女,草菅人命都没事,反正普通老百姓威逼利诱就能让他们住口,遇上不服气的,那就直接让他们永远住口。

    虽说大商王爷一抓一大把,平阴王是个闲散王爷,但王爷终究是王爷。

    何况绍惠郡主还是国师的徒弟。

    锦衣公子哥重重地哼了一声:“去查查那个书生是谁!若无官身,将其废了,留一口气即可。”

    他未必会觉得殷歌是他的情敌,只是……

    他去见绍惠郡主却碰了一个冷钉子。

    而殷歌离开,绍惠郡主甚至起身相送。

    这个气,自然发在殷歌身上。

    阿福躬身道:“是。”

    ……

    玫城的天气变得比女人的脸还快,上一秒还倾盆大雨,下一秒便云开见日。

    雨后黄昏,落日微曛,清凉的空气便如奈子般令人神清目爽,行走在街上另有一番感受。

    殷歌悠悠朝客栈方向走去,心情舒畅。

    没想到禇云眠居然把《道德经》的内容分享给了绍惠郡主,不过这样也好,今天自己就在绍惠那里刷了一波好感度。

    至于无偿将《道德经》第一章送给郡主,呵呵,没听说过不用钱的才是最贵的吗?

    但想起那一千两,殷歌还是一阵肉痛。

    “一千两黄金啊,换成白银一万两,别说玫城了,就算去中京,也能在内城买处三进的宅子了!绍惠真是一个大富婆啊!而且胸比禇云眠大得多了……”

    “绍惠要我教她作诗,身为郡主应该早就对这些平仄韵部了如指掌了,她的目的应该还是《道德经》……这《道德经》是个宝藏,不能随便给出,而且我总有种预感,一旦我真的把《道德经》完整的默写出来,一定会产生极大的反应……”

    “教诗,是个刷好感度的机会……其实郡主不郡主无所谓,主要是我想给迷茫的人传授知识,我看绍惠郡主就很迷茫……”殷歌心里如是道。藲夿尛裞網

    思索间,已经到了客栈。

    客栈前,传来了客商和客栈老板的对话。

    “什么?客满了?整个玫城的客店都找过了,今日要到哪里去住啊!”一个客商愁眉苦脸道。

    “倒是有个地方可以让你们歇息,只是怕你们不满意。”客栈老板思索了一下道。

    客商喜出望外:“有个地方便行了,哪敢要求太多,若没地方住,今晚我们四人真的要睡大路上了。”

    老板说道:“我的儿媳妇昨晚刚刚跳井自杀,如今便停尸柴房,若是不怕,可到柴房休息一晚。”

    客商四人互视一眼,为首的老汉咬了咬牙,说道:“我们疲惫得很,休息一晚就走人。”

    当即客栈老板点了点头,带着四个商贩朝着后院走去。

    殷歌眼睛一缩,后院柴房中的女尸似乎尸变了,这四个人要去送死吗?

    方甫踏出一步,想要拦住四个商人,殷歌就见到又有三个人进入客栈,随即进入二楼的房间。

    三人皆是一身黑色劲装,腰间一边悬着铜锣、梆子等打更的工具,另一边则是悬着刀。

    “镇魔使……”殷歌收住脚步,眼睛微微一眯,“这三个人穿的衣服都是镇魔司的衣服,中间那个穿的是紫袍……也是千户吗?”

    “镇魔司到了这里,应该就是为了那具女尸,毕竟这里是玫城,不是清河县这种小地方……”

    殷歌当即回到自己的房间,先整理了带来的东西,看着包裹中剩余的九十七两银子,殷歌眉头一皱,明天得去钱庄换成银票,整天揣着六斤多的银子出门也太傻逼了!

    吃完晚饭,殷歌并没有出门,而是在床上打坐休息。

    大商朝并没有夜生活,娱乐活动比不上前世,书生们的娱乐方式更多是勾栏听曲,青楼吹萧。

    殷歌并不是自诩清高不去勾栏不混青楼,而是人生地不熟,没有熟人不认识路。

    打坐到半夜,他昏昏沉沉即将入睡的时候,却忽地察觉房门外传来了一声异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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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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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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