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七十三章
距离九月份a大开学还有一个月,周瑾却发现,江驰跟失踪了一样,怎么也联系不上,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而此时的美洲机场,一身黑衣的少年在接机口拦了辆的士,报出个地址,一路畅通。
的士洁净的车窗映出他的模样,轮廓凌厉,神色冷清,虽然衣着俭朴,但周身都溢出不可近的高冷。
他果然还是没忍住,在盯着卡片上的地址反反复复纠结了好几天后,他还是来了美国。
不是为了打扰她,也不是为了接近她,只是压抑了一年多的思念实在是太难控制了。
他想,只要远远地看她一眼,看看她过得好不好就够了。
的士停在郊区,周围只有几座稍显破旧的建筑,疏稀零散。
江驰付了钱,开门下车,环顾一圈后,竟连一个人都没看到。
他沿着街道绕了几圈,拐过一个房子的转角时,和一位穿着纯色连衣裙的姑娘撞了个正着。
“喂,怎么回事啊你,不看路的吗?”邬橙跌倒在地上,狼狈不已。
“抱歉。”江驰将她扶起来,俯身下去捡掉在脚边的信。
白纸黑字,赫然清晰地写着寄件人的名字。
他一顿,赶忙问:“你…认识这个人吗?”
邬橙屁股疼得不行,皱着眉随口敷衍:“是我朋友,我当然认识啊。”
她夺过他手中的信,又仔细打量了一番面前这个人。
别说,还挺帅。
“怎么,你也是来追求我家哈尼的?”邬橙笑道,“别白废力气啦,虽然你长得还行,但光凭这点有什么用,哈尼她不谈恋爱。”
江驰懒得废话,直奔主题:“她在哪?”
“拜托,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你这个没礼貌的家伙。”她喝道,“让开,别挡我路。”
江驰没办法,只能侧身让道。
他在邬橙厌嫌的目光下,快步迈进了刚才她走出来的小巷。
说是小巷,但其实就是两栋房子的间隔,尽头是一片平坝。
少年的视野中出现一个身影,他立在原地,再也迈不出脚。
远处,视线所及范围内,一辆黑宝马前站着亭亭玉立的少女,她弯下腰和驾驶座上的人交谈,举止间随手别了下耳侧的发丝,似乎都能带来一阵清香。
江驰目光集聚,身体像灌了铅,胸膛起起伏伏。
他看到驾驶座上的男人下了车,绕到这边来,体贴地为她开车门。
刚在副驾驶座下的少女突然朝这个方向看来,江驰连忙转过身,落荒而逃。
后来,他在美国待了足足有半月。
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他要在夏也之前去到工作室附近,也要在她之后离开回酒店,日日起早贪黑,不过是为了多看她几眼。
直到有天,他在外网上看到了许彻帮夏也发布的宣传稿,广告单,个人简历,看到了那些她熬通宵做出的设计却无人问津,看到了她一次又一次被婉拒的投稿。
内心触动,千焦万躁。
第二天,他买最近批次的机票回了国。
人生数载,他做了一个这辈子都不会后悔的决定。
从选择设计专业到白手起家开服装公司,耗时,更耗力。
首先,他需要钱,需要很多钱。
光靠平时兼职的那点工资根本不可能,就算不吃不喝也得十几年才能凑齐成本。
周瑾知道他的决定后,把自己家底翻了个遍,零零散散给他凑了五万,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但还是不行,还是不够。
江驰没办法了,只能去借高利贷,押上了市中心的那套房子,拿到了一百多万。
后来周瑾偶然看到了借条,气得破口大骂:“姓江的,你他妈胆子是真肥,高利贷都敢借,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还不起债家破人亡!”
他手里翻着合同,淡淡一句:“我还得起。”
“你还得起个屁!”周瑾把借条揉成纸团砸过去,继续骂,“一百万!不是一百一千,你当是小孩玩过家家呢?如果公司出了什么意外开不下去,你这辈子都他妈玩完!!”
江驰目光涣散了一瞬,像个机械般回答:“多谢提醒,如果到时候我真的穷到揭不开锅了,我会想办法把借你的钱还你。”
“你他妈!”周瑾怒不可遏,“老子稀罕那点钱!”
他冲过去,夺过他手中的合同,抓起笔,在合伙人那一栏豪迈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潇洒地把笔一甩。
“你闹哪出?”
“老子得了神经病,行吗?”周瑾竖着眉吼道,“我就喜欢找坑跳,就喜欢给自己添堵,就喜欢干这种烧钱的生意,你他妈少管。”
江驰看着合同上那两个草字,勾了勾唇:“干呗,没人管你。”
后来,两人在商业区租了套房子,房租很贵,但抵不过它有市场有消费。
年末,营业执照批下来,这个名叫f-l的只有两个人的小企业,自此踏上了血路。
那时候江驰才大一,设计专业里,百分之八十都是女孩子,大家都有刻板印象和有色眼镜,他们看来,男生学设计就是不太合适。
其实有时候连江驰自己都觉得压抑,他坐在画纸前,机械地接受着那些枯燥的技巧,强迫自己提起兴趣,每个字都得背下来,回去要在周瑾面前重复一遍。
他是个坏家伙,坏得不行。
同系有女生追他,他就半哄半骗地将人带到公司去,再给她们洗脑,直到她们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给他打工,一来二去,原本冷清的工作楼竟有了十多个员工。
招数使惯了,学校里甚至有人怀疑他是搞传销的。
第二年春天,他开始尝试和其它公司谈合作,有时是借助以前狐朋狗友的人脉,但大多时候是他自己去预约然后见面。
商人谈合作基本都在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喝酒。
好在,江驰周瑾高中时没少混酒局,酒量自然不可低估。
有些任性的老总见喝不过对面两人,草草便签下合约,这种是好应付的。
但如果运气不好碰上那种死酒鬼,大战八十一个回合都很难搞定。
最惨最狼狈的一次,是在那年的夏至,对方是服装公司的一条大鱼,也是一条狡猾的老狐狸,姓刘。
好不容易等到他有时间了约出来了,却恰巧那天周瑾胃疼,陪酒的重任便落到了江驰一个人的肩头。
老刘总还偏不讲人情世故,叫了七八个兄弟进来一起喝。
周瑾当场就要发飙,“噌”地一下从位子上站起来,捏紧拳头。
“坐下。”江驰低喝一声。
“驰爹,这姓刘的根本就是强人所难,他要不想和我们合作直接说就是,叫这么多人进来算几个意思。”
“大老板摆架子,正常,你先坐下。”
“你他妈怎么这么没脾气。”周瑾瞪着看向身旁的人,“不就是一个合同么,咱不要就是了,你一个人和他们九个人喝,命都要喝没。”
“老刘总一个公司的合作抵得上十个公司,这老头很难约,令晚必须把他拿下。”
江驰端起面前的酒杯站起身,把周瑾按回位子上。
“我来喝,你等着。”
对面,老刘总贼眉鼠眼地一笑,朝着身后的人挥手:“来来来,都给我喝,玩儿尽兴!”
窗外夕阳逝去,圆月若隐若现,天幕的颜色愈来愈暗,只剩一片噪杂蝉鸣。
直至凌晨,包厢里最后一滴酒饮尽,餐桌上的男人们东倒西歪,面色潮红,喃喃地说着胡话。
江驰拎起搭在椅子上的外套,挣开周瑾的手,勉强走到了门口。
“喂,小子。”身后的老刘总半梦半醒,迷迷糊糊地说,“把合约准备好,我…下午去找你。”
江驰眼底盖不住的愉悦:“合作愉快。”
年轻人心比天高,又有什么能拦得住。
结果,两人刚跨出饭店大门,江驰瞬间体力不支,险些摔下了石梯,好在周瑾手快拉住他。
“喂,驰爹,要不要紧啊?”
他抓了把头发,胃里翻江倒海,冷汗直流:“去医院…”
过度饮酒的后果就是,胃出血住了一周的院,连和老刘总的合同都是在医院里签的。
周瑾看着床上输着液的人,把湿毛巾直接甩他脸上,恨铁不成钢的语气:“你当初要是没留在a大,哪来这么多糟心事。”
他垂着眼,指尖轻轻拂过那枚女孩曾经亲手给他戴上过的银戒,只是说:“到时候她回国了,我还想再见见她。”
那样端酒陪笑脸的生活持续了一年,每一步都不容易,回头望去满是辛酸和艰涩。
他放弃了太多机会,也因此多走了许多弯路。
如果当初他去找段辉帮帮忙,就可以不用愁钱,不用愁人脉,不用因为是新人而被看不起。
但他偏要当硬骨头,吃再多的苦也没有告诉段辉,段辉自然也就什么都不知道,他甚至还以为那张巨额银行卡一直在江驰手里。
和老刘总签约后,他赚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还了高利贷,补上了员工的工资,和周瑾商量后,他在商业公司云集的地段买下一块空地,建起小楼层,从出租房搬过去,这才算真正名义上的成立了公司。
他的企业越做越大,范围越做越广,半个a城都知道,三年前的高考状元白手起家,在同龄人还在读书找工作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服装商业界闯出了一片天地。
那家叫做f-l的公司,逐渐变得遥不可及。
从少年到男人的蜕变,没有想的那么简单,功成名就的同时,牵挂着远方的心思日益强烈。
他会吃加糖的蛋炒饭,会听微信里收藏着的早已听烂的语音,会把她的采访视频下载下来看了一遍又一遍,无名指上永远戴着那枚银灿灿的情侣戒。
总坚信,念未灭,缘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