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归来
下界。
黑影森林。
一名长相精致的女子抱着手中不满一个月的孩子不要命的向前跑。
后面,一名男子与数百名黑衣人战斗,虽然实力强大,但仍然寡不敌众,满身伤痕,让人看着触目惊心。
然而他却笑着对那名女子说:“紫儿,这一世遇见你值了,我先走一步,你快跑。”
“彭”
数名黑衣人被炸飞,洛擎天也消散这世间。
撕心裂肺的声音从那名女子口中传出:“擎天!”魔紫浑身颤抖着,她不敢相信,那个爱她如命的男人,已经离她而去了。
仿佛上天也被感动了,乌云滚滚,下起了倾盆大雨,雨水打湿了魔紫消瘦的身体,身体摇摇欲坠。
看到自己怀中的孩子明亮的眼睛,不,她不能倒下。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也不辜负丈夫的心意,跑到了一个山洞躲了起来。
这几天被他们追杀,魔紫已经知道他们是通过一块儿石头与自己孩子的灵魂联系来追杀他们的。
在心里默默下了个决定。
随即以寿命为代价,动用秘法,把洛九歌的灵魂送到了异世,为了保证尸身不腐,随便找了一个孤魂野鬼封锁在了尸身内。
并设法,让洛九歌的魂魄十年后归来。
看着外面的那群人将要发现他们,魔紫温柔的看了看孩子,并把孩子放在了一个隐秘的地方,跑了出去。
“擎天,等等我,我来找你了。”
”砰!”
最后的几名黑衣人也被炸成了血块儿。
闻着血腥味儿,一只母狼跑了过来,她刚产完仔,刚才去找吃的,就把狼仔放在了山洞里。
回来后,它的仔就不翼而飞了。
母狼:
循着气味儿,看见了一个孩子,作为一个刚失去孩子的母亲的本能,把她当做自己的仔养着。
十年后。
迷影森林内围,一个女孩儿正为一只母狼举办“葬礼”。
看着母狼身上被咬的没一块儿好肉,洛九歌满身戾气。
她刚从华夏穿越过来,据原主的记忆,这只狼养了她两年,后来一位皇帝路过这里,看原主可怜,就把原主收养了。
但就在她穿越来之前,它为了保护她,拼着自己最后一口气与赤岩熊同归于尽了。
原主这次来迷影森林,是受洛雪的挑唆,迷雾森林中有能改变体质的灵药,原主确实有些单蠢了。
摸着母狼的头笑着说:“谢谢,狼娘。”谢谢你的养育之恩和保护之恩。
随后挖了一个坑,把它埋了进去。
然后,接受着原主的记忆。
在这个世界,实力为尊,要想活的有尊严,必须够强。
而自己这具身体,好像不能修炼
仿佛是在反驳她这句话。
顿时,风沙劲起,雪花飘落。
一阵五颜六色的光从九歌的身体里散发出来。
随后,一阵白光洗涤着她的身体,仿佛在沐浴阳光似的,舒服的很,身体里的杂质都被排除了体外。
筋脉扩大,骨头也变得更加坚韧,身体充满了无限力量,如果光靠自己的肉体力量,打死一头牛恐怕都是小意思。
自己的实力也随着洗精伐髓而上升。
彭彭彭彭
实力提升到了先天四重,并且还有在往上升的趋势,但自己却也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狠狠压制住了。
【修炼等级划分:先天十重,灵者(1~9阶下同),灵师,灵王】(下界)
身体黑乎乎的一团,雪花飘落在身上,坞渍被去除,露出了原来的样子。
肤若凝脂,面容精致,还未长开,就已经是倾国之姿。
手扶下巴,思考自己以后的打算。
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在森林里提升实力,并且培养自己的势力。
要就要做扮猪吃虎之人,而不是没本事瞎做作。
而且自己有种预感,自己的父母的身份绝不那么简单,这里面也定然存在着许多未知的危险,自己得提前做好准备。
正想着,一阵药香味儿传来。
尽管自己前世是医毒至尊,但在异世自己还没有真正了解过灵药,凭借着自己对这药香的感悟,这应该是迷药。
于是迅速的点了自己身上的几处穴道,但这药效却超乎了自己的预料。
晕了过去。
在娇躯落地之前,一道白色的身影搂过了九歌的纤腰,放到了山洞里的茅草上。
盯着少女的脸颊,恒不禁想到:万年不见,没想到主人不仅变小了,就连医术也差了那么多。
算了,不想了,自己怎么能嘲笑阿九呢?
还是先契约吧,万年前,本命契约的位置被雪那个家伙给抢了,这次可不能让那些家伙抢先了。
想着,立马伸出手,抓住九歌的手指,刚要咬上。
谁知那手指突的一动,甩出了一道冰刃,向着恒袭去,却被恒轻易用混沌神焱化解了。
洛九歌睁开眼,映入眼前的是一双红色的眸子以及红色的短发,都是血红无比,很好看,额头上有一个火焰印记,皮肤偏冷白,娃娃脸更给他平白的添了几分孩子气。
“你是谁?为何用药迷晕我?”洛九歌警惕的说。
那迷药十分厉害,若不是封了自己几处穴道,估计现在还晕着呢,看来这是一位用药高手。
看主人把自己当敌人了,恒眨着大眼睛委屈巴巴的道:“阿九,我只是想试试你的医术并且和你契约。”
看着洛九歌打量的样子,似乎是看不上自己似的,恒极力推销自己,“九,我是混沌神器之一的混沌九生鼎——恒,我还是炼丹之祖,并且医术也不赖,我可以教你炼丹。”
【1~10品,灵器,圣器,神器,混沌神器】
“对了,九,你是什么系”
看着他似乎没有恶意,并且还极为真诚,想了想自己洗精伐髓时的景象,道:“应该是冰风双系。”
和前世一样,阿九前世也是冰风双系。
“阿九,炼丹必须要有火系,如果先天的没有,也可以通过契约异火在后天形成。
而我作为混沌神器,有自己的本命神火——混沌神焱,但是它有自己的意识,并极难契约。
如果阿九先和我进行本命契约的话,和它契约的难度会大大降低。”
洛九歌:……这个炉子有点……蠢她也没说不和他契约呀,或者说作为混沌神器,谁不想和他契约?
他倒好,不仅求着契约,而且还倒贴了自己的本命神火。
如果恒听了这话,肯定会说,那只是在主人面前而已。
她可不会有便宜不赚。
咬破手指,取出了一滴鲜血,滴在了恒的额头火焰印记上。
刹那间,两人被红光笼罩在里面,古老的契约仪式生成。
古老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以汝精血,吾之魂,签订本命契约,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作者题外话】:各位大大们,虽然这本书是女主和男主一对一,女主却是万人迷哦,但各位不用担心,女主是那种自强向上,霸气无双之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