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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七章学习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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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晓苗去取票,霍水仙留在原地对柏思骏再三叮嘱。

    又蹲下身子仔细对三个孩子交代,“大满,你是大哥哥,一定要看好弟弟们。听柏叔叔的话,不能乱跑知道吗?”

    大满看了一眼柏思骏,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水仙姐姐。”

    江若星对自己被归到弟弟一栏十分不满,当即反驳,“放心吧!港市比这里大一万倍,我在港市都没有走丢过,我会看好他们的。”

    霍水仙被他骄傲的表情逗笑,“那今天要辛苦你啦!”

    柏思骏英俊贵气,霍水仙清新秀丽,三个孩子又都俊俏可爱。来往经过的人都会忍不住看他们几眼。

    一对老夫妻路过,眼里带着羡慕,“三个宝贝,又累又幸福哦!”

    “好年轻的爸妈!”一对小情侣中的女孩忍不住感慨。

    情侣中的男孩搂过自己的女朋友,“别人都已经提前响应三胎了,咱们也要抓紧了。”

    “去!谁要跟你生。”女孩儿娇羞回应。

    柏思骏面色如常,身姿挺拔的站着接受众人的目光。霍水仙听清楚后,有些尴尬,“我们不是……”

    “返程的票订好了吗?”柏思骏问。

    “订好了,周日下午就回来。”

    “好,到时候我们来接你。”

    “妈妈!你回来的时候,我也和爸爸一起来接你。”旁边一家三口在告别,小女孩儿大声对自己的妈妈喊道。

    “谢谢宝贝。”年轻妈妈抱起自己的女儿,朝霍水仙投来友好的笑容。

    “……”霍水仙看看柏思骏,“快走吧,我也该进去了。”

    目送柏思骏带着三个孩子走远,霍水仙叹了一口气,去找菊晓苗。一转身,就看菊晓苗满脸通红的走了过来。

    “怎么了?”

    “我不会用那个机器……”菊晓苗声音细微,“旁边人说不报销的人不用取车票。”

    霍水仙当即感到抱歉:“对不起,我忘记现在坐高铁都不用取票了。”

    一直坐上车,菊晓苗的神情都有些不对。原本来时还很兴奋,现在却一直低着头。

    霍水仙有些担忧,“小苗姐,你身体不舒服吗?”

    “没有。”菊晓苗摇摇头。“我就是觉得自己有点蠢。”

    霍水仙轻轻皱眉。

    “我早早就结婚生子,哪里也没有去过。”菊晓苗语速缓慢,“最远就到过东林市,以前在县里,以为日子过得也不比别人差……现在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好像跟这个世界脱节了。”

    “你说得对。”霍水仙点点头,“这还只是东林市而已。咱们市在周边几省的市里都排不到前面,更别提和海市、港市那样的大城市相比。”

    菊晓苗以为霍水仙会安慰自己,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心里一时有些不快。

    “那你为什么不留在海市,还要回来?”

    霍水仙:“干嘛,不准我回来啊。”

    “不是……”菊晓苗尴尬解释,“我的意思是……”

    “小苗姐。”霍水仙道:“这个世界太大了。”

    她的声音温柔,语速不急不缓,“海市很好,我很喜欢海市,但我更喜欢咱们的桃林村。”

    “我如果是你,我肯定不会回来。”菊晓苗叹了口气,“你有本事却没有留下,我没本事,想去也去不成。”

    霍水仙摇摇头,“一个人只要努力、拼命,在哪个城市都过的下去,虽然不一定能生活的很体面。所以归根到底,总该有个理由支撑着你。这个理由,你有想过吗?”

    菊晓苗没有说话。

    “这个世界是人组成的。人都喜欢去热闹的地方,越热闹越吸引人去,那个地方也就会越来越好。”

    高铁穿过城市,来到田间山野。

    霍水仙指了指窗外,“但人少的地方也一直有人在,不然这个世界怎么连接呢?繁华就像原野里的花朵,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但是没有小草衬托,它们也就没有那么耀眼了。”

    “我不想生活在草里。”菊晓苗看着窗外,“我现在晚上睡觉会梦到高三那年,梦到我妈骂我的话。我很后悔,真的很后悔。我应该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去大城市生活。我现在什么本事都没有,只能住在娘家,菲菲以后也不知道怎么办。”

    “小苗姐,你现在的心情太混乱了。”霍水仙拍拍她的肩,拉回她的注意力。“你不要让自己这么辛苦,咱们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分析。”

    “怎么分析?”

    “首先,放轻松一点,我给你讲点有趣的。”

    霍水仙挽过她的胳膊,“你知道吗?我以前看过一本书,说的是地球上的气候对人类居住环境的影响。咱们人类的祖先好辛苦啊,大冰期的时候,天气冷,粮食种不活,要努力往南边走。可是暖期一到,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沿海城市就不安全,又开始要往北边迁。”

    菊晓苗一惊,“现在不是说全球变暖了吗?那海市那样的沿海城市以后都不安全了?”

    霍水仙点头,“理论上是这样,但这是一个比较长的时间维度里才会发生的事情。”

    菊晓苗惊讶之后情绪又逐渐低迷,“可是我也活不了那么久,也不关我的事情。”

    霍水仙笑道,“我的意思是,我们能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其实是很需要运气的。如果我们曾经不小心做错了选择,那也不用担心,甚至要庆幸起来。因为,老天都在照顾我们。在如今这么风调雨顺又安定的大环境下,只要我们自己振作起来,努力一些,就一定不会过得差。”

    “我还能改变吗?”

    “当然能。”霍水仙语气肯定,“你以前婚姻美满,过得十分幸福,所以没有看到外面的世界。现在你又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挫折上面,所以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惨的。

    其实你忽略了好多事情。

    你没有发现菲菲多么聪明、没有发现你骨子里不服输的劲头、没有发现越来越多女性出来创业、没有发现这是个只要自己肯改变就会发生改变的世界。”

    菊晓苗静静的看着霍水仙,突然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你从小就聪明。不过你那个时候话好少,很少跟我们一起玩。现在也太能说了!”

    说着,叹了一口气,“人真的会变啊。为了菲菲,我也要重新努力。”

    南省和宁省搭界,动车两小时就到。

    出了车站,刀哥早已经在等她们。吃了中饭,三人又一同往鸡场赶。

    “到了我家那里,你可别叫刀哥。”刀哥叮嘱,“我爸还以为我在外面混了几年,你这‘刀哥’一叫,他更加要怀疑了。”

    据刀哥自己说,他年少时厌恶学习,最爱打架。后来突然有了灵感,想去学刀法武功,可惜年龄大了,武校不收。于是自己跑去海市报了个厨师班,整日摸刀切菜过过手瘾。

    刀哥算是学校里的明星人物,不过他学的是两年制,毕业早。有些人会因为年纪原因选择一年或两年制的教学。但像霍水仙这样年纪小的,基本都学满了三年。

    “叔叔还不知道你去学厨师了吗?你不是说要自己开个饭店?”

    “毕竟我现在也是小老板了嘛,哪能自己掌勺!”刀哥递过两瓶水,“原先的鸡场拆迁,开发商补了不少,我现在又在管鸡场,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总之还是要恭喜你。”

    “不过你别说,有时候不动手,还真有点不得劲。可惜了我的一手绝活儿,那时候我在班里刀工第一,没人不服吧?”

    “服!那必须服。”霍水仙郑重点头。

    车子开了近两个小时,期间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刀哥家包了一面山头,全用来养鸡。四周用栅栏围着,还安装了监控。

    “山里养鸡就一点,得防着点蛇!其他都好办,吃的喝的山上都有,鸡自给自足,最省心了。”

    几人冒着雨在山里转悠,雨势渐大,只能钻到鸡棚里躲雨。

    “我皮糙肉厚淋雨不要紧,你们两个没事儿吧?这雨还有的下,要不明天再来吧。”

    “这点雨不要紧。”菊晓苗看着棚里的鸡,感叹:“这么多鸡,一天得下多少蛋啊,能卖完吗?”

    “卖完?”刀哥露出鄙视的眼神,“根本就不够卖!我跟我爸商量着,明年还要再包一片山。”

    “这么紧俏?”菊晓苗感到不可思议。

    “这你就不懂了。我家开了个农家乐,吃饭休闲顺便卖卖土产。来玩的人最喜欢买的就是土鸡蛋,大公司来搞团建,一次就走几百箱。天气好的时候,客人还想上山找鸡蛋,说是有趣味。”

    刀哥说到这里,面露得意之色,“我一想,这不正好,省的我雇人每天捡鸡蛋。我在旅行社有点关系,又找了本地网红在视频里打广告。这么一搞,生意不要太好。明年鸡场扩大了,我就来研究研究初生蛋。这玩意儿才紧俏,不愁没市场。”

    霍菊两人听得无比诚服。

    刀哥看着棚外的林子,一手叉腰,一手指点道,“养鸡说起来简单,但是咱们也要讲究科学方法。得懂点营销,还得有这个互联网思维。”

    “那鸡生病了怎么办?”

    “这个是这样……”

    刀哥讲的滔滔不绝,菊晓苗听得连连点头,恨不得找笔记下来。

    霍水仙原本感到有些乏力,可是看着两人激烈探讨的样子,兴奋又压过了不适。

    晚上住在刀哥家的农家乐。霍水仙到了地方才发现刀哥变了,变得谦虚了。

    说是农家乐,面积可着实不小,如同个庄园。晚饭桌上,菊晓苗连敬了刀哥三杯酒。

    “仙儿,你这姐姐有点猛。”刀哥连忙撤下酒,让人上了果汁。“在外应酬不喝酒不行,自己人喝什么酒啊!来来来,喝果汁!”

    霍水仙憋着笑,连连点头。

    刀哥有三点。人狠、刀功好、酒量差。看来成了老板后,还是没有太大变化。

    “你也是。”刀哥点了根烟,回忆起来,“我记得在学校的时候,老师搞了个文艺晚会,你还上去了跳了个蒙古舞。看着这么瘦小的姑娘,跳的还真有那么几分气势。”

    霍水仙羞涩笑笑,“跳着玩的。”

    “难怪菲菲说你教她们跳什么蒙古舞。”菊晓苗接过话,“什么时候学的?我还没见过呢。”

    “瞎学的。”霍水仙喝了一口果汁,“奶奶喜欢听草原上的歌曲,喜欢看蒙古人跳舞。以前她住院的时候,我瞎跳逗她开心的。”

    霍水仙并不知道霍奶奶年轻时候的故事,只是偶尔从菊婶嘴里听一两句。

    奶奶大概去过很多地方,懂得很多。喜欢看书,喜欢蒙古舞,喜欢听《鸿雁》。她生病的时候,霍水仙意志很消沉,但是在她面前总是装作乐观开朗的样子。

    霍水仙强迫自己说话逗乐,在病房里耍宝跳舞,逗得一屋子人都很开心。

    可是有一次,有个年轻高大的男医生看到了她的“舞蹈”,笑的直不起来腰。

    她觉得又丢脸又委屈。在奶奶睡着后,躲在楼梯间小声地哭了很久。后来那个男医生也许是不好意思了,给她买了一盒点心,说了些鼓舞她的话。

    她早已经不记得那个医生长什么样子了,也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但却一直记得那盒点心。

    点心包装很高档,一看就很贵,味道特别好。她至今仍不觉得自己吃到过胜于它的味道。这大概是她那段充满消毒水气味、冰冷又苦涩的记忆里唯一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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