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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五章第章 蛮荒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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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回国都的途中,洪国忠进入一个个城池,卖掉一些东西,扫荡一个个药铺。

    横扫蛮荒之时,他得到的财物,至少价值一亿两白银。

    高等级的宝石,一颗就能卖几千上万两银子。

    蛮荒的蛮人,至少被他送走九成九。

    蛮人积累无数年的财富,大部分都变成了他的战利品。

    要不是储物戒指的容积有限,洪国忠还能装走更多的东西。

    念头一转,洪国忠买了一百个玉盒。

    储物戒指之中的玉盒,总共只有五个。

    遇到成群结队的妖魔,五个玉盒怎么够?

    “一滴妖魔精血,能拍卖二十万两银子。”

    “以后遇到妖魔,取走它们的精血。”

    妖魔精血也就拳头大小,存放二十万两银子的空间,至少能放下两千滴妖魔精血。

    之前干掉那个中阶妖魔,洪国忠担忧了十几天。

    连续几个月,大秦境内都没有异状,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有储物戒指的妖魔,要么身份不简单,要么运气很好。

    就像某些运气很好的人,走路的时候都能捡到钱。

    中阶妖魔捡到一个储物戒指,又不是不可能。

    走走停停的洪国忠,用了三个多月,才回到国都。

    这三个多月时间,他卖掉不少东西,买了很多珍贵药材。

    每天以药材充饥,洪国忠的实力,提升了一大截。

    不死之身的能力,超乎他的想像。

    各种各样的药材,都能转化成相应的能量。

    “灵魂之力能够覆盖方圆五千米,身体力量至少百万斤,下丹田之中的纯阳真气全部液化,而且液态的纯阳真气,已经将下丹田装满了。”

    “屠戮蛮荒的我,被人取了个杀神的绰号。”

    平复一下心情,洪国忠逛了逛一个个药铺,大肆购买药材。

    丹药价格贵,性价比低。

    他的身体,能够将药材的药力,转化成增强精气神的能量。

    直接吃掉药材,药材的药力,不会浪费一分一毫。

    美中不足的是,药材口感和味道都不好。

    回到镇魔司,在丫鬟小玉和小影的服侍下,心情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

    小玉和小影都是在青楼买的,还未出阁的二女,他花了六千两银子。

    肆意享受了几个小时,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洪国忠开始修炼。

    “先炼体,再炼神。”

    看了几遍不灭金身,洪国忠试着修练起来。

    随便修炼了一遍,不灭金身就被他修练到最高境界。

    不是不灭金身的等级低,而是他的身体强度,远超不灭金身的上限。

    一门又一门横练外功,轻轻松松修练到极致。

    “蛮族的功法,不过如此。”

    振奋一下精神,洪国忠修练起得自蛮族祭司殿的精神秘法。

    “荒古炼神术比我的魂诀强出不少。”

    沉浸于荒古炼神术的修炼,洪国忠忘却了时间的流逝。

    东方诏坐等又等,也没等到洪国忠。

    来到小院的天阶除魔使,都被小玉和小影阻挡在外。

    别说是天阶除魔使,就算是镇守使,也不敢打扰洪国忠。

    单人单刀,横扫蛮荒,洪国忠的实力,镇魔司上下忌惮不已。

    之前还以为那个中阶妖魔,是身受重伤之时,被洪国忠干掉的。

    蛮荒数以千万的蛮族,被屠戮殆尽的事,镇魔司已经知道了。

    一人灭一族,之前死掉的那个中阶妖魔,不出意外,并没有身受重伤。

    皇宫,御书房。

    看着手里的情报,大秦皇帝古玄机陷入沉思。

    “陛下,洪国忠加入镇魔司不到三年”旁边的老太监打破沉默。

    “你觉得册封洪国忠为蛮荒领主,统领蛮荒一切事务与明月公主完婚之后,就让他去蛮荒任职,如何?”古玄机想了想后道。

    “陛下圣明,只怕明月公主不愿意。”老太监说道。

    “大秦,朕说了算。”古玄机沉声道。

    “陛下,洪国忠要是不愿意娶明月公主。”老太监欲言又止。

    “那就让明月公主,先跟他接触一下。”古玄机皱了皱眉头。

    练成荒古炼神术的洪国忠,觉得灵魂之力增长的速度太慢了。

    有恃无恐的他,我行我素的篡改、测试荒古炼神术。

    “修炼效率增加了九倍,似乎达到极致了。”

    心情大好的洪国忠,跟两个丫鬟庆祝了几个小时。

    容貌身材俱佳的小影和小玉,不但擅长歌舞,还会弹琴吹箫。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洪国忠沉醉其中。

    “是时候吃药了。”

    走进一间空屋,洪国忠拿出一种种药材,大快朵颐的吃个不停。

    第二天上午,一个太监前来宣旨。

    洪国忠神情平静的接了圣旨,开始收拾东西。

    蛮荒并入大秦,成为蛮荒领主的他,掌管蛮荒的一切。

    对蛮人来说,蛮荒条件恶劣,但对洪国忠而言,却是一个好地方。

    盛产药材和野兽的蛮荒,资源异常丰富。

    烧山种地,良田万顷,易如反掌。

    成为蛮荒领主,也就退出了镇魔司,他需要搬家了。

    好在皇帝古玄机赐了一栋府邸给他,倒是不用去买房子。

    搬到皇宫门外的洪府,洪国忠再次闭门不出。

    洪府之中,有四个绝美婢女,三十个护卫,二十个仆人。

    消化一株株药材,洪国忠的实力缓慢增长。

    不是药材的效果降低了,而是他的实力太强了。

    婢女、护卫、仆人,是不是探子,洪国忠并不在乎。

    身处实力为尊的世界,自身实力胜过所有。

    只要实力够强,就能横扫一切。

    修练之余,四个绝美婢女,正好调节他的身心。

    接连大半个月,前来送礼的人络绎不绝。

    有镇魔司的,有门派中人,有文官武将,还有皇子公主。

    洪国忠来者不拒,见面收礼。

    送上门来的财物,他没有理由拒绝。

    每隔几天,明月公主就会登门拜访。

    二十几岁的古明月,容貌身材气质绝佳,还是一个武道天才。

    即使身为公主,不缺修炼资源,二十多岁的年纪,修为达到宗师,也是天赋异禀。

    一个多月后,洪国忠又接了一份圣旨。

    两个月后,娶了明月公主的他,动身前往蛮荒。

    随行的队伍之中,有三千工匠,五千官兵。

    在大荒府带了二十万无家可归的百姓,进入蛮荒之中。

    烧山翻地,种植粮食。

    各种各样的杂事,洪国忠全部交给古明月。

    游走蛮荒的他,使用灵魂之力探查,一次次屠戮妖魔诡怪、猛兽、蛮人。

    时至今日,洪国忠的灵魂之力,已能覆盖方圆一万米。

    中阶妖魔,一招秒杀。

    高阶妖魔,一刀干掉。

    大妖?同样被他秒杀。

    杀着杀着,妖魔不敢进入蛮荒。

    杀着杀着,蛮荒残存的蛮人不见踪影。

    杀着杀着,蛮荒境内,再无强大的猛兽。

    将蛮荒彻底清理了一遍,收获巨大的洪国忠,整天待在领主府。

    蛮荒境内,百年以上的药材,都被他一扫而空。

    每天吃下几百上千株药材,跟古明月她们一起锻炼锻炼身体,日子简单充实而又幸福。

    修炼了荒古炼神术,消耗不少天材地宝的古明月,成功步入大宗师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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