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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模拟凶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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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常的强奸案,无外乎是男人精虫上脑图一时的感官之乐所发生的冲动性犯罪,说白了,就是图那么几秒钟的乐呵罢了。本案当中没有dna,要么凶手是个性无能,要么就是有心理怪癖的特殊人群。

    本案当中的出租车司机是个男人,并且有个儿子,证明他绝非是一个性无能,在联网的医疗记录当中,也没有他接受过心理咨询的诊断记录,这就表明他也不是个心理存在问题的人。最为关键的一点,便是女被害人右腿腘窝处的那个掐青。

    被害人死亡时盆骨和腿骨的姿势证明了她遭遇暴行时凶手所采用的是‘男上女下’的姿势,右腿腘窝掐青要比左腿深,证明凶手的左手十分有力量,是个左撇子,可李铁山照片当中右臂的肌肉显然要比左臂发达,证明他从这一点上便不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

    另外一个关键点,便是掐青上面所留下的指甲印。

    凶手的指甲应该很长,准确的来说是细长,凶手在用力扼制住被害人大腿时因左手用力,在被害人腘窝处留下了掐青,而因为用力过度的关系,凶手的大拇指指甲掐入了被害人的肉里,虽然没有将被害人的皮肤刺破,却也留下了一道短浅弯曲的‘月牙’,而出租车司机李铁山一看就是那种糙汉子,不修边幅,不拘小节,自然不可能留那么长的指甲,而且照片中的他两只手的大拇指都很粗,就算是他掐的被害人,那么被害人身上的掐痕也不应该是这种短浅的‘月牙’,而应该更宽粗一些。所以从被害人身上的这一点来看,凶手的手比较纤细,并且留着长指甲。

    文宇在来咖啡馆的路上闭目在脑海里还原了案发现场的场景,甚至差点因此撞上路灯杆。

    凶手的长相较为清瘦,手指纤细,左撇子,但很有力气,在拉着被害人到这处偏僻的公园后‘见色起意’,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双手死死的按在被害人的膝盖后方腘窝处,采用男上女下的姿势对其进行强暴。被害人后背和额头均有汗液残留的痕迹,下嘴唇处有被自己牙齿轻咬所留下的印记,血液当中的含氧量较低证明生前曾剧烈喘息,造成身体有些缺氧。

    他在自己的脑海中不断放到着凶手身上的细节。

    纤细的大拇指。

    细长的指甲!

    有力的左手!

    对公园环境的熟悉!

    明明采取了‘男上女下’的姿势,却并没有在被害人体内留下dna……

    这是为什么呢?

    他不断的反问着自己这样的问题,最终只得到了两个答案。

    第一,凶手可能是个娘炮,因为多数的‘纯爷们’、‘直男’绝不会留那么长的指甲,但凶手绝对不是一个性无能,否则是不可能让被害人有如此强烈的生理反应的,凶手的外表人畜无害,甚至有可能偏女性化一点,瘦弱,左撇子,女性化便是他的外貌标签,但这种假设当中存在着一个疑问让文宇百思不得其解,那便是既然采取了那样的姿势,为什么却没有检测到精斑甚至于润滑油的痕迹?他很快便否认了这个荒谬的想法。

    第二,凶手也是个女的,或许只有凶手也是个女人,才能完美的解释出为什么被害人的右腿处会存在那么细长的指甲印,为什么在被害人体内没有检测出精斑的残留,为什么明明是在被强奸的情况下,仍然会出现那么强烈的生理反应……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比女人更加了解女人!如果凶手采用男上女下的姿势却没有在被害人下体处留下dna的话,那么就只有这一种可能了,那就是凶手倚靠着仿真假体,模拟两性过程。

    看起来,第二个推测要比第一个更大胆,更荒谬。但有时候,看似最大胆,最荒诞的推理,反而最靠近真相的推理。因为每一个杀人越货的凶手都比常人胆大包天,每一起命案的作案动机,都远比你眼睛中看到的更要荒诞!所以,想要破一起命案最忌讳的问题便是用正常人的思维逻辑,去揣摩一个已经不正常的凶手的内心世界,想要了解凶手,就得先了解人性。

    想通了凶手的作案逻辑,大浪淘沙,留下了这看起来最荒诞却最符合现场细节的推理结论后,文宇便来到了这个咖啡馆。如果说凶手真的是一个女性的话,那么在案发之后,她根本就没有必要跑!把两个女人和八个男人关在一间屋子里,第二天,其中一个女人被强奸了,所有男人都有嫌疑,最没有嫌疑的人是谁?是另外一个女人。

    有谁会想到强奸这个可怜女人的人,会是另外一个女人吗?答案是肯定的,当然不会。而如果本案当中的凶手如果真的是一个有‘同性’爱好的人士的话,那么在她犯下如此的滔天罪行之后,的确没有必要离开案发现场,就算她在警车旁边蹲着系鞋带,警察路过她旁边都不会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超过三秒——如果她足够漂亮的话,或许会多看她几眼。

    文宇将自己完全当成了凶手,不断的问自己如果自己就是杀人的凶手,此时此刻应该干什么?首先,他绝对不会跑,其次,他要找一个视野绝对开阔的地方留在现场或者现场周边,这样有利于观察警方的一举一动。

    通过文宇对案发现场附近的观察,他总共锁定了几个地方。

    首先便是公园出入口处的小卖店门口的长椅上,这里距离案发现场最近,也最便于观察,只要凶手在小卖店买上一杯奶茶,戴上耳机就不会有人觉得她是个刚刚杀了人的在逃犯,文宇在离开现场后特地到了出入口的地方观察了一番,因为发生命案,这里已经被警方清场,就连小卖店的老板也在配合警方在现场录口供,很显然,就算凶手真的坐在这,也被警方轰走了。

    其次便是公园对面的商业街了,商业街人流量密集,街头的卖爆米花、小吃的摊位很多,而街边卖服装和各式各样美食的商铺也有不少,饶是现在已经接近十点钟了,街头上来往的人群也不少。而文宇一眼看中的便是这家咖啡馆了,因为相较于其他的饭店、服装店来说,咖啡馆的环境更优雅且安静一些,并且还有一扇擦的极为干净的落地窗。如果凶手离开现场选择在附近落脚的话,那么这个咖啡馆将会是一个绝佳的观察点。

    他拿着服务员送过来的纸笔,在白纸上写写画画,眼神有意无意的扫视着咖啡馆内的男女们,虽然说这个案子当中的凶手,文宇更偏向于女性作案,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具有女性化特征的男人作案。

    他的目光扫视着对面圆桌前坐着的一名男子,这名男子手上带着一枚戒指,戒指带在他左手的中指上,面前摆着两杯焦糖玛奇朵和一份小蛋糕,正拿着手机时不时的发着微信,难掩嘴上的笑意。文宇很快便排除了他的嫌疑,第一,他没有长指甲,而且手指不够纤细;第二,他的左手中指带着戒指,但五分钟的时间他已经来回的摆弄了三四次了,这说明他刚刚带上戒指没多久,大小有些不合适,并且没有佩戴习惯,证明他是一个热恋期的男人;而他面前摆放着两杯咖啡和一份蛋糕,从始至终他都在低着头发微信,蛋糕一口未动,通过他脸上的笑意和面前这份从始至终纹丝未动的蛋糕可以看出他在等人,如果猜测没错的话,他在等他热恋期的女朋友。

    紧接着,他的目光又转移到这位热恋男子身后那桌的人身上,这座共坐着两个年轻女孩,其中一名女孩面前摆着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右侧放着一个陶瓷的咖啡杯,这证明她是这家店的常客了,一般来这家咖啡馆喝咖啡的顾客都会用咖啡馆的一次性纸杯,只有极少的顾客会自带咖啡杯,而咖啡馆的楼上是一座写字楼,很明显这个女孩是这写字楼内上班的一名从事互联网工作的女性,坐在她对面的是她的同事。虽然两个人都有长指甲,但从始至终她们的眼神都没有朝着窗外看一眼,这就证明她们两个也不是文宇要找的人。

    每排除这家店内的一名顾客的嫌疑,他都会下意识的在纸上随意的画一个叉子,很快,咖啡馆内的20余名顾客被他挨个看了一遍脸谱,遗憾的是,他并没有找到心目中的犯罪嫌疑人。

    “看样子,凶手并没有来咖啡馆。”

    他懊恼的小声嘀咕一句,就在这时,他摆在桌面上的手机响了,来电头像是一个半裸着上身,穿着大裤衩子抠脚,笑容猥琐至极的瘦弱男子,如果仔细辨识此人的脸,就会发现这人跟案发现场的刑警队队长郑彬竟有八分像,唯一的区别就是来电头像上的人体貌较为清瘦。照片的背景是宿舍的床上,通过像素就不难分辨这照片有年头了,而事实也的确如此,这照片正是文宇在上大学时抓拍的郑彬,掐指算来,得有个七八年了。

    “喂?”

    案发现场,郑彬找了一处没有人的地方,像做贼一样偷偷的打了这通电话。

    文宇喝了一口面前的冰水,讽刺的笑了一声,“怎么着了我的大队长?是不是案子破了,给我报喜来了?”

    “少废话,老文,你现在在哪呢?”

    “我早就到家了。”

    “别跟我整这没用的,你家离这打车都得半个小时,这刚过去二十分钟,你不可能到家,而且你电话那边的背景声还有音乐,根本不像在出租车里,快点告诉我在哪,我现在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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