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26章
等洪叔回来喂了羊, 杨海燕他们就出发了。随同的还有洪婶,洪婶带着孩子,到了县城洪婶陪着杨海燕逛, 孩子交给洪叔。在洪婶和范婶之间,两人做事情都利落的, 但是洪婶带着孩子看铺子不如范婶方便, 还有就是洪婶是本地人,去县城比较合适。虽然启国是用通用语的,每个地方的语言一样, 可口音却不同的。出门在外,本地口音还是比外地口音有优势的。
县城比镇上繁华多了,不仅繁华,进县城还相当严谨的。因为县城是边关重地,如果说军营是第一线,那么县城的防守是第二线,有专门的守城将军在。所以这里的县城也和其他地方的县城不同, 在其他地方,县老爷是土皇帝、地头蛇,但是在这里, 县老爷还真不算回事儿。永和侯府是县城的土皇帝, 之外还有各武将,每个人都比县老爷横。
到了县城门口,每个人都要凭身份文书才能进入。其实,古代的身份文书存在着很多缺点, 就像杨海燕穿越前, 中国六七十年代的介绍信一样, 哪怕身份文书是真的, 但是又能怎么证明这身份文书对应的是这个人呢?
不过这是无法避免的,没有办法。
杨大花和杨海燕是军属,所以她们进县城都是方便。进了县城,洪叔找了个地方停好驴车。杨海燕等人下了驴车:“大花姐,我们就在这里分开,我们到处去逛逛,等到未时初(下午1点)再回来,你如果先回来了,麻烦在驴车上等我们一会儿。”她准备在县城里的馆子吃饭,尝尝这里的菜。
杨大花:“哎,好。”
接下来,她们就分开了,杨大花去摆摊子,杨海燕带着洪婶到处逛逛。说起来,还是洪婶带路。
洪婶第一次来县城,是她和洪叔刚成亲那会儿,那会儿洪叔的腿还没受伤,他们的手头宽松些,所以成亲之后,洪叔带她来县城长长见识,尤其是洪叔打的野味,为了卖个好价钱,也会送来县城的馆子酒楼。故而,洪婶对县城还算熟悉的。
杨海燕:“洪婶,咱们先去最热闹的街上看看。”
洪婶:“清晨里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菜场了,我们先去菜场?”
杨海燕:“好,你带路。”
洪婶:“是。”带路中,洪婶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太太,咱们点心铺子的后院要不要弄个地窖?”
杨海燕:“地窖?”
洪婶:“是,现在已经是十月上旬了,到了十一月中旬,边关的天气会急速的变冷,天气干燥不说,有时候会来风暴、沙暴和冰雹,也会下雪,一旦下雪,怕是没个四五天都不行。这样的天气会持续两个月,这两个月菜场没人,街道的铺子也不会开门,所以每年到了十一月,我们这的人都会在地窖里存食物,菜、肉,都会存上很多。”
洪婶这么一说,杨海燕倒是想起来了,小说里的确有这个情节。对本地人来说,这样的日子已经习惯了,熬一熬就过去了。但是对女主杨大花来说,是相当难熬的。她虽然在杨府做的粗使丫环,但是京城是全国最富裕、最繁荣的地方,所以杨大花在杨府里也没有受苦,反而到了这里,因为事先准备的不够充分,受了苦。
同时,她也是在这个时候怀孕了,然后身体的营养跟不上。为此,男主闯山打野味给她补身体,两人的感情在这个时候升华的特别快。总得来说,这是一部小甜文。
其实穿书之后,杨海燕很少去想小说里的情节了,因为属于男女主的剧情和秦放无关,而属于秦放的剧情已经改变,加上她无心夺女主的机缘,所以也不需要时时去回想小说。
不过,地窖的确要准备。
杨海燕:“洪叔会挖地窖吗?”
洪婶:“会的会的,我们家以前的地窖都是他挖的,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没家了,他脚受伤,我生孩子遭了罪,所以家也卖掉了。后来实在凑不出钱,他才去卖身的。”
杨海燕大吃一惊,这个她倒是不知道,洪叔也没有细细说过:“那他卖身之后,你和孩子住在哪里?”
洪婶:“我住在村子里的鬼屋里,鬼屋没人住,所以我住着,也没有人会赶我走。”想起来,她虽然命苦,父母不慈,宁愿她丈夫卖身也不愿意帮她一把,但现在也算是苦尽甘来了,碰到了这么好的太太。
杨海燕除了叹气,也不知道说什么。
县城的菜场的确比镇上的菜场热闹,而且种类多。镇上除了蔬菜就是肉,偶尔能看到鱼。但是这县城里不同,蔬菜和肉都是没差,可是海鲜河鲜不同,这里卖河鲜的小摊子还不少。
永州没有海,只有河,很长很长的河,河边有渔民,专门扑鱼为生,所以这菜场里河鲜不少。
杨海燕穿书前是中国南方人,她生长的地方是南方的一座海岛城市,所以她最喜欢的就是海鲜了,新鲜红烧的,或者腌制的,她都喜欢。
这会儿看到不少的河鲜,杨海燕的双眼都亮了。那一摊子的小河虾、还有这边的黄鱼……好多。
杨海燕:“洪婶,这河鲜怎么会这样多?”
洪婶:“因为要过冬了,渔民要换大把的钱换蔬菜、换肉。渔民是没有田地的,他们的粮食蔬菜都是买的。”
杨海燕:“原来如此。”
她们走到小河虾的摊子上,杨海燕问:“老板,这小河虾怎么卖?”
小河虾老板:“四文钱一斤,七文钱两斤。”
杨海燕心一惊,这会不会太便宜了?虽然比蔬菜贵,但是比肉便宜太多了。其实杨海燕不知道,这里的人不喜欢吃小河虾,因为太小了,肉少不说,一斤又不能填饱肚子。对老百姓来说,花4文钱买一斤吃起来麻烦的小河虾,还不如买两个肉包子。所以,小河虾不值钱。
杨海燕:“你这一桶多少斤,怎么卖?”
小河虾老板惊呆了:“你要一桶?”
杨海燕:“价钱合适的话就多要了。”小河虾可以晒虾干,晒虾仁干,可以做醉虾,可以做酒酿虾,各种吃饭,她光是想就觉得嘴巴有些馋了。
小河虾老板欢喜急了,赶忙道:“我这一桶小河虾有三十斤,你都要的话给你九十文。这是最低价了,再低不能了。”
杨海燕觉得这价格算是便宜的,而且渔民出河也辛苦,在自己经济范围内,她就没有还价了:“那我要了,不过这木桶你得借我装小河虾,我住在镇上,这会儿身上也没有装小河虾的木桶。”
小河虾老板:“成,看到那边的铺子了吗?河鲜铺,那是我们渔村的铺子,到时候你把木桶还到那里就行。”
杨海燕:“好,谢谢。”说着,她转身对洪婶道,“你把虾拎到驴车上,我在这菜场等你。”
洪婶:“哎,好。”洪婶是穷人家的女儿,当姑娘的时候干的活不少,所以力气挺大的。现在跟着杨海燕做事情,每天能喝到羊奶,也能吃上荤菜了,所以身体恢复的很好,拎这三十斤的小河虾也没有问题。“那我去了,太太请小心。”
杨海燕点点头。
小河虾摊子这一圈的都是河鲜,买了小河虾之后,杨海燕又去看黄鱼。这黄鱼跟大家以为的黄鱼不同,这是河里的黄鱼,又叫黄嘎子,跟海里的大黄鱼小黄鱼不一样。黄嘎子不管是红烧,还是放豆腐汤,都非常的鲜美。
杨海燕:“这黄嘎子怎么卖?”
卖鱼老板一听就知道杨海燕是内行人:“不称斤两,三文钱一条,大小自己选。”卖鱼老板和小河虾老板都是一个地方的,其实他们都是一队伍的,只不过把东西按种类摆摊来卖,刚才他也看到杨海燕把小河虾全都承包了,于是又道,“太太,你全部卖了我给你便宜一点。”
杨海燕摇摇头,这个黄嘎子晒干不怎么好吃,如果是大黄鱼晒干味道就好了,所以这黄嘎子她只想放汤喝,不过,黄嘎子是淡水鱼,多养几天倒是没事。于是杨海燕道:“我买10条,你能提供装鱼的木桶吗?明天就来还上。行的话,就帮我抓十条大的。”
卖鱼老板也干脆:“行,你来还的时候放那边的河鲜铺里。”说着,他抓了十条大的放进小木桶里,然后用木桶盖盖上。
等洪婶回来之后,又得把这十条鱼给拎回去了。
接着,杨海燕又买了河蛤蜊、黄眉头,和黄嘎子相比,黄眉头则是死的,晚上回去就可以做了吃。黄眉头比小黄鱼还要小,长得非常相似,大概就杨海燕的两只手指那么宽,这种鱼清蒸很好吃,可以晒干,红烧的话煮久了肉会碎,因为它的骨头是非常软的,有些人吃这个会把骨头都咽下去。
除了海鲜之外,杨海燕倒是没有买别的了,因为蔬菜和肉镇上也有。走遍了菜场,没有看到水果,杨海燕有些可惜。接着她们又去逛了铺子,逛到了其中一间皮草铺子。杨海燕听洪婶说,这里的冬天会冷,且连着两个月气候都不会太好,就想着棉袄、羽绒服、皮草了。
羽绒服不切实际,但皮草却是可以。可看了铺子里的皮草,她也没有兴趣了。古代的皮草处理的太粗糙,穿在身上她都觉得不卫生。
不过,这皮草做靴子却是极好的。而且,给秦放做外衣也可以,从家里到军营这段路,他可以裹着穿,肯定保暖。
想好之后,她又买了一些处理的还算可以的,且好打理的羊毛皮草。羊毛皮草是从关外的草原商人带来的,草原商人处理皮草有专门的手段,一张皮看上去光亮不说,还非常的完整。杨海燕算了算,买了两张皮。
再之后,便没有她看中的东西了。不过逛了一上午,也差不多累了,她找了馆子,和洪婶在馆子里吃了午饭。在等馆子上饭菜的时候,让洪婶给洪叔送了一碗面过去。
吃好饭,杨海燕以消食为目的,带着洪婶去逛了饰品铺子。
饰品铺名叫珍宝阁,是县城最好的一家饰品铺子。掌柜见有客人来了,热情的上前:“太太好,请问想买什么?”
杨海燕看了一圈:“有玉饰吗?我喜欢玉镯,好一点的。”好一点,在平台上转手,能发财。哇,杨海燕突然又找到了赚钱的另一个途径。
掌柜的一听,眼睛一亮:“有有有,您这边请,咱们珍宝阁的玉饰都在这里,客人您手腕比较细,圈口小,符合您圈口的有这五款,您且看看,喜欢哪一款。”当然,如果算上便宜的,不只这五款了,可是客人刚才说了,要好一点的。
杨海燕对玉是有点了解的,上辈子,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她算是能赚钱的,钱赚的多了,对生活品味当然也有了要求,人家买名牌,买卡地亚的手表、香奈儿的包等等,她就喜欢玉镯。她曾经捡漏一个玻璃种的手镯,花了七十九万,有一次和朋友去玩,在逛翡翠店的时候,有在翡翠店逛的客人想出一百万买。不得不说,在玉镯上,能买到适合的圈口、中意的品质,是非常稀少的。
掌柜的见杨海燕的视线停在其中两个上,便道:“这两款都适合太太,太太气质幽兰,带上这款,显得文静内敛,带上这款则华丽富贵。”掌柜也是会看人的,虽然杨海燕的衣服穿的料子不是精品,也就是细棉,但论看人气质是第一。哪怕她身上不带饰品,这气质也是妥妥的。
杨海燕笑了笑:“和田玉符合文化传承,这玻璃种的翡翠通透清亮,两款的确不错。且让我带带?”其实杨海燕两个都喜欢,只不过和田玉是贵妃镯……贵妃镯在现代市场掉价。
掌柜:“您请。”
杨海燕伸出手,先带了和田玉的,带上之后,整个人看上去就不一样了,气质变得温润了,人也显得更加有内涵了。接着,她又换了玻璃种的这只,顿时,整个人看上去高贵又有气场了,和刚才是截然不同的。
掌柜:“两只都适合您。”
杨海燕:“两只都要的话怎么卖?”
掌柜一听,啊哟,这是个大客人:“和田玉的八百两银子,这一只稍贵些一千二百两银子。”
洪婶在旁边听了,大气都不敢喘,这价格真是要了她的命。
杨海燕又看了一圈,她走到发簪处,挑出一根金色的女子发簪、一个男子黑色发冠。女子发簪款式非常简单,只一根簪,簪上面一个缕空的金球,金球里面有一颗白色的珍珠。而男子发冠则大同小异了,黑玉圈加上黑玉簪。
秦放身形高大,五官冷峻硬朗,比起适合有匪君子的白色,黑色的沉稳更加适合他。
杨海燕:“我也不还价格,加上这两样,两千两银子。”
掌柜一算:“成。”他们珍宝阁做生意是不还价的,不过虽然不还价,做生意也是靠灵活的,搭配点东西送还是可以的。不过这太太眼光也是毒辣,她选的两个手镯料子极好,都是关外送来的胚子,然后在关内打磨的,如果送到京城里去,价格能再添加些。
杨海燕:“我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银子,你能派个人随我去家里取吗?”
掌柜:“但不知府上是哪里?”
杨海燕:“在军营家属房。”
掌柜:“没问题。”整个永州,军营家属房只一处。
买了这两样,杨海燕便回去了,花了两千两,她的心情极好。因为她知道,这东西放到平台上,她能赚更多。
两千两白银=五十万平台币=三十两左右的黄金,而两个手镯放到平台上的价格,绝对超过一百万,所以,赚的妥妥的。
杨海燕在珍宝阁里就戴上了和田玉手镯,余下的让掌柜包装了起来,然后带上珍宝阁的人走了。
驴车上,杨大花已经在了,看到杨海燕回来了,她高兴道:“海燕,你买了好多东西。”心里隐隐有些自卑,她还在为几文钱辛苦,但是杨海燕转眼间就花了几两银子。驴车上的羊毛皮草可不就要几两银子吗?
杨海燕笑着道:“回来了,等急了吧?这就回去了。”
杨大花:“不急不急。海燕,我明儿还想要一些小蛋糕和小饼干,可以吗?”今天的生意不错,两斤小蛋糕和两斤小饼干都卖掉了,一共赚了二十文,比卖帕子还赚钱。如果批多一点,且隔两三天来一次,那一个月一两银子都不是问题。
杨海燕:“当然没问题啊。”
河鲜放在外面,女士们坐在里面,洪叔赶着驴车在前面,珍宝阁的人架着马车在后面。也因此,杨大花并不知道后面有珍宝阁的人跟着。
到了家属房,杨大花就先下了驴车,因为她家和杨海燕家不在一处。也就是她下了驴车,才看到后面跟着停下的马车,不过她也没有多想。等驴车直接到了杨海燕家门口,洪叔和洪婶开始卸货,杨海燕进了书房,开始在平台交易,她卖了三十两黄金,换来五十一万平台币,再用五十万平台币买了两千两白银。
买好白银,杨海燕便叫在外面候着的珍宝阁的人来搬,等珍宝阁的人搬走白银,顺便把河鲜的木桶带去河鲜铺之后,她把没带的那个玻璃种的手镯也放到了平台上,查询了一下卖价,竟然值一百零九万平台币。杨海燕当然没有卖,而是打了个高价,存在平台上。毕竟,这是她喜欢之物,不到万不得已,她并不想卖掉。
洪婶在外面喊:“太太,东西都搬下来了,这些东西要处理吗?”
杨海燕从书房出来:“放着让范婶来处理,你和洪叔回铺子里和范婶换班吧,等明儿洪叔来挖地窖。”
洪婶:“好嘞。”
洪叔和洪婶一走,吕嫂子过来了:“海燕,你们去县里买了些啥?”这话不是打探,而是邻居间的搭话闲聊。
杨海燕:“买了些小河虾和鱼,这小河虾很新鲜,放萝卜丝汤特别的好喝,嫂子来拿一碗去。”
吕嫂子:“不用不用。”
杨海燕知道吕嫂子的想法,笑着解释:“这小河虾便宜的,也就两文钱一斤,不是什么昂贵的大虾。嫂子如果过意不去,回头多光顾我的点心铺子就行。”说着,她进屋里拿了碗,给吕嫂子抓了一碗小河虾。的确是便宜货,不是什么稀罕的。如果贵的大虾,纵然她舍得送人,也不会送人,免得别人以为她大手大脚。
吕嫂子见杨海燕这么客气,她就没有推辞了,心里打好了注意明天去铺子多买些点心。吕嫂子这边刚接了虾,隔壁张母就过来了:“秦放家的,你们买了好多东西啊。”她一直在隔壁听着呢,听着杨海燕给吕嫂子小河虾,所以就过来了,也想占点便宜。
对于这么个喜欢占便宜的人,杨海燕可不会上赶着送东西,她道:“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对了婶子,我听范婶说,您昨儿买了点心后发现忘记带钱了,原本准备不要的,可范婶让您先拿着,回头再把钱给我?”她问的轻声细语,态度极好,这话也给了张母面子。
可吕嫂子是什么人?早就看清了张母,一听就知道是张母想要占便宜才没给钱的。叫她说,海燕就是太给她面子了,如果是她,就直接戳穿了。要知道自己那野猪肉的65文钱,她就是一天三次的讨。
张母一听她说起这件事,又见吕嫂子在,也极要面子的道:“可不是,没带钱,我也不要意思买,可你那个下人太客气,我就只好买了,你等等啊,我去拿钱。”然后逃跑似的回了自己的院子。
张母爱面子,却不知道她的面子在这邻居间早就没了。
吕嫂子:“就是不知道她拿这钱要拿多久。”
杨海燕:“以后每回见着了提一提就是了。”
吕嫂子心想,海燕看似柔软的很,但其实极有主意的。不过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哪里会是柔软让人拿捏的性格?“对了,我倒是忘记跟你说事儿了,这冬天来了,这里的冬天环境非常的差……所以我问问你,要不要囤食物?我们几户相熟悉的都会去乡下老农那定白菜和萝卜,都定了几年了,也老熟悉了,价格比外面的便宜些。”
杨海燕:“要,这事情今天家里的下人也跟我提起了,我明天就让人挖地窖。一个冬天要定多少斤白菜萝卜?”
吕嫂子:“得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你看着定。”
杨海燕算了算,他们家人多,一天四斤白菜四斤萝卜要的,冬天吃萝卜也补,所以两个月的话六十来天:“我要两百四十斤的白菜、两百四十斤的萝卜。”
吕嫂子:“那我给你报上去了。”
杨海燕:“行的,这些得多少银子啊?”
吕嫂子:“冬天这里的蔬菜稍贵些,白菜萝卜各两文钱一斤,你一共四百八十斤,得要九百六十文。”如果是平时,一文钱一斤都不要。
杨海燕:“我去拿钱。”
吕嫂子:“不用,回头东西送来了再给钱,这白菜萝卜不愁卖,所以我们得提早报数。”
杨海燕感激道:“真是谢谢嫂子了,我对这些都不懂,多亏了嫂子提醒。”
吕嫂子:“哪里的话。”
两人说话间,范婶来了,吕嫂子见状,就回去了,家里有范婶整理,杨海燕提点了几句,就去找杨大花了。
杨大花正在洗东西,见杨海燕来了,有些意外,毕竟她们才分开:“海燕,你怎么来了?”
杨海燕跟她说了这里冬天的情况:“……我跟吕嫂子定了白菜萝各两百四十斤,一共四百八十斤,你要的话得跟吕嫂子打声招呼。”
杨大花:“我还真不知道这件事,我现在就跟吕嫂子去说。”
杨海燕嗯了声,想到小说里,她冬日里会怀孕,又道:“最好肉也准备些,不然两个月都吃白菜萝卜,就算我们女人在家里不做事可以不补身体,但是男人在军营里可累的很,得补身体。”
如果让杨大花给自己准备点肉吃,她可能会舍不得,但是让杨大花给韩臻准备点肉吃,她就舍得。这是古代女人的通病,除去那些会为自己考虑的,百分之九十的女人心中都是以夫为天的。
不过这样也好,说着为韩臻准备肉,难道给韩臻吃的时候,还不给杨大花吃吗?
两人闲聊间,杨海燕到家了,杨大花去找了吕嫂子订购白菜和萝卜的事情。
军营
“报……朝廷的授命和兵部文书到了。”
永和侯世子正在主帅营帐里处理军务,听到报声便道:“进来。”不用看朝廷的授命书他也知道,这是关于熬千夫的升职授命书,从今天开始,熬千夫就是五品游击将军了。
永和侯世子道:“叫熬将军来我营帐。”
“是。”
没过一会儿,熬将军来了:“世子。”
永和侯世子:“朝廷的授命文书来了,皇上亲自授命,从今天开始,我该称呼你为熬将军了。”
熬将军心头一喜,忙单膝跪下:“全靠世子栽培。”
永和侯世子:“不用多礼,起来吧。关于千夫长的选拔也可以开始了,等秦放成为千夫长之后,带他来见我。”
熬将军:“是。”
听到熬将军的升职授命下来之后,秦放等人特别的高兴。高兴理由有二,一是他们这一队没有了千夫长,肯定还要选拔,那么他们十人都有机会。二是万夫长是从他们从前的千夫长,对于他们队伍肯定会多加关照的,这是大家心里都清楚的。所以他们能不高兴吗?
熬将军看着一个个跟他说恭喜的下属,他心里也高兴:“好了,大家静一静,本将军还有第二件事要说,就是关于这一千人队里千夫长的选拔。”
大家一听,马上安静了一下来,以往关于千夫长的选拔,都是前一任上升的千夫长提拔的,或者那位千夫长提拔几个候选人,请上面的定夺。不知道这次熬将军会选择谁。
秦放内心尤为激动,他没有想到熬将军升职了,自己的机会来的这么快。但是他也紧张,他不知道在他们十人中,熬将军会选择谁。其实,秦放是有点感觉的,熬将军平时对他颇为关照和提拔,他觉得自己有可能。但是这也只是内心的一点想法,他也没有十足的自信。
熬将军继续道:“千夫长的人选从你们十人中选拔,至于选拔的方式也很简单,以往是由上司直接指定,但是这次不同,进行比武选拔。你们十人中,谁在比赛的时候名次排第一,那么谁就是千夫长,选拔的日子三天后。”
听到比武选拔,在场的十名百夫长中,有八个人心中气馁了,他们都知道自己没希望了,而最有希望的,就是秦放和韩臻了。至于这两人谁能得第一,大家的心里也是没底的。毕竟他们没有真正的拼过,而从平时的表现来看,他们都是敢狠的人。
其实,听到熬将军的话,秦放和韩臻心里也有底了,他们都知道,他们这十人,只有彼此是彼此的对手。韩臻和秦放对看一眼,眼中都是不认输的决心。不过,虽然是千夫长之争,但是不管谁输谁赢,都不会影响他们的友情。毕竟他们是一起从那小村子出来的,只要彼此还在军营里,都应该相互照应。
下班后,秦放回到家,心里还在想着比试的事情。
杨海燕瞧他心不在焉的,便关心的问:“相公,你在想什么?我瞧你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又蹙眉,是不是有心事?”
秦放倒也没有隐瞒,坦诚道:“今□□廷来了熬千夫……熬将军的授命文书,他从千夫长被皇上赐封为五品游击将军了。”
杨海燕一顿:“那他腾出来的位置呢?谁被提拔了上去?”小说里是比武选拔的。
秦放:“比武选拔,我们队十名百夫长比武竞争,不过别人不足为惧,我最大的对手是韩臻。”秦放的语气里充满了自信,“燕燕,我会加油的,争取让你做千夫长太太。”
杨海燕听着,用满是崇拜的眼神看着秦放:“我相公是最厉害的。”
看着媳妇闪闪发光的眼神,秦放心中的决心更强了,他希望她能永远这样看着自己,希望她的眼里永远只有自己。想到这个,他一愣,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希望她的眼里永远只有自己的?
大概是从她第一天为自己送饭的时候开始吧。她那么娇弱的站在军营后门看着自己,那个时候,他觉得她弱小极了,好像一不小心就会生病。
又或者,是从她一次又一次的为自己送饭开始吧,她是自己五年军役生涯里,唯一的阳光。是除了亲人之外,唯一的动力。
又或者,从她温柔的说着他们的以后,说着他们的孩子开始。
总之,秦放不知道。但是他能确定,他愿意为了这个女人去拼命。
秦放看着她的眼神不由的放柔了,那种带着占有欲的眼神,和以往有些不同。以往他看她的眼神,是尊敬、是佩服、是骄傲,却不似男人看着女人那种带着掠夺的眼神。而这会儿,他看她的眼神,是带着侵略性的。
杨海燕的心跳快了几分,她不由的瞪了他一眼:“相公,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什么吗?”
秦放心头一酥,她这娇嗔的声音软到了他的骨子里。他不由的咽了咽口水:“没有。”
杨海燕噗嗤笑了声:“相公,你如果得了第一,成了千夫长,我会送你一件礼物哦。”
秦放眼睛一亮:“真的吗?什么礼物?”
杨海燕小傲娇道:“那可不能告诉你,告诉你就不惊喜了。”
秦放看着她的小模样,心头痒痒的,不过也没有强迫,比起现在强迫她告诉自己,他更加满足于自己得了第一,她在送给自己:“那我等着。”
杨海燕嗯了一声,接着伸出自己的左手:“相公,我今天买了一个镯子,你看好看吗?”
秦放看着她纤细的手腕,带着颜色饱满的玉镯,他不懂这个的好坏,但是他觉得,他媳妇带什么都是好看的,所以忍不住道:“好看。”
杨海燕:“我买了这样的两个手镯,要两千两呢。”
秦放一听,吓的饭菜都差点咽不下去:“这么贵?……那肯定是极好的。”不过这是他媳妇的钱,她喜欢什么当然可以买什么了。为此,秦放心想,总有一天,他要用自己的钱买她喜欢的礼物,带在她的身上。
杨海燕:“我在杨府的时候见过这个质料的镯子,这镯子非常的保值,意思是,就算以后缺钱了,这个镯子挡掉也不会亏本。而且,便是不缺钱,以后一代一代也可以传下去。”
秦放:“你做主就好。”惭愧,他还没有给媳妇买过东西。再想身上的荷包,里面也就三百文钱,买不了好东西给他媳妇。不过……秦放眼神闪了闪,心中有了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