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初见凌烨
因缘巧合顾诺被凌家夫妻俩关注到,当时顾月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眼睛干净又满是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忧伤的孩子,让她心疼。
问她是哪里来的,也是一句话没有,眼睛里满是戒备,从那时起,顾月就想保护这个孩子。
打听到这是孤儿院里的孩子,而且她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她瞬间就动了心,这个孩子,让顾月觉得亲近又怜惜。
凌家的位置高处不胜寒,总要更加小心谨慎,凌辰不像妻子那么单纯天真,一心想着照顾这个孩子,他最开始是怀疑的,怀疑这是有心人安排的一出戏。
怎么就那么巧?正好碰上这个从里到外都干净的跟一张白纸一样的孩子?
然而调查来调查去,凌辰还是打脸了,小朋友会遇到妻子确实是巧合,反而显得他这个大人心思不够光明磊落。
不过为了妻子的安危,凌辰也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调查清楚,才更放心,况且他们本来也很想有个女儿,这个女孩子确实让人喜欢。
顾诺的成长经历一点也不复杂,她在一个江边被发现,当时满身的伤痕,醒来之后连话都不会说,什么都不记得了,当成弃儿送到了福利机构,当时留下的线索太少,也一直没有人来找,就成了真正无人认领的小孩,在福利院待着。
说来也是这个孩子优秀,在那样的环境里还能成长得出色,教育资源落后的情况下,升学硬是考了当地县里的第一名。
他们凌氏一直都有在做各种慈善项目,尤其是投在教育和儿童方面的是笔天文数字。
顾诺所在的福利院也是由凌氏旗下的基金会资助,而凌氏的新项目为福利院的孩子们提供了转学到帝都做交换生的机会,成绩出色的顾诺就这样出现在了帝都,又与自己的妻子十分的投缘。
凌辰此刻才终于有种做好事会得到回报的感慨,回头就继续加大了在慈善方面的力度。
他们帮助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无数的欢乐和温暖。
凌辰心里顿时喜欢上了小小的顾诺,见妻子又喜欢这个孩子,便提议干脆把她带回凌家。
多养一个孩子,对凌辰来说不算难事,何况被他们带走,总归是比在孤儿院继续生活要好的。
他们会尽心尽力地培养她,以后让他在凌氏也有一席之地,一辈子不必忧愁生活和出路。
对丈夫这简单粗暴的做法,顾月虽然喜欢这个孩子但是并不苟同。
“你都没问过孩子愿不愿意?”
“我看她也很喜欢你,你看她只跟你说话,怎么会不愿意。”凌辰疑惑不解。
没有父母的孩子,应当也是渴望家庭的吧?顾月每次来探望顾诺,顾诺的眼睛都是亮着光的,很明显喜欢跟她亲近。
“诺诺愿不愿意是一方面,还有小烨呢。”做母亲的提醒道。
“小烨不会反对的。”凌辰十分想当然:“我们把顾诺带回去,也不会影响到小烨的继承权,放心他对自家儿子十足信任,年纪轻轻已经能够独当一面,懂事又稳重,不会看不明白那么简单的道理。
涉及到庞大的资产,办领养手续比较复杂,做小朋友的暂时监护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是继承权的问题吗?”顾月瞪着眼睛,对自家丈夫的态度很不满:“那不是小猫小狗,是一个小孩子,以后在家里长大,就是小烨的妹妹,多了一口人,你总得考虑小烨的感受。”
万一相处不来,两个孩子都受委屈,那绝对不是顾月想看到的场面。
凌辰投降:“我错了我错了,都听你的。”
于是,凌烨来病房探望母亲的时候,被隆重地介绍给了小朋友。
“诺诺,这是小烨哥哥,阿姨的儿子。”顾月揉着顾诺的脑袋,很是温柔。
顾诺仰起脸,第一次见到凌烨,有些恍惚以为自己看到了神仙。
这个哥哥,长得可真好看啊。
但是对上他冷冰冰的目光,顾诺又怯生生地往后退了一步,小声喊人:“烨哥哥。”
凌烨看了看她,没说什么,应着:“嗯。”
哄着小孩去外间拿水果,顾月小心地瞅着自家儿子:“小烨,我们把诺诺带回家行不行?”
凌烨难得疑惑,不理解母亲的意思,“为什么把她带回家?”
他虽然一得空就来探望母亲,但也只知道是个小朋友母亲很喜欢,并不清楚顾诺的情况,凌辰显然也没跟儿子沟通。
所以凌烨无法理解,父母怎么想的,再喜欢,也不能抢别人家孩子吧?
顾月看了看紧闭的房门,放轻了声音:“诺诺是孤儿,而且,她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凌烨心里涌起些不一样的滋味,想到刚才小孩瘦弱胆怯的模样,点头:“你们决定就行。”
“这要看你的意见。”顾月知道儿子是没有拒绝的意思,不过还是继续解释:“虽然不办领养手续,但是带回家里就是凌家人,以后就是你的妹妹,我们照顾不到的时候,你们两个相处的时间更长,小烨,你好好考虑,能接受有妹妹吗?”
凌烨抽了抽嘴角,他都快二十岁了,母亲说话还把他当成幼儿园小朋友。
他像是会为难小孩子的吗?
想起好友御寒司说起家里那个妹妹的时那阴狠的眼神,凌烨觉得这也不算什么,毕竟他那个妹妹确实糟心,但是这个小孩看起来很乖,不会惹事,何况,母亲又很喜欢。
“我没有意见。”凌烨点头。
顾诺敲了门进来,把水果递给顾月,顾月笑眯眯地夸她贴心,把她往身边带,“诺诺,阿姨和叔叔想带你回家,你想跟我们一起生活吗?”
她看着小孩的眼睛,“我们都想照顾你,让你做我们家的孩子,以后我们就是你的爸爸妈妈好不好?”
小孩低头,闷不吭声。但是听见爸爸妈妈的时候,她的心微微的一颤。
顾月也不着急,温柔又耐心地哄着,把以后的安排说给她听,表示不会强迫她同意,带她回家也没有别的意思,她以后想做什么,他们都不会干涉。
“诺诺,和妈妈回家好不好?”顾月耐心的哄着。
顾月是真心喜欢并且心疼他,小孩好没上初中,但比同龄人都瘦弱,握着她的手,仿佛都能摸到骨头,让人心惊。
孤儿院当然不会饿着孩子,可照料也不会太精细,毕竟他们和普通的小孩不一样,太早地失去了撒娇任性的自由。
既然有这么一场缘分,那么顾月就想要力所能及地给小孩带来改变。
希望他未来的人生里,能多些坦途和光亮。
“妈妈”顾诺哽咽着答应下来。
他觉得一切都像梦一样,就像是上天的缘分一样,送了她渴望已久的亲情,在阿姨身边得到的关心仿佛见到妈妈一样,虽然他根本没有任何关于父母的印象。
被带到凌家之前,她还完全不知道凌家是怎样的世家豪门,是她连想象都想象不出的地方。
好在顾月一直牵着她的手,给她介绍着老宅,带她去看了房间。
在孤儿院里,孩子们睡的是集体宿舍,这样宽敞明亮的房间,让顾诺如坠云端。
她还太小,除了喜悦和对陌生环境的害怕,根本想不到这些代表着什么。
顾月摸着她的小脸,担忧又宠爱道:“得让医生来做个检查,诺诺太瘦了,小烨在这个年纪个子比你高不少呢,以后让营养师调理,诺诺也能和哥哥一样高高壮壮的。”
听到顾月提起凌烨,顾诺脑海里闪过在病房里的印象,确实很高,他要是能长那么高就好了。
他抿了抿唇,问道:“哥哥呢?”
她很担心凌烨不喜欢自己,她都知道的,会领养,孩子回家的都是没有孩子的家庭,并且像她这样已经长大记事了的根本不在选择范围里。
顾诺醒来的时候长得玉雪可爱,之所以一直没被领养,是因为别人都以为她是哑巴,生了一场病又差点没救过来,留下了病根。从小体弱多病,三天两头进医院,谁家也不想领养个身体不健康,风一吹就倒的孩子回去。
在学校里,也听过同学说不喜欢家里的弟弟妹妹,亲生的都会不被喜欢,更何况是她这样的顾诺心思细腻敏感,很容易多想,她回忆起和凌烨的见面,那个哥哥很严肃,让她有点害怕。如果凌烨讨厌她的话,她该怎么办?她是不是不应该贪图顾阿姨给的温暖,不该加入这个家庭呢?
“哥哥在学校。”顾月解释着,“诺诺别害怕,哥哥看起来吓人,其实很喜欢你的。”
如果反感的话,儿子根本就不会同意他们的提议。
毕竟,想照顾小孩的办法有很多种,大不了拿钱砸,带回家里不是唯一的方法。
见顾诺对凌烨感兴趣,顾月带着她去参观游戏室和收藏室,“哥哥平时不爱来这里玩,诺诺可以多来玩耍,别像哥哥似的,太闷了哦,这些是哥哥的奖杯和证书。”
小小的顾诺看着那陈列着的奖杯和证书们,心里给凌烨又套上了光环。
她知道想要学习好有多么不容易,哥哥一定很努力,才能得到这么多荣誉,并且这里有很多奖她都看不懂。
哥哥可真厉害呀。
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是慕强的,顾诺对凌烨怀有憧憬,想到自己成了他的妹妹,也觉得与有荣焉。
“小烨,今天妹妹还问起你了呢,你什么时候回家?”晚上,顾月给儿子打电话,想让他们拉进一下感情。
“下周。”凌烨对妹妹并不感兴趣。
对凌烨而言,家里多了个小孩没有什么影响,父母开心就好。
他刚上大学,又要兼顾在公司里的学习,实在没有心思去关照那个怯生生的小朋友。
相差这么多岁,本来也不会玩到一起。
何况,他对顾诺还是带着警惕的。
凌烨被放在老爷子跟前长大,比他的父亲更具备在商界开疆扩土的能力和野望,也有着与年龄完全不符的通透理智。
以凌家的财力,别说是养一个小孩,就是养十个一百个也没问题,可被带回来的小孩真的单纯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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