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苏白:我不喜欢吃软饭!
第74章 苏白:我不喜欢吃软饭!
与此同时。
南都。
南游工作室内。
南游工作室就是由林权和孟晓凡创建的游戏工作室。
孟晓凡看向躺在办公椅的林权,开口陈述关于选择律所的倾向:
“南都大大小小的律所,咱们都已经看过来了,一些顶级的律所要价律师费百万以上,还不一定能赢。”
“那个白君律师事务所,只要八十万律师费要不咱们就选择那个白君律师事务所吧”
林权揉了揉眉心,长呼了一口气:
“八十万律师费是一方面,咱们工作室虽然没有太多钱,但是80万律师费还是能拿出来的。”
“八十万律师费忍忍痛也就拿出来了如果能胜诉的话,当然是一件好事情”
“可是,那个白君律师事务所,加上一个实习律师一共才三个人真的能够干的过企鹅吗?”
“企鹅法务的那两只小翅膀猛的很,别看翅膀小,扇起人来是真的疼,咱们一审败诉,二审如果还败诉的话,那么对于咱们工作室来说的话,是一个大的打击。。”
“企鹅法务号称南山不败,在侵权案上基本上没有输过,咱们必须要稳妥一些,不能输,万一选错了律所,败诉了对咱们的打击才大”
“这才是我担心的点”
林权深吸了一口气,说出来了自己心底的担忧。
他担心的不是几十万的律师费用,而是这场官司能不能胜诉。
如果能胜诉的话,律师费用再高一点也无所谓。
可是…
胜诉不了…那就是白掏了律师费用。
并且对于他们工作室而言,不仅赔了律师费,还败诉了,损失太大。
孟晓凡微微皱了皱眉,沉默了十几秒以后缓缓开口:
“虽然说这个律所的规模小了点,可毕竟是其他顶尖律所介绍的,肯定有一定的硬实力。”
“而且”
“我总觉得这个苏律师,可以打赢这场官司”
“如果这场官司咱们赢了的话,以后咱们工作室直接就可以在业内打出名堂了,只要不走企鹅的平台,以后壮大指日可待。”
“这个白君律师事务所,今年先前的几场官司都非常的炸裂,虽然说在今年以前的官司败的有点难看,可是那都是过往烟云,今年打的官司牛逼不就行了?”
“并且,这个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口碑不错,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的知名度。”
“我倒是觉得这场诉讼官司,可以委托这个白君律师事务所试一试”
“嗯!”
林权深吸了一口气,没有说话,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
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内。
办公室内。
苏白躺在办公椅上喝着茶,李雪珍推门走了进来。
脸上写满了无奈:
“苏律师,那个游戏工作室的企鹅官司,咱们都等两天了,对方还没有找咱们,或者给咱们一个回应,可能是没有选择咱们律所,要不要再试试别的案子”
“我朋友律所的案子还挺多的。”
“说不定还有其他案子,要不要我再去问问?”
“?”
李雪珍找冯立坚要案源的确是可以。
也没有什么大毛病。
按照冯立坚对于李雪珍这个小棉袄的关心程度来说的话,别说是一个案子,就算是十个八个案子,也丝毫不带眨眼的。
可是这个企鹅案…
要是说他没留住这个案子,又去要案子,那自己不成了吃软饭的了?
虽然这软饭可以硬吃。
但!
律所的发展还是需要自己的积累,不能让李雪珍三天两头的哒哒哒跑过去要介绍案子吧。
这不合适…
吃软饭也不是这么吃的…
苏白揉了揉太阳穴:“不用着急,这才两天的时间,再说,你朋友律所案子挺多可是你总去的话,这样不太好。”
“奥。”
李雪珍认真点了点头。
“好的苏律师”
正当李雪珍和苏白说话的时候。
律所外,林权和孟晓凡走进了律所。
两个人经过两天的商讨,最终决定了委托白君律师事务所,来打这个企鹅案,
南都方面的其他律所他们进行比较过了。
一审的时候他们请的就是南都关于侵权案件的一流律所,可惜没有打赢。
这二审,对于他们工作室来说,很关键。
思来想去,还是选择了白君律师事务所这个,小小的,牛牛的律所。
希望这个律所能带给他们意想不到的惊喜。
许响看到林权和孟晓凡两个人以后,知道这是律所的大客户,于是将两个人带进了苏白的办公室。
…
办公室内。
林权和孟晓凡坐在苏白对面的沙发上,苏白,许响,李雪珍,白君律所的全员都在办公室。
林权开口,直接表明了来意:
“苏律师我们回去以后,关于我们这场官司的委托进行了商量和探讨,最后商讨的结果是决定委托你们白君律师事务所打这场官司”
苏白听到林权的话以后,露出两颗小白牙。
“谢谢伱对我们白君律师事务所的信任,这场官司,我们白君律师事务所一定会尽力达成你们的诉求的。”
“你们放心,我们会尽力不让你们的律师费白花的。”
林权的话,算是让白君律师事务所和企鹅这场官司接下来了!
这场官司是单纯的民事诉讼,想搞成刑事也不可能搞成刑事。
如果打赢了的话,那么算是他们律所的第一件纯粹的民事案件!
不得不说
还是民事案件搞钱快
一个案子八十万!
南都银行案,婚姻诈骗案,劳动法案,和齐丰案,这几个案子加在一起的律师费用,也不过堪堪不到八十万!
企鹅案直接干到了80万的律师费,
一顶四了属于是。
苏白看着林权,眼睛里面闪过一丝的光,这就是财神爷了属于是
提起财神爷,苏白又看向李雪珍,想起来李雪珍问他律所缺不缺钱花,一出手就是两百万
好吧。
其实真正的大财主是小富婆啊!
零花钱上百万,稍微掏掏小金库就有200万。
要不是他道心坚定,换做其他人的话,这律所估计都让小富婆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