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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阿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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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说一,声音还挺好听。

    于是我松开爪子,动了动耳朵尖:“能不能再叫一次?”

    裴无悯直起腰,垂眸道:“睡觉,五十八。”

    我使了使劲,两只爪子都摁上去,说:“你要尊重我。”

    “宠物情绪不好,很容易死掉。”

    真的。

    裴无悯闻言想了想,接着一脸无所谓地挪开视线,脚一抬,转身离开。

    我凝望着他背影。

    可以。

    他就要惹怒我了。

    我要闹了。

    “裴无悯。”

    我小跑两步到他身边,肉垫噔噔踩在地面上,一股凉意窜起来。

    “裴无悯!”

    他蓦地停下。

    那种目光我看不懂,深深沉沉的,像是暴雨夜,汹涌海浪要将我扑杀。

    我顿了顿:“这样叫你,你高兴?”

    他是很高兴,我甚至能在他脸上看到“你这只狗还挺勇”这几个大字。

    “再叫一次。”

    “不。”

    曾经的我,你爱理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我甩了甩尾巴,扭头就要走。

    裴无悯直接把我抱起来,虎口和我的前脚胳肢窝相触,指尖摁在背上。

    然后他凑近,“真生气了?”

    饶有兴致地打量我,如同发现什么宝贝,语气略微惊讶:“居然会生气。”

    傻x,你看我理你?

    我没应他,他也不尴尬,自顾自地笑起来。

    “以前养的宠物,看见我就躲得远远的。”笑到一半,他若有所思,“原是都不正常。”

    我不想发表看法。

    名声多臭自己不知道?

    殿内安静半晌。

    他极轻,极无奈纵容似的,妥协了。

    “阿敦。”

    我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裴无悯又叫了一声:“阿敦。”

    这次我很快应了,说:“主人。”

    他皱了一下眉头:“不是。”

    到这里,试探就该结束了。我摇着尾巴,蹭他的手,软声喊:“裴无悯。”

    是,这是一次试探。

    无数故事告诉我们,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赌一赌,摩托变吉普。

    试着琢磨一下。

    我来自二十一世纪,有钱,虽废但美。受过高等教育,沐浴党的光辉照耀。

    对,我的意思是,大家都一样,就我搞特殊。

    裴无悯这人,相当于开了家大公司的霸道总裁。一天三顿,四顿都在吃山珍海味。

    吃山珍海味的总裁我见得少吗?

    是挺少的。

    我宅到我爸都恨不得我离家出走。

    不过这不重要,你只需要奉行一条准则,让他们觉得——“呵,女人,你是如此不同,如此美味。”

    显然。

    高傲如裴无悯,已经成功被我这清粥小菜给惊艳到。

    -

    我安稳在无极宫渡过一天,夜里再一次肚子吃得滚圆。

    本来溜达着准备消食睡觉,裴无悯提着一个小挎包过来。

    “阿敦。”他蹲在我面前,展示给我看,“喜欢吗?”

    是一个绣着小狗的白色挎包,我细看了一下,那狗长得和我挺像的。

    我再探头更细看了一下,上面还有一行字——无极宫裴阿敦。

    好看是好看。

    我叹了口气,“白色不耐脏。”

    裴无悯从我的脖子过腿下,给我斜挎在身上。他理了理,战术性后退一步,好整以暇地欣赏道:“不错。”

    哈喽,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明日出去,你背这个。”

    等一下,我有不详的预感。

    我不会要背着这个书包,装三卷书去上学吧?

    我赶快开口:“不喜欢。”

    裴无悯微笑着,不说话。

    “别笑。”

    我瞥他一眼,咬着挎带试图把包弄下来,然而脑袋都给我晃晕了,还是失败了。

    “挎着。”裴无悯摸了摸我,放缓了语气,“我亲手做的。”

    我还很晕,瘫在地上一动不动。心想,你亲手做的了不起?

    好像……是很了不起。

    我无法拒绝帅哥,尤其是会针线活、家务活的帅哥。

    -

    第二天一早,包挎在身上,我卧在他怀里,他站在一只黑鸟身上。

    我们迎着微风和晨晖出门了。

    三卷书,变小后放进去,裴无悯这人做事细致,还为我准备了盆盆奶和专属狗窝。

    我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原来是修真界的乾坤袋。

    我从包里摸出零嘴儿,一边嚼一边问:“我哥他们会在哪?”

    风吹得我的额头白毛变成中分,他帮我理好,说:“先去大悲天。”

    大悲天在西圣城,那里都是佛修。两天前,我和大哥二哥到了那里。

    入眼金光闪闪,到处光头。

    大哥嘀咕,“没毛的都好难看。”

    他很得意自己那一身顺滑光亮的黑毛,为此一路上总是悠悠感叹。

    我站在他肩膀上,第一次对修真界的大城市有了认知。

    还真是敦奶奶进大观园。

    从城门进去,一切都井然有序,人修和妖修遍布街头巷尾。我扫过去,看见一只兔子。

    她的耳朵和尾巴都没有变好,白白嫩嫩的。我看得目不转睛,她一下子就红了脸。

    我的老天爷。

    二哥猛然揪了我的耳朵,“把口水收一收。”

    我又看见一只玄龟,他在买衣服。很慢,很慢。

    “老——板——”

    两个字用了十秒。

    我数都数累了,大哥倒是眼睛一亮:“给你买一套?”

    我们之前去的,都是小城镇,并不热闹,规矩还多。饰品店和灵宝店,也多是人修才能用。

    我也说:“好啊。”

    于是我拥有了两套无袖短款,一套荷叶边长款,两顶薄绒小帽,两双绣花短靴。

    修真界没有春夏秋冬,但不妨碍有一种冷,叫哥哥们觉得你冷。

    回忆到这里,我发现一件事。

    裴无悯打架当天,我似乎,穿得像一只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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