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型跑团现场
随着奥罗登无预警的死亡——亦即预言破灭之年的到来,曾经被称为萨科瑞斯的地方被深渊的裂隙逐步吞噬,最终化为深渊魔物的乐土。
它们已经占据这块土地接近一个世纪,无数妖妄邪佞的怪物漫步在这块血红色的荒土上,毁灭它们所见的一切,并在身后留下无尽的死亡与静默。
近百年来,蒙蒂维发动了四次大远征,结果却一次比一次更加失败,甚至几乎导致了远征军的分裂。
第四次远征的失利近在眼前,这只善良的军队如今的士气已低落到无可附加,绝望的氛围笼罩着坎娜布利。
邪教徒与叛节者闻风起舞,恶魔在守护石的边界之外蠢蠢欲动,等待着践踏圣城的应许之日到来。
然而,无论黑暗多么深沉,总有一点希望留存。。。。这点点希望的星火终将成长茁壮,最后化做荡平一切邪恶的焚天大火。
来吧,拿起剑!远征军的英雄啊!你的敌人就在深渊!此刻就让你的怒吼响彻世界之殇,让你正义的怒火烧尽一切吧!
“热闹倒是挺热闹的,但是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伤脑筋呢。”作为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林云并不是很喜欢嘈杂的环境,然而此时此刻。
他所在的地方却是一个复古式石砖构成的广场之中,伴随着一些吟游诗人在那奏响着各种各样的乐器,倒是让林云感觉有一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加上周围这最少上千人聚在一起,他们的身上基本上都穿着类似于古代西欧风格的服饰,其中有华贵的服饰,有看上去比较粗糙的服饰,当然,更多的是穿着各种各样的铠甲,或是皮甲,或是锁甲,或是全身铠甲。
可谓是全副武装。
虽然说大部分都在外面穿着略显喜庆的衣服,但是看起来,还是有一种杀气腾腾还有一阵阵压抑的感觉。
明明这是庆典,但是林云放眼看去,却是有种强颜欢笑的感觉,眼神中都透露着一抹苦闷,阴沉。
不知道的人怕不是要以为是大型中古cosplay现场呢。
那叽叽喳喳的声音,更是让林云有种头痛欲裂的感觉。
突然之间一阵尖叫声传来。
林云下意识地将头就转了过去。。。。。好家伙,只见在这样大庭广众之下。
一个拿着一把巨斧,穿着皮甲,但是。。。。。却是没穿下半身裤子的家伙出现在那里。
林云下意识地就捂住自己的头了。
很显然,这家伙应该也是玩家,身份跟他一样。
只是这家伙大概是只知道买装备,但是却是忘记了,这是一个真人版本的角色扮演,除了买装备,还要买衣服,买粮食,买水什么的。
就比如说,现在摆放在林云面前的这个草莓巴菲。
因为他在背景上面就连坐在这里,吃着草莓巴菲,一脸郁闷地看着周围看似繁华的景象这样的话都写进去了。
所以他这一进来,直接就有草莓巴菲吃了,当然,该扣除的3个铜币还是要的。
除了那个粗心大意的家伙之外,就是不知道这里还有多少玩家在。
也不知道玩家多的话,是说明难度高,还是说会提升难度,又或者是,这仅仅只是筛选。
然后是的,跟他一样都是玩家。
虽然说这个所谓的玩家,他们大概也不是自愿过来。
他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是命运,或者应该说让他无奈的,自称为无情的跑团机器人的一个大光球让他出现在这里。
作为一个桌游店的老板,兼职小说家,本来今天,他应该是关上自己家桌游店的门,然后回家写小说。
但是就在他关上闸门的瞬间,新世界的大门却是打开了。
姑且叫做新世界的大门吧。
当林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出现在一个一片漆黑的空间之中,然后这个十足隔壁空间主神的大光球直接就告诉他。
“欢迎来到开拓者空间。”一个毫无感情,非常书面化的声音直接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作为一个小说家,面对任何的事情都不要慌,因为慌张是没用,再夸张的剧情,在他的脑海中可能都已经经历过了无数遍。
所以他非常冷静地直接说道,“能说一下这个空间是啥吗?”
这个大光球没有任何回应。
但是紧接着,大量的信息却是直接涌入林云的大脑之中。
好家伙,还真是方便省事,直接入脑啊。
啊,感觉要爆炸了,要裂开了,不行了。
咳咳,在眩晕了好一会之后,林云这才稍微晃了晃脑袋。
在闭上眼睛稍微整理了一下得到的情报,然后总结出来的结果就是。。。。。
这个空间有点类似于真人版的trpg跑团游戏之中的开拓者游戏。
所谓的trpg可以理解成就是桌面角色扮演游戏,俗称跑团。
意思是在桌面上,通过制造一个角色,然后根据其人物设定扮演其中的角色进行游戏的一种方式。
通过切换不同的地图,或者是应该说是不同的模组,扮演自己所创造的角色,然后经历不同的冒险,不同的人生。
这就是开拓者,当然,林云更加习惯称之为pf。
而开拓者算是这种桌面游戏之中,比较典型也比较特殊的一个游戏方式。
pf严格来说属于dnd体系,也就是西方比较闻名,也比较传统,牵扯到各种西幻传说的“龙与地下城”这样的trpg游戏。
因为是根据dnd的35版本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半新不旧的规则,所以pf也有被戏称为dnd375版本。
而这个体系最核心的体验是【神话】。角色虽然初始强度跟正常人接近,但随着逐渐强化,到后来可以战士可以劈开山一样大的怪物,法师可以操作时空,野蛮人从平流层跳下来连一半生命值都扣不掉。
一人战一城,强者足以敌国。
但这样的代价是,规则相对极为复杂,更有数以百计的扩展书和各种相关细节,虽然也有一些快捷开始的方式,但真正想要了解和掌握,需要的时间是以百小时计算的。
而且那个所谓的强者,最少11级以上,而现在他仅仅只是1级。
不过,林云正好就是因为对这个游戏感兴趣,所以才开桌游店。
然后和大部分只是单纯打牌,斗地主,下棋的一些桌游店不太一样。
林云的桌游店就是专门玩这个游戏,虽然说,大部分的时候还是只能够玩dnd5e版本。
没办法,pf实在是太复杂,加上如果有老手,大佬进行堆叠,利用规则之中能力的叠加,数据比较容易膨胀,对于新入门的萌新来说太不友好。
最经典的情况是,萌新看着自己的角色打出20多点的伤害,而且一回合只能够动一下。
大佬已经用了好几个能力,然后一下伤害80多,这很容易对萌新造成毁灭性的冲击。
当然,也有像是林云这样,在看到这样毁灭性的冲击之后,反而入门pf的家伙。
正所谓打不过就加入。jpg
总之,简单易懂的dnd5e是最适合拉萌新入门。
当初林云就是从这个dnd5e版本开始玩起来,最后在一些老前辈的推荐之下,还有就是接受了一波洗礼,直接就玩更加刺激,也更加灵活的pf。
不过,虽然说比较熟悉,但是林云依旧还是非常仔细地阅读,并且记忆脑海中得到的东西。
没办法,虽然说大部分的情况下,跑团都有固定的规则书。
但是在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会根据dm,也就是地下城主人,或者翻译过来就是gm的主持人进行一些规则上的调整,当然,更多是对模组的修改,更甚至是魔化。
为了照顾新手,其实大部分的模组都是属于基础难度。
所以了解每一个dm的房规,可谓是重中之重。
因为这可能会救你一命。
尤其是现在。
一个完整,并且充满细节背景,人物的设定,非常重要。
最少现在的林云,凭借着现在这一个还算骚气的形象,在这里却是显得非常自然,甚至还能吃一下草莓巴菲。
话说如果等一下有战斗的话,这吃完凉东西,然后运动,应该不至于闹肚子吧。
银白色的短发,蓝色仿佛宝石一般的眼睛,白暂的皮肤,看上去倒是有些细皮嫩肉的感觉。
帅气和痞气并存的面庞。
稍微握了握自己的肌肉,非常结实。
身上穿着的是红色的大风衣,在里面则是黑色的典礼护甲,主体是黑色的皮革,正中间有几条金属条挡在重要位置,身下穿着的是红色的皮裤。
看起来就略显骚气的感觉。
配合上背后一把看起来略显威武,带着骷髅头,长13米,宽01米的大剑,看上去像是那么回事一些。
是的,一个非常让人熟悉的形象。
是的,载具杀手里昂,啊不对,是恶魔猎人但丁。
因为林云不太确定以后会不会回去原本的世界,然后被人认出来,进而针对他。
所以林云索性改头换面,甚至就连名字上也做出了变化。
考虑到说不定会有一些预言,更甚至是针对名字的诅咒。
所以林云在设定上是以但丁的名字作为表面的名字,但是实际上名字却是托尼斯塔克里昂雷德格雷夫肯尼迪斯巴达达克莱恩恩奇都杜明克克里斯这样奇特的名字。
反正按照这里的习俗,祖上有人有这样的名字,就能够好像套娃一样叠上去。
这叫叠buff。
这样即使是被侦测到,也只会以为是出了什么问题,因为看起来总会有种不明觉厉,充满吐槽感觉,并且看起来非常混乱。
其中托尼雷德格雷夫是原型但丁曾经作为雇佣兵的名字,然后里昂肯尼迪是原型但丁的原型名字,斯巴达是原型但丁父亲的名字。
反正看起来就很像一回事,但是实际上就很混乱的感觉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