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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我的肉肉,我马上就来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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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日后。

    岁月,又悄无声息的过了足足半月。

    这半月以来,顾墨的书铺,那叫一个火爆无比,差点连门槛都被踏平了。

    “这好狗官……呸,刘知县怎么回事”

    “不是答应好了,为我遮掩嘛!?”

    顾墨还是坐于二楼窗前,看着书铺门口排着队的人,不由微微皱起了眉。

    人多,还在其次。

    最主要的是,排队的人群之中,还有一些身穿麻衣、草鞋的贫苦少年郎。

    “儿啊,我听闻小先生有大才,其书铺里的书,有引人“入道”之功效,这里是全家老小舍命凑齐的一百两,你去观一观先生的书吧,失败了也无妨。”

    “仲有清,你是我们仲家村里,最有学识的一个,“紫衣诗仙”的事情想必你也听说了,拿着这全村上下凑出来的钱,去城里、去书铺,搏一番前程出来吧。”

    “裴师训、梅士骥、崔祖植、晏叔平…………你是我们裴(梅、崔、晏)家村的希望,拿着这钱与希望,去吧。”

    历经过“妖族盛宴”的人们,对于“超凡入道”的渴求已然胜过一切。

    不入道,终为蝼蚁。

    不修行,皆为草芥。

    只有成为真正的修士,才有掌控自己一丝命运的可能。

    “可悲啊!”

    顾墨微微摇头,重重叹了口气。

    他将观书的门槛,拉到一百两银子这么高。

    一方面,是书的数量有限。

    另一方面,便是不想赚穷人的钱。

    书的功效,自然是有的。

    可并没有传的那般神奇。

    至于能否从书中有所感悟:“入道超凡”,那是全凭自己的运道、天赋。

    寒门,难出贵子。

    自古皆是如此。

    “苟且,今日就到这吧。”顾墨于二楼淡淡的说道。

    “好。”

    苟且连忙应道。

    《肉蒲团》在手,让他在这看店,那简直就如同蚂蚁在心里面抓,煎熬无比。

    提早闭店,他自然是巴不得。

    “我的肉肉,我马上就来陪你!”苟且双眸跳动的淫荡的神焰。

    那曾经纯洁的老男人,似乎不在了。

    当的一声钟鸣。

    苟且手持小钟不停的敲打,将沉迷于书中的人们,一一唤醒。

    “这还未日落呢,闭店这么早吗?”

    “啊,我不甘啊!我才刚刚自斩一刀,入宫当了太监,好不容易升级到大太监总管的位置,这才刚摸到皇后的玉手啊…………”

    “兄台,牛啊!”

    “是个狠人。”

    “不对,你都太监了,摸到皇后的玉手了,又有什么用?”

    “我喜欢,我愿意,要你管!!”

    众人:…………

    一众士绅权贵子弟,自书铺鱼贯而出。

    妖族盛宴,众妖攻城。

    顾墨一人百诗斩群妖,虽然刘文印下了封口令不准提及,对外也只称从天而降一名“紫衣诗仙”,救下了涿县。

    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再加上,当初在城墙上战斗的士卒、修士、官员、大族子弟,可不少。

    你让他们保密?

    那还不如,让一只狗学会说话,这比较容易。

    总之。

    顾墨的书铺,就这样火了。

    士绅、权贵、官员的子孙辈,皆被强行命令,前来书铺观书,没钱他们出。

    于是,便有了今天的一幕。

    奢华的权贵少年,出了书铺微微整理下衣领,随后便对着身旁的小厮,吩咐道:“富贵啊,今天你还是守在这排队啊,要是搞不到位子,我弄死你。”

    “主子放心,我办事,你还不知道嘛!”小厮富贵将胸膛拍的咚咚的作响。

    “嗯。”

    奢华的权贵少年轻轻点了头,随后撇了一眼,那些排起长龙的麻衣少年们,嗤笑道:“泥土里长出的来草,还妄想成为参天大树?可笑。”

    “滚开,别脏了爷的眼。”

    又一名权贵少年,对着挡在其身前的草鞋少年,冷冷呵斥道。

    草鞋少年,紧紧握着手里的包裹,浑身气的颤抖不停,双拳紧紧握。

    “怎么,想揍我就凭你,你敢嘛?”权贵少年伸出可憎的脸,缓缓到草鞋少年的面前。

    怎么样?

    你来打我啊!

    来呀!

    那脸上的笑容,越发狂妄。

    草鞋少年,依旧双拳紧握,身躯颤抖的更加可怕。

    可直到最后,他依旧没有出手。

    只是默默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具体神情。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可匹夫终究只是匹夫,难登大雅之堂。能忍住,到是值得眼前一亮。”

    “嗯?不对,我嗅到了杀意的气息。”

    顾墨缓缓将手中的天书放下,他看向那个低头沉默的草鞋少年,似乎欲看透了其内心。

    “他确实敢!”

    顾墨的声音突然响起。

    本来,笑的正酣的一众士绅权贵少年,闻言笑容顿止。

    草鞋少年闻言,更是猛的抬头,一脸的难以置信。

    “先生,说笑吧。”

    “此人我认识,泥瓦巷作瓷人的孩子,名叫:陈十一,有些诗才与天赋,可惜身份太低,注定难有出息。”

    “杀我?吾父乃廷掾:盛贤,给他百八十个胆子,他都不敢。”

    盛守璋嗤笑道。

    泥瓦巷,那是什么地方?

    卑贱之人的苟活之地。

    得罪了他,信不信他盛守璋,分分钟便让一个泥瓦巷,就此覆灭?并且,手段正规、合法,挑不出一丝的毛病。

    “我说了,他敢!”

    顾墨依旧盯着那个名叫:陈十一的草鞋少年,在看到其握紧的右手时,目光有神焰在跳动。

    “让我猜猜,你右手紧握的应该是一片碎瓷片。啧啧,这瓷片不简单啊,上面似是流转着一股伟力。”

    “你若是想杀他,太简单了。可是你没有动手,因为顾忌嘛?怕连累到自己的亲族?”

    “倒也还算理智。”

    顾墨微微赞叹了一句。

    自身实力不够横扫一切时,该苟就得苟。

    这孩子,倒是有他“苟”字精髓的千分之一,是个好胚子。

    “但是,你一定会动手。你的骄傲,不容许你这么被羞辱。”

    “我再猜猜,就在今天,就在今天晚上,你会趁着一场暴雨,一泄心中怒焰,我说的对吧。”

    顾墨的话语落。

    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少年,骤然动手。

    其右手如闪电一般,向前一挥。

    盛守璋与其小厮,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然被刺破了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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