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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处处是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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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前溪生火做饭,让甄有钱盯着火堆上的烤鱼,两人又做了一个简易的水车轱辘,只不过动力变成了甄有钱的手,要不停的翻转避免那条大青鱼受热不均烤焦掉。

    已经出门一年多的少年忙得不亦乐乎,虽然有时候还会想起小镇上的生活,暗自愣神,避免不了多了一份乡愁。

    虽然那里不是他真正的故乡。

    甄有钱开玩笑般说出那句话没有家的话,让丁前溪决定与之一起前行,虽然暂时不知道这样一个人跟着他有什么目的,但是同样是无家可归之人,那就够了。

    吃饭的时候,一条大青鱼几乎都被满嘴流油的甄有钱吃下肚去,能有这般食量的又怎么会是普通人?

    丁前溪没吭声,就当从来没看见那条连鱼骨都不剩的大青鱼。

    扒完了饭就独自到河边洗剑去了,洗完了剑就开始练剑,这是他每天都必做的一件事,以前还有个用短刀的姑娘一起陪着,那段日子过得真开心啊。

    少年练完了剑就要存气养气,人体大湖里蒸腾的雾气终于支撑不住重量,开始一滴滴的落雨,只不过还未形成规模,落下的水滴很快就被干涸的湖底吸收干净,春雨润物无声,少年养气不停。

    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的甄有钱,转头看了一眼那个体内聚云落雨的背影一眼,无聊地闭上眼睛,很快鼾声如雷。

    …

    …

    清雪山,白莲洞上宗。

    有一女子着嫣红衣裳,肩披白绒领,头挽发髻,两根银色的钗子挂着小灯笼,她面朝西北,修长的头发随风飘荡,就这样看着好一会才转身走向山间。

    山间有清溪流水,有飞悬的瀑布,此时正值冬季,枯了水的瀑布只有几缕还在细水长流,有些时候,有些事物就代表着一个人,女子移开目光,不再去看那山间瀑布,不然又该睹物思人了。

    任小梅有些想他爹了,山中修道无岁月,几十年上百年一晃而过,这才过了五六年而已,向来文静的姑娘此时更添忧愁。

    那个躲在大柳树边上红着猴屁股的家伙,如今也不知道如何了。

    当年在镇子北面也有一大片桃林,不过所结的桃子个头虽然大,但是味道不太好,偏酸。

    只爱看桃花的任小梅经常在桃林漫步,记得有一年镇子上罕见的下了一场桃花雪,开心得少女撑着伞出门赏雪,沈怀山戴着斗笠,披着蓑衣,捏了个雪球扔向任小梅伞面上,绒雪碰到伞面便绽开。

    吓了专心看桃花的姑娘一大跳。

    那天天上下着雪,地上有两个追逐打闹的人,少年以脸接雪球,称赞道姑娘手法之准。

    玩耍到最后,气喘吁吁的两人互相望着,沈怀山看着脸色羞比桃花的任小梅,少年大步走向姑娘,轻轻弯腰将姑娘拦腰抱起,没想到高大少年会做出如此唐突举动的任小梅,呆愣了片刻,开始在少年胸前挣扎起来,“沈怀山,你个坏蛋,快放我下来!”

    后者大步走着,任由少女挣扎,最后实在没法子的少女伸出胳膊环住少年的脖子,将歪斜的油纸伞压低一些,遮住好些动人的风景。

    高大少年沈怀山,大笑不已。

    自从到了白莲洞上宗,真正握了剑的任小梅,跨境惊人,一袭红衣的姑娘,伸开手,那把心意相通的佩剑如意“噌”的出鞘,划着一尾流光,来到她的身前悬停,她握剑前温婉如约,握剑后英姿飒爽,女子随手挽了个剑花,做了个起剑式,到底是女子练剑更好看些,尤其是好看的女子,今年的冬天桃花没开,她就在光秃秃的桃林间舞剑,萧瑟的枯黄风景中,一抹嫣红衣裳衣玦纷飞,虽不是春天,却好像羞红了绿叶。

    少女随手抛去如意,那剑穗飞舞,化作一抹流光重归剑鞘。

    女子养剑,也可百步飞剑杀人。

    任小梅双手并起双指,浑身激荡的剑气随着衣裙缓缓平息,背着双手,整个人依然锐意无双,她就这么静静的站着,习剑这么些年,涯上的瀑布也曾将她打在深潭一次又一次,冬练春雪,花开花落,一年又一年,各种苦都吃得。

    唯有相思之苦难捱。

    早已经变得与先前那般温婉的姑娘,看着不知道什么出现在身边的王临雨,后者亲切的挽住任小梅的胳膊,有些调笑的语气问道:“师姐上山已满六年,想他了没有?听说问剑宗的丫鬟们出落得都十分水灵,那个家伙想娶媳妇想疯了,要是一个没忍住,偷香了怎么办?”

    温婉的少女神情不变,转身开始挠王临雨的痒痒肉,弄起娇笑声求饶声一片,脸色通红的王临雨低头整理衣服,就听到一声剑鸣,跟少女声悠悠传来:

    “他敢,看我不切了他那不争气的家伙!”

    不争气的…家伙?什么家伙?

    王临雨想了一阵,明白了什么,本来因为打闹热红的脸颊,这回是羞红了,她小声道:“师姐,姑娘家家的也不害臊!”

    主动转移话题的王临雨接着道:“十年大比很快就要开始了,那时候师姐肯定就能看到沈公子,师姐可不就能一解相思之苦了?”

    “想他干嘛?他又不想我。”

    “哦,师姐还是想他的嘛。”

    王临雨突然收起笑脸沉默着,闷闷道:“咱们白莲宗都是女子没错,可女子堆里是非多,过几日宗内那位师姐肯定还要借着比试的名头与我们斗剑,该如何是好?”

    白莲宗内都是女子,可宗主的儿子却是个男人,他虽然没入宗门,整天就在门派内晃悠,别看宗门不小,可天下能修炼的女子本就不多,能练剑的就更少了,宗门内总共就十五六个女子剑修。

    杨风只是多看了几眼王临雨,便被宗内的一个师姐找个由头欺负了几次,一开始柔弱的姑娘偷偷掉眼泪,那男子只是看了她几次而已,并未真动手做些什么,就让王临雨受了无妄之灾,想要赌气下山的少女,想到了那谢家一摊烂泥的姻亲,好几次收拾好的包裹都默默放了下来。

    少女只好忍着悲愤化做动力用在学剑上,后来终于能在剑法上与那个师姐斗上一斗,可那群聚成团体的五人,眼看着自家师姐吃亏,齐齐出手。

    那师姐打了人还怕在杨风面前落下个不好的印象,事后便会用上等“玉颜肌”将王临雨的皮外伤治好,外伤易好,可内伤难愈,终于发觉姑娘气息不对的任小梅找她们理论。

    结果两个姐妹当晚一同口吐鲜血。

    这五六年的学剑经历,让两个小姑娘不愿回首,实在是被欺负得多了,可任小梅是谁的闺女?他爹任远阳可是参加过山阴城大战的男人。

    只要没死,便可上马杀敌!

    每受伤一次,两人出剑的狠辣便多一分,学有所成的任小梅以手挽起耳边垂发安慰道:“没关系的,大不了不练剑了。”

    不练剑了,练杀人。

    …

    …

    吃饱喝足睡醒以后的甄有钱,相当自觉地拿起树棍制成的鱼竿,学着丁前溪在草根边上扒拉出几条肉虫串在钩子上,然后抛竿入水。

    甄有钱暗自想着,钓鱼什么的真无聊,可那烤鱼是真香,再钓一条那么大的就好。

    可等了半天水里也没动静,甄有钱又开始抓耳挠腮起来,只好请教了丁前溪,钓鱼这种东西其中有没有什么诀窍,后者只好耐心解释了一下,什么春钓滩,夏钓潭,神仙难钓午时鱼,现在正好是中午,你能随便钓到鱼才是奇了怪了。

    结果丁前溪话刚说完,那芦苇贴着水面开始飞速的游荡起来,甄有钱立即有模有样的抱住树棍,开始溜鱼。

    天边呼啸声大作,像是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接近,丁前溪抬头望去,两个黑点快速的由小变大,竟是两名年轻剑修御剑而来,估摸着刚刚学会御剑升空不久,离地不过一个树梢的高度,御剑速度颇快,斜斜从丁前溪头顶路过,其中一个年纪小点的经过正抱着树棍控鱼的甄有钱那里,好似一口新气不继,瞬间从空中跌落,剑身刚好碰断鱼线,顿时水花四起大鱼拽着芦苇逃跑。

    那年少剑修眨眨眼,身形瞬间拔高速度暴增追着前面同伴去了。

    甄有钱一个酿跄跌倒在地,反应过来的时候眼底的暴戾渐起,暗色金芒渐起,就要一跺脚直追那两名年轻剑修而去。

    被丁前溪一声惊呼打断:“快快,那大鱼还在断线上。”

    后者稍稍愣神,两脚用力跃进河里,如一条游鱼,直追那芦苇而去了。

    甄有钱赶上芦苇以后,眼眸中金芒一闪而逝,那条鱼还有挣扎,只不过是忍不住颤抖而已,少年将丝线绕在手上,也不见如何,便游回到岸上,很快便将一尾浑身金黄的大鲤鱼拽到岸上。

    鱼不大,可这东西颇有灵性,竟能直立身子不住的弯腰,似苦苦哀求面前两人放它一条生路。

    甄有钱眯着眼,这点肉连塞个牙缝都不够,金色鲤鱼身上那点灵气过份少了些,对于这条蛟龙来说,那就是鸡肋,故而交给蹲在地上啧啧称奇的丁前溪处理了,要放要杀都随他。

    丁前溪笑道:“小家伙,能自己走回河里吗?下次可不要如此贪嘴了。”

    金黄鲤鱼蹦跳着回河里去了。

    甄有钱没有关注那边事情的结果,他抬起头,望向两名剑修离去的方向,嘴角讥讽,道:

    “小小中五境剑修,真当把自己当根倒栽葱了?”

    丁前溪也站起身来,摇摇头道:“是根葱,还是根会飞的葱,行了,继续赶路吧。”

    没人注意到的天空,有朵云悄悄跟在那年少的剑修头顶,甄有钱跟在丁前溪身后打了个哈欠,便有炸雷自云间直劈在那疾驰的飞剑上。

    年少的剑修汗毛直竖,直挺挺的栽在地下,所有的头发高高直立,缕缕冒烟,年长的那个看见师弟御剑被雷劈了,拐着弯接起坠落的青年。

    一柄飞剑身碎护主。

    小蛟龙这才满意地抬起手掌贴在嘴上,张开嘴巴发出“呜哇呜哇呜哇”的声音,这下是真的哈欠连天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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