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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第 1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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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巫不解地回头, 却发现伙伴步步似乎有点不一样“你怎么了”它问,扑腾着想从他爪子下出来。

    姜遗光却把爪子按得更紧“我让你看着的人去哪里了”

    小巫嗷呜嗷呜叫起来“族里说你的人宠有用,要带走, 我拦不住。”

    他还想伸爪子去薅那些草, 被狠狠打下, 姜遗光的语气比平常更森冷些“怎么会突然要我的人宠那个人宠明明是我买回来的”

    小巫委屈“我也不知道啊。”

    “带走多久了往哪个方向去了”

    小巫委委屈屈地给他指了一条路,就见姜遗光转身飞奔而去。

    他既然跑了, 这草料就该归我吧

    小巫眼珠一转, 抱起草料就往自个儿住处跑去。

    姜遗光没在意自己的草料去了什么地方,他往小狼指的方向跑去, 沿途嗅到了黎恪的气息,跑得更快, 一路上经过的狼群有些已经知道了怎么回事, 皆不敢和他说话。

    他绕着族群这片地跑了大半圈, 气味一直到另一个出口离开处,而后, 消散在森林中。

    地上有浅浅的一滩血,姜遗光走过去,闻了闻,确实是黎恪的血。

    他又继续闻,却怎么也找不到方向,森林的风把黎恪身上的味道完全吹散,连血腥味都再闻不出来。

    天暗下来,他一双绿眼睛在黑夜里发光, 尽管从前他也能夜间视物,却从未有过今日这样夜中景物纤毫毕现的观感。

    姜遗光嗅了半天,转回身, 跑回族里。

    他看上去安静极了,什么话也没说,回去就趴在窝里睡觉,连小巫带走了他的草料都不计较,这让族群中的几匹狼略微安心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狼族的领地就乱套了。

    原因无他,昨天夜里,竟有七八匹狼被咬断了喉咙,谁也不知是谁做的,但这些狼,无一不是昨天参与了带走人宠一事。

    答案呼之欲出。

    狼的报复心极强,不论放在什么时候都一样。

    “步步”狼王怒吼起来。

    群狼此起彼伏哀嚎,一条又一条如箭般向步步住的方向奔去。

    它们虽是野兽,却也懂得什么叫族群。为了一个人宠,步步就做出这种事,这样的狼,它们必须把它赶出去

    一群又一群狼聚集在步步的洞穴外,那只幼狼却毫不在意,慢慢从洞穴里出来,冷淡地环视一圈,唇角和爪子上都还沾着已凝固的血,没来得及洗干净。

    “找我”姜遗光问道。

    “当然找你,昨晚死了八个兄弟,是不是你干的”离他最近的狼吼道。

    姜遗光道“是我,怎么了”

    “你还敢问你杀了这么多弟兄,你想做什么”

    姜遗光平静道“是它们先趁我不在,抢了我的人宠。”

    “狼族群里本来就不许养人宠”

    “一个人宠而已你就要杀死兄弟们”

    “步步,你是狼,不是人,一个人宠怎么了反正也是快病死的。”

    “你是狼群里长大的,要不是我们,你根本活不下来”

    一群狼围着他低吼、怒骂,或是语重心长劝诫,姜遗光不为所动。那些狼也没有主动出击,它们要等狼王发落。

    狼王就在狼群外,刻意没有出现。

    步步才多大,就能做到这个地步,将来和狮虎群争地时,想来能为族群得到更多领地。

    但它太不驯了。

    一匹只会把爪子和牙对准自己族群的狼,还不如废物。

    它本想看看,步步会不会悔过。可现在看来它根本毫无悔改之心。

    它终于从石块上跳下来,缓缓走进狼群中。其余群狼纷纷让开一条道,让它站在姜遗光身前。

    狼王比狼群中所有的狼都要高大几分,灰白相间的毛发,利齿森寒,一双幽绿的眼睛死死地瞪着姜遗光。

    “你要是还为了这个人宠发疯,你就到外城去。”

    听到这儿,小巫倒吸一口气,有点担忧地看向步步。

    步步却只是说“要是不告诉我那个人宠去了那里,我每天晚上都会这么做。”

    “你敢”狼王瞬间发怒。其余狼亦纷纷背毛怒张起,血口咧开,锐而长的尖牙完全竖在外。

    只待狼王一声令下,它们就要上去把这不知好歹的家伙撕碎。

    姜遗光道“我说到做到。”

    他轻巧地几个跳跃,来到狼王身前,毫不在乎对方比自己高大一倍的身形,仰起头道“我不光会这么做,我还要挑战你。”

    “什么”

    这话太过不可思议,以至于狼王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后,才用一种可笑的眼神打量姜遗光。

    “就凭你你知道上一个找我挑战的后果是什么吗”

    其余狼也极为不可思议,只是,挑战狼王一事,根本不能用玩笑掩饰过去。族群里,不论任何狼,只要提出了狼王挑战,狼王都必须用它的鲜血来证明自己的王位,反之亦然。

    况且,步步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我说,我要挑战你,我要当狼王。”

    幼狼上半身伏低,和其余狼一般背毛竖起,尖牙和利爪完完全全暴露了出来,一双同样森寒的眼睛,已经盯住了狼王的喉咙。

    狼王也终于收敛了漫不经心的态度。

    “好。”

    原先还有些嘈杂的狼群安静下,渐渐扩散开,露出一大片平地。不懂事的幼狼也被母狼衔走,缩在母亲肚腹下,睁着圆眼睛看即将开始的一场决斗。

    两狼对峙。

    一大,一小,近乎一倍的体型差,可凶狠程度却不相上下,两双对峙的眼睛里,皆泛着凶光,战意满满。

    姜遗光浑身都绷紧了,死死地注视着狼王。

    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很冒险。

    但是,如果他还要在十五城里,他就必须遵守狼群规则,而狼群的规则只会耽误他离开,迟早也会将他害死。

    他要拥有足够多且听话的人手,要拥有更多的钱粮,也就是草料,他就必须这么做。

    姜遗光先发起的进攻。

    他的体型比不过狼王,但他的速度,却绝非狼王所能及。

    昨天晚上,他就是靠着偷袭,杀死了狼窝里的几匹狼后,还能不被发现全身而退。

    他猛地跃起,爪子狠狠向狼王的咽喉抓去,快得在场众狼几乎看不清他的动作。

    步步竟然能这样快吗

    许多看着他长大的狼压根想不起来,小狼上次打斗是什么样了。

    狼王同样扑了过来,它没有躲,而是张开巨口,试图一举咬死这只试图挑衅自己的幼狼。

    但它失败了。

    步步原本跃在半空的身型忽然跳得更高,它的牙刚刚好擦过对方光滑的皮毛,还没合拢,步步已经用爪子一划,划烂了狼王张开口里的舌头,它借力灵活地翻过身,绕着狼王拉长的下巴滑下去,冲进了狼王的腹底。

    在狼群来找他前,姜遗光就已经在自己洞穴把一双爪子都磨得格外尖锐锋利,它仰冲进狼王腹下,再次狠狠划过。

    任何野兽的腹部都是最容易攻破的地方,姜遗光的动作很快很快,快到周围没有一匹狼能看清它钻进了狼王腹底,直到狼王怒吼着,腹部被割开一道长长血口,鲜血不断喷涌,才反应过来。

    而此时,步步已经从狼王身后钻了出来,再度爬上它的背,转瞬间就爬到了对方后颈处。

    后颈的部位皮厚无肉,姜遗光狠咬下去,以固定住自己。

    狼王察觉到后,猛地直立起身,试图把跳到自己背上的小狼甩出去,可小狼却死死地扒着它的脖子不放,狼的爪子又无法伸到背后,一边狂甩,一头用前爪拼命攻击对方为了稳住身形扣在脖子上的两只小小的爪子。

    可不论狼王怎么甩,那只小狼都从后面紧咬着它的脖子,死死不放。前方尖锐的爪子已经刺进了喉咙,同样渗出血来,染红了灰白的毛发。

    此刻,即便胜负未分,周围群狼也知道,狼王败了。

    它还败得这样快。

    狼王心中也是慌张的,慌急又悲哀,它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只幼狼赶下位。

    它的狼王地位,也是通过赶走老狼王得来的。现在,该轮到步步赶走它了。

    但它没想到,步步一开始就不打算遵守狼群的规则。

    它的喉咙依旧被利爪扣着,尖爪已经完全插进了肉里,鲜血不断喷溅。狼王渐渐觉得失了力气,胡乱四处撞的力气也小了,重又变回四脚着地的姿态。

    它想让步步从它身上下去,而后,它会离开族群,去外城。

    但喉咙传来剧痛,紧接着,狼王就失去了意识。

    姜遗光的确从它背上滑落下来。

    而后,没有一丝犹豫地扑过去,咬断了狼王的喉咙。

    狼王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直到死后,那双幽绿的眼睛依旧瞪得老大。

    狼血的味道也是腥臭的,姜遗光从嘴里吐出血,伸爪翻翻,确定了狼王已死。

    他跳到狼王高大的尸体上,俯视着群狼。

    “现在,我才是狼王。”姜遗光语气平静地说出这句话,“从今以后,你们都要听我的指令,否则,你们就会和它一样,和昨晚那些狼一样。”

    步步身上还沾着老狼王的血,所有狼都看见了,它一点没受伤,刚才的战斗中,它的身形有多么灵活,又有多凶狠,老狼王根本不是它的对手。

    它们也不会是对手。

    一片死一样的沉寂。

    姜遗光当先盯住离自己最近的那只狼,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眼睛同样盯住了它的喉咙。

    那只狼,是他昨晚特地放过的。

    那只狼一抖,旋即,头颅缓缓低下去,四肢伏低,尾巴轻晃,示意臣服。

    有了第一只,其他的狼也纷纷伏低身子,垂下头颅,作出称臣姿态。

    当上狼王后,再问黎恪被带到了什么地方,其他的狼再也不敢欺瞒。

    他特地放过的那只狼告诉他,它们之所以要把黎恪送走,是因为狼族欠了豹族三车草料。

    这三车草料,还是今年春天欠下的,一直没还,因为狼族的草地长不出多少草了。

    小巫回来后炫耀说步步带回的人宠价值三车草料,它们就动了心,决定拿人宠抵债。

    姜遗光听它们说了一堆豹族的习性,听说豹族的豹子们还要更懒些,但是它们更爱打架,没事就在城里乱跑,还会抢其他族群的草料,所以,豹子们一直很富裕,有充足的草料能够换人肉吃。

    “那它们会直接吃人宠吗”姜遗光很关心这个问题。

    被他问的狼一僵。

    “会。”它看新狼王对那个人宠很在意的样子,忙道,“你可以买新人宠,豹子们都很小气,给它们的东西绝对要不回来。”

    “要不回来也得要。”姜遗光说,“如果不是你们先偷了我的人宠,我也不会这么做。”

    他不断告诉这群狼,自己的行为都是因为它们先动了自己的人宠,是它们先犯的错。如果没有犯错,他就不会惩罚它们,也不会让它们去送死。

    那只狼很无奈,可又不能反抗狼王。

    遵守狼王的命令,等它老了以后,再推翻它,把它赶出去。这几乎成了千百年来狼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但这回的狼王太幼小了,根本不可能等到它变老,变虚弱,再打败它。

    没有狼能挑战步步,意味着,它们就必须听步步的命令,必须和豹族作对。

    姜遗光道“没关系,我会有办法的。”

    黎恪必须放在自己眼皮底下,即便是人宠,也要去有利的地方为人宠。豹族,怎么看都和破解死劫无关。

    姜遗光仔细问过豹族所有事情后,脑海里慢慢浮出一个计划。

    而后,他召来所有成年的狼,下达了新狼王的第一条命令。

    悄悄杀死一只豹子,带回来。,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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