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这与齐国交战至今日,已是有半年的时间,能称作是大胜的还是前不久的一场万人大战……贪功冒进的齐国人丢下六千多具尸体,仓皇逃窜。但齐国人的道貌岸然,公孙方历来是清楚的,这个空档,哪怕是有刺客闯入,他都不会觉得奇怪,心中狐疑加上这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孙方为了自保性命,也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个。
公子胜是他亲手带出来的,但这是投王室所好,他从军多年,手上沾染的人血上至公侯,下至平民贱奴,都是不嫌多的,以往还怕功高震主,这等闲犯了一个错,倒也不惧因此招致魏王不满。
但是,装饰美丽的长剑并没有拔出鞘,公孙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让随侍的亲卫将眼前的人包围起来。
假公子胜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叹息,然后有一人便从假公子胜的身后走了出来。
公孙方被那一双没有任何杂质的双眸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不知怎么,见惯了血雨腥风的他只与对方的视线撞了一下,心脏的跳&xe863;声便是在胸腔中轰鸣了起来。
对方很是轻松的表情:“你便是这次魏国攻齐的主将,邺侯公孙方?”
这句问话一点儿也不符合齐国人讲究礼仪的行为作风,而且在大营大帐里这么问,不说是废话,也是有明知故问的意思,暂且听听这个人的后续罢,念及此,公孙方点了点头。
“我听说邺县官仓无粮,金库无银,都是因为你拿去练兵了,此次围城的多是你邺县的军民,啊啊,你的封地也是在邺城吧?”
没有由头的话,再怎么听都是莫名其妙,邺城尚在魏都大梁以西两百里不止,便是齐军有神行太保的功夫,也是鞭长莫及,公孙方不认为对方提出邺县是可以拿来威胁自己的条件。
“是又如何?”
“桓公时,邺县还是我们齐国一城,也不知怎么,现在竟成了你们魏国的陪都。所以说,哪怕据地为城,自立为王,其势亦不在常态。
”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
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只着一身轻甲,他以手指地:“但不管以前如何,现下你们脚踩的这块地是属
于齐国的。”
“但很快就是我们魏国的了,而且不仅土地,你们这些齐国人,也将会成为我们的刀下之鬼。”
“嗯?”
稚气未脱的脸庞上还存有一丝茫然,公孙方看着便是暗笑一声,就这会儿两方僵持的时间,他的亲卫已经将这顶大帐给围了个严严实实,不管这少年郎武功有多好,是否便是那安平君正主来了,公孙方都是不怕的,拿了两个亲卫,只要能挡一挡,之后便是这两个胆大包天之人的死期。
很轻的脚步声,若不是特地去留意,根本听不到,公孙方缓步往后,悄无声息地退到离那少年郎有五十步之远的距离,只待少年郎惊觉的那一刻。
假公子胜已经是身体抖的跟筛子似的了,但这枚少年郎双手背后,仍是泰然自若的样子。
公孙方在心中啐了一口:真是装腔作势!
等会儿一声令下,看这家伙会被吓成什么样子?公孙方居于上位也近二十载了,换做以前,他根本不会就这些有的没的考虑那么多,但是现在他忽然有些期待了,期待让那副没有任何惧色的面孔染上不带任何一点亮色的绝望。
他年少时,也曾如此无惧过。但是少年人,总是要因此吃些苦头的不是?这天下,可不是只凭一时意气就能走得了的。
不过这人长得还不错,要是能活捉了,卖到燕国去,定是能卖个好价钱,若是贵族出身,献俘于王上,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鲁国灭后,便是齐国冠带衣履天下,能得到一个齐国人作为奴隶,不管是哪一国的人都是愿意出大价钱……听到帐外脚步声由稍许的杂乱归为一致,公孙方定下了心。
一名副将掀了帘子进来,大刀长矛皆是整齐一片阴森亮光,映的少年郎的脸色都白的如同霜月那般。
背负长剑却没有&xe863;手的意思……还是说花架子整的好看?但之前那种危险的感觉又不是作假……看到一名军士的长剑架在了少年郎的脖子上,公孙方只能将那种危险的感觉强行压下来。这个距离无论如何都是逃不脱了吧?
只是少年郎的脸色依旧平静,饶是公孙方,也觉得不爽了。
“你不害怕吗?”
“不知道。”少年郎摇摇头道。
公孙
方得到了一个意外的回答。本来打算走近几步,闻言后,他将才准备踏出的脚收了回来,在接近之前,还是稳妥起见毕竟好,于是他侧了下脸:“把他背后的剑解下来。
”
“别碰它。”
少年郎的语气很淡,但伴随着三个字的语调出口,公孙方的全身又被那种危险的感觉给笼罩了——少年郎在拒绝的同时,掀了眼皮,重新看了他一眼。
公孙方见过很多人,看着那些人的眼睛,他总能发现一些对于自己有用的东西,若是懦弱的人,就严刑逼供,如果眼神坚定,便以好酒来称兄道弟一回……为父母所累,或是平生夙愿未了,就看人的双眼,公孙方不觉得除了自己的脸外,他会什么也看不到。
因为,人是有欲求的。
人只要活着,还在呼吸,就无时无刻不在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做出努力,进行思考。在这样的真理之内,从来没有人例外过。
但是,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是这个少年郎一样:没有杂质的双眸,隔着这么些距离,公孙方可以肯定地说,那里面除了自己的身影外,不蕴含任何可以称之为情绪的东西。
目中无人……是不想放在眼中的傲慢?还是不愿放在眼中的怜悯?抑或是不觉得有必要放在眼中的轻蔑?
不管是那一种原因驱&xe863;,带来的结果都不曾改变。公孙方许久没有从他人身上领受到这种感觉了。竟然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啊,这已经算是狂妄自大到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吧!公孙方从小腹窜起一阵无名火,想要这种冲&xe863;付诸实践,是的,他恨不得在自己明白过来的当口就跨步过去,挥剑斩下那颗只论造型都算是漂亮的头颅,不过,公孙方舔了舔下唇……愈是这么反常的举&xe863;就愈是要多加小心,过分谨慎是他错失许多胜机的一项缺点,却也是他安然活到现在的本钱。
并不是怕了。公孙方告诉自己。危险的事情让下属去做就好了,身为主将,就是要好好活着坐镇指挥,保持军心不散,不需要涉及这种未知的事情。当然,这样的说法也绝不是出自于自以为是为大局的考虑,公孙方还是明白自己不会上前的真正原因:那种危险的感觉正如附骨之疽那般,不曾从
他身上散去。直觉告诉他,只要敢过去,哪怕这周边有那么多军士在,也不会改变他自己跑过去送死的结果。
公孙方的直觉还从来没有错过。
“……这人不是公子胜,先将他杀……不,先杀了他。”公孙方先指着假公子胜提了一句,然后指向那等待他回答的少年郎,初开口,却是不由自主起了慈悲之心,说成了抓,好在他赶紧清醒过来,当即下达了准确的命令——先杀了这个少年郎。
毕竟这个,才是最危险的。
“虽然知道公孙将军是出了名的谨慎,但是被我挑衅到这个地步还能这么冷静,是我失算了。”
看到眼前的场景,田昌意双手热了起来,她闭了一下眼睛,让自己的五感保持通明。这是意料之中的展开,本来也没认为这样的诱敌之策一来就能见效,但要在这样的一个大帐里展开近战搏斗,这也算是少见的一次堪称是危险的处境了。
方才,好像看见矛兵里有拿着套马杆的,要是被那东西缠住了脑袋或者四肢的某一处,不亚于当场被施行五马分尸的酷刑,嗯,须得好生注意。
就这么危险了,若再要问田昌意害不害怕,田昌意是可以没有任何犹豫地回答:不仅不害怕,她的感觉还是前所未有的好。
……那几年里,唯有濒临死亡的刺激才能让她日益迟钝的神经有些触&xe863;。
这诱杀不了,强杀也是不能,便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啊,不过再在此之前呢,田昌意自问可不能忘了旁边还有个陪她来趟这个虎穴的年轻军士,哪怕对方是被她胁迫过来的,这时候好话还是得先说一句。
田昌意看也不看那些向她挥过来的各式兵器,右手中指与无名指点在架在她脖子上的长剑剑从处,手腕一转,尾指一扬,擦过去,用力极巧,一转恰是拇指与食指捏着那长剑给扔了出去,一块青铜片便于田昌意左手拔出的长剑轨迹之下被斩断成干脆的两截。
“你先找个地方躲躲,要是不小心死了可不好,我倒是希望此事结束后还能再见到你。”在场谁都知道田昌意这句话是说给谁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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