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硬核求生直播间 > 第一四零章 逃与追

第一四零章 逃与追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1887年10月31日,双头鹰帝国音乐之都。

    今天是旧大陆上传统节日万圣夜,音乐之都展开了规模宏大的狂欢节。

    早在七世纪初,教会就选定了每年的5月13日纪念历史上的殉教圣徒。随着宗教传播和文化的大融合,这个日子被推迟到了11月1日,人们会在这一天打扮成圣徒、天使和魔鬼,围绕着火堆上演着宗教点击里的故事。而这一天的前一天,就是原住居民传统的祭祀日,不愿意皈依教会的人会在这一天庆祝他们的丰收。不过,随着文化的融合,这两个节日慢慢合并成了一个,一个集丰收节、祭祖日、宗教庆典于一身的狂欢节。

    在这一天,穷人会化妆成妖魔鬼怪上门乞讨食物,富人们也会很乐意施舍—这是一个化解社会矛盾、创造良好和谐秩序的喜庆日子。随着时间的发展,宗教色彩越来越淡,世俗色彩越来越浓厚,也慢慢的成为了后世的万圣夜。

    音乐之都在大街上,成群结队的小鬼们挎着篮子去骚扰着邻居。大人们嘻嘻哈哈的将事先准备好的糖果和点心分发给这些孩子。当然,也有些童心未萌的成年人化妆成妖魔鬼怪,在街头流荡着,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恐怕是最早的中二coser了。

    说到犯中二病,某个人来疯的猥琐货可以说青出于蓝—不少游荡的鬼怪突然看见远方的道路上出现了两个可怕的身影,其中一个外头罩着一身粗布麻衣,手脚都带着铁镣,被砍断的铁链拖在地上发出了哗啦哗啦的响声,这个人长相不明,因为一个三角形的钢铁头套笼罩着它的脸庞,人们只能通过头套上小孔传来的呼吸声知道这个是人不是鬼。就算是人,那个家伙肩膀上扛着一把门板大小的大刀,虽然有好奇的孩子摸了摸得知那是木头制造的假刀,沾在刀上的也只是红墨水而已。不过那个诡异的家伙还是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

    他边上的身影也没有好到哪去:这个身材更加魁梧的家伙现在穿着一身半黑半白的西装,如果西装的配色不是那么诡异的话单看样式还是挺有品位的。但如果谁看见他的脸肯定会惊呼起来—白西装上的那一半相貌还算端正,胡子头发打理得整整齐齐,眼睛上戴着一个平光单片镜;黑西装上的另一半犹如从火灾现场冒出来的恶鬼,焦黑溃烂的皮肤、充满血丝外露的眼球、嘴唇烧烂牙齿露出的嘴巴…让人看了无不感到毛骨悚然。

    现在大街上这么一对古怪的家伙正在向柴康公馆走去。路人们纷纷议论,这对怪人可能是某个大人物请来的特型演员,准备在明天的狂欢节一展身手。

    听着路人们的议论声,魔改版双面人感觉硅胶面具下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烫:我说至于这样吗?你从哪搞来这么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你给我起了个什么破名字?哈维登特?你自己怎么不给自己想个好名字呢?

    魔改版三角头:没办法呀,你扮演的这个角色就叫哈维登特,而我扮演的这个角色根本就是个无名小卒—除了杀不死之外没有任何的特色。行啦!登特先生,到时候别忘了抛硬币。都说今天是万圣夜了,过节就要有过节的样子。

    双面人:我这幅造型要是让大主教看见了…

    三角头:你担心这个?照镜子的时候,你不是连自己都没认出自己吗?只要你不傻呵呵的跑到教会那里大声狂吼自己是谁,就不会有人把你跟赫赫有名的猎魔人头牌联系起来。

    双面人:好吧,你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你真的让那个小家伙把东西运走呀?你就不怕到时候翻车吗?

    三角头:放心好了,没有钥匙那帮蝙蝠精根本不可能成功。而且现在你爹正在看着那把钥匙呐!真没想到它诞生自黑暗,却比谁都正义和光明磊落。

    双面人:它?

    三角头:没错呀,就是它,一个本不该诞生的怪胎,也是一个疯子用来挑衅你爹的武器。不过谁能想到它最后竟然成为你爹最忠实的小弟呢?谁也不会想到它究竟藏在了哪里—我暂时不方便说,毕竟小心隔墙有耳。

    双面人突然身体绷了起来,手上的银币直接甩了出去,那枚沉重的大奶妈(双头鹰帝国官方大洋)直接穿过边上的栅栏墙打中了某个偷听者,银币直接插在它的脸上,剧烈的灼痛让偷听者捂着脸惨叫。三角头直接把手上的大刀往前一捅,木制刀身头里头藏着一把镀银的枪尖,直接终结掉了偷听者的性命—在这个黑暗的角落里,那个家伙最终变成了一摊散发着恶臭的渣子。

    三角头从裤兜里掏出一瓶圣水倒了上去,完成了最终的毁尸灭迹。这是近半个月来的追杀中他们干掉的第31个吸血鬼了。那个叫安德里亚的小家伙很上道,在确认电缆无误之后就带着两个妹妹连夜押送着这批电缆离开了花都,通过铁路将货物运输到音乐之都。当然了,这一路上走走停停,拜访其他吸血鬼家族,寻求着帮助。当然,猎魔人二人组也没有闲着,他们一路跟随着这批货物,接连端掉了三个吸血鬼家族。由于某个家伙有特殊的猎杀技巧,加上这些吸血鬼平时都是宅在家里很少社交的死宅男,直到现在地下世界都不知道小半个旧大陆的血族已经被清洗了。

    这将是他们这次行动的最后一站,音乐之都。过了这里,就是德古拉家族的核心领地了。现在还不是跟老扁蝠一家翻脸的好时机,飞斋还对不正常人类科研中心里面的好东西念念不忘,解决掉这里的吸血鬼,他俩就该回面条国了。

    根据这小子的透(见)露(闻),现在在音乐之都的吸血鬼家族是一个很苦逼的小家族,用后台比不上之前的维尔福夫人,曾经一度被手眼通天的维尔福夫人逼出音乐之都。后来在中间人的调停下,那帮苦逼孩子暂时屈服在维尔福夫人麾下,负责打点一些边角产业—粮食、药品、学校(飞斋:…真不知道究竟谁经营的才是边角产业…)。它们的成员也很少,除了这个被两人随手灭掉的倒霉路人外,核心成员还有四名,落脚地点是中央公墓边上的一间不起眼的屋子里。

    接下来的战斗就显得平平无奇—尽管现在是适合吸血鬼发挥的夜间,不过这些实力不济的家伙愣是没看出来前来敲门的两个二货是猎魔人(苦逼吸血鬼:我怎么看这俩猎魔人穿的比我们还毛骨悚然呢?),接下来不给糖就捣蛋环节这些家伙选择了最错误的选项—捣蛋。跟某个丧心病狂家伙学坏的范某人直接用白银十字架糊了开门者一脸,被人用十字架怼脸的门卫激动的眼泪都流下来了。随后就是赫赫有名的《南无加特林菩萨咒》,正好附近的烟火表演声音掩盖了枪声,两名吸血鬼没反应过来就直接被镀银又撒圣水的子弹扫成了马蜂窝,然后在某个角落里慢慢的腐烂。见势不妙的小个头族长吓得缩到了厨房里面,躲过了第一波的子弹。不过它的好运也到此为止了—半空中凭空出现一盆圣水,直接把它浇成落汤蝙蝠,可怜的吸血鬼族长,连惨叫都没叫出来就彻底的消散了。飞斋按了一下怀表,47秒,再次刷新他们猎魔记录。

    现在,范海辛彻底选择躺平了—就算没有某人神出鬼没的空间能力,全自动武器、超强光探照灯、圣水手榴弹、高压电警棍…种种化时代的武器让他闻所未闻。新的武器带来新的战术,如果两年前要对付这么一个小型吸血鬼家族的话,尚需选择合适的时间将它们分开,逐个击破才行。可是现在,只要有合适的武器,就算只有他自己也可以在五分钟内将它们彻底的解决掉。新朋友说的对,时代在变化,抱残守旧的人,终将被时代所淘汰。

    两人最后用圣水将整个屋子喷洒了一遍,确保这里彻底的被净化干净,剩下的任务只要联系当地的教会就可以了。脱掉了中二气十足的cos装,飞斋拉着范某人参观边上的中央公墓。

    某个还在犯中二病的家伙:老盖呀,知道这里是什么吗?

    一点也不想再犯中二病的家伙:不想知道。不就是个坟地吗?

    孜孜不倦毁人三观的家伙:这可不是一般的坟地!音乐之都的中央墓地,真正的传说中音乐天堂。这么说吧!最近200年里在古典音乐领域上,造诣贡献最高的那些人中,平均每三个人就有两个埋在这里头。那个听不见声音的汉斯;饱受贫穷折磨,英年早逝的小汉斯;在音乐领域垄断了半个世纪的那对父子;培养了无数天才的那个音乐教父…某种程度,这里头可埋藏着半本旧大陆音乐史,玩音乐最行的人如果死后能安葬在这里绝对是光宗耀祖的一件事。

    被折磨的自暴自弃的某人:那与我何干?

    想搞事的某人:没关系。不过偶尔换换口味也挺好…干咱们这行的,整天就是刀头舔血的日子,对手没有一盏省油的灯,无论你多强,只要稍微的一点失误就直接小命玩完。我跟你不一样,没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也没有一个可以日天日地的好身体。我的老师都说过了,只要活着就可以被杀死。我跟死亡已经无数次擦肩而过,或者说我根本没有逃脱过。有的时候压力过大,如果不找一个合适的方法把它们宣泄出来,迟早会把人逼疯的。人世间最大的悲哀就是屠龙者终成恶龙,你也不想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吧?

    被忽悠瘸的某人:屠龙者终成恶龙?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难道这就是我之前的错误吗?

    没心没肺的家伙:否!你比谁都勿忘初心,只是没有牢记使命罢了。人嘛…无论是上帝还是魔鬼,都无法彻底看穿的一种生物,谁也无法完全左右另一个人。我记得你的那个好基友,他的堕落原因很简单—没孩子。你别看着我,我跟你说真的,孩子这个字已经成了它的心魔了!无论是你爸还是你哥,谁敢阻止它要一个孩子它就立刻跟谁翻脸。

    突然缓过神的范某人:等等,它现在想怎么做?他买那么多电线究竟是为了干啥?

    言归正题的赵某人:走在时代的前沿呗!400多年了,魔法办不到的事,只能指望科学了。它现在连闪电的主意都敢打,胆子还真大呀…那玩意儿在东方文化里是用来诛杀邪恶的…这跟吸血鬼身体不适,来杯圣水舒服舒服一样,地道的作死行为。

    范某人:它现在离成功还有多久?

    坏笑的赵某人:估计是永恒的99吧,永远盼不到最后的1。说实在的,死人就要死人的样子,不去投胎转世就想创造生命—逗谁呢?

    斗着嘴的二人来到了听不见声音的汉斯墓前,赵某人收起了嘻嘻哈哈的面孔,第一次换上了严肃庄重的神情。范海辛也被他的严肃表情吓了一跳,在他的认知里这个神秘的东方朋友为人处事一直是玩世不恭的,就算是屠杀吸血鬼家族也从来没有这么严肃过。如今竟然在某个已经去世半个多世纪的人墓前换上了这么庄重的表情,这里头埋葬的究竟是谁?

    飞斋:你知道吗?这个墓还是今年刚刚迁来的(聋子汉斯去世后最早安葬在瓦林墓园,过了60年才被迁到中央公墓),他生前虽然取得了巨大的造诣和成就,可是日子过得并不顺心—他在音乐之都生活了35年,因为付不起房租搬家了30次。26岁的时候事业刚刚起步的他患上了耳聋症,六年后病情已经恶化到严重影响他的生活和事业。耳聋啊!这都一个玩音乐的人来说多么的绝望呀!他们人生大半时间都是在跟这个恶疾做斗争,但是命运没有眷顾他—他的事业越成功,他的身体就越糟糕。他人生中的最后8年完全是在死寂中渡过的,你能想象着在这么一个糟糕的情况下,他完成了人生中最辉煌的《第九交响乐》吗?正好明天晚上金色大厅就会上演这场乐曲。要不咱们去听听?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