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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向西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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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郎中一见有军兵过来,连忙将驴车往路边靠去。

    军兵队伍之前,有两位将官骑马,甲胄在身威风凛凛。其中一位,无意间一瞥眼,却正瞧见秦重。登时眉头一皱勒停了战马。秦重骑着白马,如同鹤立鸡群一般,自然是十分的显眼。

    这位将官的视线不是秦重,而是他胯下的白马。白马神骏非常,是谁都要注目一二。

    “兀那小子,这白马从何而来?”将官抬手指着秦重,厉声喝道。

    “这是我的坐骑,从何而来与你何干?”秦重心中一沉,知道遇上事儿了。老鬼说过,雷豹的二叔官任蒲城巡检使,手掌兵权。看眼前这一队人马,八成就是蒲城巡检司的军兵。

    “哼,当雷某不识此马么?”将官眼睛一瞪,噌的一下抽出了腰刀。

    “哦?你也姓雷?那倒是巧了。”秦重知道,今日这事儿无法善了,探手摘下了铁枪。

    “吆嗬?一个盗马贼,真是吃了熊心豹胆。”将官一见秦重提枪,登时大怒。刷的一挥手中腰刀,回头向身后军兵喝令道,“将这个盗马贼给我擒下,敢拒捕,格杀勿论。”

    军兵闻令,呼啦啦向秦重冲了过来,放羊一般毫无章法,根本就是街头混混的架势。

    这等游兵散勇,秦重根本不屑一顾,抬手轻轻一拍马头。白马一昂头唏律律一声嘶鸣,迎着围过来的长枪就冲了上去。“嘭”的一声,正对面的数人,顿时惨叫着被撞飞了出去。

    白马并不干休,又是一阵凶狂的前踢后蹬,眼里竟与秦重一样,透着不屑的神情。

    一眨眼的功夫,城门前已躺倒了一大片。凡是近身的,几乎都被白马踢飞,趴在地上一个劲的哀嚎。至于尚未近身的军兵,端着枪却是一步步后退,哪敢靠近白马半分。

    城门前原本很多百姓,见有军兵出城,全都躲到了路边儿。此刻,乌泱泱的人群,都在看着白马发威。不过尥了几下蹶子,就打翻一片持枪的军兵。也不知哪个带了头,轰然一片叫好声。

    “布箭阵,布箭阵。”领兵将官恼羞成怒,嘶声吼道。

    秦重眼神一厉,催马向领兵将官冲去。领兵将官的身侧,还有一位将官。此前一直没有言语,只是安静的待在一旁看着。眼见秦重冲过来,一声呼喝猛地催动战马,挺枪向秦重刺来。

    十几步的距离,眨眼即到。眼见对方长枪刺来,秦重也是一枪刺出,枪头堪堪相接之时,秦重登时发力,斜斜向上一磕。“乒”的一声脆响,对方长枪脱手飞出,直向半空里飞去。

    来将一声惊呼,登时伏在了马鞍之上,刹那间双马错蹬。就在这时,秦重轻轻一带马缰,白马似是知晓秦重心意,一双后腿猛然蹬出,不偏不倚,正蹬在对方马腹之上。

    唏律律一声痛苦嘶鸣,对方连人带马,被蹬的翻滚出去,四五丈外“嘭”的一声砸在地上。

    白马去势不减,直冲向领兵的将官。秦重一枪快如电射,直刺对方咽喉。领兵将官早惊得面无人色,匆忙间一刀劈向枪头。“嘭”的一声,腰刀应声被崩飞,铁枪带着厉啸一穿而过。

    “啊,饶命啊。”领兵将官心胆俱裂,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

    围观的百姓,不禁轰然发出惊呼。

    不过,秦重这一枪,并没有刺穿将官咽喉,而是枪头略略一偏,擦着他的脖颈刺穿了甲胄。双臂稍一用力,领兵将官的身子顿时离了马鞍,被秦重一枪挑了起来。

    将官被秦重用枪举着,犹自没有反应过来。嘴里不停发出凄厉的惊叫,双臂双腿一阵乱抓乱蹬,就像一只大号的乌龟,无助的拼命挣扎。忽的一下,从将官身上竟滴答下水来。

    “切。”围观人群中有眼尖的,顿时起哄奚落起来。

    秦重见将官身上滴答水,哪会不知是怎么回事?顿时嫌弃的撇撇嘴,抖手把将官掼在了地上。

    “就你这怂样儿,也敢入军武?”秦重高踞马上,长枪往前一送,压在了将官的肩上。任他怎么挣扎,就是站不起来,只能惊慌失措的跪趴在地上,抖抖索索的望着秦重。

    “是小的不长眼,还望好汉饶命啊。”领兵将官威风丧尽,连声讨饶。

    闹出了这么大事儿,蒲城是没法进去了。不着痕迹的往路边一瞟,王郎中和小禾都下了车,站在路边,正紧张的瞧着这边儿。小禾对上秦重视线,张口想喊,却见秦重微微摇头,又连忙捂住了嘴巴。

    城门前行人摊贩众多,王郎中和小禾一直躲在路边,谁也不会注意到,他们是和秦重一路而来。此时,秦重不打招呼远远离开,才是对他们的保护,省的巡检司事后寻衅报复。

    “再敢如此嚣张跋扈,定取了尔等狗命。”秦重高喝一声,拨转马头,踏踏向西奔去。

    “他就这么走了么?”小禾望着秦重背影,泫然欲泣。

    “他这么走,是保护咱们俩。”王郎中叹口气,拍拍小禾肩膀安慰道。他几十岁的人,怎会看不出,自己的小徒弟对秦重动情了。奈何,两人只是萍水相逢,擦身而过无缘无分。

    秦重没有进城,而是绕城向西。将王郎中二人送到这里,也算是完成了任务。只要不和他牵扯关系,想来也不会被巡检司找麻烦。此刻,旷野无垠,白马也撒开了欢儿,好似一道流光向西而去。

    时近中午,秦重来到了一处小镇。一打听,这处镇子名叫流曲镇,修建的古色古香。镇口处,建有一座高大的牌楼,上书“进士及第”四字。说是百年来,流曲镇唯一高中的进士。

    牵马进了镇子,找到一家食店吃饭。从大早上到现在,秦重粒米未沾,饿的前胸贴后背。白马也是一样,需要喂些草料补充体力。食店很大,大厅里摆着七八张案子,几乎座满。

    秦重不讲究,与人拼着桌坐下,叫了大份的面食,外加半斤牛肉。等饭的功夫,秦重打量着食店内客人。此时一注意才发现,店中多半都是江湖绿林打扮,人人带着兵器,形容彪悍。

    江湖人三山五岳,逢人见面熟。相互一报名号,那就是兄弟。秦重进来之前,店内正聊到兴头上。几名江湖客扫了秦重一眼,见是个半大小子,登时没了兴趣。接着,又聊起方才话题。

    “那五行异宝,到底是个何样的物件儿?”有人开口问道。

    “唉,谁也没见过啊,就是传的沸沸扬扬,让人心痒痒。”

    “老夫倒是听到一个消息。”一名老者说的神秘,却悠然端起了酒杯,不再说下去。

    “什么消息?”

    “快说说,快说说。”

    见身边人胃口都被吊起,老者慢慢抿了口酒,放下酒杯说道,“数日前,老夫路过合阳。在那里,老夫遇到了一群道士。也是如今日一般,在一家食店内,几名道士似在争论。”

    “争论什么?”有人着急问道。

    “其中一名道士分外激动,说道,就为了一块儿破铁,已搭上了三条性命,值得吗?”

    “破铁?什么破铁?”众人眉头一皱,完全没有头绪。

    “另一名道士显然意见不同,他说,那是破铁吗?万年难遇的精金啊,有什么不值得?”

    “万年难遇的精金?”众人倒吸一口冷气,食店内霎时安静了下来,都被这句话震的目瞪口呆。

    “什么样的精金,才能万年难遇啊?”有人喃喃自语,眼里的贪婪神色,毫不遮掩的射了出来。

    只是五行异宝的传闻,已经引动人心,令江湖绿林蜂拥而至。若是万年难遇的精金,岂不是更要杀翻了天?然而,江湖就是这样,从来争名夺利刀头舔血,无不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秦重也听到了这句话,却只当一个故事听,没什么心思。这年代冶炼技术一般,禁军的制式刀枪,也不见有多么的锋利,稍大力一点还会折断。这是什么原因?当然是铁含硫量太高。

    秦重有了解过,如今冶铁,大部分还在使用木柴,只有少数大监冶铁,有条件采用煤炭。使用煤炭,促进了铁产量增加,满足了军队和民间需求。但是,煤炭冶铁的弊端,就是含硫量太高。

    是以,不管是朝廷军队,还是江湖绿林,都对好铁趋之若鹜。所谓百炼铁,已是这个时代的极致,史书中称之为精铁。如今大宋铁产量每年八百多万斤,若换算成后世计量,只不过四千吨而已。

    精金是何金属,秦重不明白,但以古人的命名习惯,想必类似精铁。或者,是比精铁更高等的金属。至于所谓万年难遇,秦重直接忽略不计。这恐怕是一种修辞,媲美“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秦重不感兴趣,闷头吃饭。而此刻,几名江湖人也转了话题。

    “听人说,金粟山发现了异宝线索,也不知是真是假。”有人试探着问道。

    “嘿嘿,嘿嘿。”旁边有人嗤笑出声,一脸的不屑神色。

    “王老三,你这性子,老子真是不爱搭理。”他旁边一位汉子,也是嫌弃的说道。

    “如今西北绿林道上,还有哪个不知?”一开始的老者说道,“想必诸位,也是奔金粟山去吧?”

    “哈哈,哈哈,喝酒,喝酒。”众人哄堂大笑,端起酒碗一通大灌。

    金粟山?秦重听到了这个名字,脑子里转了一圈儿,也想不出这是哪里,随即撂过。擦擦嘴起身结账,大步往店外走去。食店都有照料马匹的业务,白马吃饱喝足,不过多加点钱罢了。

    出了镇子,白马登时来了精神,根本不用秦重驾驭,撒开四蹄向西飞奔而去。再往前,就是富平县地界,地形山势也有了变化。远远眺望过去,只见云雾缭绕之间青山峻拔,笔立如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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