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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回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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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回始作俑者

    幻梦书院这边打得热火朝天,第二书院第三书院甚至第一书院都掺绞进来了,可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也就是那个装作专家的魏宣科师弟,现在却悠然自得,居然还在喝咖啡!这个时候他当然要庆祝一下,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了,现在大师兄已经不用自己动手,也没多长时间可活了,这个时候不庆祝,还等到什么时候?他高兴的时候不太喜欢喝酒,而是喝咖啡,最高记录是一次喝了一百三十二斤咖啡,一个小时。

    其实严格说来这人也的确算得上是一个专家,在整个世界大陆,想要找到一个比他天资聪颖的,恐怕会很难,或者说独一份也未可知。可是他为什么到现在还是默默无闻呢?原因很简单,他涉猎的方面实在太多了,几乎所有的东西他都要尝试,并不满足某一方面,换句话说,如果他静下心来提升修为,恐怕就算是可怕的吸血魔王,也不是他的对手,这一点也不夸张,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他的生平事迹:

    在十三岁的时候,专家在一所中学念书,可是心思并没有放在学习上面,整天打架斗殴。刚开始他还是一个黄级武者,因为得罪了一个恶霸,所以在当天夜里拼命提升,一夜之间活生生到达了洪荒武者。只是一夜的时间,完成了许多人一辈子也不可能完成的,这样的人不说天才,还有谁能算得上天才?后来因为追求一个女孩,又改变了追求的方向,不再沉迷于提升修为,开始用功读书,所以……

    他不用功还好,倒数第一,可是他一认真,那可不得了,三天的时间,把所有中学知识,包括大学知识,完全掌握,就连学校公认的第一天才也甘拜下风。后来从学校下来,开始学习装潢,也就是室内装修。好像最多也就是一个星期吧,包括木工,水电工,瓦匠,以及一系列的手艺全部收入囊中,这份才识,只能说惊才绝艳。不过这个人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比较暴躁,目光太高,看不起任何人,心术有点不正。

    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秋高气爽,专家站在大树下思考着什么,这时候有一个小混混来招惹他,他二话不说,先是毒打一顿,然后一脚踹飞,还对小混混说:“你不要动,等下再动,不然我灭了你。”小混混一头雾水,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专家从身上的口袋里摸出一把钢尺,还有一根铅笔,另外还有一个本子,他从脚下开始量,量到小混混身边,然后记录下尺寸,开始用铅笔在小本本上计算,不知道计算什么?

    小混混的求知欲灰常强,忍不住问道:“你在干什么?”专家最近在研究物理方面受力与施力之间的联系,加上他是一个木工,随身携带钢尺铅笔已经成了习惯,所以他在做实验。一脚踹出五米,用时一秒,那么问题来了,用的力是多少牛顿呢?小混混知道他在做什么之后当场暴走,挥舞着短刀扑了上来,结果被专家从怀里掏出一瓶硫酸泼在脸上,然后是氢氧化钠,二氧化硫,等等等等,根本停不下来。

    小混混的家人来认领尸体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死者就是自己的孩子,也难怪,换做任何人也认不出来,因为现在只剩下了一件衣服。这样的天才,无论学什么,都是水到渠成,浑然天成,不过心术不正这一点,就足以取消他的所有优点。在几个师兄弟中,他修为最高,为人处事最为高明,魏宣科在他面前真的就像是个三岁孩提,可是顾同尘偏偏对大弟子垂青,对他一直是非常厌恶,所以长此以往,更加变态。

    专家对魏宣科的恨意并不是一天两天,从刚入门开始,就恨不得亲手杀了这个大师兄,不过顾同尘不是在那里玩蛇的,怎么会允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好几次险些得手,皆被发现,顾同尘最后将他逐出师门,落得个惨淡下场。现在顾同尘不知死活,专家得以大展身手,其实以前大可以当着师傅的面杀了师兄,可是世界大陆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尊师重道,如果违逆了这一点,你到哪里都举步维艰,寸步难行。

    可是非常奇怪,专家最近老是觉得心里不安,这倒不是惧怕什么,只是感觉良心有那么一点过不去。这可真是奇哉怪也,专家什么时候在意过这些?更何况是自己一直痛恨的大师兄?可是就是这么奇怪,他总是觉得对不住魏宣科,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好几次差点没忍住去找他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点柔软的地方,专家也不例外,只要是个人,总会知道什么叫做感动,当然,古老四知道不知道我就不知道了。

    以前自己也曾经遇到过不可解的难题,是魏宣科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才得以度过难关,自己这么做真的对吗?很快他就将这种可笑的想法抛之脑后,管他姓魏的死与不死?跟自己有关系么?他很放得开,放下思想的包袱后就出去及时行乐去了,至于行的是什么乐,那就见仁见智了。如果他知道在不久的将来自己的性命再一次被大师兄拯救,他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会不会依然这么我行我素呢?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在这里说一点题外话,从第四折蝙蝠黛拉开始,我就尝试着用成语作为标题,然后每一个成语用一回诠释着,因为我喜欢看成语大会,所以其中的成语大部分都被我记录在案,我把它们顺序打乱,然后随机排列,作为这一回的标题,然后用一个故事连上上一个故事,所以说这样写很辛苦,尤其是第六折开始,有时候写着写着就没有头绪了。不过我喜欢这种感觉,这是在挑战自己,我相信只要肯努力,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其实写小说就是这样,一部小说,最主要的就是把许许多多的人物,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许许多多的事情表达出来,尽管是虚构的,但能够表达清楚,那就足够了。先前写的一部,虽然自我感觉很好,不过语言方面比较呆板,现在我在尝试着用诙谐幽默的方法表达我想表达的,我在进步,将来还会进步,只有不断挑战自己,才会知道自己还是有着无穷无尽的智慧的,你们说呢?

    泗洪宝哥哥刘育保宿醉未醒随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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