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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1章 “谢谢,我先干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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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生意人坐在一起,其实有很多话题可聊。

    聊美国股市,聊帝都的房地产市场和几家互联网公司的前景,甚至还聊到了以前读书的时候。

    最终,宁修羽把话题给转移到了兜兜的身上:“听说你们前阵子做了骨髓移植手术?”

    叶峥嵘笑着点头:“嗯,手术做得很成功,我们父子俩恢复得也还算是不错!”

    “那就好!”

    宁修羽说完,转头看着坐在儿童餐椅上的兜兜。

    兜兜做完了手术之后,被照顾得很好,小脸上长了些肉,身上也穿着件宝蓝色的奥特曼童装,看起来比从前饱满健康了很多。

    “手术做完就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宁修羽说:“这孩子看上去,就是那种特别有福气的孩子。”

    叶峥嵘微微笑了下,轻抿了一口红酒,然后问:“你知道我儿子遭遇过什么大难吗?”

    宁修羽的呼吸停顿了一瞬,随即道:“这么小的年级,就要动这样大的手术,难道不算是大难吗?”

    叶峥嵘微微一笑,默然不语。

    沈茜在一旁,吃着菜的动作也缓缓慢下来。但是,她什么而已没有说。

    有些东西,她即便不说,叶峥嵘也会知道。因为他有足够强大的人脉关系网,可以挖到很久之前的往事。

    酒过三巡的时候,宁修羽才终于转入正题,说:“我今天把于佳音给送回美国去了,我的人亲眼看着她上的飞机!”

    此言一出,叶峥嵘和沈茜都愣了一下,随即,两人对视了一眼,但是都没有说什么,都在等着宁修羽的下文。

    “我知道你们两个讨厌她,对她这个人的人品,也逐渐有了新的认识,但是……”

    宁修羽沉默了会儿,才道:“但是,她之所以肯答应回美国,就已经是退缩了,让步了,所以……”

    叶峥嵘打断他:“所以,希望我可以既往不咎——是这意思吗?”

    宁修羽的神色略微一僵,随即点头笑笑:“是——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我这也算是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为前妻做事情了。

    “最后一次”,宁修羽喝多了酒,整个人还有些醉意,变得语无伦次起来。

    而之所以喝酒,是因为若不借着三分酒劲儿,这些话,宁修羽还真没脸说出口。

    要是有人敢买凶去撞自己的老婆和儿子,他保管会灭她全家。

    “最后一次,老同学”,宁修羽又重复了一遍:“要是往后她学乖了,不说话了,就不要动她了行不行?”

    叶峥嵘单手握着手中的酒杯,没有回答,只是转头看着坐在一旁的沈茜。

    沈茜朝着他点了点头,他便很快明白了她的心思,然后笑了下:“我就说,我这位老同学是无利不起早,平白无故的话,是不可能请我们吃饭的!”

    宁修羽被讽刺了句,脸上多了几分尴尬。

    “我可以答应你!”

    说话的是沈茜,她看着叶峥嵘那张被醉意笼罩的面孔,说:“看在你曾经救过我们母子的份儿上——但是,就像你说的:就这一次,最后一次!”

    于佳音是个很坏的人,她从来不否认这一点。但是,她不能因为于佳音的坏,就否认了宁修羽的好。

    三年前,要不是宁修羽救了血泊中的她,恐怕等待她的,便只有血尽而亡,横尸街头的下场。

    哪怕有幸被人救起来,也是送进医疗条件极差的公立医院,未必能够保全了自己的孩子。

    至于他之后给她提供的那些帮助,沈茜更是从未忘却。

    别人如何对她,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她都会记在心上。

    宁修羽既然跟她开了这个口,她就不会拒绝他!

    宁修羽默默的看了她一会儿,才伸手端起酒杯来:“谢谢,我先干为敬!”

    说完,扬脖将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

    酒足饭饱,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宁修羽坐车先行离开,叶峥嵘则把孩子交给了司机和保姆,让他们先带着兜兜回去睡觉,自己则颇有兴致的带着沈茜去附近的商场闲逛。

    好久都没有陪她一起逛街了,叶峥嵘索性带着她从一楼的首饰区逛起:“……听说卡地亚又出了新款的手链,楼上又多了一家新的品牌包包入驻进来……”

    沈茜就忍不住笑了下:“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对这些这么了解?”

    她现在几乎都不太看那些时尚杂志了,更不关注哪个包包又出了新款。

    叶峥嵘一边帮她试戴一条手链,一边说:“我虽然是个大男人,但是,我家里还养着一个小女人啊,所以不懂首饰包包的话,怎么跟她有的聊?”

    沈茜便笑了下:“哦,这么说来,你倒是个全能小天才咯?”

    叶峥嵘抬头看她一眼,然后轻飘飘的道:“过奖!”

    沈茜看着他,忽然鬼使神差的问:“你以前——也帮别的女人试戴过首饰吗?”

    叶峥嵘的双手顿时顿住,心中精灵大作:又是一道送命题!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但其实,如果足够了解这个人的话,倒也不是那么难猜。

    比如当下,叶峥嵘便隐约觉得:小茜是在旁敲侧击的过问他以前和于佳音的相处细节,他当初是因为她外貌和于佳音很像,所以才固执的将她困在自己身边的。

    但是之后,她们两个的接触一直不多,所以沈茜也不是很了解于佳音这个人。

    好奇心人人都有,尤其是女人对情敌的好奇心,更是不可估量。

    叶峥嵘细细端详了一下她的那条手链,觉得不错,就把单买了。之后,他又带着她到商场内的水吧买了份她喜欢的奶茶,然后才道:“并没有,我头一次认真专注的谈恋爱,便是和你在一起之后……”

    沈茜没等他说完,便嗤笑道:“叶峥嵘,你撒谎都不打草稿吗?明明傻子走知道,最最难忘的是初恋!”

    她咬着习惯,歪头看着他,小脸上洋溢着促狭的笑,说:“你只管大大方方的说,反正我是不可能吃醋的了!”

    于佳音的人设已经崩塌了,无论她过去有多好,有多美,也都成了过去了。

    而行在,她只是一个夺爱不成,灰溜溜回到美国的人。

    沈茜不会吃一个失败者的醋。

    叶峥嵘听了,就忍不住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尖,道:“我说的话,你怎么就不信呢?”

    顿了顿,他又说:“我以前要是也能陪着女孩子逛街,频繁给人家买礼物的话,人家怎么可能会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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