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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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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的文字和景朝的文字差别并不大,明悟五岁那年就能读书识字,且她这具身体有过目不忘的本事,竟是在整个景朝传出了紫云观有个貌美女童十分早慧,定是有仙人庇佑的传闻。

    于是乎,紫云观的香火更胜从前。

    明悟因为不同于其他幼童的顽皮吵闹,故而那位将她捡回去的其中一位尼姑静文师太,极爱将她带在身边听其讲经。明悟从前也怨怼过为何自己的父母要抛弃自己,到后来变得麻木,后来迫于生活四处奔波,渐渐地变得安静甚至于呆板,跟着静文师太,倒是让她的心境开悟了许多。幸而静文师太并没有劝她这个小女童落发,使其看破红尘的打算,不然明悟怕是不能安心听经了。

    明悟十岁那年,也是安元二十年秋,景朝西北霸县地龙翻身,许多百姓死于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也正是这年,百姓们终于看清了国家的腐败。圣上并不是不给救灾款,而是拨下去的救灾款一层层遭人盘剥,最后却是没有一厘一毫出现在百姓面前,民间怨声载道,然而安元帝却已经闭目塞听,导致好不容易从房屋塌陷,山中滚石中逃离出的百姓活活饿死,路边食人血肉的事情时有发生,叫人心惊。

    安元二十一年初,也是在春节前夕,镇守西北的镇远大将军周禄班师回朝,平京百姓夹道欢迎,却是见大将军携子女跪在皇宫之外,身后摆着许多铁箱,里面装的不是绫罗绸缎,亦不是敌方将领之头颅,而是一卷卷成册的罪状。安元帝大怒,于是景朝开启了最后一次的朝臣大血洗,然而景朝建国五百年之久,各种家族盘根错节,又岂是可以轻易撼动的,最后破灭的家族中最高也只是一些中等世家,其他大多都是在朝中并无根基之人。

    有人走便有人上位,镇远大将军之子周迢封了骠骑将军,次子周道在当年科举考试中一举中的,成为安元二十一年的状元郎,官封户部侍郎。十六岁的状元郎,整个景朝不过三人,再者其父亲兄长手握兵权,于是周道名声大噪,更是成了各位世家相看的女婿。

    镇远大将军府往上数三代皆是武人,家中出了这样的文状元将军夫人喜不自胜,带着家中二子一女先是去了相国寺捐了许多香油钱,又去了紫云观感谢了一番观音菩萨,因着紫云观素来在姻缘一事上传闻颇有神通,于是周夫人带着子女又在紫云观住了一晚。

    明悟早在听闻镇远大将军班师回朝时便心神往之,周禄将军便是在后世也传有美名,只是未曾想周道竟是周禄之子。这样的绝世少年郎却在后世正史中未曾被提及,实在是叫人心中难受。景朝作为历史上的盛世王朝,可惜现代人总只看其前期中期的太平盛景,末年的起伏与最后的衰亡却少有问津。周禄将军在这个千疮百孔的年代,依然凭借一己之力率兵保卫疆土,甚至有过多次以少胜多的战争,是安元年间极为浓墨重彩的一笔。可惜英雄迟暮,最后却是被相国伙同宦官害死了。明悟并不打算改变历史,或者说她知道自己并不是是传闻中的天才女童,她不过是个普通人,并不能改变什么,况且若是她跑去同人家说你将会在某年某月死于谁手,怕是会被人当成疯子。身处异世,她仿佛有了先知的能力,这是她的立身之本,却也会变成她的索命毒药。不过,便是如此,也不能阻挡明悟对历史名人的好奇心。

    “阿柔姐姐,听闻今日周将军一家要来紫云观,可是真的?”明悟拉着一个与她差不多大的女孩问道。姜柔大明悟一岁,本是出生西北的一个富家子女,去年家中遭遇地龙翻身,双亲去世,徒留其一人,在家中忠仆的帮助下一路来到平京,却是大彻大悟,遣散了家中仆人,将手中的余钱捐给了紫云观,一心想要遁入空门。倒是观主念其年幼,只说让姜柔先在观中安心住下,偶尔听听佛经,待其及笄,若是佛心不该,便为其落发出家。

    “是啊,不过周将军没来,是周夫人带了家中子女来这,眼下应当还在听观主讲经吧。”姜柔点点头,继续扫着地。

    “那你从前在西北可曾见过周将军一家?”明悟好奇地问道。

    “未曾呢,我家住在霸县,周将军驻扎之地多是康县那里,便是回来我们那,也是直接去的府衙和驿站,我等商人之家一般是碰不到的。说来,你这般好奇,上次周将军班师回朝,若不是你发了高热,定是能去看看的。”

    “是啊,上次病得可真不是时候。”明悟想起自己年初的高烧不免感慨,她来此后很少生病,独独在周禄将军回朝前夜,因为听见后院似乎来了人,出去查探一番就受了凉。最后没抓住人,倒是把自己给冻得一病不起。

    “明悟,这几日香客众多,你陪我去草药田中布置一下,免得迷了路的客人不小心踩坏了观主的宝贝。”来人是观主的小徒弟满慧,按理说这般活泼的姑娘不该入佛门的,但是观主说她佛性极高,又通医理,便问了她的意见,见她愿意就收为了弟子,还额外准其带法修行。

    “来了来了。那我先去了,阿柔姐姐再见。”明悟一边同姜柔打招呼,一边超满慧那处走去。

    俩人来到后山,将观主的草药田围了起来,又在附近竖了块牌子。

    “写什么好?”明悟拿着笔问。

    “草药珍贵,莫要进入?”满慧说完也觉得不合适。这些金尊玉贵的香客们不喜欢这样的话。

    只见明悟低头沉思了一会,写道“内有毒蛇,路过快去”。写完满意地点点头,满慧好笑地点头,说:“还是你聪明。”她们这的香客多是女子,看见这块牌子,怕是一眼都不敢多看了,更别说闯入破坏了。

    两人做完这些,准备进去清理杂草,只是一会儿,满慧被人叫去给身子不适的女香客诊脉了。明悟除了看书听经,也时常帮观主打理药田,便说:“你快,这有我呢。”

    过了半个时辰满慧也未回来,天已渐渐到了中午,索性今日的日头不毒,她脸上汗津津的,身上的泥土倒是比汗多些。

    周道陪母亲和妹妹听了会经,便托词离开了。兄长还要赶回去练兵,他不放心家中两位女眷,便留了下来。在观中转了转,就往后来到了后院。彼时明悟正蹲在各种植株中,周道先是看见了明悟写的牌子,不免觉得好笑,他虽然是文臣,却也是自幼长在西北,跟过父亲行军,知道这块田地里的东西可不是杂草。一会,便看见一个小姑娘蹲在那里除草。没有穿尼姑的一身道袍,而是普通人家的粗布衣,绑缚将袖子固定起来,裤腿卷了起来,还是沾上了泥土。小姑娘盘了个简单的发髻,用一根木簪固定着,许是做了许久,小脸红扑扑的,手中的动作依然利索。

    “这田里有毒蛇,你怎么还敢进去?”周道不是什么非礼勿视的君子,只是平日从不随意调戏女子,今日觉得有趣,便上前故意逗弄了一番眼前的少女。

    明悟听见人声倒是吓了一跳,她平日接触的男子不多。不过她本身是个现代人,又因为紫云观很少有男子前来,倒是无人提醒她封建社会知名的接触利益,男女授受不亲。未曾想起自己又露着脚踝又露着手臂,听到那人说话第一反应反而是圆谎。

    “公子不知,这毒蛇正是我养的,不会咬我。公子可莫进来,它对不认识的人,敌意可是很高的。”将一株杂草放在旁边,明悟笑眯眯地抬起头。

    明悟在景朝见到过的男子虽不多,但也见到过一些,眼前这位的风姿却是独一份的。若说是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哥,他却多了些武将的精气神,却又不似武将一看便是孔武有力之辈。脸上带着笑,明明做着这个时代看起来唐突的事情,他又目不斜视,端着翩翩君子的模样,叫人忍不住生出几分好感,最特别的大约是他的声音,用现代人的话来说,是许多声控女子喜欢的男低音,话一出口,便有一番别样的魅力。

    “姑娘瞧着文文弱弱的,倒是敢养毒蛇。佩服佩服。”周道继续打趣。

    “公子怎会在此,可是迷了路?”明悟虽然觉得眼前的男子长得不错,但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随便转转罢了,你也是紫云观的人?”

    “是。”

    “可你似乎不是小尼姑呢!”

    “观主和主持仁慈,会收留一些无家可归之人,只帮忙做些杂事,倒也不必人人出家。”

    “原来如此。这牌子上的字可是你写的?”周道又问。

    “是啊,怎么了,你想进来试试是否真有毒蛇?”

    “这倒不是,只是想说姑娘的字不错。”周道刚刚便发现了,那块木牌上的字用的是卫夫人的簪花小楷,且颇有一番风骨,不曾想竟是眼前的女孩所书。

    明悟不知道周道心里所想,因为紫云观香火旺盛,常有人抄经供奉于此,从前有位贵人在此常住过一段时间,偶尔会将写错的经书让她处置掉,她瞧着那位贵人的字体好看,便会留下来用于临摹。

    “多谢,只是我眼下还要忙碌,怕是不能陪公子闲聊,公子自便吧。”明悟微笑点头,然后继续蹲下除草。周道也不恼,只是稍微走远了些看着,免得小姑娘觉得他惹人烦厌。

    两人没有再说话,只一个人埋头苦干,一个人静静地看着,直到半个时辰后,满慧回来了。

    “周公子,您原来在这呢。周夫人和周小姐遣了人四处找您呢。”满慧在观主那见过周道,一眼便认了出来。

    周道看了眼太阳,估摸着大抵是要吃午膳了,对满慧点点头。

    “多谢姑娘提醒。”而后又对着去另一块田除草的明悟说,“小丫头,我先走了啊。”

    明悟站起来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刚刚满慧过来的时候她就听见了,只是有些腿麻,缓了一会才站起来。周道一走,满慧便进来了。

    “你认识刚刚那位公子?”

    “你不知道?我看他看你良久,还以为你们已经认识了。你之前不是说可惜没看见周禄将军班师回朝,那位公子便是周将军次子,周道。”说完就见明悟呆住的表情。满慧还觉得有趣,明悟自幼聪慧,明明都是小姑娘,却比同龄的孩子沉稳,甚少见到她一脸不可思议甚至不知该作何表情的时候。

    等满慧和明悟一起将杂草收拾完毕,然后回去用饭的时候,明悟的脑子里还在重复着“他是周道”。明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景朝,但是她在来之前刚刚看了周道的故事,书中的他是怎样的呢?少年得志,甚至有些狂妄,却心怀百姓,大约是如此,却未曾记下他的容貌,不曾想这般如玉。

    用过午饭,明悟还是有些心不在焉。她一直很想看看景朝的历史人物,便是周道是其中一个,而且是非常想见到的那一类,这样突然相见了,反倒没认出来,还把人家晾在旁边许久,不禁有些后悔。

    想了一会,明悟起身开始挖她去年埋下的新桃酿。这是她现代时从陈姐那学来的,明悟一直以来最喜欢的两样东西便是书和美食。抱起一坛新桃酿便往男客住所走去,这院中虽然不尽是尼姑,但是世俗女子也大多如姜柔一般,一心向佛,故不愿意饮酒。她每年所酿的酒不多,只是每逢过节,自己嘴馋时就挖出一坛过过嘴瘾。她不知道周道是否会喜欢这酒,不过她的酿法也算得上是独一份,喝个新鲜总归是可用的。

    彼时,周道刚刚陪周夫人和周小姐用过午膳,紫云观的素斋味道倒是不错,只可惜周道身为西北男儿,还是更喜欢吃肉。回到房间,便看见放在自己桌上的一坛酒,旁边还留了一张纸条:赠与客人品鉴。这个字他认识,今早刚见过。

    有趣,那小丫头早上还对自己爱答不理,没想到现在就送了一坛子酒过来。难不成是因为知道了他是周道,可是她瞧着不是那些芳心暗许的姑娘。若是非说个原因,便是这姑娘的字透着宁静和风骨吧。

    摇摇头,不做多想。轻启酒酿,不似西北的酒烈,也不同于皇宫中的甘甜精致。只一股淡雅的香味悄悄透出,明明不浓烈却久久不散。拿起杯子小酌,入口和香味一般,带着些许甜味,又着一股桃味和茶味的融合,回甘后也不甜腻,多了些清雅之味。周道满意地又小酌了一杯。这位寄居在紫云观的小姑娘倒是让他生了兴趣,不似天天端着的世家贵女,也没有落魄人家的粗鄙,又不像观中之人,只知道修身养性讲道理。如今这天下,难道见到活得这般自在安然的人。

    人家既然给自己送了酒,他总该回些什么才好,只是今日出门时,想着只住一晚,倒是没带什么好东西。送女子东西是门艺术活,特别是这般萍水相逢之人,若是如送母亲和妹妹的东西,怕是人家会觉得唐突,更重要的是,她或许并不喜欢。

    明悟确实不喜欢寻常女儿家的脂粉首饰,且她年幼,实在是不用涂那厚厚的粉面,反倒失了女孩的灵动。再者那些名贵的饰物她也用不上,拿在手里只叫她担心失窃。送完酒明悟便跑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不敢多做停留,离开时的脚步仿佛主人家一会就要回来一般。只是回来许久都没听到周道的消息,心里不免失落,只怕人家看不上自己的酒。

    明悟与姜柔讲佛经之际,满慧来了。说是周公子因为朝中要务,被人请下了山,留了封信让小厮转交给她。明悟打开信封,只见写了四个字:宛若仙酿。看来他应该是喜欢的,不管是不是客套话,反正就当他是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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