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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稚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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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筏之上,还捎带了个不谙世事的稚童,长得粉雕玉琢,唇红齿白,很是讨喜。

    恰在这时,二公子徐凤年走出船舱。

    亦被当下这一幕就给惊讶到了,这人不是死了吗?

    片刻后,关注点转移,手握枯木割鹿刀刀柄,笑道:

    “敢情,如今这世道,已开始流行拖家带口地投奔?”

    在江湖上,靠采花采出名的男子,拼命划动竹篙,竭力追赶大船。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赶上,与大船并肩行驶,大声道:

    “世子殿下,剑州,琅琊郡,龙宇轩求见!”

    徐千秋眼角余光瞥过那瓷娃娃一般的稚童,内心毫无波澜,不冷不热道:

    “何必求见,你这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你这是?带着儿子上歙江钓鱼去?”

    “儿子”二字,听着莫名有些诡异刺耳。

    此言,似是戳中了龙宇死穴,略显气急败坏,赶忙解释道:

    “殿下,小的这趟走得急,这古怪孩童,也不知如何上的竹筏。

    小的跟这孩子,根本不认识啊!”

    不料,那眉清目秀的稚子,竟脆生生喊了一声“爹”。

    立即让龙宇轩破防。

    他便是再可怜,混得不如人意,在偌大江湖之中,采花大盗,也算有些薄名,此刻却差点气得吐血。

    转头,望着脚下那一脸天真烂漫的孩子,怒目相向,道:

    “爹你大爷啊,你是我爹行不行?!”

    孩子哇一下,嚎啕大哭起来。

    两只小手不忘死死攥住龙宇轩袍脚,呜咽凄惨道:

    “爹,娘死得早,你不能不要我啊!”

    龙宇轩差点给气疯。

    却也没挪脚。

    否则,以他徽山客卿的实力,轻而易举,便可将这小娃娃踹进江里喂了王八。

    龙宇轩自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与手中桃花扇上绘有的美人们,都不过是一场场露水姻缘罢了。

    哪来的儿子!

    这年月,当个有品德,有境界的采花贼,还真不容易。

    不仅需要玉树临风,而且还需满腹才学。

    那些小家碧玉,为千古奇书《头场雪》所魔怔,一心想要与穷书生私奔,勾搭此类碧玉,还算轻松些。

    摇摇扇子,吟诗作对便可。

    可是,若遇上那些大家闺秀,可就难了。

    单凭此伎俩,可不足以令其投怀送抱。

    只看腰带玉佩,香囊,及其他琐碎零散小件,便能看出,你有几斤几两,轻重如何,长短如何,软硬如何。

    想耕地?

    想骑马?

    想侠客行?

    想耕一块好的土地,知道得花多少银子么?

    无底洞啊!

    不知深浅的无底洞!

    世族门阀里的女子,眼高于顶,个个眼神毒辣,刁钻得一塌糊涂。

    欲摆豪奢门面,便得扮作豪客,所遇姿势,一掷千金。

    龙宇轩便是如此,故而,这些年年,花钱如流水,没能攒下半颗铜钱。

    前些时日,看上一位郡守女儿,便开始坑蒙拐骗。

    那是一块还未开荒,还未耕耘的肥沃土地,令人眼馋,口水直流三千尺。

    亦是一匹塞北良驹紫骝,号称一两紫骝马肉,一两金。

    想骑这匹马,想耕这土地,得多少银子?

    采花大盗嘛,难免有翻车的时候,为了所追杀。

    无奈,上了徽山,做了末等客卿,油水不足。

    初时,只是想着,借这柄大伞避雨而已。

    如今,撑伞的几位,皆已身死。

    徽山大雪坪,大雪白茫茫一片,死得一干二净,名副其实。

    据说,那位不可一世的老祖宗轩辕大磐,也被天劫轰成渣,飞灰湮灭。

    天象境大高手,身怀大神通,说没就没了。

    如今,换成那妇人执掌徽山,她那双小手,能撑多大的伞?

    仪门一战,龙宇轩见那位世子殿下,手段着实了得,便铁了心,要跟着去北凉逍遥。

    故而,拼着被杀头的天大风险,驾驭竹筏,追赶而来。

    传言,北凉境内,有个人间仙境,名为胭脂郡。

    与胭脂评,有着莫大关系。

    那里的婆娘,个个白嫩,能掐出水来。

    殊不知,莫名其妙蹦出一个兔崽子,开口闭口,便一直喊他爹。

    突然就当爹了,龙宇轩能不上火?

    轩辕青锋看了看身旁的世子殿下,微微躬身,轻声道:

    “每一名客卿,徽山都存有秘档,轩辕青锋一字不差记在脑中,不曾记载此人有子女。”

    徐千秋心中不以为然,这稚童身份,他自然知晓。

    那句“不要脸呗”,可谓千古名言。对

    徐千秋轻笑,对竹筏上的龙宇轩说道:

    “想要证明不是你儿子,简单,踹下江去,你便可以上船。”

    闻言,龙宇轩愕然。

    说罢,徐千秋不再言语,静等下文。

    此刻虽不宜揭穿那稚童身份,留着他,尚有些用处。

    但戏弄一二,倒也无妨。

    龙宇轩沉默了一下,笑道:

    “世子殿下,就此别过!”

    遂放缓撑筏速度,与大船拉开一段距离。

    少顷,二公子徐凤年蓦地瞪大眼睛,瞅见那采花大盗,竟对大船竖起一根中指。

    然后,掉转筏头,命命往徽山逃窜而去。

    轩辕青锋微微侧头,嘴角翘起。

    她本对这龙宇轩相当不顺眼,瞧之不上,但此人今日所为,反倒不失真性情,让她有了几分刮目相看。

    当今天下,皆知这位北凉世子是个疯子,敢对其竖起中指,有意思!

    采花贼龙宇轩,声名极差,武功也不出众,轩辕青锋心中自有思量,此人对徽山而言,连鸡肋都称不上。

    她自己也女子,天生对采花贼所做的行当,深恶痛绝。

    如今,倒觉得此人与众不同。

    看着那竹筏远去,徐千秋忽地想起一人来:田伯光!

    一旁,二公子徐凤年笑道:

    “有胆识,该赏!”

    看着翻滚江面,徐凤年想起了另外一个江湖。

    那个江湖,没有两袖青蛇,剑开天门的剑神,没有曹青衣王明寅,没有天象境徽山老祖,更没有儒圣那等陆地神仙。

    甚至,便是连龙宇轩这般十分蝼蚁的下三滥客卿,也没有。

    有的,只是老仆跛马,草寇小贼,木剑游侠,外加一个草包乞丐。

    每日能求个温饱,不亏待肚子,便算万事大吉。

    这也是江湖!

    【书荒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翻我的老书:《庆余年之我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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