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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很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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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女人的豪放做派把李源琦吓了一跳,他赶忙伸手挡了一下对方又伸过来的咸猪手,苦笑着说:“姐姐,我是均衡集团的聘用律师,可不是什么小狼狗的。”

    “诶,上来就叫姐姐,小嘴还挺甜的嘛,”说着那女人就转移目标伸手想去扭李源琦的嘴。

    李源琦一边尽力抵挡着,一边用求救的眼神去看何依依。

    何依依哈哈大笑起来:“凌姐,别玩了,人家李律师是老实人,没见过这种阵仗的。”

    “居然还是个老实人啊,”被叫做凌姐的女人笑着说,“依依你不懂的,现在的老实人都是蔫坏型的,做起那种事来特别的能折腾的。所以姐姐我最喜欢老实人了。”

    凌姐说老实人特别能折腾的时候,李源琦和何依依忍不住都看了对方一眼,因为他们同时都想到了在r国的时候,他们躲在房间里相互纠缠不休时的情形。

    何依依啐了一口,有点恼火的说:“凌姐你又来说这种风话了,我为什么要懂这些啊?再说你来是干什么的啊?你到底还要不要谈离婚的案子了?”

    “你还是经历的男人少,等你遇到了那种能折腾的男人,就知道其中的美妙了,”凌姐毫不在意的继续说道,“不过那种男人不多见的,现在的男人不知道怎么了,三下两下就不中用了,所以你遇到了我说的那种可一定要珍惜啊。”

    这下子李源琦和何依依同时都脸红了,因为他们都想到他们在r国的时候,可是躲在房间里一起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的。

    李源琦苦笑了一下,说:“凌姐,您还是赶紧谈谈你的案子吧,我一会儿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的。”

    “行,”凌姐总算是收起了她好色的嘴脸,“就在这里谈吗?你的办公室环境可是有点差的,居然连个单独的房间都没混上。要不让姐姐我帮帮你,给你搞一间单独的私人办公室?”

    李源琦真是有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个凌姐还真是瞄上他,有点机会就跟他套近乎。他笑笑说:“不是在这谈,我们去所里的小会议室吧。”

    三人就去了立军所的小会议室,李源琦这才有机会仔细的看了看这个凌姐样子。凌姐看上去年纪应该比何依依大上个两三岁的样子,长得比何依依要漂亮一些,个子跟何依依相仿,身上穿着的是高定的轻粉色女装,手上随意的拎着一只爱马仕的铂金包。

    从款式上看,凌姐拿的这款铂金包应该是用最贵的野生鳄鱼皮制作的,是铂金包中价钱最高的那一款。

    从她对待这款包随意的态度上,李源琦判断这个凌姐一定是从小就家境优渥的,因为只有从小就家境优渥的人,才会拿铂金包这种奢侈品不当回事。

    她如果是后来靠自己打拼赚到钱才买得起这款包的话,一定懂得物力维艰,不会这么随意的对待这么昂贵的手袋的。

    坐定之后,李源琦的脸就沉了下来,看着凌姐说道:“凌姐,何小姐是何主席的千金,她让我接您的案子,我没办法不接。但有句丑话我要说在前面,如果您在公众场合也是像刚才那样的态度,那您这个官司我没办法打,还是另请高明吧。”

    凌姐这个离婚官司关键的部分就是忠诚协议,而她刚才那个色迷迷的样子,首先就会给人一个不忠诚、很轻浮的感觉,那还怎么让法官相信她不是这件案子过错的一方呢?

    “呦,依依啊,想不到你的这位老实人板起脸来很挺像那么回事的,”凌姐笑笑说,“有霸气,我喜欢。”

    李源琦拿起自己的东西就站了起来,看着何依依说:“何小姐,您也看到了,您这位凌姐根本就没在认真的对待这个案子,她这个态度这个官司我还能怎么打啊,您还是带她去另找别人吧。”

    “别这样子啊,李律师,凌姐是习惯了这个样子的,你先别发火,我会说她的。”何依依说着就看着凌姐,“凌姐啊,这位李律师是连我爸爸都说他是一个有办法人的,我也是用我爸的面子才好不容易让他接了你的案子的。你认真一点行不行啊?”

    “好吧,好吧,我认真一点就是了。”

    李源琦看了她一眼,看她的神情真的严肃下来了,这才重新坐了下来,伸手对凌姐说:“这个案子前面的资料带来了是吧?拿出来给我看一下。”

    凌姐就把一堆的资料和一个优盘递给了他。李源琦先从资料里面找出来了起诉状和答辩状,认真的翻看了一下。基本上就了解了这个案子原被告的情况。

    凌姐是被告,大名叫做陈凌,今年二十九岁。跟原告郭轩结婚七年,郭轩现年三十四岁,双方无婚生子女。双方在结婚时签订了忠诚协议,约定必须要忠诚于对方,任何一方有不忠诚背叛对方的行为,就要必须同意离婚并净身出户。

    郭轩原来的职业是医生,于六年前创办了强哥药业,强哥药业由夫妻俩共同经营管理,但以郭轩为主,主打产品强哥是一款药效类似西药万艾可的药物,不过强哥的主要成分是中药。

    强哥药效显著,面世之后就极为畅销,风靡亚洲,给强哥药业带来了丰厚的业绩回报。

    强哥良好的业绩表现,让强哥药业得以在三年前在港交所上市。现在原被告双方所共同持有的强哥药业股票,市值九十三亿。这些股票都登记在郭轩的名下。

    两年前,郭轩发现被告跟几名年轻男子关系暧昧,怀疑被告出轨,就密切注意被告的行踪,结果发现被告先后跟多达五名的男子偷情。对此原告实在是忍无可忍,不得不提出离婚。

    介于被告之行径以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并违背了双方所签订的忠诚协议,所以诉请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依照双方约定判令强哥药业的股份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归被告所有。

    相对来说,凌姐这边的答辩理由就显得很弱了,基本上都是些双方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被告也参与了强哥药业的经营管理,对强哥药业也是有很大的贡献的……所以她并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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