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花衣魔笛手
再次回到酒店,尽管一夜没睡,但庄明三人竟是全无睡意。
“小优,你觉得这件事和仙类有关吗?”
余优摇头:“不清楚,不过我看果果的样子,倒是有点像被催眠了,对于这方面,我并不是很了解。”
“对,庄哥,我觉得也像是催眠,要不你把视频发给陶主任,在局里,好像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方面了。”潘小鹏建议道。
庄明点头,于是给陶霆发了条信息,随后附上视频,没想到过了一个小时,陶霆没有回复,格瑞丝的电话却是打过来了。
看到格瑞丝的来电,庄明感到很诧异,本以为又是些没话找话的嘘寒问暖,没想到,却是与他发给陶霆的视频有关。
“喂,格瑞丝?”
听到庄明的声音,格瑞丝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她昨天接到消息,说庄明和余优此时正在基辅,还瓦解了乡组织“子”那一支的一处窝点,而与黑克兰官方的交涉,就是她连夜处理的。
十一放假,行动三队并没有任务,他们遇到乡组织的人也纯属意外,可庄明为什么会和余优在一起,而且还是在国外?难道是在约会?
一想到这种可能,格瑞丝心里就不停的泛酸,至于潘小鹏的存在,则是被她自动忽略了。
陶霆收到庄明发过来的视频后,第一时间就打开看了。
当听到那个“滴滴”的声音以及旋律时,心中就是咯噔一下,马上打给了格瑞丝,让她联系黑克兰那边的海关,查查是否有“那个老头子”的入境记录。
最后,得知“那个老头子”并没有去黑克兰,还在d国待着,陶霆才松了一口气。
犹豫了一下,和格瑞丝商量着要不要把知道的事情告诉庄明,毕竟这件事并不能确认是仙类事件,而且还发生在国外,庄明他们也没有任务在身,这件事又与布尔吉家族的一个秘辛有关,他们可以选择不说的。
可是格瑞丝却冷声道:“庄明不是说了,失踪的人是一名可怜的小女孩,我们明明知道线索,说不定可以帮忙找回那孩子,可你却选择不说,呵!果然是冷血的人,你不就是怕麻烦么,这件事不用你说,我给庄明打电话!”
说完,格瑞丝就把电话挂断了,陶霆再打过去,就已经显示对方占线了,看来格瑞丝应该是在给庄明打电话。
陶霆一阵无奈,想要解释,可电话却始终打不通,看来他们布尔吉家族的这个故事还挺长……
前段时间,好不容易在妹妹面前刷的好感,看来现在全都成了泡沫。
自己明明不是那个意思,可却在无意间触碰到了格瑞丝那根敏感的神经,当年他和母亲离开的时候,格瑞丝也是那么大的小女孩……
“喂,庄明,我是格瑞丝,你发给陶主任的那个视频,他发给我看过了,我想,我能给你们提供一些线索。”
格瑞丝的话,让庄明感到一丝意外,可是仔细一想,格瑞丝他们一家,好像都会一些催眠的本事。
她的父亲曾经更是一名很厉害的外交官,在外交谈判时无往不利,她知道一些线索好像也并不稀奇。
可为什么不是陶霆打这通电话?这就不由得让庄明自行脑补了一番。
庄明打开了免提,以下的谈话,应该没有什么私密话题,需要群策群力。
本来听到是格瑞丝的来电,余优心里还有些不是滋味,潘小鹏更是左右看看,准备干脆当个木头人的。
可是看到庄明打开了免提,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狭隘了。
只听电话那边的格瑞丝说道:“视频中出现的声音,应该是竖笛发出的,至于那个叫果果的小女孩,我想,应该是被那个笛声催眠了。”
庄明三人听到,互相看了一眼,果然,是竖笛的声音,果果是被催眠带走的。
可到底是什么人催眠的果果?又为什么大费周章的把她拐走呢?
“格瑞丝,除了这些,你还知道些什么?”庄明问道。
格瑞丝却没有马上回答庄明的问题,而是反问道:“提到竖笛和催眠,你们能联想到什么?”
格瑞丝在这里用的是你们,因为她刚刚听到了电话里有女人的声音,想到余优就在旁边,而庄明应该已经按下了免提,她说的话,余优自然也会听到,这次她又自动忽略了潘小鹏。
可潘小鹏却像是要展现自己的存在一般,率先开了口:“花衣魔笛手?”
电话那边的格瑞丝听后,顿了一下,轻轻嗯了一声:“嗯,也可以说是哈默尔恩的吹笛人。”
哈默尔恩的吹笛人,源自于格林童话《花衣魔笛手》,这个故事有好几个版本,还被翻拍成了动画片和电影,庄明小的时候也看过。
童话故事的世界里,充满了各种美妙、生动和浓厚的幻想色彩,给许多人的童年带来快乐,毕竟这些故事也是反应生活,增进儿童性格成长的。
可是《花衣魔笛手》这个故事却显得格外的凄凉和悲惨。
“哈默尔恩?”余优并没有听过什么格林童话中的故事,儿时的她需要不停的学习各种“手艺”,自然不可能像普通小孩一样拥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去看什么童话故事、动画片之类的。
不过她身为历史系的高材生,却是知道哈默尔恩这个地方,也知道那个地方曾经发生过的一个事件。
潘小鹏看到余优面露疑惑,大概给她讲了一下《花衣魔笛手》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d国有一个叫哈默尔恩的小镇,那里发生了一场规模空前的鼠灾,数以万计的老鼠毁坏了农田,它们穿梭在大街小巷之间,咬伤了许多人。
就在大家束手无策的时候,小镇来了一名身穿彩衣的年轻人,并声称他有办法解决镇上的鼠患,不过相对的,镇上的人却要为此支付一笔酬劳。
绝望的人们,都已做好了舍弃家园的最坏打算,当听到年轻人的话时,只觉得他要是真能成功驱赶老鼠,酬劳多支付几倍都没有问题。
就这样,那个彩衣人拿出一根笛子,吹起了奇怪的乐曲。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镇上所有的老鼠都从地下涌了出来,开始跟在那个彩衣人的身后,最后被带入小镇旁的威瑟河中,全部淹死。
眼看着鼠患的问题已经解决,彩衣人回到镇上准备取回他应得的报酬时,谁知,镇上的人却出尔反尔,拒绝支付酬劳。
彩衣人听后也并没有说什么,而是默默的离开了小镇。
直到6月26号的晚上,镇上的人们为了祭拜圣约翰和圣保罗的生日,在教堂做弥撒的时候,那个彩衣人又出现了。
这次他身穿猎人的服装,头戴红帽子,再次吹响了他手中的笛子,而跟在他身后的也不再是什么老鼠,而是一群4岁以上的儿童,无论大人们如何拉扯与叫喊,他们就像听不见看不着一样,不停的向前走,直至走到了一处山洞里,消失不见了。
唯独有一个拄着拐杖的小孩没能跟上大部队的步伐,被留了下来,他流着眼泪回到镇上,逢人便哭诉说,他追不上其他的小孩,大家都走了,把他一个人抛下……
余优听到这个故事,和她了解的历史相差不大,据她所知,在13世纪,哈默尔恩确实发生过一起儿童集体失踪案,失踪人数达到了130人,直至今日,他们的下落仍然众说纷纭。
为了纪念那些失踪的孩子,当年孩子们失踪的那条大街,也被更名为“禁鼓街”或者是“无声街”,禁止在这条路上奏乐。
据余优所知,直到现在,那条街也是如此。
余优将她所知道的也说了出来,听得庄明和潘小鹏后背一阵发凉。
没想到这个童话故事居然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还好小的时候不知道,不然一定会成为童年阴影的。
可是三人这么一说,也都察觉出了,果果的失踪和格瑞丝提到的哈默尔恩的吹笛人之间的关联。
因为果果失踪的过程,和童话故事中那帮孩子的失踪,显得十分的相似。
可是那是发生在几百年前的事情了,怎么会扯上果果?
就在庄明三人疑惑的时候,电话那边的格瑞丝再一次开口了:“故事终究是故事,都是经过人们改编的,巧合的是,我刚好知道这其中的真相。”
故事的真相?
庄明三人满心疑惑,不过随着格瑞丝的讲述,渐渐明白了她之前说可以提供的那一丝线索到底是什么。
原来,在1267年,d国的哈默尔恩小镇上,有一个名叫蒂姆的小男孩出生了,没人知道男孩的父亲是谁,是母亲一个人将他抚养长大的。
可就在男孩5岁那年,他的母亲也离开了他,从那时起,蒂姆开始靠着乞讨为生,因为长相帅气,人也很聪明,就这样,他没有像其他乞丐一样饿死街头,而是饥一顿饱一顿的长大了。
蒂姆从小就很喜欢镇长家的女儿,因为她经常把剩下的面包分给自己,在那肮脏的街道上,她简直如天使一般圣洁。
可蒂姆知道自己是一名孤儿,与心爱之人的身份差距太大了,于是在他14岁那年,决定去距离小镇最近的大城市比勒费尔德当学徒,将来可以做个琴师。
因为在当时,帮教会维修教堂里面的管风琴,是一份很有赚头的工作。
可是附近的教堂能有多少个?里面的管风琴也不可能经常需要修理,所以三年的学徒生涯很快就结束了,但他还是穷困潦倒,并没有赚到什么钱。
不过在此期间,他却认识了一个影响他一生的人,也是他在当学徒期间的乐理老师,名叫盖多德。
盖多德告诉蒂姆,音乐是上帝赐予这个世界最美丽的礼物,它可以洗涤人的心灵,让痛苦之人得到慰藉,学习热爱音乐的人也不分贫富贵贱。
蒂姆对音乐很有天赋,得到了盖多德许多次夸奖,这也给了年轻的蒂姆很大的自信,期间,盖多德还教给了他一首自创的曲子,名为《莱特曲》。
就这样,本想当一名琴师的蒂姆,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名吟游诗人。
在外漂泊三年多的蒂姆,决定返回他的家乡哈默尔恩,去看看他心爱的女孩长成了什么样子,希望能吹奏一曲来打动镇长,将他的女儿,嫁给自己。
命运就是这么的神奇,在蒂姆一路北上返回家乡的途中,听说此时的哈默尔恩正在闹鼠患,镇上的居民想要迁出镇子,为此镇长头痛不已,还贴出了悬赏告示。
上面说,要是有谁能够解决鼠患,不仅可以得到一份3万金币的丰厚报酬,镇长还愿意将美丽的女儿嫁予那人。
蒂姆觉得这真是天赐良机,得知这个消息,他兴奋的整晚都没睡着觉,心里只有一根念头,他很快就会娶到自己的心上人了,而那份丰厚的报酬,也足够让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一辈子了。
蒂姆本就是孤儿,以前在镇上时就没什么存在感,再加上在外面三年多的风吹雨打,使得曾经的少年在容貌和气质上都有了很大变化,所以当他拿着悬赏告示表示自己可以解决鼠患的时候,镇上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是个外乡人。
之后的事情和童话故事中说的差不多,蒂姆吹了一首古怪的曲子,就轻松解决了鼠患,可之后镇长并没有履行他的承诺,甚至当其他居民得知他就是之前在镇子上靠乞讨为生的蒂姆后,还对他进行了各种谴责,说他身为哈默尔恩的人,为镇上解决鼠患,本就是应该的,怎么能要报酬呢?
这其中还不乏一些语带讥讽的人,认为蒂姆一个孤儿能长大,是多亏了镇上人的帮衬,就算帮忙解决了鼠患也不够报这分恩情的,毕竟老鼠再厉害也不会吃人,可如果没有他们这些年的施舍,蒂姆早该饿死了。
至于娶镇长的女儿,那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蒂姆虽然心中气愤,觉得镇子上的人不讲信用,很卑鄙,可是他心中还惦记着那个美丽且善良的姑娘,蒂姆要去找她,然后带着她离开这个丑陋的小镇。
可当蒂姆见到他朝思暮想的心上人时,反倒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对这个曾经生他养他的家乡,再也没有了一丝的留恋,因为他看到他心爱的姑娘,正在与一名男子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