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谁是造谣者
许欣正打算离开,接着还要安排很多程宛的行程。
“可惜啊!”程宛突然说着站起来。
许欣转看向她,她明白她指的可惜是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找到造谣者,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知自谁的手,可是关键的东西还没有找到。
不过程宛很了解冯翔这个人,在她没有跟他合作之前,她已经了解过这一号人物,能在这个龙蛇混杂的娱乐圈站稳脚根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果然,没过多久,电话就响起来了。
程宛接通电话,是张果打过来的,而且还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怎么呢?看你的表情应该是有好消息吧?”许欣太清楚她了,只要她有一个微笑的表情,许欣都能知道她想干什么。
程宛点头把手机一丢,手机落到了沙发上,她直接倒坐在沙发上:“是慕柔,不过这个慕柔我太熟悉了,根本成不了气候。”
许欣点头:“那现在干嘛?算账?”
“这个账,当然要算。”她微微一笑,接下来有好戏看了。
程宛与许欣直接就开车往慕氏集团去,慕柔和方晴这个时间都会在慕氏做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慕氏一点都没有变,但人的流动有些大,进去后已经没有几个认识的人。
现在的程宛再也不是当初的她,现在高傲得像个女皇,一路进去根本就没有人会拦她,不同于从前,每次来到就算有总裁夫人的身份也会被拦下。
走到了慕柔的办公室,果然方晴也在。
正好,人齐才能把事情一次解决,免得她走来走去。
程宛直接坐到了慕柔办公室前,根本不把她当一回事,强大的气场让慕柔有些怯,不由地往方晴的方向靠了一下。
“你来这里干什么?你这个女人根本没有资格到我这里来。”
程宛根本不想跟她说费话,把手中的律师信往她桌面一丢。
慕柔知道自己做了亏心事,不敢打开律师信来看:“你想干什么?这是什么?我什么都不想看,你快给我滚。”
程宛冷笑,一脸看不起她的样子:“可以不看,那我们就在法庭见。”
程宛说完直接站起来,慕柔听到法庭两个字后整个人都发抖:“等一下,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自己不清楚吗?”程宛转过头去看向方晴,她的脸色并不好看,“你是蠢还是无知,你清楚冯翔是什么人吗?竟然敢拿出他来做新闻,有其兄必有其妹,无知得可悲。”
程宛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方晴,她清楚慕柔是不可能弄得出来那么多资料出来传播,背后的定是方晴。
这兄妹都特别讽刺。
慕柔转过头去向方晴求救,她开始的些怪方晴,若不是方晴让她看到这些东西,她也不会说出去,她眼神里有些威逼方晴,如果她不帮自己,那她就把方晴供出来。
方晴无奈于是开口为慕柔辩解:“程宛姐姐,慕柔年纪还小,不懂事,你就原谅她吧,毕竟大家一场认识,你们曾经也是一家人。”
“对啊,前嫂子,我们曾经是一家人,对不起。”慕柔虽然自负,但却没有经历过大事,一听到法庭就怂了。
程宛冷笑鄙视地看着两人:“你们把我说得体无完肤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曾经是一家人?”
慕柔看程宛不松口,立马向前去握住她的手哀求:“嫂子,我错了,这不能怪我,那些东西都是方晴给我看的,如果不是她我都不会说出来,你要告就告她吧!”
方晴一愣,双手微微握起,没有想到慕柔那么轻易就把她供出来了,真的是没用的东西。
程宛抬头看向方晴,方晴难以辩解,但却不如慕柔那么怂:“程宛姐姐,我也听说的,所以我就把资料买下来的,但没有想到还是流出去了。”
程宛沉着双眸,继续装。
“程宛姐姐,是我对不起你。”
“算了吧,方晴,你是怎么样的人你觉得我会不清楚吗?若不是慕梵爵你能站在这里吗?你可以去到冯翔的宴会吗?”
方晴面无表情,本来微笑着的脸,僵得不行。
“说白了,其实真正靠男人的是你方晴吧!除了会勾引别人老公,逼人离婚我还真不知道你音乐上还有其他天赋。”
她转身神坚定地看着方晴“不如这样吧,别说我欺负你,我们来一场公开的比赛吧!”
方晴咬住了下唇,不敢答应,毕竟她真的没有什么真材实料,而且当被去宴会的时候那个作品也是买别人的。如果现在公开与程宛比赛,她定会输。
方晴看了桌面上的律师信,不答应的话直接去法庭,到时候更麻烦。
她打量了一下办公室外面,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围着许多人,现在这个情况不答应也不行。
“竟然姐姐那这么说,那好啊!”
“就现在吧,慕氏员工可以作证,这里都是你的人,那就不能说我欺负你了。”程宛转身指着办公室外面的人。
许欣打开办公室的门,许多人一涌而进,大家都跑来看热闹。
方晴没有想到,程宛做得那么绝,竟然直接来对决,她紧张得手心出汗,其实她是什么水平她自己很清楚,只是已经没有退路。
“你先来吧,我们一起,把自己的作品唱出来。”
方晴手微抖了一下,那首歌其实她不是很熟,可是看到办公室里已经不停地在起哄了,她已经没有退路。
“好。”她依然十分可怜的样子,她到这个时候更需要别人的同情,尤其希望在于这个时候慕梵爵出现。
方晴走到人群中心,开始唱出了当时去宴会参选的那首歌,结果如程宛想的一样,不止对音乐的不熟悉,而且还有走音。
方晴唱完后得到了少量的掌声,程宛接着就唱出了她自己作曲作词的歌,一阵阵欢呼声和掌声起,整个画面都与方晴唱的时候捷然不同。一下子,这好像不是一个简单的办公室,而是一个闪耀无比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