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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压寨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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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荀月问他,“你师从的武当,是哪个武当?”

    话音刚落,马儿突然抬起前蹄,仰天长鸣,连带着马车向后倾斜,李荀月在重力作用下来了一个翻滚,与肴娘和肖砚知一同撞到车壁上。

    后背火辣辣地疼。

    她还未开口询问,便听到车外壮汉大喝一声,“来者何人!”

    李荀月双手死死扒住车窗,强忍着疼痛坐立起来,一把拉开车帘。

    待看清外面的景象后,倒吸一口凉气。

    前面的官道上站着五六个光头,皆身着黑衣,面蒙黑巾,或是举斧头,或是持宽剑,神色凶恶。

    官道两侧的杂草中,密密麻麻地半蹲着其他光头,数量比官道上多出不少。

    他们接二连三地从草丛里跳出来,将马车团团围住。

    为首那人上下打量着甲乙,也就是壮汉哥,似乎是在盘算这人有几斤几两。

    “大哥,这男的够壮,大当家应该会喜欢!”

    被叫作“大哥”的光头白了他一眼,“大当家喜欢有什么用!大小姐喜欢才行!”

    他突然看到帘后的李荀月,激动大叫,“大小姐喜欢那个!够白,够弱鸡!”

    李荀月:……

    一天之内被两次人身攻击,还能不能好了?

    “好汉!”李荀月非常识时务地开口,“诸位看起来英姿飒爽、气宇轩昂,突然拦下我们想必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有什么能帮上忙的,我们在所不辞!”

    “钱的话,我们有!”

    “但因家中长辈被掳去了京城,我们急着赶路救人,还请诸位好汉解决了困难就放我们一马!”

    光头们哄然大笑,“现在大家的理由越扯越离谱了,上次还有个说自己是朝廷命官急着回去报信的!”

    光头大哥把李荀月从马车里提溜出来,像是从鸡窝里抓了一只鸡崽。

    “瘦是瘦了点,不过模样不错,大小姐应该喜欢。都带走!”

    甲乙挡在光头大哥身前,“要想带走她,先过了我这关!”

    正说着,从身后抽出一把宽刃剑,直朝光头脸上劈去……

    片刻功夫后,鼻青脸肿的甲乙被五花大绑扔到马车上,连带着另外三只瑟瑟发抖的弱鸡,一同朝山上奔去。

    李荀月斜眼看他,“你不是武当传人吗?”

    就这?

    三招就被干趴下了啊!

    甲乙顶着乌青的黑眼圈,委屈地说道,“师父也没教我如何杀人啊,他只教了我如何杀猪……”

    “杀猪?”

    “对。”

    “敢问您师父尊姓大名?”

    “武当。”

    “我知道是武当派,我问的是名字!”

    “我师父就叫武当啊!”

    李荀月:……

    意料之外的情理之中呢。

    肖砚知害怕地往李荀月身边凑了凑,“姐……舅舅,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呀?”

    “去奇石峰!”驾车的光头热心回答他,“要是你舅舅被大小姐看上了,你们也跟着享福呢!这就是所谓的一人得道,鸡狗升天吧哈哈哈哈!”

    是鸡犬……

    肖砚知惊讶地瞪大眼睛,“可是舅舅她……”

    李荀月赶忙捂住了他的嘴巴,和肴娘对了个眼神。

    确认了,这就是那群村民口中的“土匪窝”,至于他们口中“喜欢抓人成亲的女鬼”,可能就是光头口中的大小姐吧。

    “到了,下车吧!”

    光头粗暴地敲了敲车壁。

    李荀月示意肴娘和肖砚知先别动,自己先一步谨慎地掀开门帘,却被面前的景象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奇石峰顶的山寨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的木质吊脚楼错落有致,青瓦覆盖的屋顶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着光泽,与周围郁郁葱葱的林木相映成趣。

    寨子中心是一片开阔的平地。

    平地上,几十块巨石巍峨耸立,围成大圆圈,巨大的水平石楣盖住外圈和三立石柱,通过精心塑形的接缝锁在一起。

    李荀月傻眼了。

    一时分不清这里是大梁,还是大不列颠。

    “有这么惊讶吗?”光头对李荀月的震撼表示不屑,“不就是几块石头!”

    寨子里的老人说这些石头可以测天象,他盯着看了一天一夜,还是觉得它们只是石头!

    “大当家!我从山下又抓了两个男人上来,您看看满意不!”

    最大的屋子里走出了一个身穿貂皮大衣的汉子,四五十岁的年纪,皮肤黝黑,三白眼在李荀月的身上吊了一圈。

    哼了一声。

    不满意。

    又在甲乙身上转了几个来回,满意地点点头。

    “这身块不错,送去给莎儿瞧瞧!”

    “瞧什么!天天看门口这几块石头还不够,还给我送石头人吗?”

    “哒哒哒”马蹄声响起,一个身穿窄袖胡服的女人策马而来。

    天庭饱满,眼睛狭长,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莹莹发光。

    她翻身下马,昂着头站在台阶上,看了甲乙一眼,“爹,你又给自己找兄弟?”

    大当家气呼呼,“我是给你找相公!你看看你都二十岁了,还不成亲生子,每次想起我都睡不着觉!”

    妈哟,这句话真是贯穿了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

    大小姐一点儿也不给她爹面子,结结实实翻了个大白眼,突然扫到一群黑熊精之间夹着的李荀月。

    白白的,瘦瘦的,脸蛋却粉嫩嫩的。

    好那个哦……

    大小姐一下子来了兴趣,快步走到李荀月面前,低头问她,“你是谁?”

    额,确实需要低头,因为李荀月身高只到她的下巴。

    “在下沈岳,”李荀月端端正正行礼,“鄂州人氏,因为家人被掳,带着表姐和表外甥上京救人。”

    大小姐点点头,“你读过书没有?”

    李荀月回道,“读过。”

    985毕业,应该算是读过书吧?

    大小姐双眼放光,看李荀月愈发满意,接着又和肴娘、肖砚知说了几句话。

    肴娘温柔端庄,肖砚知沉稳懂事,一看都是家风端正。

    “我叫云莎,是这寨子大当家的女儿。”

    云莎眨眨眼,开心地介绍自己,“我看上你了,你做我相公如何?”

    李荀月呆住了。

    肴娘呆住了。

    肖砚知呆住了。

    大当家发出崩溃的嘶吼,“这么弱鸡,风一吹就骨折了,怎么跟你生一窝崽子!”

    云莎捏了捏李荀月的脸,很满意这个水滑的手感。

    “只要你跟我成了亲,寨子里的兄弟都听你使唤!你家人哪怕被皇帝抓走了,我们也能帮你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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