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第18杯酒
第18杯酒
结婚?
这对于宋雁书来说可真是个陌生又遥远的词汇。
他活了二十八年, 从未动过结婚的念头。倒是家里人天天都在催婚。
外公外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人并无感情。外公生都不爱外婆,只惦记着他的初恋。他给了外婆应有的体面, 让她生衣食无忧, 也风光无限,唯独给不了她爱。
外公前脚刚走, 外婆立刻就立遗嘱, 明确表示他日死后她绝对不与外公合葬。生前未曾摆脱外公, 死后更不愿意被束缚,只想寻求自由。
而他的父母呢?外人看似伉俪情深, 风雨共济。实则貌合神离,各过各的,婚姻不过就是具空壳。
再看看周围的长辈,结了婚过不了几年马上就离了。离了又结, 结了又离, 反复在那座围城里跳跃进出。秦问的母亲,宋雁书的小姨,如今即将要举办第三次婚礼。
不论是宋家还是秦家, 他都不曾看到从而终的婚姻。
对于他这种出生的人, 好的婚姻实在太过奢侈, 注定不属于他。
恋爱谈谈就够了。至于结婚,还是算了吧, 别耽误人家姑娘了。
——
宋雁书晚上约了秦问和夏君岱等人喝酒。
下班时,瞅到办公桌上的那本《孙子兵法》,他就给带走了。
他不太清楚季悄吟那姑娘具体在研究什么,不过这本兵书拿回家打发打发时间倒是可以的。
老地方, 檐外听雨。
几个兄弟都在,南絮和苏寒影这几个姑娘也难得都来了。
大群人聚在起喝酒聊天,倒也自在。
直到晚上十点场子才散。
宋雁书晚上喝了酒,不好开车,就拨了常助理的电话,让他来接自己。
夏君岱和南絮等人都走了,宋雁书和苏寒影落到最后。
苏寒影站在檐外听雨的门廊下,朝着宋雁书开口:“宋大哥,我今天没开车过来,你家离我家最近,要不你捎我段呗?
”
宋雁书点点头,“没问题。”
常助理从停车场把车开出来,宋雁书拉开后座门,径直坐了进去。
苏寒影很有眼力见儿直接开了副驾的车门。
上车就跟常助理打招呼:“常助理晚上好呀!”
常助理微微笑,“苏小姐,晚上好!”
车子驶离檐外听雨,拐上堰山大桥。
苏寒影感觉座椅上有东西咯她。
捞出来看发现是本兵书。
“《孙子兵法》?”她面露好奇,轻柔的女声飘向后座,“宋大哥,你什么时候开始研究兵法了?”
宋雁书原本是在闭目养神,听见苏寒影的话倏然睁眼,忙将兵书给拿了回去,音色沉稳,不起波澜,“没事随便翻翻。”
傍晚自己开车过来,随手就将这本兵书给放在了副驾上,都来不及收拾。
苏寒影心觉异样,倒也并未多言。
将苏寒影安全送到家,常助理又将宋雁书送回精言公寓。
宋雁书到家以后先给元宝同志喂了饲料。
元宝是他养的只金钱龟。养了五年了,平时也不用怎么照料,按时投喂即可,比养猫养狗省心了不少。
饲料扔进鱼缸,小家伙慢吞吞地爬了过来,动作笨拙。
他用手指点了点龟壳,露出笑意,“多吃点!”
随后他麻溜地冲了个澡,躺到床上。
捞起手机发现微信里有条新消息。
季悄吟:【宋总,我的兵书您是不是不小心给带走了?】
男人的余光瞟向那本《孙子兵法》,素净的蓝色封面在小夜灯的照射下泛着冷光。
他捞起来,慢腾腾地翻开扉页。
不小心?
他明显是故意的呀!
宋雁书:【书我还没看完,看完了还给你。】
收到宋雁书这条微信,季悄吟真切地意识到她这本兵书多半是拿不回来了。
算了,本兵书而已,懒得跟他计较,他喜欢就拿去好了。大不了她再在网上下单本。
有了兵书她也不见得就能攻下宋雁书这座山
头。毕竟都是纸上谈兵,全无半点实战经验。
之所以会买本兵书,纯粹就是心理安慰。
母胎solo真的太难了,恋爱经验半点没有,兵书于她而言多半是没用的。还不如上网搜些经验贴。
在某乎上搜了大圈,靠谱的点子也没多少,男女之间的这点事儿因人而异,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委实挺磨人的。
最可怜她连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都没法跟人说道说道。
她大概骨子里就有些凉薄,以前总觉得人心隔肚皮,不愿与人深交,这么多年都直独来独往,不管是同学还是同事她都保留着最安全的距离,从不跟人交心。之前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如今到了关键时刻才意识到人是该有那么两个知心好友的,不然遇到重要的事儿都没地儿说。说都没人说,那就更别想要建议了。
攻略宋雁书着实是项大工程,不宜操之过急,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好。
季悄吟摁灭手机,麻溜睡觉。
如今她也没多少精力纠结这件事了,当务之急是应付好眼下,把盛氏夫妇给伺候好。
盛氏夫妇要在青陵待半个月。
这半个月酒店上下都将处于级战备状态。尤其是客房部。
季悄吟这个经理真是刻都松懈不得。
而何君身为客房管家,每天都要近距离接触这对夫妇,她的压力并不比季悄吟小。
不过她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应对自如。
日子仿佛被人加了齿轮,飞速溜走。
转眼就到了四月底。
青陵的天气,每年进入暮春,天气就十分多变,阴晴不定,时风时雨。气温也不稳定,忽高忽低,高时穿短袖,低时套外套,常常让人措手不及。
季悄吟不喜欢这样多变的季节,她还是比较喜欢冬天,从头冷到尾。就像是个清冷佳人,总是维持着同副冷漠的面孔,不会流露出任何温情脉脉的面。
酒店的工作如既往地忙碌,琐碎。
盛氏夫妇入住酒店,这是短期内海盛的大事。季悄吟和何君等人积极应对,亲力亲为,诸事小心,倒也没出什么岔子。
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度过了半个月。
离开青陵前,盛氏夫妇提出要宴请宋雁书和季悄吟,以表感谢。
严格来说是沈安素想宴请季悄吟,找宋雁书牵线。
得知消息的季经理简直受宠若惊。
她从业六年,还是生平第次被酒店的钻石vip客户宴请。
宋雁书推荐的场地,家高档的私人会所,主打粤菜。不论是菜品的味道,还是会所的隐秘性,都没得挑。
沈安素当晚穿了条素净的半袖旗袍,清新明快的湖蓝色,水绿中隐隐透着点苍翠,双襟设计,时尚的水波领,衣身绣竹叶,古典又雅致。【注】1
季悄吟第次见到有女人能把旗袍穿出如此清丽脱俗的感觉,完全衬得起古人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竟比电视上的那些女明星还要养眼许多。
她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这条米白色流苏裙,顿时觉得她就是丑小鸭本鸭,不免自惭形秽。
这是她最贵的条裙子,去年生日买的。直遗憾没有合适的场合穿。如今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场合了,却穿不出满心欢喜的感觉来了。
果然不能和太漂亮的女人起吃饭,那样太虐心了,分分钟被秒成渣渣。
她倒也不是嫉妒沈安素,她只是羡慕。她有自知之明,她是羡慕不来的。抛开盛氏总裁夫人这个头衔,人家还是宛丘沈家的女儿。自小的家境决定了人家的气质。
光这点,季悄吟就比不了。
她不由想到了姜叙和姜殊。毫无悬念,在姜家长大的那二位也绝对秒杀她。
再看看坐在自己身旁的宋雁书。西装革履,举止优雅,满身贵胄。
跟眼前这几位同席而坐,季悄吟当下的心境无异于是丑小鸭闯进了天鹅湖,哪哪都不相称。
果然人就怕比较,比较那差距就显现出来了。
饭局开始前,沈安素递给季悄吟
只精致的礼盒,盒子里装件精美绝伦的旗袍,“我们夫妇最近蒙季经理费心了,这趟青陵之行,我们都非常满意。下午去逛了旗袍展,看见这件旗袍非常适合季经理,我就自做主张买下来了,还望季经理不要怪我唐突才好。”
鹅黄色提花真丝面料,绿色玉石扣,剪纸工艺版的流苏,领口用珍珠定花型,精致又独特。葱绿柳黄的配色,更是雅致至极。【注】2
看到这件旗袍,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句名诗:“春艳艳,江上晚山三四点,柳丝如剪花如染。”【注】3
当真是意境绝美。
如此精美绝伦的旗袍,看便知道价值不菲。季悄吟哪里敢收,登时惶恐不已,连连婉拒:“盛太太,为您和盛先生服务本就是我分内之事,怎可以收礼呢!”
“季经理大可不必推辞,我就是觉得和你投缘,想交你这个朋友。”沈安素浅笑吟吟,话说得动听,“季经理肤色白,很适合鹅黄色。你这么瘦,骨架匀称,完全撑得起旗袍。旗袍配美人,件再华美的衣服,也得有人配它才行,季经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如此来,真就由不得季悄吟推脱了。
她双手接过礼盒,“谢谢盛太太厚爱。”
宋雁书清淡的目光扫到礼盒,不动声色地转了转手中的酒杯。不知道季悄吟穿上这件旗袍会是什么样子?
私人场合,倒也随意,四人款款而谈。
沈安素:“我听宋总说季经理是宛丘人?”
季悄吟点点头,“没错。”
“宛丘哪里?”
“枫林区。”
“离我父亲家很近。想来我和季经理也是有缘分。”说着就看向宋雁书,轻声问:“宋总去过宛丘吗?”
宋雁书他低头品口红酒,动作慢条斯理,说不出的气定神闲。
听闻沈安素的提问,他微微抬眸,语气清淡,“不瞒盛太太,我父亲祖籍宛丘,我是在宛丘出生的,在那里待到初中毕业,然后才到青陵求学。”
“是嘛?”沈安素面露惊讶,“那真是巧了,宋总
和季经理以前就认识吗?”
季悄吟:“我是过完年入职海盛才认识我们宋总的。”
沈安素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们以前就认识。”
盛延熙适时插话进来:“宋总和季经理年龄相当,没准小时候见过呢!毕竟宛丘说大也不大。”
季悄吟心想:她和宋雁书确实见过呀!他俩中考同个考场,还是前后桌,她还捡到了他的准考证。可惜他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
看得出来沈安素是真的很喜欢季悄吟,想交她这个朋友。拉着季悄吟问了好多问题。
季悄吟对沈安素也挺有好感的。试问谁会不喜欢聪慧美丽的女人呢!
四人款款而谈,气氛活跃。
很快服务员来上最后道菜——响螺片玉竹淮杞汤。
服务员就站在宋雁书身旁,半弓着腰,大碗浓汤端在他手里,微微冒着点热气。
不经意间,男人手臂微抬,恰好碰到服务员的手肘,对方手抖,汤汁洒落在桌,有几滴飞溅而出,径直掉在季悄吟的裙子上。
米白色的裙子,黄色汤汁点印在胸前,虽然只有斑驳的几点,却已经足够触目惊心。
好好的条裙子算是废了。
宋雁书面色平静,声线低沉,略带责备:“怎么上的菜?”
在座的都是大佬,哪里开罪得起。服务员面色煞白,脑袋都快埋到桌子上了,频频道歉:“对不起小姐,我不是故意的。”
事发突然,季悄吟顾不上生气,只是觉得有些心慌。裙子上沾了汤汁,实在太惹眼了,这走出去,绝对是众人的焦点。
见此情形,盛氏夫妇不由对视眼,暗藏深意。
沈安素温声说:“季经理赶紧去处理下吧。这汤汁想必是弄不干净了。正好手边有件旗袍,季经理不妨去洗手间把脏裙子换下来吧!”
边说边给丈夫递眼色。
盛延熙会意,接过妻子的话茬继续说:“对,先把裙子换了,等回去再处理。”
眼下也只能这样了。
季悄吟拿起手边的礼盒,礼貌地说:“
盛先生,盛太太,我先失陪下。”
离开座位时,见那服务员还在点头哈腰地道歉,脸惶恐她。顿时心生不忍,轻声道:“你先下去吧,不是多贵的裙子,我自己拿去干洗店处理。”
都身在服务行业,谁还没个小失误呢!何必为难人家。
虽然季悄吟开了口,可那服务员依然不敢动,维持着刚才的惶恐姿态,惴惴不安。
宋雁书抬了抬手,语气波澜不惊,“先下去吧!”
服务员如蒙大赦,忙不迭退出包厢。
眼下包厢里只剩下三人,气氛略显安静。
沈安素唇边挂抹微笑,表情温淡,“本来还遗憾看不到季经理穿这件旗袍,也不知道自我选的合不合适。这下好了,终于能看到了。”
说完静看对面的宋雁书,意有所指,“宋总,你也很期待不是吗?”
对面的二位可都是人精。宋雁书那点小动作也就骗骗季悄吟和服务员,哪里瞒得过这二位。
男人勾起笑意,竟毫不避讳,“美女穿旗袍,谁不期待?”
——
季悄吟约摸去了十分钟。再回来,走在走廊上,路过的男服务员眼睛都看直了。
她推开包厢门的刹那,宋雁书脑海里只浮现出句话:美人风月搁云端。
比起沈安素的清新脱俗,季悄吟穿旗袍则更为柔美。玉润香肌,婀娜多姿,暗香流韵,举手投足间自带风情。可却媚而不妖,艳而不俗,艳之韵之,至柔至雅。
甚至当晚季悄吟的口红也是点睛之笔。不羁的复古红,炙热浓烈的颜色,配上微卷的黑色长发,无疑就是民国老照片里走出来的美人。
她踩着高跟鞋从容走来,开叉旗袍下显露出的双美腿,笔直纤长,白皙莹亮,有些恍眼。
宋雁书的心中蓦地飘过个可耻的念头——他很想撕掉这件旗袍,他想睹这个女人藏在衣裳之下的旖旎风光。
这刻男人眼中的惊艳、野性、掠夺再无法藏。
沈安素赞叹不已,“看来我的眼光不错,这件旗袍很衬季经理。”
季悄吟款款落座,眉眼带笑,“盛太太的眼光自然是极好的。”
——
酒过三巡,宾客尽兴。
两人送别盛氏夫妇。
盛延熙拍拍宋雁书的肩膀,意有所指,“等我们明年过来,期待听到宋总的好消息。”
宋雁书淡笑声,“承盛先生吉言。”
季悄吟来时是坐的宋雁书的车,回去自然还是搭宋总的顺风车。
宋雁书席间喝了酒,把车钥匙扔给季悄吟,“今天就麻烦季经理给我当回车夫了。”
季悄吟抿嘴笑了笑,“乐意至极。”
她主动开了后座的车门。可男人却绕过后座,自己开了副驾的车门,坐了进去。
季悄吟:“……”
她不免怔愣数秒。
待反应过来又赶紧上了车。
宋雁书的车比季悄吟的那辆小polo不知道贵了多少,她开得特别小心,生怕刮到蹭到。
于是乎这辆宾利车以龟速行驶在夜晚空旷的大街上。
宋雁书也不催促她加速,任由她这么慢吞吞地开着。
也不知是旗袍使然,还是周遭的环境太过静谧。此刻的季悄吟在他眼里温婉动人,颦笑,举动都格外牵动他的心。
这刻,切终于有了解释。
为什么总是能够眼就看到她?因为她总是格外吸引自己的目光。因为自己总是下意识地去搜寻她的身影,他想见到她。
而以上种种,理由无外乎只有个。
车里沉寂许久,季悄吟听到男人温润如水的嗓音,贯低沉舒缓,“季经理有男朋友吗?”
季悄吟呼吸滞,心提了提,忙回答:“没有。”
宋雁书放心了。
虽然常助理跟他提过季悄吟没有男朋友。但有些事情总得自己问过才放心。
季悄吟不懂宋雁书当下的想法,她被这人的问题给搅乱了。她强行摁住满腔的思绪,故作镇静地问:“宋总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
宋雁书淡然笑,“季经理这么优秀,还需要我介绍男朋友?”
她说得遗
憾,“我可能自小没什么男人缘,并不吸引男生。”
“季经理不必妄自菲薄,你很好,只是缘分没到。”
她勾唇浅笑,双褐色眼瞳好似会说话,“所以我的缘分什么时候才会到呢?”
男人眉棱骨微动两下,笑容又浅至深,“兴许马上就到了。”
把宋雁书送到家,季悄吟还得自己打车回去。
宋总却大手挥,豪气地说:“女孩子晚上打车不安全,你把我的车开回去,明早替我开去酒店。”
“那您明天上班怎么办?”
“我让小常来接我。”
“那好,宋总您早点休息。”季悄吟站在车旁跟他道别。
她素净的小脸在光照下呈现种温柔的白皙感,像是剥了壳的鸡蛋,光滑细腻。这张脸太干净了,毫无杂质,只隐约可见细小的毛孔。
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披散肩头,半落于胸前,半散落后背,发梢微微透着点光。
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仔细看了几眼,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具体少了什么。
“悄吟。”男人蓦地开口,嗓音温柔异常。
这双眼睛漆黑明亮,里面是深不见底的潭水,似乎她多看眼,就会被彻底吸进去。
“怎么了宋总?”季悄吟有些怔神,只知道傻盯着他的俊颜,并未注意到他的称呼。
“你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宋总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他只不过是想看老婆穿旗袍。哈哈哈~~
【注】1和【注】2:参考某音旗袍仙子制作的旗袍。
【注】3:出自 唐·冯延巳《归国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