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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你自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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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赵凤声和崔亚卿都一直刻意回避的女人,就连她的名字,两人都讳莫如深,不约而同选择了一个简单而又神秘的“她”来代替。

    站在赵凤声背后的女人用墨镜遮挡住大半张脸,瞧不清楚具体容貌,仅就柔和的脸部轮廓和稍显粗糙的微黑皮肤,不难看出是位底子很好的佳人,长发用一根朴素皮筋束成马尾辫,全身用宽大运动装包裹得严严实实,后面还背着一个超出她身体宽度的超大旅行包。这个女人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舒服,没有拒人千里之外的生疏,或者祸国殃民的绮丽,很朴实,只有脖颈间无意泄露的一抹惊人白皙,才证明隐藏在里面的躯体,或者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平凡。

    罗弦月,一个在赵凤声生命脉络中烙刻深深印记的女人,算是赵凤声正儿八经谈过恋爱的唯一女友。

    对于一往情深的二妮,赵凤声其实从始至终都抱以大哥哥心态对待,愿意默默无闻为她付出,愿意像把遮风挡雨的大伞为她守护,谁敢动二妮一根汗毛,赵凤声甚至奋不顾身以死相搏。但是说到爱情,站在赵凤声背后的这位恬淡女人,是给了赵凤声最刻骨铭心的一段难忘岁月。

    两人的相识既老套又恶俗,无非是一个离家出走的大户人家小姐,遇见了一个在底层挣扎攀爬的穷小子,两人患难与共加上日久生情,来了一场轰轰烈烈、跨越世俗眼光的激荡恋情。

    一句小凤声,让敢和武云市天字号打手单挑的猛人僵直在原地,连扭头的勇气都不敢生出,呆呆望着蔽日干云,一动不动。

    罗弦月移步到赵凤声身旁,望着熟悉又陌生的侧脸,心底一黯,伸出洁白如玉手掌,缓缓贴到赵凤声胡子拉碴的下巴,轻轻摩挲,哀叹道:“小凤声,你瘦了。”

    赵凤声用尽全身力气才转过脸,见到从前皮肤晶莹剔透的女人,肤色变成浅浅小麦状,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因为激动而变得吭吭哧哧,“大……大弦月,你……你黑了。”

    这一对痴男怨女其实是同年同月生,罗弦月比赵凤声只是早出生了一天而已,但就是这一天,使罗弦月一直像个大姐姐一样对赵凤声百般照顾,让命运多舛的孩子体会到一份不同于亲情又浓于亲情的贴心暖意。

    罗弦月没有被赵凤声这一句很不上道的话惹怒,表情依旧古井无波,摘掉墨镜,一对盈盈秋水的眸子彰显灵犀,眉心正中的猩红格外引人专注,温润脸庞随着这一颗红痣,变得耀眼刺目,就像是点睛之笔,让整个画卷顿时有了妙手丹青的仙气。

    罗弦月嫣然一笑,撩动下被山风拂乱的秀发,百媚千生,浅笑道:“在西部支教了一段时间,确实晒的黑了些,不过和孩子们在一起很开心,你没发现我都胖了点吗?没想到在城市里吃了那么多容易发胖的美食都没事,竟然在山里吃粗茶淡饭能吃得变胖,看来心境真是能左右身体的主要原因。”

    山风一吹,罗弦月鼓鼓荡荡的运动服紧贴身体,尽显玲珑腰肢,怎么也和“胖”不沾边。赵凤声不太对前凸后翘的霸道身材感冒,偏偏对美腿情有独钟,这样稍显畸形的特殊爱好,就要得益于眼前女子的言传身教,赵凤声很清楚蛰伏在臃肿运动服里面的身材,是如何的曼妙诱人。

    “你……你去偏远地区支教了?”赵凤声惊得目瞪口呆。

    虽然赵凤声不太清楚罗弦月家中具体情况,但从那年她的家人接走她的那辆迈巴赫62齐柏林,还是让从小对车极为精通的赵凤声大大震撼了一把,究竟罗弦月家中是何等煊赫,才能随意开出一辆价值千万的豪车?要知道这个级数的名车不仅要买得起,还要养得起,三四年下来光是养车费用就够再买一台同样车辆,根本不是打肿脸充胖子能玩得起的奢侈品。

    赵凤声是个很自卑的人,也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愿意死皮赖脸赶着鲤鱼跳龙门,也怕别人在他背后嚼舌头根子说他吃软饭,从此之后,两个生活轨迹完全不同的人就彻底风流云散,哪怕赵凤声对她爱的死去活来,也把那份生死不渝的爱情强行压抑在心底,碾碎了,磨成渣,一点一滴放到嘴里咽下,一旦有思念之情溢出,赵凤声就强行把自己思维控制到别的方向,不敢露出丝毫苗头,所以赵凤声从来没有出动提过她,崔亚卿更不敢随便提她,两个人就这么装聋作哑骗着对方,更骗着自己。

    “是啊,不过只呆了几个月,家里还有一堆事要做,如果时间充裕,真想在那里多呆一段时间,正要回京城,又不舍得路途美景,于是边玩边赶路,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你,真是好巧。”罗弦月将身上沉重旅行包放到脚边,揉着酸痛肩部,微笑说道。

    “是……挺巧。”赵凤声像个首次约会的初哥唯唯诺诺,哪里还有半分浪迹花丛的潇洒风流?用大刚那头畜生的话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不是哥太丑,而是降不住。

    “大山里的生活你能过得惯吗?”赵凤声逐渐适应了尴尬氛围,语气也变得正常。

    “可以啊,我又不是吃不了苦的千金大小姐,当年和你一起饿的找不到东西吃,也只能吃炒饼配苍蝇,你忘了?我还记得你最后把人家摊子都砸啦,敲诈了老板50块钱,咱们两个又去喝啤酒吃烤串来着。”罗弦月妩媚一笑,眨了眨眼,对以前的情节记忆犹新。

    被提到自己斑斑劣迹,赵凤声无地自容摸了下后脑勺。

    “其实和不染纤尘的孩子们在一起,真应了那句佛教真言: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疾苦。”罗弦月的声音轻轻浅浅,却又直指人心,一如那身后寺庙里的暮鼓晨钟。

    赵凤声点了点头,明白她话中含义,想要和深爱着的女人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两人犹如雕塑站在风景旖旎的崖边,看起来像是一对将要殉情的恋人。

    “好美。”

    罗弦月率先打破宁静,迎着山风张开手臂,发丝全部吹至脸旁,露出饱满光洁额头,紧闭双目,嘴角勾起一抹动人浅笑,颠倒众生。

    这一幕将赵凤声看的呆了,痴痴望着仙气十足的女人,目不转睛。

    直到几分钟后罗弦月才张开眼睛,娓娓说道:“银宫金阙,紫府青都,皆是神仙所居,古人诚不欺我。小凤声,你说是做神仙好,还是做人好?”

    赵凤声深锁眉头,摇头道:“神仙和人,各有烦恼。”

    “不错,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唐后主没有济世安邦之才,却在诗词上屡有惊天地泣鬼神之作,天上人间这四个字用的极妙,但这四个字的知名度,却是源于赫赫有名的销金窟,有些讽刺。你说李煜在九泉之下知晓后,会不会被气的再死一次?”罗弦月掩嘴轻笑,尽显小女儿家的调皮狡黠。

    “我估计那个风流家伙会偷偷摸摸拿着私房钱,想去里面逛一逛。”赵凤声揉了揉鼻子,告别了拘谨,恢复了平时吊儿郎当的模样,开始敢在这位女人面前进行调侃式语态。他从一个小学五年级学历的半文盲,变成酷爱读书的小知识分子,还要归功于罗弦月的耳熟目染。这个女人学识极为渊博,诗词歌赋历史典故信手拈来,赵凤声自卑心理作祟下,抱起各种书籍一顿狂啃,这才往肚子里灌了点墨水,没有变成腹中空空的草包。

    “这才是我认识的小凤声,那个无所不惧的小凤声。”罗弦月望着赵凤声的眼神,充满骄傲和自豪。

    她和赵凤声的第一次相遇,就是赵凤声一个人举着砍刀,追着几个彪形大汉满街跑的场景。她出生于枝叶繁茂的名门望族,属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乖宝宝,初次见到市井中的打斗砍杀,震惊的无以复加,所以基于女人天生依附男人的心理,开始对这个悍勇的男人产生一点小小崇拜。

    罗弦月背起旅行包,再度轻笑道:“小凤声,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

    她很喜欢笑,笑的不带人间烟火气。

    短暂的相逢离别,让赵凤声手足无措,面带纠结道:“这么快?”

    罗弦月重新带回墨镜,将那张颠倒众生的锋芒遮掩,“不舍得我吗?想我的话,可以去京城找我。”

    赵凤声挠了挠头。

    罗弦月调皮笑道:“我还是单身哦。”

    赵凤声打了一个哆嗦。

    “走啦。”罗弦月面对昔日恋人,没有拖泥带水,转身决然离去,脚步轻快,马尾辫随着步伐一荡一荡。

    赵凤声痴痴站在原地,望着慢慢在山路上消失的身影,感觉最终和旁边诗画景色逐渐融为一体,轻叹道:“你自是仙,居于山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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