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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8章 何不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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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朦胧,秋意颇浓。

    初破晓。

    一条高大威猛的大黄狗,踩着悠闲惬意的步子,径直冲出城门。

    十余位守门将士只见一道残影掠过,随后大风忽来,竟被吹倒两三人。

    一位红甲将军从城楼走下,眉头紧蹙,指着城门外渐渐弥漫起来的尘烟,问道:“方才可有人瞧见,那是个什么东西?”

    十余位将士四顾良久,其中一人拱手道:

    “通体金黄高有七尺、宽有两丈,比山中猛虎还要高大一些。匆忙之间,我也只瞥见一眼,细辩不出。不过,这金黄之物的背上,似乎有人乘骑?”

    红甲将军闻言,低眉思索,喃喃自语道:“或是山中罕见野兽,被江湖武者驯服?”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通体金黄、比猛虎还要高大的野兽,究竟是个什么物种。

    总不能是条狗吧?

    临近城门的街道上,一家酒馆内。

    一位黑袍年轻男子,静静瞧着城门方向。

    ‘啪!’

    他在桌案拍下一锭金子后,提着半坛子酒,踉跄起身。

    这声巨响,引得几桌客人侧目。

    肩上搭了条白布的店小二快步跑来,连忙搀扶,“这位爷,您可慢着点儿,小人给您开间客房?”

    黑袍男子微微摇头,也不说话,随手将小二推开后,迈着蹒跚的步子,摇摇晃晃的往城门方向走去。

    “此人好生古怪,不过出手倒是大方。”

    店小二感慨一番后,收回目光,伸手就要取桌案上的金锭,可刚一侧转目光,面色却是剧变。

    这一小锭金子,竟死死卡入桌面,任凭他使尽浑身力气,急得满头大汗,也无法拔出半寸。

    酒馆内,四五桌的游侠围了过来,瞧着这一幕,啧啧称奇,纷纷猜测方才那位黑袍男子的身份。

    一位提着巨斧的糙脸大汉,缓声道:“方才这人出手之时,没有动用丝毫天地之力,我等竟也没有瞧出门道,单凭力气就能将金锭卡入桌面,起码也是二品上的实力。”5八一60

    一群人连连点头。

    人群中,一位剑修却摇了摇头,嗤笑道:“嘿,二品上?你们可真是一点眼力都没有。知道我为何点了一桌子菜,却连头都不敢抬吗?他啊,是燕十三!”

    此言落下,一片哗然。

    剑阁九峰年轻一代最为天赋异禀的大师兄,青云峰下青云九剑之魁首,一品入脉巅峰剑修,江湖侠客榜排行第二,清水——燕十三。

    这,可是俗世江湖里,仅次于张火华的绝世凶人啊。

    日落西山,天边一片绯红。

    清风寨,待客卧房。

    足足五个时辰过去,陈子期终于从睡梦中醒来。

    他伸了个懒腰,睁开惺忪睡眼,映入眼帘的却是近在咫尺的秀美面颊。

    陈子期叹了口气,“蓝姑娘,你可真是阴魂不散啊。”

    蓝乔坐在塌前,单手撑着下颌,眯眼笑道:“你真是陈子期啊?”

    陈子期又是叹了口气,目光越过蓝乔,看到了静静趴在窗口下打盹的大黄狗,“狗哥,咱们屋里都进了贼,你也不拦着?”

    大黄狗抬头斜睨了陈子期一眼,又趴下身子,继续打盹。

    蓝乔也不恼,嘻嘻笑着接了碗茶水,递给陈子期,“二哥说,让你醒来后去后山寻他,他有要事与你相商。”

    陈子期接过后一口饮下,点头道:“好,等我吃过饭后,就去寻他。”

    桌案上,有早已备好的饭菜,还冒着腾腾热气,可见蓝乔确实细心。

    陈子期搓了搓手,拾起筷子正要夹菜,却见蓝乔从盘子里拿起一大块馒头,往大黄狗的方向一丢。

    ‘嘭’

    馒头落地,精准落在大黄狗的面前。

    大黄狗眨了眨眼,似乎有些困惑。

    陈子期看向蓝乔,皱眉道:“你干啥呢?”

    蓝乔愣了一下,“这不是喂食吗?”

    陈子期走到大黄狗面前,将地上那块沾了泥土的馒头捡起,拍了拍狗头。

    在蓝乔诧异的目光下,大黄狗抖了抖前腿,悠哉起身,走前几步,往椅子上一坐,旋即低头趴在桌案,大口吃菜。

    那叫一个狼吞虎咽,满口生津。

    蓝乔捂着嘴,心头震撼,呆呆的看着陈子期,“这,这”

    陈子期扬了扬手上的馒头,轻声道:“我坐椅子上吃,它就不能趴地上,这不是尊不尊贵的问题。而是因为,它是我兄弟,有我一口吃的,就要有它半口,我不允许这天底下任何人瞧不起它,你明白吗?”

    蓝乔抿了抿嘴,低声道:“我错了。”

    陈子期乐呵一笑,“我不怪你,但我希望这件事情,不会再发生第二次。”

    蓝乔连忙起身,小鸡啄米般点头,“好。”

    陈子期点了点头,将手中沾满泥土的馒头往嘴里塞。

    蓝乔略微惊心,伸手欲拦,“脏了,就别吃了。”

    陈子期微微摇头,“这,可是粮食。”

    活命之物,怎敢亵渎?

    “我七岁的时候,只因浪费了半碗白饭,我爹便拿出鞭子,狠狠的打了我一顿,自那以后,我爹便让我扛下了家里的农活。他说,这是要让我好好体验一番,种地的辛苦和收获的来之不易。烈阳、害虫、干旱、辛劳、汗水所有的一切融合起来,才会结成果实。很辛苦,却很充实,我也从十余年的耕耘中悟出来一个最浅显的道理——不能浪费粮食。”

    后山断崖,明月当空。

    陈子期与李三思席地而坐,高谈阔论。

    李三思笑道:“这道理确实浅显,也极易懂。”

    陈子期点头,“是的,可是我走了一遍江湖后却发现,这个最浅显的道理,却是最难做到的事情。”

    李三思皱眉思索,似有感悟。

    陈子期微敛袖袍,继续道:“我与宁钰自小便被宁先生逼着读书,书中很多道理,但我们从来不曾放在心上,是因为我们很小时便明白,看到和做到,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同理,天书共有三卷,这三卷天书,你可以看上一遍、两遍、三遍、一百遍,你可以在天书上看到很多道理,但你只是看到,却无法做到。”

    李三思缓缓点头,“敢问陈兄,我该如何?”

    陈子期笑问,“何不耕田?”

    种了地,才知道粮食可贵。

    入了世,才知道世事如何。

    只有心存疑惑,才能余生无惑。

    这是属于李三思的不惑之路。

    圣人曾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在一座深山只顾得埋头读书,读穿了天地,也无法真正明悟书中的道理,若要明悟,唯有一法——入世。

    何不耕田?

    李三思沉默半晌,缓缓拜倒,“陈兄,大智慧。”

    何不入世?

    走个一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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