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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发家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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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家所在的地方叫桃花湾,后山是遍地的桃花树,山里桃花开得晚,清明节时候正是赏花的最好时节。

    若是在现代,开发成旅游景区倒是不错,但如今交通不便,城里的人很难进山来,这些桃树的主要作用是产桃子卖钱。

    陆家也有一块地种了桃花树,分家时她和陆予风就分到了五棵桃树。

    江挽云穿着布鞋好不容易才爬上山,这布鞋不像现代的胶鞋,一点也不防滑。

    她穿过桃花林往深山里走去,这块儿一直都有村里人活动,倒不算危险,再看更深处的原始森林,那就不敢再往前了。

    她手上拿着一根棍子边走边探路,看那些草木下面有没有蘑菇,更要防着踩到蛇虫鼠蚁。

    别的穿书者上个山就能收获满满的吃的,她走了半个时辰了啥也没看到。

    前几天还能捡点蘑菇野果之类的。

    正准备回去时,前方一笼竹子映入眼帘。

    对啊,她怎么没想到,现在是吃竹笋的季节。

    方才她也路过了几个竹林,只是看着阴森森地没敢进去,倒是错过了很多。

    现在是大下雨,天色亮堂,有什么好怕的,江挽云给自己壮了壮胆,抬步往里面走去。

    兴许是竹林里不见天日,前几日下的雨水在竹林里还没干,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不时伸出来的竹枝还很挠人。

    江挽云一边走一边伸手刨开遮挡物,她没空关心自己是否被划伤,眼睛只顾着到处扫描有没有笋子。

    当下时代,竹子的作用太大了,光是日常用具就能数出几十种来,竹笋又可以做菜,是以竹子的种植也是很广的。

    这片竹林离村远,最近又是农忙时节,有时间进山的人不多,春雨后密密麻麻的落叶中拱出了许多竹笋。

    有长得快的已经冲得老高了,掉下一片片笋壳。

    江挽云放下背篓,挑选了正脆嫩的竹笋掰下来放进去,为了保持新鲜度,笋子先不去壳。

    这片竹林很大,笋子多不胜数,江挽云掰的这点倒不至于影响什么。

    她很快掰了满满一背篓,手心也被笋壳挠得红肿难忍。

    她默默念叨着,为了钱为了钱,咬牙一口气背起了背篓,怀里还抱了几个大笋子回去。

    回去是下山,她走得要快一些,路过田地时遇见两个年轻妇人在挖地。

    江挽云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肩膀痛得没有知觉,胳膊僵硬不能伸直,双腿直发颤,若不是一口气撑着,恐怕她早就滚下山了。

    一个姓杨的妇人停下动作,撑着锄头对自家嫂子谢氏努努嘴,“看,那不是陆家的新媳妇吗?”

    谢氏抹了把汗看了眼江挽云,不屑道:“居然干活了,我是不是眼睛花了?以前不是说自己什么堂堂江府大小姐,死也不会过我们这种穷人的日子吗?”

    杨氏翻了翻白眼,一边锄地一边道:“肯定是因为没饭吃了呗,陆家老大老二不愿再养那个病痨子了,她不干?不干饿死!”

    谢氏道:“说起来,陆家老三曾经也是神童啊,我娘当时还想方设法给他和我堂妹说媒呢……”

    她俩说的话声音不小,但江挽云已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赶路,好不容易艰难走到陆家院子,差点全身一软跪滑下去。

    看看天色,约莫是下午四点多。

    江挽云将背篓放在地上,人也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

    她扶着门框起身去洗了手和脸,又将瓦炉点燃热药,再打开门锁进去看了看陆予风,状况没变,呼吸平稳。

    “今天捡了很多竹笋回来,明儿个上街去了,我先去剥笋壳。”

    她一边说话一边换了鞋子,将脏鞋子丢在屋檐下,又把中午剩的稀饭热上,再找了个大盆子和菜刀来坐下开始剥笋。

    陆予风的药只够吃明天一天了,她明天必须上街一趟。

    笋子直接卖是卖不出好价钱的,这东西太常见了,她必须想法子加工一下。

    正剥着呢,院门开了,柳氏扛着锄头回来了。

    江家只是普通的农户,家里有一排土平房,一间堂屋,两间卧房,三间厢房和厨房。

    江家二老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老二已经娶妻生子,女儿已出嫁,老大陆予海有两个儿子,大的十二岁,在镇上一家木匠铺当学徒,小的七岁,在家帮着打猪草和喂鸡。老二陆予山有一个闺女六岁,天天跟着她堂哥疯跑。

    陆予风是他家最小的,也是被视为最有前途的,在他还在村里私塾念书时就被老秀才称为神童,直呼“此子绝非池中物”,后去了镇上的学堂再到县里的书院都是碾压同窗的存在。

    再后来他就病了……

    柳氏扫了一眼院子里,看见江挽云身边堆成一堆的笋壳,愣了一下。

    这是江氏掰回来的?

    怎么可能?!

    柳氏在心里尖叫。

    但她表面不动声色地放下了锄头,悄然无息地靠近,她要看看江氏是否在装模作样。

    结果,只见江挽云左手拿笋,右手掰壳,咔嚓一声就剥了下来,动作麻利丝滑,完全不像第一次做这事的人。

    怎么可能?!

    柳氏正站在原地不能接受这个现实,江挽云却早就察觉到她了,笑着将两个大笋子提到她面前道:“二嫂,看这笋子咋样?”

    这是楠竹笋,长得肥肥胖胖的,一个没剥壳的有一个大白菜大。

    柳氏还没回过神来,愣愣点头,“好。”

    江挽云把笋子放她怀里道:“那二嫂拿去尝尝。”

    柳氏赶紧伸手接住,像抱着两个烫手山芋一样,表情十分精彩,“给,给我的?”

    怎么可能!?

    这真的是江氏?!

    柳氏凝神,直直地盯着江挽云,脸是那张脸,人肯定不是那个人!

    江挽云道:“我下午上山掰回来的,二嫂若要吃的话,记得先焯水免得发苦。”

    “啊,哦,哦……”柳氏整个人都傻了。

    她抱着笋子往厨房走,走了几步才回过神来,回来凑近道:“你有什么要求?说吧。”

    黄鼠狼给鸡拜年,绝对没安好心。

    “我们都是一家人,我哪有什么要求。”江挽云笑眯眯道。

    柳氏狐疑地看着她。

    江挽云道:“今晚该二嫂做饭了?娘他们该回来了。”

    柳氏一看天色,确实不早了,只有收起心思做饭去了。

    笋子他们平日里也吃,但这东西直接炒会味道怪怪的,又苦又涩,焯水后味儿也一般,只有晒干了炖着吃还可以。

    江挽云抱着另外四个笋子跟着进厨房,她的稀饭已经热好了。

    “这还有四个笋子,我先放这儿了。”

    柳氏正将笋子皮剥了,切成片倒进锅里焯水,头也不回道:“行,放那儿吧,待会我会给他们说。”

    今晚炒个笋子,弄点咸菜,煮锅红薯稀饭就差不多了。

    江挽云凑近道:“二嫂准备怎么炒?”

    柳氏看了她一眼,不自在道:“和往常一样啊,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你又不会做饭。”

    江挽云一边喝稀饭一边道:“我会啊,做饭是江家女子必学的技能,跟女红一样重要,这样才能在婚后为夫君做可口的饭菜,增进夫妻感情,所以我父亲在世时请了专门的大厨来教我们做饭。”

    她一本正经地忽悠了一通,成功把柳氏说得心里一动,大厨教出来的,做饭技术肯定比普通人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不过她素来讨厌江挽云,冷着脸道:“你会做饭那是你的事,快出去,莫要碍着我了。”

    江挽云看出来了柳氏就是嘴硬心软的人,笑道:“二嫂先别赶我走,我恰好知道一个办法能将笋子炒得好吃。”

    柳氏顿住,问道:“什么办法?”

    江挽云看了看厨房问:“家里可有泡菜?”

    柳氏道:“就在屋后,你要吃吗?里面的萝卜都泡了几个月了,吃了酸掉牙。”

    他们平日里把泡菜和咸菜换着吃用来下稀饭,早就吃倒胃口了。

    江挽云摇头:“若要将笋子炒得好吃,先焯水,而后切点肉片进去,再放泡菜,大火爆炒,以酸辣来掩盖笋子的苦涩。”

    柳氏闻言皱眉道:“可是家里油都吃不起,哪来的肉片,泡菜倒是不值钱的,我去抓点?”

    江挽云又道:“还有一种吃法,将笋子切块做成泡菜,很是酸脆可口,再用来炒菜更加下饭。”

    柳氏脚步一顿,“对啊,这倒是个好主意,这两个笋子太大了,一次吃一个就够了,那另一个我泡坛子里去。”

    江挽云跟着她到了屋后的一个棚子里,见里面放了好几个坛子,她心里一喜道:“这些坛子都装满了吗?”

    柳氏点了几个道:“那儿那几个都空着呢。你要用的话自己洗干净。”

    江挽云笑了,这正是她想要的,将笋子加工成其他食物,必须要用到坛子。

    “那这些泡菜我可以用吗?”

    柳氏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你想吃就吃,又不值钱。”

    江挽云摇头:“不是我吃,我想做菜时候用。”

    泡菜可是一种极好的调味品。

    柳氏抓了点酸萝卜往回走,道:“随便你,别把坛子打碎了。”

    第一步顺利达成,江挽云开心地回屋给陆予风喂药了。

    此时天色渐晚,家家户户都炊烟袅袅。

    江挽云点燃了油灯,就着昏暗的灯光将陆予风的头抬起来,这小子,别看这么瘦了,脑袋还不轻。

    “要是你病好了,还指不定重成啥样呢。”

    她将药吹凉,一点一点给陆予风喂进去。

    喂完端着托盘出去,见堂屋里陈氏江父老大老二两家人都上桌吃饭了,她也拿了碗筷上桌。

    两个在外疯跑的孙子孙女也乖乖坐好,陈氏分饭,一人一碗稀饭,干活的稀饭浓稠点,没干活的只有几粒米和红薯。

    但令他们惊讶的是,这炒笋子居然没有意料之中的苦涩味,反而酸辣爽口。

    “娘,今晚的笋子好下饭啊!”

    “厨房里还有呢,好吃明儿再做。”

    “明天我也去掰笋子!”

    “你掰什么掰,深山老林的,山前的竹林都是私家的……”

    江挽云一边吃饭一边想,看来酸辣笋子还挺符合这个时代的人的胃口的,那她就放心了。

    回了房间后,她将门锁好,把小匣子抱到桌子上开始数钱,只有一百多文了,这是她这几天做手工活,卖蘑菇野果赚的。

    江府虽然很有钱,但江父去得突然,原身没有同胞兄弟,家产肯定是留给继母生的儿子的,继母早就讨厌原身了,才将她嫁给已经命不久矣的陆予风。

    她的嫁妆除了两个人盖的被子和简单的家具,就是几件原身亲生母亲留下来的料子做的衣服以及一些并不贵重的首饰。

    不过这几件衣服即便款式很低调朴素,料子却也不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卖了应该值一点钱,但卖了她穿什么呢?

    她视线落在陆予风身上。

    穿他的,他应该没有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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