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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准备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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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茄酱做完,就要开始做晚饭了。

    周小满又去了一趟菜园子。

    菜园子边边上,西瓜藤上已经开始挂果。大的西瓜有小孩脑袋大,小的,则只有成人拳头大小。

    有些藤蔓上,一根藤挂四五个。

    周小满选了个头小的,直接拧下来,她打算拿回去当菜炒。

    不是她辣手摧瓜,上辈子,她小时候跟着老头子在乡下过活,就听老人家说过,西瓜藤一根藤蔓上,最好只留一个瓜。

    瓜的个数多了,就容易抢营养。最后,哪怕结的瓜多,也没有一个好吃的。

    周小满摘了四五个小西瓜回了厨房。

    洗干净之后,切开。发现里头是白白的,她顿时笑了。

    白白的西瓜切成丝,当菜炒好吃,反倒是红白都有的,味道寡淡,不太好吃。

    那天晚上,他们的晚饭就是清炒西瓜,凉拌西红柿,拍黄瓜,外加一小碗泡椒末。

    一家三口吃得通体舒畅。

    小宝更是砸吧着嘴,意犹未尽。

    “妈妈,咱们的西瓜什么时候可以吃啊。”

    他快要等不及了。

    周小满就笑着点了点他的鼻子。

    “你馋归馋,咱们地里的西瓜,千万不要去搬动,一旦动了,这个瓜就完蛋了,知道不。”

    “我知道,我知道,我就远远地看着,没有动它。”小宝连声保证。

    周小满笑着摇头。

    小宝这几天天天往菜园子里跑,就是眼馋地里的西瓜。她早就跟他说过,不许搬动西瓜。

    小家伙倒是也听话,每天眼巴巴蹲在西瓜旁边,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什么。

    余秀莲也笑了起来,骂了小宝几句馋鬼,就与周小满说起端午节来。

    “你到供销社看看,买点吃的回来。到时候你娘家,你干娘家,都要去一趟,他们对咱们不错。”

    “我知道,妈你放心。”

    第二天,天还没亮透,周小满就挑着桶去了镇上。

    她先去了国营饭店,今天是他们约定好送黄鳝的日子。

    到了饭店后门,负责采购的谈爱国早就等着了。

    他笑着与周小满打招呼。

    “今天比平时早了半个小时啊。”

    “趁着天不热,早点出门,”周小满与他寒暄,“回去早,也凉快些。”

    谈爱国接过桶,熟练地拿去里面过称。

    “三十五斤,比上回多了好多,没少花功夫吧。”

    周小满擦了一把额头的汗,笑了笑,没说话。

    何止是没少花功夫,简直是花了天大的功夫。

    前几天,因为新下了小猪仔,她与余秀莲婆媳两人忙得四脚朝天,这两天,才勉强步上正轨。

    为了能多弄黄鳝,她特意多跑好几个地方,每个地笼子都编号,确定黄鳝多的,再重点去放。

    也因此,她不得不睡得更晚,起得更早,可辛苦也有回报。

    这两天,地笼子里取的黄鳝,比平常多得多。

    过了秤,算了账,清了钱,周小满就从另外一只桶里,拿出两个罐子,递给谈爱国。

    “这是我自己做的番茄酱,您带回去给孩子尝尝,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有这个,是上回您说爱吃火焙鱼,我自己炒的,加的泡椒,很香。”

    谈爱国擦擦手接过,笑道:“你就是太客气了,我随口说说。”

    “谈叔才客气,我胡乱做的,你别嫌弃才好。”

    两人说着话,周小满喝光一杯冷茶,这才挑着桶,往外走。

    谈爱国目送她走远了,这才抱着罐子,吹着小调往里头走。

    他侄子谈红军见了,就不禁道:“三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看把你乐的。”

    “你知道什么,”谈爱国一个爆栗就敲在侄子头上,“这是人家的心意。再说了,谁说不是好东西,你三婶,你妈,可没有她这样的手艺。”

    “真的很好吃?”谈红军有些怀疑,“我看她也就十几岁,手艺好也有限。三叔,你别不是看人家好看,就动了歪心思吧。”

    谈爱国一脚踹在侄子屁股上:“你他娘的知道个屁,就知道看人家女人好看。好看有什么用,得会来事。”

    就像这个周小满。

    不过二十左右的年纪,就极懂人情世故。

    以前是她男人来送,倒不觉有什么。后来换了她,她每回来,都要带点自家的东西。

    或是自留地里的菜,或是她亲手做的吃食,味道都还不错。

    他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就更加好说话了。

    红旗公社唯二的国营饭店,难道没有别人惦记着他这点生意。

    比信用社的赵贵财有面子的人,多了去了,他难道就不能换人?

    现在天气这么热,弄黄鳝的人当然不少,也有人在他跟前游说,他都没答应。

    这都是看在周小满的面子上。

    谈爱国摇摇头,抱着两瓶罐子,往休息室走。

    周小满送过来的东西,一定很好吃,他要先尝尝。

    ……

    周小满挑着桶,先去了一趟国药店。这几天,余秀莲围着猪圈忙上忙下,不小心磕到了,她要买点药。

    买了红药水,紫药水,周小满又去了供销社。

    供销社的姑娘早就跟她混熟了。

    看到她来,先说自己目前还没有空罐子,又献宝似的,问她要不要凉鞋。

    “总共就来了几双,我看有你的码,就留了一双,可好看了,你看看,是水晶的。”

    周小满接过一看,有些哭笑不得。

    小姑娘口中的水晶,其实就是这个年代的塑料凉鞋。

    凉鞋材质是透明的,里面还镶嵌着亮晶晶的粉粒,再配上两边的硕大塑料花,在这个年代,算是难得一见了。

    “有没有三十八码?”周小满问。

    “有有有,还有最后一双,在这里。你要的话,就给两块钱。”

    “行,给我拿一双。”

    三十八码,当然不是周小满的脚。她打算送给曲春花这个干娘。

    她倒是想过给余秀莲买一双,人家开口就拒绝。

    “这么好的鞋子,在猪圈里干活,太浪费了。而且也不方便。”这是余秀莲的原话。

    不舍得是真,不方便也是真。

    凉鞋底下一格一格,一不小心,卡块石头或者猪粪在里面,那就麻烦了。

    周小满也就没再提这事。

    农村里干活,草鞋经济又实在。而且,到了夏天,大家都习惯打赤脚。

    周小满又买了一斤薄荷酥,一斤白糖,一斤猪肉,三把蒲扇,就去了干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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