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八章 马儿自己跳命
亚当斯一通询问,终于搞清楚这个家伙的情况了。
艾米尔是光明教会所属死亡之地教区的一位种菜骑士,呃,种菜骑士,确实怪怪的,怪不得他介绍时都不敢大声。
种菜骑士并不是专职种菜,只是一个低级的称号,平时主打一个自食其力,除了苦修之外,艾米尔还肩负着流动审判的职责。
荒原之地几乎没有法律,大家崇尚武力,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有可能操家伙对砍,如果没有一个权威的裁决,双方很有可能就因为一点小矛盾,最后闹出人命。
流动审判庭就是一种流动的审判机构,为偏僻的荒原送去公平与正义,让光明的法典照耀偏远的角落。
如果奈格里斯或者安东尼在这里,一听就明白了,流动审判庭的骑士也叫圣徽骑士,但大家更喜欢叫他们荒野骑士,流放骑士,土骑士等等。
当年安东尼转生后,也是经常选择这个职位起步,有了这个资历,回去后升职都特别快。
只不过太累太苦了,等安东尼经营好自己的势力后,就再也不愿选择这种方式。
因为这种流动审判庭一般都设在非常偏远的地区,地广人稀,条件恶劣,生存都比较困难,就跟流放到荒野的犯人一样,晴天一身土,所以也叫土骑士。
如果不是非常虔诚,内心特别正义的骑士,都不会主动选择这个职业,除非是安东尼之类别有用心的家伙,又或者得罪人了被流放。
不过圣徽骑士一般都带着圣徽,那是一面像盾牌一样巨大的徽章,徽章上刻着一座天平,象征着平等与天秤之神,审判的时候往台上一放,庄严神圣。
但是艾米尔身上没有圣徽,除此之外,圣徽骑士一般都会三人同行,两名圣骑士,一名牧师。
一来是流动审判所都建立在偏远的地方,三人一组可以相互照应,也可以相互监督,现在只有艾米尔一个孤家寡人,明显从程序上就不对。
不过小骨又不是教会的,不知道这些细节,亚当斯当年投映到混沌面的时候,光明教会还没兴起,也不知道这些详细的东西,所以就没问。
等亚当斯问得差不多了,艾米尔才鼓起勇气问到:“请问这位大人怎么称呼?”
“叫我亚当斯吧。”亚当斯说到。
艾米尔又转向小骨问到:“请问天骑大人怎么称呼?”
没等小骨回应,亚当斯已经提前应到:“叫他安骨吧。”
‘小骨’不像一个正经名字,更像一个昵称,也确实是安格随便起的昵称,别人想有还没不行呢。
不过这样通报出来会降低小骨的格调,更会连累骨棒中的自己。小骨小骨的叫,那自己叫什么?小骨棒子?
一想到这种让人尬到脚趾都要扣断的名称,亚当斯赶紧抢答,不是说逆法者叫安格吗?那他的骷髅,叫安骨很合理吧。
小骨歪歪头,感觉差不多,于是就默认了。
“安骨大人,亚当斯大人,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我要继续去完成我的使命了。”艾米尔站起来,恭敬的施礼。
“现在?不等天亮?”亚当斯不解的问到。
“不了,荒原里晚夜才好赶路,白天要休息,不然会晒死的,黑土村离这里不远了,现在赶路,能赶紧天亮前去到黑土村。”艾米尔说到。
“可是,你的身体没关系吗?”亚当斯问到。
被他们救回来的时候,艾米尔的状态非常差,都已经奄奄一息了,正常人这种状态,基本都耗尽了一切,怎么可能吃一顿后就能跑能跳?至少得休息几天才有力气吧。
“没关系,习惯了,天秤之神庇护着我,不会有事的。”艾米尔边说着,边双手交叠到身前,虔诚的祷告:“平等,公正,怜悯,荣耀,种菜…”
随着艾米尔的祷告,身上再次亮起微弱的光芒。
“哗,好神奇的魔法,就这样念叨几句就能治疗身体的伤痛?”亚当斯惊讶的说到。
他离开主位面的时间,光明教会还没成气候,所以什么光明神术之类的,他不认识,还以为是什么魔法呢。
不过就算认识,他也会很惊讶,因为念一下咒语就能治疗身体,他认识的魔法都做不到。
小骨没觉得有什么,这本来就是王的力量,艾米尔的只能算恢复术,都算不上治疗术,跟能美容美颜的净颜术,断肢再生的重生术更是天差地别。
不过小骨倒是想到了一件事,等恢复过来后,它牵过两匹马的缰绳塞给艾米尔:“给你,骑。”
白天就觉得两匹马要吃草喝水太麻烦,正好,可以送出去了。
“啊?不行不行,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艾米尔连忙拒绝。
“骑。”小骨把缰绳塞进艾米尔的手里,又捏住了他的手,让他不能放开,直捏得他嗷嗷叫。
“疼疼疼,我要了我要了,谢谢安骨大人,不过我只要一匹,两匹我养不起。”艾米尔感动的接受了小骨的‘好意’,甩着发红的手,苦恼的说到。
活马可不是他这种穷苦骑士能养得起的,他以前骑的一匹骨马是教庭发的,活马只配给那些城市里的教士骑士,因为在荒原里养马的成本太大了,养不起。
小骨惋惜收回一根缰绳,送不出去,就代表着自己还要养着,怎么办呢?要不扔在原地自己跑掉算了。
艾米尔体会不了它的苦恼,只是感激的说到:“谢谢安骨大人的恩赐,愿圣光与你同在。”
骑上马匹,艾米尔驰入了夜色之中。
艾米尔离开了,小骨也闲了下来,翻出白天收集的草籽,凝出一些水滴浇在上面,握在手里开始催芽。
一催动水元素,小骨就发现夜晚的水气比白天充沛多了,赶紧施展下雨术,把水气都收集起来,免得又像白天一样收集好多次才够喂马,太麻烦了。
趁小骨忙活,天又没有亮的间隙,亚当斯赶紧联系亘古神光,汇报到:“神光大人,那个骷髅这几天已经杀了二十几个人了。”
“啊?多还是少?”亘古神光疑惑的问到。
“多,人家没开口就被它杀了,不愧是不死骷髅,太残暴了。”亚当斯说到。
亘古神光满意的说到:“那就好,记住你的使命,消灭所有的生物,让那个世界丧失时间的维系。”
“是,大人。”汇报完毕,亚当斯吁了口气,又混过去一天。
接下来的日子,他准备就这样混一天是一天了,否则想干点什么,骨棒上的奸商印记可能就发动了。
不过也不要紧,人的一辈子其实挺短的,亚当斯还是人类的时候,觉得能活到一百二十岁就很不错了。
两个世界的速率差巨大,他在这里混个一百二十年,亘古神光那里也只过去二十几天,应该可以混过去。
回过神来,亚当斯突然发现自己怎么浮在水面上?小骨面前的沙坑竟然已经变成了一个水坑?
“噗——你这是下雨术吗?你这是洪水术吧!快把我捡起来,骨头泡水会风湿的!”亚当斯怒吼到,他还想混个一百几十年的,转眼小骨就拿他去泡水。
捞起骨棒甩干水份,天已经蒙蒙亮了,就在这时,一阵蹄声响起,小骨往声音响起的方向望去,只见艾米尔骑走的那匹马儿,此刻正飞快的跑过来,马背上却没有艾米尔的身影。
“咦?缰绳打结了,这是碰到危险,让马自己逃命的意思。”
谢谢宅墨,的打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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