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探魂(十三)
沈时和身上的伤早就被男人治好,但是精神上的疲惫还得要时间修养。
等沈时和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大暗,房间里也窥不见一丝光。
曾经有个很有名的话,就是说人什么时候会感到最孤独呢?
大概是一个人睡午觉,一睁眼醒来时却发现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的时候。
可是沈时和却觉得很舒服,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和愉快。
被子温软蓬松,床榻柔软,这是萧暮的床。
他浑身暖呼呼的,他被包裹在了萧暮的气息中。
更重要的是,此刻有人牵着他的手,他的手被完全包裹进了对方的掌心里。
他不是一个人在陌生的环境中醒来,有人陪着他。
沈时和小心翼翼的调整了一下睡姿,将身子侧过来,在黑暗中静静的看着对方的面容。
周遭的环境太过于黑暗,其实他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瞅见男人一个大概的轮廓的影子。
但就是这样,沈时和也很满足,他就像是一个得到了糖果的小孩,不吃只牢牢捏在掌心也足以叫他欢欣好半天。
他不知道面前的男人其实并没有睡着,萧暮只是想陪在沈时和身边,他不想让沈时和睁开眼睛时会感到没有安全感。
几乎在沈时和睁眼的那一瞬间,萧暮也睁开了眼。
两人面对面侧躺着,和沈时和不同,萧暮在黑暗中也能看的很清楚。
他能看到咫尺处青年漂亮的眉眼,挺直的鼻梁,唇角浅浅的向上弯着,眼底一派平和,带着脉脉温情。
在沈时和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两人静静的对视着。
最后萧暮开了口:“睡饱了?”
听到声音,沈时和心里一惊,然后轻轻的“嗯”了一声,后知后觉的感到了一丝害羞。
两人现在的距离太过于暧昧了,尽管有些东西已经心照不宣,但是没有说破没有说清楚,那就不是正正当当。
沈时和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也知道感情不能在不明不白中开始。
就算两个人之间再暧昧,再显而易见,没有说明白,一切也是不作数的。
爱情需要仪式感,这点体现在方方面面,开始——过程——结束,哪个环节都少不了它。
就如同运动田径赛场上的那一声枪响,意识着运动员可以开跑了一般,枪响之前,做再多的准备也只能称为热身运动。
他们的爱情需要那一声枪响。
沈时和不善言辞,性格也过于冷漠寡淡,但是想了好久,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
沈时和想鼓起勇气问问面前的这个人,要不要和自己在一起?
刚张开嘴,准备问的时候,对面的男人就开了口:
“我要去夏博石的魂界了。”
这一句话仿佛是一声惊雷,让沈时和原本想说的话全部忘光,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这个上面。
之前萧暮就跟沈时和说过,夏博石的事交给他,让沈时和不要插手。
虽然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萧暮都没有动静,仿佛是在等着什么,但是沈时和相信他,也就没有过问。
“现在……是可以了吗?”沈时和有些迟疑的问道。
萧暮一顿,黑暗让沈时和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也成了他完美的伪装。
“嗯。”萧暮抬起手,轻轻地抚了一下他的额角,带着十足的珍视,“已经可以了。”
“带我进去。”沈时和有些急。
萧暮没有犹豫:“嗯,我原本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家小善人得亲眼看着那人是怎么经历痛苦的,他要将关于夏博石的执念完完全全的从沈时和心中剜除!
“所以你得好好休息,等你修养好了,我们就一起去。”
沈时和有些开心:“好!”
其实原本不应该这么急的,但是萧暮太过于愤怒。
因为夏博石,他险些失去了面前这个鲜活的人,差点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
他在害怕,害怕自己还有什么无法顾及到的地方,以至于让沈时和再次被别人所伤害到。
所以,萧暮决定铲除沈时和面前的所有危险,夏博石首当其冲。
他要让沈时和以后平平安安的度过每一天。
至于其他的……萧暮感受到了青年刚刚的欲言又止,也知道他要说些什么。
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看着青年再次闭上眼睛的面容,萧暮脸上的情绪止不住的流泻出来,明明人还在眼前,他已经开始有些舍不得了。
沈时和在萧暮家休养了几天,萧暮将他照养的很好,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都达到了饱和的状态。
明明还没有正式在一起,两人已经仿佛是在一起生活过很多年的恋人般,处处温情,连带着时光都变得悠久绵长。
所以当萧暮说已经可以进入魂界的时候,沈时和愣了一会儿。
罕见地,他有些不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是夏博石魂界的原因。
在黑雾逐渐要淹没两人的时候,沈时和紧紧的攥住了萧暮的手,他死死的盯着萧暮。
“你说过,你是神,这种魂界对你来说很简单,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是吧?”
萧暮没有任何犹豫,反握住他的手:“是。”他不知道沈时和是察觉了什么,但他要让沈时和感受全部的安全感。
沈时和缓缓的吐出一口气:“好,你记住,你比夏博石要重要的多。”似乎还嫌不够,他还补充了句,“很多。”
萧暮只感觉心尖一烫,这人怎么总是在他心窝子上疯狂蹦跶?
心中柔情千回百转,最终也只是嘴角颇有些不正经的翘起:“荣幸至极。”
萧暮的语气轻松,连带着沈时和那根紧绷的弦也松了松。
黑雾渐渐将两人全部吞没,等房间再次恢复清明的时候,已无两人的身影。
依旧是之前熟悉的那种眩晕感,周遭一片黑暗,这种黑浓郁到极致,很容易就让人没有安全感,可是还好,身边的人没有放开他的手。
没过几秒,周围就已经天光大亮。
等沈时和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的一切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是……”
“这是你家,也是被夏博石一家人所侵占的本应属于你的那套房子。”萧暮在一旁补充了他未尽的话。
这套房子也很眼熟,前几天夏博石诓他回去的时候,就是回的这里。
自从父母去世之后,这套房子就被夏博石一家人据为己有。
迄今为止,他人生的前几年在这里也是有过美好的回忆,只是后来的一切,他都不愿意回想,唯一鲜亮的色彩也只有姐姐。
阳光明媚,繁华盛开,一派春日灿烂的好颜色。
这幅场景,萧暮和沈时和反而更加谨慎。
不久,从房子里走出了一个短手短脚的小娃娃,小朋友身材瘦小,一身皮肤在阳光下是雪堆砌般的白,眉目精致,漂亮的像一幅画,身上的衣服却有些旧。
沈时和认出来了,这是小时候的自己。
沈时和第一反应就是侧头看萧暮,萧暮满含笑意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出声但是做了口型说:“好可爱。”
沈时和回头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耳朵,莫名觉得有些羞耻,再望过去时,发现小小的自己找了个墙角,蹲下来缩成一团,哭了。
沈时和:……
好笑过后萧暮却看得心里泛酸,觉得小时候奶唧唧的小时和又可爱又让人心疼。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裙子的小女孩也推开门,着急的四处环顾了一下,然后就从犄角旮旯处翻出了个哭哭包。
沈时和眼神瞬间柔和了下来,手指勾住了萧暮的尾指:“是我姐姐。”
小河清明明自己也还是个小娃娃,却还是故作老成的蹲在小时和面前:“你哭什么?”
“夏荣说爸爸妈妈不要我们了。”小时和眼里含着两泡眼泪,白净的脸颊上还挂着豆大的泪珠。
小河清小时候比长大后的性子要横的多:“他放屁!爸爸妈妈是去宇宙旅行去了,才不会不要我们!”
“真……真的吗?”
小河清眉毛一竖:“你不信姐姐?”
“信!”
“来,姐姐抱!”
“昂!”
沈时和觉得被萧暮看到这些有些不好意思,连脖子都红了,有些磕磕巴巴的解释道:“这时是爸爸妈妈才去世的时候。”
萧暮觉得可爱,一边揉了下他的耳朵,一边“嗯”了一声。
“我印象中的姐姐永远都是亲切温柔的,现在看到这些才想起来,原本我姐姐的性格是这样的啊。”沈时和浅浅的笑了下,“我父母没有重男轻女的毛病,甚至相比于我,对女孩子要更宠溺呵护些,所以把姐姐养成了个霸道的性子,虽然喜欢欺负我,但是也是她最护着我。”
“后来,父母去世了,寄人篱下,群狼环伺,姐姐学会了小心翼翼的讨好与不动声色的奉承,才形成了后来谨小慎微的脾性,但我知道,其实她的脊骨依旧挺直。”
说到这里,正好是面前的河清在讨好刘欣,只是为了让弟弟吃上一口肉。
面前的每一幅画面,都是沈河清对沈时和的好。
沈河清为了能让弟弟去上学,破釜沉舟般的报了警,学是能上了,可两人毕竟年龄小,后来小河清被夏博石和刘欣狠狠收拾了一番。
桩桩件件,直戳人心窝子。
在没有爸爸妈妈的那些岁月里,姐姐从来没有让他缺过爱,甚至是加倍将这些爱传递给他。
沈时和眼圈渐渐红了:“那是我的姐姐,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