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重生之我要冲浪 > 第四百三十三章 杀马特教父1

第四百三十三章 杀马特教父1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揍他!揍他!」

    「哈哈哈!早看他不爽了!」

    「把手给我伸出来!」

    广东梅州,正是放学时间,在回村子的路上罗福兴被几个学生堵到,先挨了一顿揍,然后趴在地上被按住右手。

    领头的那个抬起脚,狠狠的踩了踩。

    「……」

    刹时间,罗福兴觉得自己的骨头好像断了,却硬生生挺住一-声不吭。

    「小子警告你,告诉老师你就完蛋了!」

    「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走!」

    几个人走了,这顿打没有任何理由,单纯的欺负人。

    因为罗福兴好欺负。

    待几人走远,他才爬起来,拍拍衣服右手的手指已经红肿发紫,稍微弯曲一下就会疼,但与以往的比起来,还行,不算严重。

    他推起自行车,勉强蹬着回家。

    梅州属于粤北山区,经济相对落后,在广东各路强市中是拖后腿的存在。罗福兴所在的村子更穷,青壮大多出去打工了,只剩下老人和孩子。

    他蹬了一会,到了几间矮房门口,进门就喊:「外公!」

    「嗯!」

    一个老人出现哼了一声颇为冷淡,罗福兴也不在意,他只是来吃饭的。

    饭不精致,好在管饱,他捧着碗呼噜呼噜,耳朵里传来老人的声音:「你爸去年就没回来,今年也别想了。我看他早就在深圳找女人了,连自己儿子也不管。

    他这么对你,你也这么对他,死了连纸都不给他烧!

    老人看到了外孙红肿的手指,但什么都没说,一如既往的「灌输」这种思想,罗福兴也不吭声,只默默听着。

    他5岁就成了留守儿童,父母离异,都在深圳打工,自己在爷爷、外公家轮流住。

    管教什么是不可能的,有饭吃,有衣穿就不错了。

    外公唠叨了一会,忽然坐下来,道:「明年你就不要念书了,我托了村里人,能带你去深圳做学徒。」

    「做什么学徒」

    「理发店的。」

    「村里也有理发店。」

    「村里和深圳能一样么深圳那是什么地方,弯腰都能捡黄金的!你去了先当小工,钱虽不多,但能学手艺。真要有一身理发手艺,将来也算饿不死,混好了自己开家店,这辈子就安稳了。」

    「哦,那我去。」

    罗福兴问了几句就继续扒饭,反抗之心并不强烈,反而有点开心。

    自己早就不想上学了,听说深圳是大城市,老早想去看看--父母亲也在那里,虽然他们不喜欢自己。

    外公说完就出去了。

    而等他吃完饭,抹了抹嘴,外面天色尚早,写作业是不存在的。他鬼鬼奈祟的跑进里屋,翻箱倒柜找到了十块钱,蹬着车子走人。

    又骑了好久,熟门熟路的到了县里网吧。

    几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子在门口抽烟扯皮,他走了进去,网管瞄了一眼,问都没问的给开了台机子,丝亳不管什么「禁止未成年人入内」。

    网吧里坐了六七成,环境恶劣,骂街的、大声唱歌的、发嗲的、发浪的……混杂在呛人的烟雾中揉成一团,反倒呈现出无比和谐的气氛。

    罗福兴年纪小,网龄却已经很长了。

    这会搓搓手兴奋的坐在椅子上,一股难以形容的安全感包裹全身,先打开了千千音乐,然后在网上瞎看。

    翻着翻着,忽地咦了一声。

    看到了一篇「1995-2005世界十大音乐怪才」的新闻,自己的偶像周杰伦排在了第十位。

    「凭什么才排第十啊」

    「周杰伦当之无愧的第一!」

    罗福兴愤愤不已,又看那九个人,一个都不认得,排名第一-的是个美国佬,叫玛丽莲曼森。

    玛丽莲曼森,美国摇滚歌手,以花里胡哨的造型和反基督教著称。名字是缝合怪,取自玛丽莲梦露,和好莱坞大名鼎鼎「曼森杀人案」中的主谋名字。

    他的照片男不男女不女,妆化的跟鬼一样,惨白的脸,油黑的眼影,血红的嘴唇还吐着舌……

    「这什么玩意」

    罗福兴第一反应是惊奇,随即又觉得很酷,很吸引人,顺着玛丽莲曼森搜索,哥特、朋克、摇滚等词汇跳了出来。

    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看了一会,忽然又瞄到一个词:沉珂。

    还有不少照片。

    同样是这种哥特暗黑的风格,但沉珂要漂亮多了,混血的底子给了她出众的外貌哥特妆更增添了几分神秘感,还有一枚唇环钉在她的下嘴唇。

    「哇!」

    「好好看!」

    罗福兴又搜了搜沉珂,混血,寄宿学校,打架,同性恋,自残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比玛丽莲曼森都酷。

    顺藤摸瓜的下了麦麦,然后就发现了【葬爱家族】。

    有一个公开的【家族相册】,里面全是类似风格的,超级闪亮的男男女女。

    签名档更是完全看不懂!

    这些让他产生了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下意识点了「申请加入」,结果出来一篇规则:想加入葬爱家族,必先遵守以下几点!

    「《劲舞团》10级以上!」

    「火星文个人宣言,绝对忠于家族,永不背叛!」

    「拍一张葬爱风照片,审核通过方可加入!」

    这种过家家似的规定,不仅没让罗福兴嫌弃,反倒生出了一种强大的、向往的渴望,就像小孩子搞的什么「铁掌帮」「青龙会」「四大护法」一样,觉得特别神圣。

    罗福兴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激动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喊,弄明白基本要素后果断开始玩《劲舞团》。

    这一玩,不知不觉就黑了天。

    直到网费花光,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网吧,蹬着车子到了爷爷家住宿。爷爷奶奶正在看电视,瞧了他一眼。

    「回来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罗福兴沉默的走进屋子,如果真能得到长辈的一顿痛骂,他还欢喜一些,说明对方眼里有自己一一最可怕的就是漠视。

    夜晚时分。

    他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始终在想【葬爱家族】,劲舞团已经够10级了,火星文是啥也弄懂了,就差一张照片。

    啥叫葬爱风

    当然就是超酷的那种。

    他想着想着,甚至认为那些前辈的风格有些保守,自己要更大胆一些,要一鸣惊人!

    (还有……)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