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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签订合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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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秦长义喝完杯中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瓶二锅头已经快见底了。

    “秦大掌柜的话总是语出惊人,不过倒是很贴切!”

    李方元虽然上午的时候被亲弟弟气的不行,可当他几口酒下肚的时候,全然忘记了这些糟心的事情。

    几个人从马场回来后,单独的在二楼喝起了酒来。

    “要不要再来一瓶?”

    秦长义脸色有些微微的红润,但再喝半瓶不是问题,可其他二人连连摆手,打着饱嗝说不要了。

    “那喝点面汤,解解酒。”,秦长义就地取材,倒是一个别致的想法。

    甘甜的面汤,没有任何的调料,竟然别有一番滋味。

    “以前总是喝茶解酒,今天算是开了眼了,这面汤也能解酒,竟然还挺好喝!”

    凡事总有第一次嘛,三个人也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喝光了一碗面汤。

    在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里,三人侃天说地,感觉好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但从话语间又听出来,李方元和秦长义二人还是有些防备的。

    虽然不是无话不谈,也算是酒后吐真言,可是聊的都是鸡毛蒜皮的破事,没几个有价值的。

    “好了,二位!今天还是非常开心的,接下来我们赶紧去把合作文书签了吧!”

    李方元从腰上的一个袋子里,竟然掏出了李家的印章,“你们看,印章我都带来了,赶紧走吧!”

    秦长义摸了摸自己的腰间,发现什么也没有,尴尬的看着他,“李管家,我们这小店也没有什么印章,签字行不行?”

    “行!签完字,然后再盖个手印章就行了!”,李方元点头答应,这也是情理之中。

    小商贩们哪会去刻章,如果刻不好那是要倒大霉的,古代的防伪技术不是很好,而且防伪技术全掌握在官家手里。

    大户人家要去刻章,都是去官府登记,然后才能盖章,虽然技术落后,但民间也没有人有能力伪造官家刻的章。

    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这么大胆!

    私刻印章,抓住了就是砍头,没有任何伸冤的机会!

    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人敢的原因之一!

    三人再次的坐上了马车,赶往了衙门,在李管家的通报下,值班的衙役把他们三人带到了衙门里的事务司。

    所谓的事务司,就是管理民间各种买卖的部门,除了打官司不管以外,只要涉及到任何文字类的文书或者是其他凭证,都归事务司管。

    “李管家,这是又寻到了什么好生意啊,又来签合作文书。”

    说话的这位是事务司的司长,官职正八品,基本上属于不入流的官阶,但这个位置实属肥差。

    这也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一个小规矩,那就是双方签订完成以后,都会给一些钱给这个司长,而且是双方当面给。

    说起理由也很搞笑,双方当面给,就是为了说明这份合同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也说明了双方都是自愿签署的,而且都没有私底下给司长贿赂。

    在整个衙门里,谁坐上了这个位置,那收入还是很可观的,并且他的直属领导就是知州。

    而有的知州大人也会从中抽取一些比例的钱财,所以对这个规矩也是不加干涉。

    “周司头,也就是勉强混个饭吃,我们可不比您,吃着皇粮呢!”

    李方元似乎与这个被他称作周司头的人比较熟悉,一进门就互相寒暄。

    周司头也是效率极高,只寒暄了几句以后,亲自的磨墨,然后把宣纸铺平。

    李方元见状,也是从宣纸上拿出了之前贺友臣留在李家的文书草稿,和由大夫人起草的文书。

    接下来就是走流程了。

    周司头结果文书草稿,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两份内容一字不差的读了一遍,然后分别询问双方是否确定以及同意文书内容。

    在得到了双方肯定的答复以后,周司头开始将文书上的内容,以一定的格式誊抄到了宣纸上。

    最后周司头又高声的宣读了一遍由他誊抄的文书,双方经过一些时间的讨论后,终于也是对文书里面的一些内容进行了修改。

    周司头等他们确认完毕,再次的磨墨,又誊写了一张合作文书。

    最终,李方元和秦长义同意了这份文书,一个盖章,一个签字画押按手印。

    “这文书只有一份啊?”,秦长义见周司头在最后盖了官家印章后,把文书小心的折叠了起来,放在了一个圆圆的硬纸筒里。

    并在封口处贴上了封条,并在封条上写上了日期。

    “这位公子是第一次吧?”,周司头把硬纸筒收好,看着茫然的秦长义。

    秦长义对“第一次”三个字有些敏感,“啊?呵呵,确实是第一次来!还望见谅。”

    周司头看了看秦长义,自顾的走到了李管家面前。

    “这文书也签了,那我就走了!”

    说完,这周司头竟然假意要走,脚步放的特别的慢。

    “别介啊!周司头,您忙碌了这么久,哪能让你白忙活呢!这几个小钱,您拿去买酒喝。”

    李方元可不是第一次了,他赶忙的从身上掏出了一张十两的交子票,光明正大的塞到了他的手里。

    然后李方元又使劲的给秦长义使眼色,结果秦长义不懂。

    还是贺友臣反应的快,赶紧从自己的身上也是掏出了十两的交子票,也是非要塞给周司头。

    “你们这是干什么!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下不为例哈!”

    对于李方元的这种行为,周司头也是料定了的,但是他刚才觉得秦长义这一边似乎有点不懂规矩。

    所以周司头并没有回答秦长义的问题,可贺友臣既然弥补上了,那他也乐意解答一下。

    “合作文书就是一份!不够你放心,我们官家保存的非常好,也便于查阅!”,周司头指着封条,还有封条上的日期编号。

    “那如果有一方违约,我如果在外地要打官司的话,那不是很耽误事?”

    看在十两交子票的份上,周司头给秦长义科普了一下大宋的商业诉讼流程。

    “你果然是第一次!什么都不懂!”

    周司头给出的解释是:一旦双方签订合约后,立即生效;以后就算有人违约,在外地还真没办法打官司,必须回到签订文书的地方。

    不过大宋的律法还是有一条比较好的,就是毁约官司,被告方不一定要到场,判案的主官一定会根据所存的文书进行判案,所以文书的保存也是一件大事。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越级告状,但大宋律令规定,越级告状可以,但必须先仗责十大板,如果没晕过去,就可以继续告状。

    也正是因为这个条件,很多人基本上都会私下解决,如果真的遇到了事情无法解决,那就无需再忍,直接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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