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诗出惊四座
平阴府。
绍惠郡主的闺房。
少女坐在窗边,手中捧着一本《商律》,缓缓地翻看着,忽地抬头望着窗外,轻声道:“八月了,今儿便是乡试开始的时间吧?”
身后一个青衣婢女说道:“是啊小姐,秋闱开始了。不知道今年又有多少人会中举人。”
绍惠郡主将《商律》放到桌案上,微微沉吟,说道:“不知那个殷长歌有没有前来考试,嗯,他是清河县人,应当到玫城来应试。”
“殷长歌?”婢女好奇问:“小姐,那是谁呀?”
绍惠郡主摇了摇头,并没有直接回答,说道:“禇云眠回中京了吗?”
婢女说道:“据我打听到,禇圣女已经返回中京多日了……”
绍惠郡主站起身来,思索了一下说道:“侍剑,替我留意殷长歌这个人。”
“是,小姐。”婢女侍剑抬起头,“对了小姐,那个高公子又送礼物来了,想请你赴玫城花会。”
绍惠郡主纤眉微蹙,说道:“不去!把礼物都退回去吧!”
“好吧小姐。”
侍剑吐了吐舌头,那位高公子自从上个月邂逅自家郡主后,便一直死缠烂打,各种礼物变着花样送。
可惜的是,自家郡主最讨厌这些跋扈子弟了。
……
一天的时光匆匆流逝。
第一日的考试已经结束。
殷歌早早交完卷,取出干粮填饱了肚子,便将案板拼成床,躺到床上睡觉,耐心等待下一场考试的到来。
“第一场的考试我发挥得不错,应该能考到一个不错的成绩,能不能中举就要看后面两场考试了。”
“不知道嫂嫂现在在干嘛?”
殷歌望着头顶纵横交错的横梁,忽然想起了嫂嫂。
清河县中,嫂嫂侧躺在床上,幽幽地吐出一口气。
“叔叔此刻应当考完了第一场考试吧?还要考两天才会回来。”
想到殷歌,嫂嫂尖俏的脸露出些许的笑意。
秋闱井然有序地进行着,省城的衙役每天都会进行巡逻,维护考场的秩序,倒也没有别的事情发生。
第二天的考试是时政论述。
殷歌拿到卷子后,稍一思索,便疾笔答题。
这是政治题,比第一次考试难上不少,但对于殷歌而言,难度仍然不算大。
不到半天的功夫,殷歌就写完了卷子,将其交了上去。
时间很快就来到了第三天。
第三天的考试是诗词,大商诗坛虽然已经衰落,但诗词却依旧没有被踢出考试内容。
“卷子来了,可以开始考试了!”门外号兵的声音传来,随即卷子便从门上的窗口塞了进来。
殷歌接过卷子,放在桌案上,借着油灯的光芒看向试题。
题目是《商颂》中的一句“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要求是五言八韵诗。
殷歌盯着题目,寒窗苦读十年的他立马就看出了核心所在。
这是要求写一首关于送别的诗。
送别的诗并不难写,难的是写好。
按照科场考试规矩,诗中不仅需要有起承转合,对仗也要工整,题意也要点明,再加上五言八韵的限制,因此很难出现佳作。
毕竟很多诗都是即兴而发,而科场考试却规定了时间,规定了题材,甚至规定了字数,局限如此之大,又怎能出现佳作?
“要是别的诗我未必能记得,但送别的诗太多了,五言八韵……等等,有了!”
殷歌大脑迅速转动了起来,很快就锁定了一首诗作。
“虽然我自己也能写,但写出来也未必算得上佳作,刚好那一首诗正好适合。”
想到那首诗,殷歌忍不住心情激动,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如果写出那首名扬千古的送别诗,除非主考官徇私舞弊,又或者主考官不懂诗词,否则九成能够竞逐解元!
这不是殷歌自大,而是殷歌知道那首送别诗的水平有多高。
高到足以名扬千古的那种。
“我在卷子上写出那首诗,应该不会触发天地感应吧?上次试过了一次,应该不会,而且那首诗也并非斩魔除妖的诗,应该不会对我的身体造成影响……”
“为了考上举人,当个文抄公其实也不磕碜。反正这个世界又没有那些诗人。”
殷歌提笔蘸墨,展开试纸,在脑海中重新过了一遍后,才缓缓下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书写了起来。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写完之后,殷歌反复浏览,脸上露出微笑,没有引用典故,通俗易懂,即便是小孩子也看得懂,然而却是这样一首诗,足以引起无数骚人墨客拍案叫绝!
再次提笔,写上题目。
《赋得古原草送别》
……
本次秋闱的正副主考官是朝廷选派下来的,一个是文渊阁大学士徐云,一个是翰林院编修李惟,还有一个是英武殿大学士张桂芳。
考官们会提前进入贡院,然后进入后堂内帘处,并由监试官进行封门。
在这期间,阅卷官(又称为内帘官)除了批阅试卷外不能做其他事情。
后堂处,阅卷官们一边阅卷一边口吐芬芳。
“写的是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
“这玩意儿也能叫诗?连韵也没能押上,这届的学生都是一群什么玩意。”
“这个更过分了,跑题跑成这样,到底是写送别还是写草?”
“草草草,春来长几堆。夏天更旺盛,秋天变成灰……我呸,写的什么玩意!”
“气得老夫都想吐血!”
考官们批阅得连连叹气,却也习以为常。
因为大商皇帝罢黜百家而独尊道术,诗家不幸,诗坛没落,上百年来都不曾出过一首能够名扬天下的诗。
大学士张桂芳皱着眉批阅试卷,越看脸色越黑,对比前两日的试卷,第三日的试卷只能以“难以卒读”四个字来形容。
“唉,如今的学子,诗跑题严重便算了,还有几个连韵脚也押不上。”
大学士连连摇头,拿起下一份试卷,目光落在试卷上,神情微微一凝。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嗯,不错,首句点破题目,第二句写出了草的生命力。”○
大学士微微点头,目光继续往下移,陡然间目光一滞,紧接着便忍不住拍案而起。
“好,好!这首诗今日一出,必定重振诗坛!”
张大学士兴奋得难以自抑,身体竟然微微颤抖了起来。
“徐公,徐公,你快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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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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