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1章 清醒着,也沉迷着
兜兜静静看着她,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还有奖杯,我这是第一名的奖杯,所以要跟爸爸分享一下呀!”
沈茜摸了摸他的小脸,道:“可是,爸爸在完成任务之前,是不会见我们的。”
兜兜不解:“为什么?”
他和妈妈在帝都生活的时候,见不到爸爸也就算了。但是,他们都主动去美国了,爸爸难道还是不肯出来见他们吗?
沈茜笑了笑,说:“听妈妈话,不要带太多的东西。等下,我让何姐来帮你收拾,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赶飞机呢。”
说完,沈茜转身朝外走去,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其实对于小孩子,她大可以不必说得那么残忍的。把话说得委婉一点,让他心里存着一个美好的期望,也没什么不好。
但是,临时看到兜兜在行李箱里准备的那些东西时,沈茜才意识到:其实她也根本做不到乐观!
她能够做到的,只有执着。
只要一天不见到叶峥嵘的尸体,她就当他还活着,就坚持不懈的找下去,一直找到她年华老去,再也走不动,找不动!
而且,让小孩子少一分希望,相应的,也就会少一些失望。
一个成年人,屡次在希望和失望之间辗转,尚且会感到疲惫,更遑论一个还不太懂事的小孩子。
与其如此,倒不如一开始就不把话给说得那么动听!
她就是没把握找到叶峥嵘,甚至连半点线索都没有。
她清醒着,可也沉迷着。
她坚信叶峥嵘还活着,却不能够确定自己可以找到他!
一边怀着希望,一边又满是失望和自我否定——这样的冰火两重天,让沈茜有种分裂的感觉。
她想,这样下去,自己早晚都会疯掉。
其实现在想来,疯掉也并不可怕。疯了,意识就不是自己的了,或许她还会像电视剧里的疯女人一样,见到某个男人,就把她给当成叶峥嵘——
那是因为潜意识里,她一直觉得他还在自己身边,并不会离开自己。
尤其是她和叶峥嵘之间,从来都是她吵着闹着要走要分开,而叶峥嵘却从来都不会。
彻底疯掉,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没什么不好,她只希望到时候,不要太给兜兜,给家人丢脸!
沈茜预订的是中午的航班,早餐过后,她带着兜兜出门,司机开车送他们。
兜兜对去美国这件事的热情度不是很高,做完那短暂的雀跃,也是因为他以为去了美国,就可以见到爸爸了。
只是,被沈茜打击了一顿,就连行李箱也被佣人整理过来,只带了少量的玩具,和适合这个季节的衣服!
新买的衣服不能马上穿给爸爸看,在幼儿园得到的奖杯不能立刻展示给爸爸——唯一跟爸爸有关系的,大概就是他给爸爸准备的圣诞节礼物,被他很固执的塞进了箱子里!
他心情不好,沈茜的兴致也不高,上了车之后就一直看向车外面的街景。
母子俩人谁也不搭理谁,像是一对陌生人!
到了机场的时候,助理去办手续,沈茜接到了叶峥嵘的电话:“去美国出差了?”
沈茜微微吃惊:“你怎么知道?”
宁修羽笑:“我的消息灵通着呢,什么事儿都别想瞒我!”
沈茜伸手整理了一下卷发,问:“你是不是在我们家安监控了?”
这显然是开个玩笑,宁修羽根本就没有去过她家。再说,偷偷安监控这么没品的事儿,宁修羽还不至于。
只是听她这么一问,宁修羽也就顺杆儿爬了上来:“是啊,你的一言一行我都掌握着呢……”
他并不是个喜欢卖关子的人,沈茜去美国出差的事儿,是叶一宁跟他说的。
但是,如果实话实说的话,恐怕沈茜又会过问他为什么会和叶一宁在一起,问题也就越问越多。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宁修羽随口撒了个谎:“刚刚打电话到你办公室,你秘书说的。”
沈茜哦了声,很快接受了这个理由。
办公室电话,除了内线之外,外线都是先打到秘书那里。有重要电话,才会转接给她。
“我等下发一个名片给你”,宁修羽说:“这人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在美国生活很多年了。你到了那边,若是遇上困难的话,就直接给这个人打电话,他会帮你的。”
沈茜犹豫了下,然后道:“好,谢谢。”
本想拒绝的,但是她知道自己的斤两。万一谈不成,或者是在谈判中吃亏的话,到时候回了国,董事会内部优势一场风波。
而且,给自己多一重保障也好。
再说,宁修羽已经给了她许多帮助了,所以她现在是虱子多了不痒,完全不在乎了!
和宁修羽通完了电话,沈茜关掉了手机,然后才带着兜兜过安检去了。
漫长的飞行中兜兜睡了好几觉,手里的变形金刚也拼了又拼,小脸上却依旧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他来美国,是为了找爸爸,而不是游山玩水。
沈茜倒是没时间纠结一个小孩子的情绪,她要准备谈判方案,要跟助理和秘书商量合作细节,忙得不可开交。
航班降落的时候,当地正是晚上。
沈茜带着兜兜和助理秘书等人,先去酒店休息一个晚上。
酒店房价是一早预定好的,沈茜和兜兜预订的是一个亲子房。原本是三个人的房间,现在只给他们母子两个人住,难免显得冷清一些。
沈茜很累,在书房整理了一下文件,然后便回卧室去睡了。
身在异国他乡,睡得有些不踏实。隔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状态也不是很好,就连见客户的时候,也碰了个不大不小的钉子。
沈茜有些疲于应付,思虑再三,还是给宁修羽介绍给自己的那位朋友,打了电话求助。
宁修羽帮忙介绍给她的,是一个年长一些的女人,名叫齐芳。跟沈茜一样,也是华人,祖籍也在帝都。
只不过比起沈茜来,齐芳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女强人。她来纽约已经很多年了,做珠宝生意,早已经靠着自己的努力,在纽约站稳了脚跟,在华人圈也颇有些名望。
沈茜约了她在咖啡馆里见面,她觉得自己既然是求人办事儿,就应该早到。结果,她提前了四十分钟到咖啡馆,可是到那里的时候,还是落后了一部,齐芳已经在靠窗的雅座上等着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