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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太鸡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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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李氏止了哭声,叶松这才半蹲下来,把叶安澜背出门,送上花轿。

    曾经瘦瘦小小的男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沉稳可靠的高大青年,他稳稳走着,小心又郑重的把叶安澜送到花轿上。

    叶安澜满心感慨与欣慰,她视线扫过眼巴巴看着她的叶金奎、李氏、叶松、叶薇、叶棠,很高兴也很庆幸他们都在乱世当中活了下来。

    真心爱护她的人就在她身边,并且和她一起从艰难困苦走上了光明坦途,比起这个,龙椅什么的根本不值一提。

    她用力朝着叶家人挥手,直到轿帘阻隔了她的视线。

    花轿被抬出英国公府,喜乐更加热闹喜庆的重新响了起来,叶安澜的嫁妆紧随在迎亲队伍后面,被腰扎红绸的侍卫、家仆抬出府门。

    她的嫁妆很多,真要全都装箱的话,别说是一百二十八抬了,一千二百八十抬也是铁定装不完的。

    好在叶安澜并没有打算把自己的所有财产全都带到安国公府,除了李璟送过来的聘礼,皇帝、皇后、后宫妃嫔、太皇太后、太后赏赐她的各种珍贵物品,她娘李氏按规制和习俗给她置办的衣服被褥、首饰布料、家具摆件其他东西她都直接留在了英国公府。

    反正就算跟李璟成了亲,以后她也会常常待在英国公府,这边完全可以一切照旧。

    不过这样一来,她的嫁妆单子可就没有吃瓜群众预料的那么厚了。

    本来就对叶安澜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官家小姐和官家夫人,在看到叶安澜居然只有一百二十八抬嫁妆的时候,顿时你拉着我、我拽着你的开始了新一轮的窃窃私语。

    大部分人都觉得,叶安澜应该是担心逾制,所以才减少了自己嫁妆的数量,但也有一小部分人,恶意揣测她是想要趁着成亲大赚一笔。

    想想看,李璟在下聘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所有财产全都给了叶安澜,可叶安澜在出嫁的时候却没有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陪嫁回来,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李家的东西变成了叶安澜的嫁妆,叶安澜的个人财产却依然还是属于叶安澜个人。

    这也太鸡贼了!

    她们把自己的想法一说,一些没什么主见的,渐渐也被她们动摇了。

    在从英国公府去安国公府的短暂时间里,这些夫人、小姐就已经把叶安澜妖魔化了。

    在她们一厢情愿的想象中,叶安澜已经被黑成了一块乌漆嘛黑的煤。

    而事实上,叶安澜少带嫁妆,一方面确实是因为逾制不好,容易被人抓到把柄进行攻讦,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她嫌麻烦,不想先把两府的财产混在一起,然后再在敲定了继承人后,重新对两府财产进行划分。

    与其这样分分合合,搞出一大堆的麻烦事儿,她宁愿一开始就让它们始终处于分离状态。

    反正和以前的那些封建王朝不同,大齐的律法是承认女子除了嫁妆以外的其他私产的。

    大齐之前的封建王朝,讲究的是父母在无私产,别说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子了,就算是饱受社会优待的男子,在分家之前,无论你靠自己的努力挣多少钱,你的父母、你的祖父母都可以理直气壮的全拿过去。

    他们可以收缴你的所有私产,可以把你的私产分给你的兄弟甚至叔伯,你还不能表示反对,不然你就是不孝顺,就是忤逆长辈。

    这还不是为人子女者最不幸的地方,他们最不幸的地方是,他们必须无条件服从、维护自己的长辈。

    你父母、祖父母,甚至你伯父伯母、叔叔婶婶犯了罪,你都不能举报他们,不能拿出对他们不利的证据,不然你就是铁板钉钉的狼心狗肺。

    甚至有些朝代还规定了,子女如果状告父母,不管是因为什么事儿,子女都得在父母之前先受一波来自衙门的处罚。

    受完来自衙门的处罚,他们甚至还得再被所属宗族从重处罚。

    律法和宗族,全都站在“长辈”这边,那些为人子女的,他们就算是被自己的父母给杀了,律法和宗族也不会为他们伸张正义。

    以大齐的前朝大周为例,在大周立国的前两百年,父母如果因为杀害子女被人告到衙门,衙门会被判杀人凶手徒刑一年半,而到了大周立国两百年后,父母就已经可以不用因为杀害子女承担任何罪责了。

    当时的统治者把“徒刑一年半”改成了由当地官员口头教育。

    叶安澜对这一点是很看不惯的,在谢渊让人修订律法的时候,这一条她也有专门找谢渊探讨一番。

    她对杀人犯奉行绝不姑息策略,在叶氏还没有并入谢氏的时候,叶安澜完全照搬了现代律法对杀人犯的量刑等级。

    那些父母杀害子女、达官显贵杀害平民的免罪、减刑条款,叶安澜一概不认。

    还有那个取证要以当事人亲属、仆从的证词为主,如果其他人的证词与他们的证词冲突,那就采用他们的证词,弃用其他人的证词,叶安澜也给改成了所有证人一律平等。

    一方面立法惩罚揭发亲长罪行的晚辈、揭发主家罪行的仆从,一方面却又以他们的证词为主,这不明摆着就是在包庇罪犯?

    叶安澜站在谢渊的角度,先是着重阐述了一下这些奇怪律法对国家的种种危害,然后又大力推销了一下她从现代抄来的、相对合理的法律条款。

    谢渊被她说服了,为了防微杜渐,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他不仅取销了父母杀害子女、达官显贵杀害平民的免罪、减刑条款,承认了那些为人子女者的财产私有权,同时还取消了当事人亲属、仆从、下属的证词优先权。

    这些变动极大的律法,如果处置不当其实是很容易引发国家动荡的,万幸谢渊被叶安澜提醒,早就已经掌控了舆论走向。

    在把这些变动极大的律法写进大齐律之前,谢渊就已经让以惜玉为首的他的舆论班底行动开了。

    这群人先是点灯熬油写了好几部畅销话本,然后又把话本拿给说书先生和戏班班主,让他们或是在茶楼宣讲,或是把话本改编成戏剧在全国各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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