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三章 实(旅)验(行)开始
费尽千辛万苦,飞斋成功的解决掉了这些不长眼睛的野兽。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思维死角,于是这些尸体他破例没动,而是在这留下了两个监控镜头,他要看看这个世界的生态圈究竟是怎么循环的!
按照这个世界的杀伐频率,生物更替的速度非常快,飞斋几乎每天都要碰上几场不同的杀戮,可让他感到疑惑的问题是,除了人的骨头,他从来没有在野外看到过别的生物的骨骼!
这完全是个不科学的情况吗!人类少于野兽,而且人类死后大部分还是可以得到掩埋的,为什么荒郊野外人骨多于兽骨?
难道这个世界的分解者歧视人类,把人骨算作不可回收垃圾?或者说…
接下来飞斋像往常一样南下,每天晚上抽出一点时间看看那些被抛尸的野兽怎么样。
前两天,闻到血腥味的其他野兽没有放过这顿美餐,它们在杀戮场上开趴,如果录播视频快放,就跟纪录片一样,皮毛被撕开,躯体被撕咬,血肉内脏化为果腹之物,甚至联一些骨头也被敲碎;大个的猛兽优先享用大块血肉,然后是小一点的猛兽啃咬残羹冷炙,禽鸟钩啄骨缝中的肉渣,虫蚁完成最后的清扫工作。到了第三天,地上只剩下散落一地的骸骨,任凭风吹日晒。
飞斋没有查看到什么奇怪的地方,这只是正常的大自然循环,死掉的野兽最终被各种回收利用,跟外面的世界没什么区别。不过他每天晚上还是习惯性的看上两眼,也算是一种强迫症吧。
终于在第六天晚上,那片土地变得干干净净,一块骨头碴子都不剩下。飞斋惊讶的回放,这些骨头在白天的时候还没什么区别,等到天黑那一会儿突然就变了非常的古怪,仿佛有人按下加速键一样,短短的一盏茶时间里这些骨头用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的风化,最终变成了灰渣,随风飘去。
飞斋吓得毛骨悚然,他赶紧打开另外的监控镜头,这时候才想起其他那些镜头随着目标死亡以后都已经自动回收系统空间,这让他不得不想办法多做一些实验对照组。
从这一天开始,每天收集的猎物他都用各种方法炮制一下—杀后不管、扒皮后直接抛弃、粗处理、肉剔除、被煮熟、被火烤…目标的种类包含各式各样的猎物,像狼又像狗的猎杀者、各种古怪的大鸟、野猪(有点像钦山)、牛、羊、兔…每一个用来做实验的猎物他都留下一个镜头,他要看看这个世界一般生物死后究竟会发生什么!
半个月以后,当他从海岸边踏上雁国土地的时候,他多少得到了一点规律—
被抛弃的猎物不分大小,也不管完整程度,只要在荒郊野外无价值后,最多两天就会发生这种加速风化现象,哪怕是那种犹如挽尊一样的大家伙也不例外。风化时间一般选择在天黑之后不久,最长不超过一盏茶,整个现场就真的连灰渣都不剩下。
不过这些仅限于无主切没有被人为烹饪的猎物,飞斋随身背着一条熏制兽腿,他只是简单的烹饪了一下,放到筐里不动,背着走了一个星期,基本上没发生变化。那现在现场煮过、熏烤过的猎物,如果藏在树洞里,没有生物发现的话也不会有问题。
而且放在另一个树洞里的生肉腿都变质招苍蝇了,现在这是正常的腐烂,没有发生那种时间加速的风化;同样,那些为同样烹饪过,但是丢弃在路边的食物,一开始不会变化,只到野兽叼走吃掉,剩下的残骸就会跟最早的试验品一样到时候风化分解。
这个世界的分解者真不够科学…或者说这个世界的物质循环机制太诡异了!
飞斋最终还是没胆量打野木的主意,每一颗野木的附近都有强悍的受群保护着,飞斋有预感自己要是对野木抱有敌意,就会跟附近几乎所有的生物不死不休。他还没考虑把动静搞那么大,只能说日后有机会再研究吧!
飞斋在路上没有找到倒毙的死人,关于人是怎么样回收暂时缺乏数据。不过他心里有一个默默的猜测—也许这个世界的人类有什么特别之处,不光不同于外面的人类,就连这个世界的其他生物与人类也格格不入,这么算下来的话山客海客还有半兽受歧视的原因很简单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是每一个国家都像雁国,也不是每一个统治者都是景王或者延王,那些种族主义分子来这个世界一定会非常的高兴—鼓吹种族差异是由天道证据的!
人类产生自里木,野兽产生自野木,要是有人不小心把野木当成里木,求来的孩子就是拥有人与兽两种面孔的半兽,死亡的时候会以人的姿态终结(参考《月影》第八集中那个半猫),这么说下来半兽有点像系统bug产生的错误,虽然他们有一些野兽天性本能,体格上可能比纯正人类更加强悍,那也要看是什么半兽,乐俊是鼠,死在船上的那个孩子是猫,庆国内乱与阳子并肩战斗的那位老兄是熊,这三人最终的结果并不相同。
还有在船上的时候,猫小伙曾经说到,不用伪装的那么累了。这证明他更喜欢和习惯兽类外形,乐俊也一样,不是认真或者严肃场合,他一直选择老鼠外形;那位壮士可能有点例外,不过人家是身经百战的战士,体格意志远超常人,再加上他警觉性非常高,不上场谁也没发觉他是半兽。这么算下来的话,对半兽来说,野兽外形才是他们真正的面孔,人类外形并不能得到心里的认可,可死后仅剩人类外形,以人类姿态回归自然,怎么看都像是出bug。
好吧,接下来来到雁国后的实验就需要寻找一下半兽的踪迹,反正在明面设定上只有包容度超高的雁国完全不歧视半兽,庆国应该也差不多(毕竟景王在那里),对半兽的待遇不会太差。其他国家就很一般了,尤其是巧国,半兽的待遇堪比小胡子时代的六芒星,简直就是一场人间惨剧。之前他在柳国也没有听说多少半兽,不过从当地人口中了解到他们的态度也好的有限—野兽与家畜的区别。直到现在他都没有真正接触到半兽这种奇妙的存在。
要是换上一些脑洞大开的穿越者同胞,他们可能会出于各种目的鼓励老百姓收养一个半兽孩子,碰上牛、虎、熊这一类的大家伙就送往军队组建先登部队,要是碰上兽耳娘就好好的培养满足自己404情节…说不定搞王朝称霸的还会给自己培养几个童养媳,开启悲风神教剧情,最后开车没刹闸,直接一头栽进河蟹大坑。
可直到现在,还没有哪个君王愿意玩这么一手。没有刚需是一方面,但与红灯区比邻而居几个月的飞斋发现那些不河蟹的小场所也没有这方面的市场,这背后肯定有特殊的规则限制!要知道,柳国之前可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一个多世纪的法制建设,难道还能把这种团体给忘掉吗?唯一的答案就是这里头有致命的限制,不是谁都敢去碰雷。
到了雁国,最好悄悄的考察考察他们是怎么做的。
当然了,他还有一个愿望,要是能拜会到传说中的游侠风汉大人就好了!
实际上,经过这么多年,许多人都清楚这个风汉是何许人也—延王自己的小号,他对前世花花公子人生最后的一点眷恋。
小松三郎尚隆,来自倭国的胎果,一个在位长达500年的帝王,是一个拥有多重人格的统帅。除了那种强势到让别人感到畏惧的延王这重身份以外,他在自己那三个绝对忠诚但同样绝对固执的大臣面前经常被熊的跟孙子一样。猪突、无谋、狂醉,这三个办开玩笑的绰号正好显露出了这三位权臣的性格,性格莽到敢在君王登基大典上摔账本的大司徒,敢当场问君王谥号的大宗伯,拿不到特赦令绝不出狱,结果蹲了半个世纪苦窑的大司马…但凡是换一个脾气暴躁点的三颗人头就落地了。可是延王就是能虚心接受这些人的直谏,每一次都被熊的让边上的台辅延麒吃瓜(然后获得了马鹿的雅号ps:脚盆语马鹿啥意思?)。
不过最有意思的还是那个风汉,身手高超的民间侠客,专门行侠仗义,打抱不平。偶尔搞出一点桃色新闻,干一点荒唐却无伤大雅的搞笑事。最早的时候,曾经因为去赌场探查情报(当然,顺便小赌两把),把自己身上输的一个子不剩,靠在赌场打扫院子还债…问题是这事偏偏叫大司徒知道了,拿钱赎完人之后三堂会审,一个逗哏,一个捧哏,外加一个阴阳人,简直跟群口相声一样。在这种场景下吃瓜的结局就是马鹿大人也被熊了一顿…原因是因为工作期间摸鱼。
结果,这个群口相声一说就是几百年,景王到访的时候,延麒是被从床上拖下来出来接待(至于延王吗?给另一个自己去扫墓了,扫墓前还在当地最大的青楼包场…),应该说这一位活的最有人气。
赵某人才不会说自己只是单纯的好奇,一个500多岁的老头子,怎么到现在还保持着激情和精力…他不是这个大陆上岁数最长久的人,却是所有长生者中性格会开朗,活得最有激情的人。雁国国情也一样,几乎成了12国中不可复制的成功案例,甚至连参考意义都没有。
过了雁国就是庆国,如果时间可以的话,他也想去那转一圈。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高中生女王应该完全的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政治家了吧?希望她的激情和热血不要就这么简简单单的熄灭了。如果说延王象征着现在王者中最高的高度,那么景王就是唯一一个有希望可以超越他的后继者。某种意义上,景王是一个穿越者,但她没有穿越者的通病—自大。她从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就没有几件事是顺心的,网络上曾经评价各王与麒麟的关系,景王与景麒直接号称最没有默契的一对,双方处理大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指望过对方配合,不是说不信任对方的忠诚,而是不信任对方的能力。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俩关系有没有改善?还有庆国接下来的改革顺不顺利,朝廷虽然被清理了一遍,不代表地方势力就一定听从中央的,那么景王是怎么应对他们的?
至于东北角的戴国,飞斋直接把那里从自己的行程上划掉,或者说四极国都不在行程考虑范围之内—无他,至少再有绝对安全的方法可以行横渡虚海的之前,与大陆主体不接壤的四极国最好不要乱转。飞斋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四个国家都不能保证粮食自给,只是生产一些不能当饭吃的特产,要找奇珍异宝去四极国,这四个国家都是穷的只剩下钱的主。
不过要是能够保障横渡虚海安全的话,飞斋不介意当一次倒爷,用粮食换宝石,正好可以给自己的系统商城补充补充财富值。这一次他没有直播,无法依靠观众进行打赏,鹅总到现在就跟失去联系一样,也没有新的任务进行发布,要是真碰上大场面财富值花的可比流水过瘾多了。他自从来到这个双子副本以后,自己最大的金手指大诅咒术暂时被雪藏了—上一个世界,他用最败家的方式疯狂了一把,自己核算以后,花了不下于上亿点财富值,可是达成的效果…并不尽人意。他甚至还献祭掉了不少上好的法宝奇物,怎么算怎么亏…
到了这个世界,《稻草之盾》副本里他决定重新开启下自己许久未用的大脑,效果勉强算是可以,《十二国记》里面难免会跟这个世界真正的主人碰撞上,说不定自己的到来已经被关注了,底牌什么的能留一张算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