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真凶暴露
“当时就没发现什么异常?”
“天太黑,有些害怕,也就赶紧回家睡了,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我一醒发现丈夫还是没有回家……”说着说着,孙氏又哭了起来。
现场,还是要去现场,现场会告诉答案的。想着这里,林木道:“你能带我去还原一下当晚的经过么?”
孙氏忍住哭泣,点了点头。
二人举着火把,来到孙氏当晚站立的地方,林木还现场模拟了当晚的经历,由于靠近山崖旁,加上崖洞的回声,林木说话的声音在传播过程中变了形,难怪,孙氏听不出丈夫的声音。
此外,刘老大经常站立停留的地方在崖洞右侧,李老幺家在左侧,中间还有五六十米的距离,由于紧贴着山崖,这个地方之前并没有勘查到。
有了这个发现,林木赶紧招呼朱格等人过来协助他做好此处的勘查现场工作。
林木几乎趴在地上,认真查看每一寸土地。
很快,他便发现了烟灰末,用手沾了一些往鼻子上闻了闻,的确是烟草燃烧后留下的灰烬。
朱格也还闲着,他在不远处的杂草便发现了自制的烟管,经孙氏辨认,的确是她丈夫的。
林木心里“咯噔”一下,直觉告诉他刘老大很可能遇害了,而这里就是遇害的第一现场。
杀死一位体格强壮的中年人,最好的方法是采用背后偷袭,用事先准备的一把锤子从身后敲击一下脑袋,就能轻松达到目的。在联想到李老幺的死,林木心中豁然开朗。
他用铁尺拨弄每一颗杂草,很快,就在几株草下发现了疑似血迹的褐色斑迹,面积很小,小到不仔细看压根发现不了。
林木也顾不上脏了,直接跪在地上,俯下身,用鼻子闻了闻,好在时间不是很久,还能隐约味道血腥味,这是人血,确定无疑。
顺着滴落的血迹,林木一直追踪到崖洞旁。
地上的这一滴滴血迹到底是谁留下的?又是怎么留下了?一连串疑问在林木脑中闪现。
他只能猜测,毕竟,明朝这个时代没有血迹检验技术,并不能利用这么明显证据确定被害人身份。
很快搜寻水井,沟壑等处的捕快也来汇报,没有任何异常发现。
林木点了点头,笑了笑,他知道真正的较量已经开始。
种种迹象表明,刘老大已经遇害,而且尸体就在父亲的棺材里。
这凶手看来把人性研究到了极点,坚信越是最危险的地方越是最安全的,连尸体重新找了隐藏的地方都不愿意。
不过,话又说回来,凶手不愿意再找地方隐藏尸体,说明凶手作案的时间并不充足,就是石头坡村本地人作案无疑。
可是现在并不是打开棺材的最佳时机。原因很简单,仵作未到,林木虽然懂得一些法医知识,但是并不专业;最关键的一点现在尚未完全查清凶手是谁,如果贸然打开棺材,必然会打草惊蛇。如果凶手逃跑,后果不堪设想。
那到底谁是凶手呢?
现有证据表明,凶手在极短的时间内杀害刘老大,并将尸体托运至棺材内。这说明凶手身体强壮、手脚有力。一般的妇女、老人根本无法完成这个超难度的动作。
正当林木陷入苦思冥想的时候,远处一个身影正向他们走来。
“谁?到底是干什么的?”还没等林木说话,朱格已经警惕地呵斥道。
“官爷,是小人。”
原来是李老幺父母认的干儿子,马小武。也就是强烈反对他们检查李老幺和彩云尸体,并挑唆阻扰公务的那个人。
马小武赶紧说道:“天已经黑透了,我见各位官爷还没有吃饭,特意送来一些烙饼和热茶。你们为了破案这么晚了还不回去,也真不容易呀!”
说完便从筐里拿出烙饼往林木等捕快手里递。
还别说,干了半天活,傍晚的干粮也不挡饥,确实有点饿了。
林木笑道:“早日缉拿凶犯,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众捕快也毫不客气,接过烙饼就吃。
林木从腰间掏出十几文铜钱塞到马小武手里,但马小武死活不要。
来回推搡客气之间,林木觉得马小武这人力气不一般,通过前几日和现在的观察,他还发现此人不仅惯用左手,而且两手臂非常有力气。
最终,拗不过林木,马小武这才把钱收下。
可马小武并没有走的意思,他借着倒茶的机会,在众捕快间来回穿梭,还不时打探案件的有关情况,表现出一副很关心的样子。
他作为李老幺父母的干儿子,死者的干弟弟,表现出关心也并不过分,但是这种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
想到这里,林木立马提升了他的嫌疑等级。
于是,一条完美的计策在林木脑中闪现。
他把众捕快召集到一起:“各位兄弟,估计大家要通宵了,案件已经到了最后的关键时期,凶手即将浮出水面,今晚大家要做的就是守好石头坡村,还是那些要求,就是一只鸟也不能让它飞出去。”
众捕快一脸的不乐意,并没有多少人响应。也难怪,作为新人,林木刚到捕房时间并不久,也没有彻底展现出自己的实力,这群老油条不服他太正常不过了。
不过,林木自有办法,他接着说道。“我知道大家有家有口也不容易,都想早点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可是案子不破,县老爷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另外,夜晚会很冷,所以一会儿我在县城里给大家买一些吃食,同时自掏腰包每人奖励十文铜钱,算是对大家今晚辛苦付出的肯定。”
其实这群人从事捕快这一行也是为了混口饭吃,并没有所谓的信仰和追求,唯一能够激励他们的就是给钱。
一听说有钱,众捕快这才来了劲,只听下面有人说道:“放心吧,我们就是干这个的!”
众人也附和道:“是呀是呀!”
等林木快马返回县衙时,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