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大总裁文60
他心砰砰跳地回吻:“甘之如饴!”
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挂了三天。
整个滨城都知道他们要结婚的消息。
没特意宣传,偏就成了当下最火的热搜。
尽是祝福。
电视上,这两人被称之颜值最高的夫妻!
结婚证三天前就领了。
就差婚礼。
当然——
为了不让到手的新娘子‘逃走’,封执一不做二不休,把婚礼紧赶慢赶办在了领结婚证的一星期后。
现在算起来,也就是后天。
结婚那天,好死不死恰好是陆沂弦终审判决下来的日子。
三年有期徒刑,逃不掉了!
这对信心夫妻在接受采访。
锦瑟像个小女人,非常黏着封执。
当然某个小狼狗也乐得享受这样的状态。
第一次,对记者的问题表现地非常有礼貌和耐心!
显得谦逊十足。
让记者朋友们受宠若惊。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眼底装的一个人,是他的心上人。
提到婚礼,封执笑得翩翩君子,尊贵无比。
“余生有你,我封执,三生有幸!”
“这句话一辈子都有用!”
【艾玛,我老公太霸气了!】
【男神好宠女朋友啊!】
【没发现男神眼里都有光了嘛!】
【这都是大嫂的功劳!】
“该死!”看到上面的幸福画面,臃肿的女人忍不住扭曲地捏紧拳头:“凭什么你就可以功成名就幸福快乐?而我只能躲在这个见不得光的酒店?”
“宋锦瑟,是你毁掉了我,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臃肿的女人单手抱着婴儿,单手打了个黑号:“钱已经打到你的账户上了,我要的东西两天之内必须送到!”
“没问题,最迟明天,送货上门!”
女人唇角泛起狰狞的狠辣笑意。
那是一种同归于尽的绝决。
翌日,门铃响了!
打开,是个送外卖的男性!
戴着口罩,辨认不出年龄。
“s小姐您的东西,请注意查收!”
“我……”她刚想说没点外卖,眼神对视间,恍然明白了什么:“扫这儿吗?”
对方点头:“嗯!”
掏出手机,付尾款!
男人低声提醒:“两发!”
沈云初皱眉:“不是说好了三发吗?”
“您给的钱只够买一发,剩下的一发还是我们友情赠送!”
“你?”
对上男人幽诡的眉眼,沈云初顿时缴械:“知道了!”
两发够了!
只要明天她可以混进去,不出意外,一发子弹就足以要掉她的命。
床上,沈云初的儿子又哭了!
她不想喂奶,被咬的疼后就不想喂了!
然后买的奶粉。
可婴儿娇贵,吃过奶之后就不愿意喝奶粉了!
婴孩儿饿的直哭。
嗓音都哭哑了!
哭得沈云初精神分裂。
她不知哪根筋儿没搭对,满脸阴狠,拿起枕头对准婴儿的脸狠狠压下去……
婚礼办的极为热闹隆重。
滨城几乎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
封家那位小公子的大婚。
谁敢不来?
粉丝们都惊呆了!
这封执背地里还有这层身份。
封家啊!
那个封家啊!
传说富可敌国的家族。
他居然是封家的小少爷?
天呐!
他们的老公不仅人长得帅,又会演戏又会唱跳,典型的不好好演戏就要回去继承遗产的贵族少爷呀!
人愣是没靠家里自己创出了一片天。
老公好优秀哦!
红毯尽头,牧师站在立体式话筒前,问新郎:“封执先生,你愿意娶宋锦瑟小姐为妻吗?不管贫穷疾病都不离不弃?”
“我愿意!”盯着锦瑟的眼神含情脉脉,郑重回答。
情到深处,连头发丝都妆满了浓烈的爱意。
牧师转头:“宋锦瑟小姐,你愿意嫁给封执先生为妻,无论贫穷富贵,都不离不弃?”
“我……”
倏然,女人的声音戛然而止。
一把推开身侧的新郎。
在众人没回过神来。
嘭的一声枪响。
锦瑟雪白的礼服上面飞快氤氲出一抹红润。
她维持着站立的姿势。
神色复杂地望着坐在红毯上还没反应过来的新郎。
封执脸色呆滞,像是被人抽掉了骨头和灵魂,狼狈又惨淡地傻傻回望着面前的白纱新娘子。
现场开始混乱。
保安飞快进来,第一时间按住了沈云初。
她像个疯子一样又哭又笑。
“我杀了她,啊哈哈,我终于杀了她。”
周围的声音都消失了!
他好像什么都看不见。
只盯着白裙似血的女人,缓缓朝后面倒去。
锦瑟再也只撑不住。
却在要倒地的瞬间,一个高大身形连滚带爬地冲过来,狼狈接住她血流不止的身形。
“瑟瑟,你别吓我!”
他抱着怀里脆弱的身影,眼尾绯红。
“为什么?”男人哭得像个没人要的孩子,伸手摸到大片温热的血:“你是不是傻,为什么要替我挡?宋锦瑟,你是笨蛋吗?”
一颗颗痛不欲生的眼泪像珍珠一样狠狠砸在她脸颊上,嘴巴里,咸涩的:“对不起啊!我可能要食言了!”
“不,不要,我不准!”
他一把握住她伸来的手。
锦瑟在他怀里痉挛。
周围的人打电话的打电话,报警的报警。
她的视线瞟向他的身后。
一个男人失魂落魄地走出来。
是陆沂弦。
用最后的时间来参加了她婚礼。
却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突生如此大的变故。
“为了他,值得吗?”
他蹲下来。
“滚开!”
封执暴怒推开他。
陆沂弦单膝跪地。
眼神同样是痛苦的。
“值得啊!”
她染血的手指抚摸他脸,艰难扯出一个笑:“因为是你,所以值得!”
“对不起!”陆沂弦痛苦哀鸣:“都怪我,都怪我!”他恨不得杀死自己。
这些都是他招惹出来的。
他视线描绘她的脸,眼睛红的泣血:“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的眼里装的下星辰,装得下大海,装的下世间万千,唯独装不下我了而已。”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的!
只是我不肯相信。
他知道沈云初那疯女人在黑市买了枪,她要杀的人是封执,她要她痛失所爱,和她一样。
陆沂弦很早就在沈云初手机里安装了窃听器,明知道她要做什么却没阻止,他是推波助澜的间接凶手。
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
“我,我不行了!”
锦瑟在他怀里颤抖:“封执,我有没有对你说过我喜欢你?”
封执捂着她胸口源源不断的血口:“求你,别说话了,我马上带你去见医生!”
“救护车,为什么还不来?”
封执嘶吼着,周围的人没一个敢上前。
被狮子吼的阴鸷男人吓到。
封执打横抱起锦瑟往外跑。
长长的裙裾拖曳,红色刺眼。
“别死,宋锦瑟,我不准你死,你勾引了我,说好了要对我负责的,你不能言而无信。”
“封执,我不爱你!”
她抽出颓丧苍白的手指:“只是在利用你拜托陆沂弦而已!”
“封执啊!”
她虚浮望着封执的脸,又像是在他身后跟来的男人。
他身形明明僵硬:“我不介意,随便利用,只要你活过来,我任你处置!”
“你怎么就说不听呢?”她温柔地抚摸他眉眼:“下次别选我了,我啊,没有安全感,占有欲强,喜欢胡思乱想……
对不起啊,骗你这么久!”
“封执,封执!”她攫住他手:“把我交给陆沂弦,就算死,也要死在他身边!”
“你在跟我开玩笑的,对吧,瑟瑟,有我在,阎王爷也不会能跟我抢你。”
“封执,放开我!”
她用力推他。
陆沂弦也在后面紧追不舍。
“让我回到陆沂弦身边好不好?求你了?”
她居然为了别的男人求他。
那样高傲的她啊!
封执双膝跪地。
深深沉疴眼眸:“好!”
陆沂弦从他手里接过锦瑟。
他带着她走了!
沈星河和刘晧旸赶到时,他还失魂落魄跪在原地。
仿佛失去全世界。
“为什么要让陆沂弦带走她?”沈星河低声问道。
“我爱她啊!”
所以我也了解她。
知道她不舍得让自己伤心。
所以,她想要的,他都满足她!
这样,她是不是可以走的开心点?
明明相爱,却不得不分开。
“等我死了,把我的骨灰埋在树下!”
“你……”
“我活不了了,你知道的,我故意那样说,是为了让他活下去,不然那个笨蛋又会哭得像个傻子。”
“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我不介意!”
不,更应该说是在自欺欺人。
“你看,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当初就不爱你了!陆沂弦,我后悔认识你!”
陆沂弦心痛如绞。
“我也知道啊,可我不介意!”
“好想,好想给……他做新娘啊!”
“你当真是爱惨了他啊!”
他苦笑。
笑出眼泪。
眼睁睁看她在怀里咽了气。
按照她的遗言,把她的骨灰埋在了树下。
一颗银杏树下。
最高兴的莫过于沈云初。
她在网上被骂惨了。
可那又如何?
她不在意!
反正都逃不了一死。
临死能带着她也算不枉此行了!
警察把她抓了起来。
沈云初残害婴童。
贩卖枪支。
枪杀宋锦瑟。
甚至污蔑陆沂弦嫖娼。
罪行累累,其罪当诛。
她被执行死刑。
一声抢响。
沈云初再次睁眼。
却躺在精神病院里。
“你们给我注射了什么?”
她的手背布满针头。
不知道被注射了多少鬼东西。
“小姐,请配合治疗!”
动了动,被拷着。
“放开我,我没病!”
“别挣扎了,每个来这里的人都像你这么说!”
每到夜晚都疼得要死!
身体万千毒虫在撕咬。
她想咬舌自尽。
可是从物理学上来讲。
咬舌不会自尽。
反会自己难过。
那个‘凶手’来看过她。
“死,你不配,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地活着!”
“比谁都痛苦地活着。”
沈云初胆寒,蜷缩在封闭房间瑟瑟发抖。
他做到了!
沈云初死不了,活的痛苦不堪。
死对她而言,是个奢侈品。
她的身体被注射了药物,不能动,大脑却可以活跃,感受到外界对自己的做的刺激。
他一抬头就可以看见悬挂在头顶的枪。
上了膛的。
一条线连在另一端。
稍有不慎,就会扣下扳机将她崩死。
沈云初睡觉都不敢放心大胆地睡。
她被折磨了整整五十年。
关于她的事迹全是谩骂和鄙夷。
她成功被记住。
口诛笔伐,遗臭万年。
每当开春,那银杏树下总会来两个男人。
英俊斐然。
气质绝伦。
是天之骄子般的人儿。
然——
他们有一个共同同点。
都没有娶妻。
一生孤苦。
在记忆里等着某个人。
那个风光无限的男人满头鬓白。
坐在银杏树下,手里摩挲着一张女人照片。
他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
六岁好几的年岁,后继无人,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商界传奇,冷血无情,性格怪癖。
却始终记得在固定的日子跑来这儿看银杏。
“哟,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啊,长得这么俊,老头子可不可以娶你做媳妇儿呀?”
“咋啦,就不允许老头子我一见钟情啦?谁没有年轻过,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可是迷倒万千少女呢!”
然后他坐吻着照片里的姑娘,抬头挠着白发:“媳妇儿,你怎么才来?老头子等你好久,嘿,你是不是有别的小弟弟啦?老头子会不高兴的哦!”
一天之内,有人发现,那个闻风丧胆的封家掌门人,含笑睡在了那颗银杏树下,再也没有醒来。
“那一天,风很温柔,花很浪漫。
你很漂亮,我很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