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关外
姜宛勒马停下,看了看天色,对身后的十八位斥候道:“诸位兄弟,事态紧急,我们只得歇息一炷香的时间,大家就地休整吧。”
斥候们应声下马,找了一块空地,两个人轮守外围,其余人用了些水和干粮,便就着篝火闭目养神,
姜宛这两日星夜兼程,之前又在甘州城里饿了几顿饭,刚靠在石头上,就觉得困意不住袭来,只能强撑着最后一丝清明,保持半睡半醒的状态。
旁边的闻均精神还好,正轻言细语地与两位斥候说着听来的闲话。
“陛下悲痛不已,晋远侯唯恐自己的儿子被迁怒,连夜将那讨债的世子爷宁彻送出了京,命他半年内不准回去。”
“二皇子不是骑马后心疾突发暴毙的么?陆首辅亲自查案,确实是无人谋害于他,”闻均奇道,“晋远侯为何这般谨慎?”
“那日二皇子是跟宁世子一道去骑马,两人结伴从宫宴上离开时,陛下还同晋远侯说笑,‘少年人意气风发,相交甚笃,恰似朕与卿君臣相得’,结果第二天,陛下就发现自己的儿子撒手人寰了,哪里受得了看见人家活蹦乱跳的儿子。”
“也是,”闻均道,“人性如此,天子亦不可避免。”
“这些年后宫无皇嗣出生,大皇子是嫡长子,但是陛下宠爱二皇子,迟迟不立太子,如今看来,不出今年,储君之位便会定下来了吧?”
一位斥候却道,“未必,朝中还有人公开支持楚王殿下呢,怕是暗地里观望的也不少。”
姜宛知道,他们是在讨论半年前二皇子暴毙的消息。
二皇子自幼聪慧,深得崇华帝喜爱,只是身子一直不大好,长年调养着,近年来才有了起色,上次总算能跟着去春猎了,没想到一去不回。司药监掌事说他饮酒过量后又去骑马,浑身血脉喷张,导致心疾突发,回天乏术。
姜宛却是第一次听说宁彻也在现场,还因此被送出了上京,这人半年来竟没有在书信中透露分毫。
晋远侯世子宁彻几年前来过甘州,跟她成了玩伴,临走时还送了玉佩给她,如今一别五六年,他俩却没断了联系,时常书信往来。
宁世子作为上京城里的头号纨绔,吃喝玩乐都是行家,时常兴致勃勃地告诉她番邦又来了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城南那家馆子的肘子好吃到他连点了五份,有一次还附上一支精致的簪子,直言“珍宝斋老板惯会骗女子的钱,邀京中贵女自行描配饰花样,再着人打造,夫人小姐皆沉迷于此,我亦为阿宛做了此簪,望笑纳’。
“晋远侯跟国公爷交情甚笃,有人说他们结成儿女亲家呢,”一位斥候道,“说起来,晋远侯就这么一个儿子,那不就是跟咱们三小姐结亲么?”
另一人却道:“那都是些陈年旧事了,这两年新出的传言你没听过么?三小姐可是要做王——”
闻均低喝了一声:“都在胡说些什么?事关三小姐名节,谁再乱扯,老子打烂他的嘴!”
耳朵已经竖起来了的三小姐本人:“”
拜托!她真的很好奇关于她的传言是什么,为什么要打断!
斥候们一时不敢说话,闻均轻哼了一声,又开口道:“可惜,三小姐这样的身手和性子,若为男儿,以后也能成长为镇守一方的战将。”
“哎,二十多年前被灭过的那个大宛,最后的一千多个遗族不就是靠一位女将军杀出血路才带出来的么?”一人说道,“那个女将军叫,叫什么来着?”
“穆林王之女,宋朝华,”闻均道,“她十年内三次力克摩苏部落的入侵,可惜大宛本身就国弱,又有恶狼环伺,宋朝华能守十年已是不易,当初将那一千多人带到甘州交给了定国公后,力竭而亡,死时才二十七岁。”
“三小姐可以效仿宋朝华嘛!”
“不可能,”闻均道,“大宛是积弱的小国,民风又相对开放,大周却是泱泱大国,礼法森严,男子们要挣军功尚且不易,女子怕是寸步难行。”
姜宛在睡梦中微微一动,闻均微惊,再看发现她并未醒来,这才放心。
“可惜了。”他又叹了一声。
一炷香很快过去了,所有人又翻身上马,北岸的天早早就黑了下来,一行人一路疾奔,直到看见怪石嶙峋的山口,领头的姜宛长舒一口气,恋恋不舍地下了马,“各位,剩下的路只能靠腿了。”
一位斥候一边将马系在树上,一边笑道:“没想到今生还能跟三小姐一道出关,上个月兄弟们还在说,怕是今年就能听见您嫁人的消息了。”
这帮人都是在西境军中滚大的老兵油子,说话直来直去,姜宛也不介意,笑道:“我可不嫁人,我呀,若不是不能从军,日后便去当个侠客。”
斥候们笑了笑,只当她是说笑。
闻均喝止的那个流言其实是说,楚王殿下迟迟不肯大婚,是在等三小姐。
去年过新年时,楚王代受伤的国公爷来军中犒劳众将士,把世子爷和三小姐也一并带了过来。闻均等人远远看见,三小姐没有披大氅,不怕冷似地穿着红裙子,在大帐的灯火辉映下眉目如画,正含笑跟她哥哥说着什么。
楚王原本在同程老将军饮酒,偶然回头瞥见,伸手便将自己的大氅取下来,沉着脸给她披上。
姜宛有些不乐意,旁边的世子爷笑着劝了两句,她只好对楚王吐了吐舌头,整个人乖乖地裹在那件黑貂大氅里面,像个娇俏的娃娃。
闻均那时还跟同伴咬耳朵:完全不能把那个在关外厮杀的战士跟眼前这位被楚王护得密不透风的官家小姐联系起来嘛。
直到今日。
姜宛随意用布条将头发挽起,穿着黑色的软甲,背着大弓和简篓,她攀在枯树上看了一会儿,随后一剑砍断了横在面前的荆棘,简短道:“出发。”
她当先沿着嶙峋的巨石攀了上去,当了那个开路的人,行动间干脆利落。
闻均在心里感叹了一声。
翻过了这座石山,他们便进入了野狼族的聚集地。姜宛抹了一把额头的汗,俯身一看,先看到了一条狭窄的小路,两侧都是树木,此刻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夜风呜咽,摇曳的树干恍若鬼影。
“嗷呜——”
夜风中送来一声狼嗥,斥堠们立刻取出弓箭,背靠背聚拢在一起。
“嗷呜——”
那嗥叫声越发近了,姜宛凝神细听,缓缓拉开了弓。
一只巨狼从树丛中踱了出来,两眼在夜色中发着莹莹绿光。
“关外的狼很少单独行动,野狼族的狼更是从不离开狼兵左右,”闻均低声道,“这只狼不对劲。”
姜宛在野狼即将扑来的一瞬间射箭,长箭破风而去,从野狼的眼睛进后脑出,半空中带出横飞的殷红,野狼哼都没哼一声,砸落在地,狼血和脑浆在冬夜里发出浓郁的腥气。
姜宛站起身来,闻着风中又热又腥的气息,轻轻舔了舔牙。
“是不对劲,”她轻声道,“这些巨狼凶狠敏捷,没道理死得这么容易。”
她看得分明,这只狼虽看着可怖,但是行动迟缓,方才那一扑倒像是用尽了全力,在空中躲都没有躲。
闻均打算凑近去看看,被姜宛阻拦了,她拔出腰间的软剑,将那狼尸翻了个面,用火折子一探,听到后面身经百战的斥候们齐齐倒抽一口冷气。
狼的这一侧脖颈到胸腹有数不清的咬伤,纵横密布,血肉模糊,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溃烂,发出腥臭的味道。
“这关外能扑倒巨狼的猛兽寥寥无几,这个咬痕也不大像体型大的猛兽,”闻均道,“而且还光对着一边咬,这狼都不知道挣扎的么?”
一个斥候嘶了一声,轻轻道,“你们不觉得,这咬痕倒像是人咬出来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