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酒精
秦耀朝着自己之前空闲时充作酒窖的库房走去。
若非刚刚徐荣提及要饮酒,他还真忘了自己已经放置半个多月的那批酒了!
当时,他原本是一时兴起,看着王家秘密仓库里堆积如山,开始腐烂的粮食,勉为其难地挑选了一小批。
酿造出了符合这个时代口味,但又纯度更高的黄酒。
当然,黄酒的发酵过程还没有完成,起码还需要两个多月的时光!
但他可没有忘记,当初自己也是酿制了一批米酒!
这批米酒,在量上,大约只是黄酒的十分之一。
量不大的原因,一是因为哪怕王家仓库藏粮众多,但这个时代产量很少,又多为南方特产的稻谷,在这个粮食堆积如山的仓库中也并不多。
第二个原因则是,秦耀考虑到这个时代人的口味,大多偏向黄酒,米酒酿造出来,受众面广不广,还是一个未知数!
所以,他只是少量地酿造了一批,而且这一批酒,他本就不是打算饮用的。
而是准备在这批酒发酵完成之后,再制作简易的蒸馏工具,蒸馏出一批酒精,用作战场疗伤之用!
米酒的发酵过程,并没有黄酒那么久,半个多月的时间,早就已经发酵完成了!
打开自己交代后没人开启过的酒库大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扑鼻的酒香味,秦耀只是吸了一口,就觉有些上头。
前世,作为一个宅男,其实对酒是不怎么感兴趣的,通常也只有在吃烧烤的时候,会喝上一些啤酒。
穿越到汉末以来,秦耀那是想喝也喝不上。
直到有了那天的张飞酒后闹事,自己意外的得到了“乱世打卡系统”,这才跟上了刘老板,有了更多的机会喝酒。
不喝不知道,一喝……额,这酒精度,还比不上他前世喝的度数低的啤酒呢,嗯……就跟锐澳的度数差不多吧!
有着一股天然发酵的香味,但总体而言,这个时代的酒,还是寡淡了许多。
他当时也想不明白,这么寡淡的酒,张飞是怎么喝成那副模样的?
按道理来说,内外齐修的关羽、张飞之流,酒量应该都是很强的。
用科学来解释的话,就是这些人的身体已经超脱于常人,体内的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的含量是很高的,这样的人,代谢速度是非常快的,怎么会那么容易醉呢?
之后秦耀才发现,自刘备得了王家的四个秘密仓库后,有一次,张飞消失了一整天。
发现时,才知道他摸进了一个酒窖之中,整整上百坛的好酒,都被他一个人给解决了一个干净!
众人赶到的时候,张飞还抱着一个酒坛子朝他们傻乐呢!
为此,张飞又接受了一波刘备爱的鞭挞!
纯纯酒蒙子啊,一个花生米没有,就能干了那么多的酒!
该说不说,酒窖外面,都充斥了张飞的尿骚味……
这个喝法,别管你这个人有多猛了,就是秦耀前世刷到的那两位大哥、二哥也不经这么造的吧?
看来,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张飞又是干了不少这种偷酒喝的坏事,怪不得刚刚徐荣提议要喝酒的时候,刘备一脸尴尬呢!
酒,在这个时代本来就是比较贵的商品,相较秦耀前世,和那些个拉菲、柏菲差不多了,好一点的酒,更是能比得上那种传说中的罗曼蒂康帝。
张飞一人一天,可以喝掉秦耀前世一套很不错的大平层!
嗯!不仅仅是个酒蒙子,还是个败家子!
……
秦耀装满了十个十斤重的坛子,用草绳捆紧,轻飘飘地拎起来走了出去。
“酒来咯!”
秦耀将酒坛子往地上一放,酒中饿鬼张飞一下子就扑了上来。
“嘶,好香啊!”张飞抹了一把哈喇子说道,正欲打开上面盖着的盖子,黑毛大手就被秦耀一掌拍开。
“没你的份!”
张飞瞪大了一对豹眼:“为啥?”
秦耀冷笑道:“我不在这段时间,你又偷喝了多少酒?”
张飞头皮一麻,环视四周,无人为他声援。
只得耷拉着头道:“百……百斤吧!”
“嗯?”秦耀发出一个鼻音。
张飞连忙改口:“千……千斤!”
“哼!”秦耀冷哼道。
张飞顿时汗如雨下,也不敢去夺酒坛子了,只得站起来,朝着秦耀扭捏道:“汉明~”
“滚滚滚!”秦耀一把将他作妖的双手拍开:“今天就不给你喝,眉儿、琰儿,去准备大碗,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不一会,秦耀一掌拍掉酒盖,给每个人面前的大碗倒上了一碗酒。
顿时,整个大堂之内,都被酒香飘满。
“嘶,如此醇香美酒,哪怕是两都最好的酒馆都不曾闻到过!”
徐荣也是好酒之人,顿时一脸享受地眯起了眼。
王越轻轻一嗅,也是笑道:“莫说兴平在两都都不曾闻此等酒香,我哪怕是陪侍两帝左右,也不曾闻到过!”
作为在场离皇帝最近,陪伴最久的王越的发言,是极具重量的。
众人还没饮酒,就已经对面前这碗飘着浓郁酒香的酒产生了相当大的兴趣。
当然,张飞除外!
秦耀抿嘴一笑。
开玩笑,凭借系统奖励的酿酒技术,无论是在酒曲制造上,还是酿酒手法上,他都可为当世之最!
而那些通过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大米、糯米,在如今发酵成米酒之后,可是有着二十度到三十度的酒精含量,哪是当世那些需要靠诸如青梅、花瓣等外物提香的浊酒可以比拟的?
张机生于南方,与常饮黄酒的北方人不同,一眼就看出了面前白色酒水的门道。
“汉明此酒,竟是米酒?”
秦耀点头肯定。
张机抬起大碗,小抿一口,顿时双眼放光道:“酒味醇厚,我平生也算饮酒无数,自小便饮过诸多米酒,但无一能与之相比,为何同样是米酒,汉明此酒的酒香竟这般浓?”
“这可是我的独门秘术了,手法上就不用多说了,我调制的酒曲,可不同往常哦?”
众人对秦耀的本事深信不疑,尤其是刘备,哪怕现在秦耀告诉他,他可以自己生一个孩子,刘备都会没有任何犹豫地选择相信他!
“诸位,菜要凉了,先饮酒吃菜,剩下的酒,温一下,味道更佳哦!”秦耀狡黠一笑。
他可没有忘记,前世正月里去舅舅家做客,平时他虽不常饮酒,但三十八度的白酒也有七八两不至于醉的量,那时他舅舅取出自酿的米酒,温好后告诉他,这个酒喝起来不冲。
秦耀也没有过多的怀疑,抬起热气腾腾的酒碗浅尝一口,的确是发现味道不错。
开玩笑,没什么辣味的酒,那还怕什么,干就完了!
秦耀墩墩墩地就将一个大碗,足有七八两量的温热米酒配着菜喝下去了。
喝完之后,觉得还是没什么感觉的,还想再来点,他舅舅被吓了一跳,连忙告诉他,这个酒喝下去没什么反应,可后劲大啊!
秦耀不信,还以为是他舅舅小气。
但最后……喝完酒,不到半个小时,秦耀脚步虚浮,眼中看物,已经是有了重影,再然后……睡了一觉起来,呕吐不止,脑子中的胀痛感,直到过了三天才彻底消散。
现在的他,就是在想,一会给这些人灌温好的酒,再看这些平常只是饮用低度酒的汉代人,后劲上来之后能有多少丑态!
菜虽稍凉,但架不住秦耀的厨艺之高,配以美酒,众人喝的那叫一个兴致高涨!
觥筹交错间,一大碗的米酒都给干完了!
史阿脸色潮红,兴奋道:“这酒,这菜,实在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一次了!”
王越深以为然,看向秦耀,就像是在看一个大宝贝。
抹了一把嘴角的酒水,认真道:“此酒,入口甘甜,除醇厚的酒味之外,却无往常所饮之酒的苦涩和那些奇奇怪怪的味道,饮入腹中,更是有淡淡暖意上涌,若是冬日饮之,驱寒效果极佳!”
秦耀嘿嘿一笑,倒是没想到,这米酒也能受到众人的一致好评,不过张机刚刚的话也提醒了他,这时代,除了正统的浊酒(黄酒),在南方部分地区,还是有米酒的存在的,他酿造出来的这批米酒,倒是不算突兀,能为这个时代的人所接纳!
“别忙着夸啊,来,这酒温好了喝,那才叫一个享受!”
众人对这点倒是没有任何的怀疑,自古以来,华夏的发酵酒,都是温过之后才能将酒的口感达到最佳。
哪怕是秦耀前世的白酒也不例外,不过很可惜,浮躁的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人有闲情逸致去温酒喝了,冰冷的白酒,加热到37度的样子,才能达到最好的口感,对人体的伤害也大大减轻。
科学来讲,温酒能去除酒中的有害物质(甲醛),减轻酒的辣味(蒸发乙醛),降低度数(散发乙醇),释放香味和味道,使之酒体味道细腻,层次更加分明!
至于为什么温热的酒明明度数低了,却更容易醉,这是秦耀也想不明白的。
看着此时喝上温好的米酒之后那种更震惊的表情,秦耀的内心却在偷笑。
正当他暗中观察时,一只细腻的手掌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秦耀回头一看,正是华佗。
“小友,你此前曾说,能救人之酒,可是此酒?”华佗摇晃着酒碗,好奇道。
一旁的张机也侧过了脑袋倾听。
“虽不是此酒,但只需再进行一道工序的加工,用于助兴的米酒,就可以作为救命的东西!”秦耀肯定道。
张机和华佗面面相觑。
“小友,还请细说!”华佗恭敬道。
秦耀想了想,看向了不远处闷闷不乐,时不时委屈地看他一眼的张飞。
笑着朝他招了招手:“三哥,过来一趟!”
张飞双眼一亮,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俺可以喝酒了吗?”
秦耀白了他一眼:“我想要你帮个忙!”
张飞眉头一皱:“啥忙?”
“在你手臂上划一道口子!”秦耀一脸认真道。
“虾米?”张飞愣住,随后大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一样:“不干!”
“一坛美酒!”
面对这个诱惑,张飞双眼一红,可还是咬着牙道:“两坛!”
“成交!”
张飞浑身一抖,坏事,喊少了!
不过,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面对两坛美酒的诱惑,张飞毫不犹豫地捋起袖口,露出了他那条还未进化完全的黝黑毛臂。
秦耀看得脸色一黑,算了,割自己又不舍得,将就用吧。
“我来了哦?”
“你来吧,我做好准备了!”张飞大义凛冽道。
“我动了哦?”
“你动吧!”
“我真动了哦!”
……
看着被秦耀用君子剑刮得一干二净,露出下面原来白皙皮肤的手臂,张飞一脸的心疼。
和关羽一样,关羽对自己的长髯极度爱护,张飞对自己一身毛发也是爱惜至极,总感觉浑身长满毛的,才像个真男人。
为此,十三四岁的时候,常常为自己长着一张与猛将不符的小白脸而苦恼,只得在阳光下不断地曝晒,才完成了由白到黑的转变,而身上,有了这一层毛之后,张飞也就不用作践自己了。
更是有些自豪地觉得,有了这么一层毛的自己,在冬天的御寒能力都提升了不少!
可是!现在,秦耀却给他刮干净了!
美酒啊,俺老张为了喝你,可是付出了不少啊!
正当张飞胡思乱想时,秦耀已经毫不犹豫地用君子剑在张飞手上划开了一个口子,鲜血顿时不要钱似得淌了下来。
秦耀长吁了一口气,早知道就不用君子剑了,换鱼肠剑多好,张飞这厮,别看皮肤白白嫩嫩的,割上去跟牛皮一样,自己就跟实习的护士小姐姐一样,割了好几次才割开。
张飞一阵龇牙咧嘴,暗道秦耀这小贼不是一个好人呀!
“两位先生请看,现在我三哥的手臂是受伤流血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很多受伤了的军士,就是因为他们受伤的伤口没有及时处理,或者处理好了之后,还会化脓腐烂,导致最后不治身亡!”
秦耀指着张飞的手臂说道。
张飞瞪大了眼睛,你说就说吧,怎么还在用力捏呢,是怕我的血流的不够快吗?
秦耀也没办法啊,张飞的体质多好,就这么一道小伤口,眼看就要不流血了,自己又不能再割一刀吧?
听到秦耀的话,张机和华佗深有同感。
“小友,这的确是导致军士死亡最多的一种病症了,你有解决之法?”
“有!”说着,秦耀端起一个酒碗,在三人注视下,毫不客气地洒在了张飞的伤口上。
“嘶嘶嘶,秦汉明,你不当人子!”张飞怒目道。
秦耀置若罔闻:“两位请看,洒上酒水之后,流血的速度变慢了,而患者,也会因为酒水接触伤口而感到一阵灼烧感,这便是酒水中的一种东西,在杀死伤口周边的病菌,但同时对皮肤也会有一定的刺激感,这就是灼烧疼痛感的来源!”
“酒水,能杀死病菌?这又是何道理?”华佗疑惑道。
“其实不是酒水,而是酒水中的一种东西,我称之为,酒精!”秦耀淡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